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选出首位部落民出身女总统
2022-05-30杨怡爽
杨怡爽
2022年7月25日,德罗帕蒂·莫尔穆就任印度第15任总统。图为莫尔穆(右)与印度总理莫迪会面。
7月25日,德罗帕蒂·莫尔穆就任印度第15任总统。她是执政的印度人民党(印人党)及其所在的全国民主联盟(NDA)支持下的总统选举胜选人,同时是印度第一位来自部落民群体的总统与印度历史上第二位女总统。印人党在本次总统选举中不遗余力地进行了大规模动员,并在莫尔穆胜选后欢欣鼓舞,将之称作“历史性胜利”。那么,莫迪政府为何会如此支持一位部落民成为总统?
拉拢部落民的需要
以莫尔穆的当选来拉拢部落民,对当前的印人党政府有重要意义。印度的部落民又被称作“阿迪瓦西人”(Adivasis),意即原住民。根据2011年印度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部落民约占印度总人口的8.6%,人口多达一亿,是一个巨大的票仓,而当前奥里萨邦、贾坎德邦、恰蒂斯加尔邦和特伦甘纳邦等部落民人口众多的邦目前都不在印人党的掌握之中,因此该党需要进一步提升部落民群体对自己的支持。
但是,比吸引选票更重要的是部落民在印人党国族认同策略中的意义。历史上,印度的部落民大多生活在较为偏远的地区,从事渔猎和农耕。近代以来,英国殖民者在印度的拓殖进程使许多部落民失去了原本的家园和生计,只能与种姓制度下的“贱民”群体,即达利特人一同沦为印度社会的最底层。1947年印度独立后,大部分部落民成为印官方统计中的“表列部落”(Scheduled Tribes),在教育、就職等方面享受额外的社会福利。但是,部落民的许多土地由于拥有森林和矿产资源而持续遭到侵占,部落民也在印度社会中备受歧视,该群体占印度贫困线之下的人口比例极高。许多不堪忍受的部落民要么选择改信基督教,要么选择暴力抗争。因此,部落民人口较多的“部落带”和印度的“基督教带”,及宣称信奉“毛主义”的纳萨尔派武装活动频繁的“红色走廊”,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为缓解部落民与印度政府“离心离德”的趋势,印人党政府和印度教右翼组织不但需要抹消历史上根深蒂固的种姓歧视,也需证明部落民与上层种姓群体一样,自古以来便肩负着传承印度教文明的职责,是印度教社会不可分割的一分子。因此,印人党与其母体组织国民志愿服务团(RSS)一直致力于“提升部落民福祉”,并通过RSS的附属组织为部落民提供大量公共产品和社区服务,如为该群体设立免费学校、卫生所等。这些举措也确实为印人党赢得了部分民心。在2019年的印度大选中,为印人党投票的印度教部落民选票比例从2014年的37%上升至44%。但与此同时,印人党却从未拿出实质措施解决部落民土地、财产受到侵占的比例越来越高的问题,印度政府和公务员体系里的重要职位依然被高种姓出身的印度教徒占据。这说明印人党采取“利好部落民”举措的本质是为淡化各种姓间的鸿沟和对立,降低部落民对印度教民族主义的抵制。而莫尔穆在印人党支持下成为总统,也是这些政治议程的一部分。
总统总理一条心?
在印度,尽管总统一职看似是“虚位”,但对全国执政党来说,确保总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与其对立至关重要。这是莫迪政府大力支持莫尔穆的另一个原因。
印度总统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象征着印度宪法的威严,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宪法的地位。总统做的任何决定,都需要在以总理为领导核心的最高行政机关,即部长会议的咨询和帮助下进行。在政治架构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总统与国家的行政管理几乎没有关系。然而,印度独立后,总统和民选政府间产生不同意见乃至对立的情况并不鲜见,总统既能为民选政府提供助力,也能给其制造麻烦。
首先,印度议会通过的议案都需要总统批准才能生效。在大部分情况下,总统都会乐于当“橡皮图章”。但是,总统若不同意通过某项议案,也可将其退回议会,此时议会可尊重总统意见放弃议案或修改议案。由于议会代表人民的意见,议会第二次提交议案时总统必须通过。然而,由于宪法并未明确规定总统在收到议案后需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决断,总统可通过不退回但也不批准的方法将议案搁置,这就是所谓的“搁置否决”(Pocket veto)。1986年,印度第七任总统吉亚尼·宰尔·辛格就曾通过这种方式阻止了拉吉夫·甘地政府试图推行的《印度邮政法(修正案)》的生效。遇到这种情况,民选政府除了对总统进行劝说外别无良策。
其次,在印度发生严重政治危机、特别在是民选政府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总统需采取行动维系权力架构的稳定。在特定情况下,总统无需咨询部长会议便可行使其自由裁量权。例如,解除失去议会人民院(下院)多数支持但拒绝辞职的总理的职务;在出现“悬浮议会”(即没有任何政党或政党联盟能够达到规定多数席位)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判断任命总理组建政府;在总理突然去世、来不及进行选举的情况下,任命总理,此时总统的判断和作为都能影响政局走向。1984年,吉亚尼·宰尔·辛格在时任总理英迪拉·甘地遇刺身亡后,曾顶着强烈的反对意见选择了拉吉夫·甘地作为总理,尽管两人不久之后就因政治分歧反目。
再次,总统在协调央地关系上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印度宪法第356条规定,若邦政府由于该邦执政党内部分裂、丧失多数党地位等情况无法履行职责,邦一级的宪法首脑,即邦长,可建议该邦施行“总统治理”(President's rule),解散邦政府和议会,若得到批准,则该邦的实际权力将落在联邦政府手中。施行总统治理的报告需递交给总统,总统根据部长会议的建议同意后,便可发布公告解散该邦政府,但在总统发出公告前,联邦政府最多只能让邦议会“停摆”。然而,若邦长和总统都站在全国执政党一边,就能在邦政府想出其他办法解决政治危机前,通过不可撤回的“总统治理”解散议会的方式给该邦政府“判死刑”。在20世纪70~80年代,联邦政府通过“总统治理”解散邦政府的情况十分常见,直到1994年印度最高法院判定此后总统公告须在议会联邦院(上院)与人民院获得通过,相关材料也须被审查,才让“总统治理”被滥用的情况得到改善。此后,第九任总统纳拉亚南曾两次援引此案,在1997年和1998年拒绝对北方邦和比哈尔邦施行“总统治理”,致使当时的联邦政府无法通过此方式接管地方权力。
总之,莫迪政府支持莫尔穆成为总统,是希望能获得一位站在己方、具有强烈象征意义的部落民总统。印人党可能并不需要总统有所作为,但只要能防止像纳拉亚南这样的“添乱者”再次出现,那么对其而言为选举投入的所有资源都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