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里的芥末墩儿
2022-05-30陶鹏
陶鹏
北京是一座四方四正的城,一座历史厚重的城,而京城文化的根则在胡同。汪曾祺曾在《古都残梦 胡同》中写道:“胡同居民的心态是偏于保守的。”或许正是因为这份“保守”,才让很多传统文化深深地扎下了根,历经千年依然透着浓浓的北京味儿。
就说一颗再普通不过的白菜,在其他地方就是一种不起眼的蔬菜,但在胡同里却遇上了自己的知音 芥末。两者一搭配,竟摇身一变成了老北京“四凉之首” 芥末墩儿。
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白菜又名“菘菜”,分为两种:一种茎圆厚,微青;一种茎扁薄而白,其叶皆淡青白色。但是“燕京圃人又以马粪入窖壅培,不见风日,长出苗叶皆嫩黄色,脆美无滓,谓之黄芽菜,豪贵以为嘉品”。到了清代,大白菜在京城愈来愈成为主菜,并且其上品黄芽菜已经名满天下。现在,四季都会有黄芽菜上市,胡同里家家户户随时都能用黄芽菜做芥末墩儿。
我吃过几次芥末墩儿,不过印象最深、味道最正的,还是丰富胡同小店里所做的。丰富胡同原来叫丰盛胡同。1949年,老舍先生用稿费买下了当时的丰盛胡同十号,此后便一直居住于此,度过了人生中最后也最辉煌的时光。老舍先生作为北京人,在文学之外也是一位极为讲究的美食家。在诸多美食中,他偏爱豆汁和芥末墩儿。
不过“君子动口不动手”,老舍先生虽然爱吃,自己却不会做,只能“指挥”夫人胡絜青进行尝试。据胡絜青先生回忆,做芥末墩儿,她先后一共失败过三回。但她在失败中总结了经验,找到了制作秘诀。先挑选结实的大白菜,以黄芽菜为最佳,然后去除菜帮和上半部嫩叶,切成3厘米长的圆墩状,用沸水浇烫,码入坛中,一层白菜墩儿,一层芥末面和白糖,再淋上一层米醋,捂严,一天即成。制好的芥末墩儿黄白色。要吃的时候,用筷子逐个夹出来,放在碟内,再倒些原汤,酸、甜、脆、辣、香五味俱全,爽口解腻,滋味绝佳,妙不可言!
芥末墩儿的诱人之处就在于它的“冲味儿”,厌之者搖头不已,而爱之者却甘之如饴。老舍先生为人和善,胜友如云,在丰盛胡同的日子里,家中常是宾客满坐,而每当朋友来访,必然点名“索要”芥末墩儿。一盘芥末墩儿刚端上桌,好友们便风卷残云,顷刻抢光,更有甚者,连盘里的汤也不放过。大家一边流着泪,一边却张着嘴痛快连喊:“美哉!美哉!”此时,老舍先生总是让夫人再拿一盘来。难怪汪曾祺曾说“老舍家的芥末墩儿是我吃过的最好的”。芥末墩儿因此借着“名人效应”美名远扬,备受青睐。
《闾巷话蔬食》中写道:旧时北京有个小报介绍此菜,说其“上能启文雅之士美兴,下能济苦穷人民困危”。现在胡同里的老北京人对芥末墩儿的喜爱近乎一种执念,大宴小席吃,过年过节吃,走亲访友吃,文人雅士吃,平民百姓吃。
外面的世界在喧嚣腾飞,胡同里的时间却静如止水。阳光透过古槐的叶间,稀疏地漏在幽深的巷道,如一条条狭长的河流,斑驳的岁月涤荡着苍老的灰墙。坐在小店里,如同置身被繁华遗弃的小岛,待店家端上秘制的芥末墩儿,尝上一口,任那股“冲味儿”在经脉中乱窜,眼泪毫无预兆地夺眶而出。模糊中,我又看到老舍先生与朋友们风卷残云的盛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