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排放标准综述及检测技术探讨
2022-05-30郑桉
郑桉
【摘要】本文以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的制定情况和主要污染物的检测技术为主线,比对了国家和地方发布的现行餐饮油烟排放标准中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限值,并分析了餐饮油烟的主要检测方法。
【关键词】餐饮油烟;标准;污染物限值;检测
【DOI编码】10.3969/j.issn.1674-4977.2022.02.002
Summary of Emission Standards of Cooking Fume and Discussion on Detection Technology
ZHENG An
(Shanghai ADT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Shanghai 201801,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formulation of oil fume emission standards for catering industry and the detection technology of main pollutants,this paper compares the types and limits of pollutants in the current catering oil fume emission standards issued by the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s,and analyzes the main detection methods of catering oil fume.
Key words:cooking fume;standards;pollutant limits;testing
1餐饮油烟排放标准综述
从标准体系层级划分,我国的标准主要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已发布的涉及餐饮油烟排放限值的标准主要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个层级。我国早在2001年就制定了关于餐饮油烟排放限值的国家标准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这是第一个从国家层面制定的餐饮油烟排放限值标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该国家标准已无法满足各地方大气污染控制目标的需求,而且还存在污染物种类单一、污染物限值宽松等问题,例如标准中仅限定了油烟浓度一种污染物,限值为2.0mg/m3。
随着我国标准体系的完善,各地也陆续发布了适用于本地区排放限值的地方标准,按发布年份先后顺序,主要有山东省的DB37/597—200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上海市的DB31/844—2014《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天津市的DB12/644 —2016《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深圳市的SZDB/Z 254—2017 《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北京市的DB11/1488—2018《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的DB41/1604—2018《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重庆市的DB50/859—2018《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昆明市的DB5301/T 50—2021《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要求》等。从各地密集发布餐饮油烟排放标准可以看出餐饮油烟污染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关系较为密切,各地迫切需要制定与之匹配的排放标准。这些地方标准相较于国家标准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增加了污染物的种类;二是制定了更为严苛的限值要求。上述地方标准主要涉及的污染物有四种,分别是油烟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具体限值见表1。从表1中可以看出油烟浓度最严限值为1.0 mg/m3,颗粒物最严限值5.0 mg/m3,非甲烷总烃最严限值为8.0 mg/m3,臭气浓度最严限值为20(无量纲)。综上所述,地方标准中不仅污染物种类超过国家标准,而且同一污染物限值也显著高于国家标准。这反映出地方标准要严苛于国家标准,更符合地方政府环保监管要求,也更能指导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目前从国家到地方都在抓紧修订现有排放标准,相信后续还会有更多省市发布餐饮油烟排放限值标准。
2餐饮油烟净化效率限值及净化技术
为应对餐饮油烟污染日益加重的问题,各地政府均加强了本辖区餐饮单位的排放监管,尤其是大型餐饮单位(基准灶头数≥6)。一方面要求餐饮单位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另一方面还要求在油烟净化器后端同步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装置,通过物联网技术实时将油烟浓度数据传输至政府监管平台,以此来保证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符合要求。因此,政府部门对油烟净化设备的净化效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已发布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中也对净化效率提出了具体的限值要求。
目前油烟净化技术主要有机械分离法、离心分离法、湿式净化法、静电沉积法、复合净化法等。其中市场上最为常见的净化技术是静电沉积法,该法主要是利用阴极在高压电场中发射出来的电子,以及由电子碰撞空气分子而产生的负离子来捕捉油烟、黑烟、油雾粒子,使粒子带电,再利用电场的作用使带电粒子被阳极所吸附,以达到清除、净化油烟的目的。该法净化效率目前基本能达到90%以上。其次就是复合净化法,考虑到油烟不同的组成成分和各种技术的优缺点,需使用两种或兩种以上的净化技术,最为常见的组合是机械分离法和静电沉积法组合、离心分离法和静电沉积法组合。两种组合都是在前端先将粒径较大的颗粒通过机械阻拦或离心产生吸力的物理手段进行拦截和沉降,然后通过静电手段使油烟得以去除。
3餐饮油烟主要分析检测方法
根据排放标准中涉及的四种污染物,结合现有较为成熟的分析检测方法,按照现场和实验室分析进行区分,主要有两类检测方法:第一种需要现场进行取样,然后送回实验室进行分析,这类方法一般作为标准方法,在执法监督时也作为仲裁方法,通常需要有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来出具检测报告;另外一种是现场便携式仪器直读法,该法可现场直接读取数据,和实验室方法比可以节省大量时间,适合作为监督执法部门现场监管的一种手段。两类检测方法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需结合实际场景使用不同的方法,下面对四种污染物常见的分析检测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3.1油烟浓度
油烟浓度是所有排放标准中必测指标,目前已发布的油烟浓度测试方法主要有GB 18483—2001附录A及HJ 1077—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中规定的方法。它们是目前最为常见的两种检测方法,但HJ 1077是2019年发布的标准,因此大部分排放标准中关于油烟浓度测试所引用的依据未引用该方法。针对该问题生态环境部的部长信箱曾做出回复,主要的意见有以下两点:一是HJ 1077—2019并未替代GB 18483—2001附录A的方法,两个标准均现行有效,但随着四氯化碳实验室用途淘汰进程的加快,鼓励优先使用HJ 1077—2019方法;二是通过尽快修订GB 18483—2001,废止附录A的监测方法。在实际使用中,可以使用HJ 1077—2019的方法分析油烟浓度,然后用GB 18483 —2001附录A的方法进行折算。上述两种方法也是大部分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CMA)的检测机构常用的分析方法。
上述两个标准涉及的方法主要为实验室分析方法,需现场使用不锈钢滤筒采集油烟,加入四氯化碳或四氯乙烯溶剂进行萃取,超声后将萃取液定容至25 mL,置入4 cm比色皿中,用紅外测油仪进行分析,整体操作较为复杂且费时,不便于联网监测及现场执法监督监测。为解决上述问题,国内部分仪器厂商研发了管道在线油烟检测仪和便携式油烟检测仪,前者主要安装在餐饮单位油烟排放管道上,将探头置于管道中,数据可实时传输至环保监管平台;后者主要用于环保及城市管理部门现场监督执法监测,主要采用荷电量检测原理。生态环境部针对该产品制定了专门的产品标准HJ 2526—201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便携式饮食油烟检测仪》。另外深圳地方标准附录B也规定了粒子集合光散射法。但无论是荷电量检测方法或粒子集合光散射法均不能作为现场执法的依据,仅能为现场初步的筛查提供参考,识别可能存在超标的餐饮单位,如需进行行政处罚,只能委托有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实验室分析。
3.2颗粒物
餐饮油烟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指标目前仅在北京地方标准中有所体现,油烟颗粒物这个概念也仅在北京地方标准中出现,这与我们常规理解的油烟有较大的区别。油烟是通过红外测油仪分析在2930 cm-1、2960 cm-1和3030 cm-1谱带处的吸光度来定义油烟的化学组成成分,而颗粒物仅为滤膜上截留的油烟颗粒物的质量浓度。目前餐饮油烟颗粒物暂无国家或行业检测方法,为了配合该参数的检测,北京地方标准也同步配套了颗粒物的分析方法DB11/T 1485—2017《餐饮业颗粒物的测定手工称重法》。该法与固定污染源中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较为相似,主要将双层滤膜(47 mm)置于滤芯内,根据不同的烟气温度,选用不同的滤膜材质,采样前在恒温干燥箱进行恒重,确保间隔1 h后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0.04 mg,带至现场采完样后,同样恒重后进行称量,滤芯采样前后的质量差除以标况采样干体积,即可得到颗粒物浓度。
3.3非甲烷总烃
目前深圳、北京、河南、重庆、昆明的地方标准中已加入非甲烷总烃指标,分析方法目前也较为成熟,主要有实验室方法和便携式直读方法两类。实验室方法主要有HJ 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主要用于测定污染源废气的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该方法通过气袋现场采集油烟样品,然后用气相色谱仪进行分析,以保留时间进行定性,以峰面积进行定量,色谱仪中2个分析柱分别测定甲烷和总烃浓度,总烃减去甲烷即可得到非甲烷总烃浓度。便携式直读方法主要有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各地也出台了相关地方标准,各地方法原理基本一致,如北京市的DB11/T 1367—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山东省的DB37/T 3922—2020《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福建省的DB35/T 1913—2020《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该方法无须现场采样,在现场进行零气和量程校准后,每分钟读取一次数据,连续测量5~15 min,取平均值即可。
3.4臭气浓度
餐饮油烟排放标准中臭气浓度指标目前在山东、深圳、重庆等地的地方标准中有所体现,主要是测量排气筒中臭气浓度,检测标准为GB/T 14675—1993《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该法主要通过现场使用采气袋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送回实验室后采取逐级稀释的方法,由6名嗅辨员分别进行嗅辨,每名嗅辨员领取3个气袋,其中1个为固定稀释倍数的样品,另外2个为清洁空气样品,逐级进行嗅辨,直至无法准确识别出有气味的那个气袋,试验终止,根据每名嗅辨员的个人嗅阈值,求取平均值后得到平均阈值,经过公式换算得出最终的臭气浓度值。
4结语
目前餐饮油烟污染已成为政府日益关注的环境问题,从国家到地方层面也逐步配套了适用于政府需求的排放标准。总体而言餐饮油烟污染监管呈现出污染物监管种类日益丰富,污染物限值日趋收紧的趋势。伴随着监管的加强,检测技术手段也从传统的实验室分析向现场便携直读的技术转化,有利于现场快速测定,为监督执法提供快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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