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评估研究
2022-05-31周平蕾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烟台264000
周平蕾(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 烟台 264000)
现代建筑的发展逐步趋向于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规模和投资不断扩大,建设的技术难度日益增加,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又助推了建筑业向高难度、质量发展,特别是在跨海跨江桥梁、高速铁路、地标性超高层建筑等方面,不断刷新技术标准。与建筑技术水平不匹配的是施工过程中不断发生的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因素包括建筑企业的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安全措施不完善,管理者的安全管理意识淡薄、政府的监管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或者相互不配套以及从事施工的主要人员为农民工,其安全防护意识较低等。尽管我国引进工程监理制度多年,并在工程建设安全管控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显著的工程效益,但是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目前存在诸多不完善,直接影响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效果,使得工程建设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造成工程建设安全责任风险事故。
1 监理安全责任风险的产生及约束体系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方作为最为重要的工程建设参与方之一,对项目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安全负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在行使安全监督管理中,相比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而言,其面临的安全风险更多更大,在工程安全施工的条件下,其承担的相应安全责任也更重大。但由于现有的工程建设法规明确了工程监理制度,在监理业务行使和开展过程中仍然受到各种各样的原因限制,导致监理安全责任的产生,对现状进行归纳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个产生的原因。
(1)现有的服务收费标准偏低,已偏离市场的发展,导致监理企业为了增加经营效益,往往降低编制人员和减少投入,监理人员的收入较少滋生腐败现象等影响工程安全。
(2)在我国现有的建设体系中往往注重技术人员的培养,建设中也偏重于进度和质量,而对监理人才的培养体系方面存在不足,缺乏专业和高素质的安全监理管理人员。
(3)市场的无序竞争导致监理企业在招投标阶段往往为了占领市场,极力压缩成本,造成中标价格偏低,行业陷入无序竞争的状态。混乱的建设市场也导致了监理权威的丧失,进一步恶化了从业环境。
(4)监理单位一般是在业主确定了施工单位后才介入工程,没有在招标阶段参与对施工单位的信誉、施工能力、专业队伍素质、资金能力等各方面都的甄选。因此造成施工方与监理方之间的配合不够默契。
安全监管是防范安全风险的第一要务,而安全责任约束体系是监理单位行使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保障。为明确工程建设各参与方的安全责任,参建各方以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为准绳,对施工过程中全流程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出各方的安全责任约束体系,工程监理应该对监理安全责任约束体系进行深入全面理解,以维护自身的利益,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一般而言,监理的安全责任约束体系自上而下可以分为法律条款约束、合同条款约束和道德约束,合同条款约束是法律条款约束的进一步明晰和延伸,而道德约束则是企业良心和监理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具体的建立安全责任约束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约束体系
2 监理安全责任风险评估
2.1 风险评估的内容
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担负着安全风险防控的重要责任,应基于所处的风险环境和工程安全角度出发,以安全竣工为目标,全过程地对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本身的各种潜在风险因子进行识别、评估,并做出正确的防控决策,以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由于工程建设的规模逐步加大,建设周期也较长,工程建设中产生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对这些信息与数据方面掌握不完善,导致信息滞后以及对信息的认识处理存在客观局限性,由此引发了安全风险。为此,有必要对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自身的风险内容进行详细分析,以选取正确的评估方法,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如图2所示。
图2 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在业主单位方面,存在影响监理安全责任的风险因子:①建设单位由于对建设目标工期要求严格,为达到项目尽早进入运营阶段,对施工单位施压,使其在没有完全具备开工条件下要求其开工;②由于在招投标阶段,没有监理单位的参与,建设单位在选取施工承包商时,违法违规指定施工承包商或者材料供应商,对施工承包商的施工能力、资信情况和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劣质材料等都把控不严;③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受到施工单位的指使,对监理单位行使安全监督管理权利进行任意干预,极大影响了正常工作的有序开展,或者任意违规操作,没有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措施费用。
在施工单位方面,存在影响监理安全责任的风险因子:①施工承包商在工程的施工组织方面,对项目安全施工的处置、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对相关制度的落实和生产体系的完善流于形式;②施工企业的安全培训措施不到位,对技术交底、安全操作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上存在漏洞,施工人员对面临的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特别是一线施工的农民工人员,文化程度较低,自我防护意识匮乏;③施工中,对某些重大工程风险专项没有进行专项方案制定和专项方案的论证,需要特种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或者再教育不完全;④工程建设的安全措施费用没有专款专用,被挪作他用造成安全保障不足。
在监理单位方面,存在影响监理安全责任的风险因子:①监理企业在相关安全制度、安全监理体系的制定上不够完善,没有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及时的安全教育培训,也没有做到日常的巡视巡检,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弱;②监理企业在设置监理机构时,没有配备充足的监理人员,或者受限于经费,聘请的监理人员专业素质较低,不能够胜任监理工作;③行使监理权利过程中,监理人员受到施工单位的蛊惑、贿赂,与施工方同流合污、相互勾结,导致监理权威丧失。
2.2 风险评估的方法
由于建立安全责任的量化难度大,导致安全责任风险的评估准确性受到评估方法的影响。目前,监理安全责任风险的评估方法众多,有基于专家主观经验的主观评分法,基于分层权重计算的层次分析法,基于模糊集合群论的模糊数学法,遵循因果逻辑关系的故障树法,基于半经验和半定量的LEC评估法,以及基于统计学理论的统计方法。由于统计评估法能够综合考量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频次和可能后果,因此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并在工程安全风险的评估中得到广泛应用。本文结合工程实际,将统计评估法应用于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的评估中,该方法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式中S为安全责任风险程度;αi为安全责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概率);Ei为安全责任风险的影响大小;ci为安全责任风险发生后产生的后果;k为重要性指标。
3 工程案例及安全责任风险评估结果
3.1 工程案例
山东省烟台市安置小区配套小学总用地面积14200m2,总建筑面积15250m2,其中计容面积10250m2,地下不计容面积5000m2,容积率0.72,建筑物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施工内容包括结构主体、外立面石材装饰、基础工程和屋顶工程、金属门窗、给排水工程和强弱电工程,以及周边道路等。建设周期为2年,合同价格为3600万元,如图3所示。
图3 工程项目效果图
3.2 基于统计学法的工程安全责任风险评估结果
对施工全过程中涉及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自身的安全责任风险进行评估,结果见表1。
表1 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评估
从表1 中可以看出业主单位的安全责任风险重要性指标k值均较大,均大于2.5,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风险重要性指标k值大于2.5的数量次之,且方差较小,监理单位自身的安全责任风险重要性指标k值均较小。因此表明,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建设单位方面往往是引发建立安全责任风险的最主要因素,建设单位了减少投资成本,往往会拖欠工程款项,同时为了使工程项目尽早进入运营阶段,实现收益,往往要求施工单位提前开工,并对合同工期进行压缩合作要求苛刻,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导致施工单位的运营出现困难,资金紧张的条件下必然导致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不足,导致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另外,针对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的安全责任风险也应该引起注意。
4 结语
现代建筑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导致监理工作面临多种多样的风险因素,这是因为现代建筑业逐步趋向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体量规模化以及技术复杂化,且建设周期较长,专业涉及范围广,参建方众多,各种因素导致建设中出现不安全因素大大增加,而工程建设监理往往存在信息和数据掌握的不全面和滞后性,导致工程事故发生后,参建各方将安全责任转嫁到工程监理方,大大则更加监理方的安全责任风险,不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这是基于目前我国现代建筑业发展,从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出发,以工程监理安全管理思想,分析了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的产生以及其约束体系,并运用统计学评估方法对实际工程的风险内容进行识别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