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根据地的地道斗争与群众动员
2022-05-30王光耀
王光耀
【摘 要】侵华日军“五一”大“扫荡”之后,冀中抗日根据地遭到沉重打击,此前以挖沟破路为主的地上交通战,由于规模大和难以隐秘而无法继续。冀中军民创造性地发展出拓展地下空间的地道战术,随后被推广到其他抗日根据地。但在推广过程中面临如何使干部和群众相信地道的效力,以及如何有效配置人力物力资源、动员群众参与、缓解群众困扰等诸多问题,这也成为中共基层动员能力的重要考验。通过科学计划、宣传教育、干部带头、奖惩结合等多措并举,中共逐渐激发了群众积极性,将地道斗争发展成为广泛的群众运动,推动了敌后抗战的坚持与最终胜利。
【关键词】地道战;宣传动员;冀中根据地;党群互动;群众运动
【中图分类号】K26;D23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6644(2022)03-0077-10
地道战首发于冀中,随后推广到冀南、冀东等地,是游击战在平原地区的灵活运用,成为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敌后军民创造出的独特战术。程子华称地道战“为坚持冀中抗日战争起了极大作用”,对于持久抗战有着重要意义。目前学界对地道战产生的原因、地道斗争的特点及意义等问题已有一定的研究,但是对地道挖掘和推广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以及中共的动员措施缺乏深入的探讨。因此本文拟以冀中为中心,兼论冀南等根据地,探析中共在地道战的推广过程中对群众的动员,以加深对地道战的认识和理解。
一、冀中根据地的严峻形势和应对措施
1938年,冀中抗日根据地的建立证明在平原地区开展游击战的可能性,并逐渐成为日军“肃正工作上最严重的问题”。为控制直接威胁其后方安全的冀中根据地,日军开展多次大规模“扫荡”,均未实现其预想的目标。国民党方面也认为日军“发动冀中、冀西之‘扫荡战”,而八路军擅长游击战,故最终结果“均属徒劳”。1941年7月,冈村宁次接任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官之后,改变此前着重军事但成效不大的“扫荡”政策,实行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四位一体的“总力战”,在冀中地区的重要村镇设置据点、修建公路、挖沟筑墙,实行点碉路沟墙结合的“囚笼政策”。
随后,日军开始在冀中乃至整个华北开展大规模的地形改造工程。1940年11月日军在冀中的据点尚只有540个,但是到1942年结束,碉堡和据点已达到1753个,平均每4.5个村庄就有一个据点或碉堡。据点周围碉堡成群,铁路、公路沿线岗楼密布,把整个根据地分割成2000多块,时称“抬头见岗楼,迈步登公路”。通过细碎切割和严密封锁,当有一处发生接触,周围据点和碉堡便可通过交通线迅速出动、包围合击,对八路军的行动和转移造成极大的阻碍。
“囚笼政策”配合“总力战”给冀中根据地造成巨大困难。为了彻底消灭冀中的八路军主力,1942年冈村宁次采用“铁壁包围”等战术进行了长达两个月的“五一”大“扫荡”。全冀中被残杀和抓走的群众达5万多人,部队减员46.8%,冀中军区领导机关和主力部队被迫转移至北岳区或冀鲁豫区。各军分区和县、区游击队仅能留下少量部队在很小几块地区隐蔽活动。冀中根据地经过这次打击,“大部被敌确保和大部成为敌占优势的游击区”,步入更加艰难的阶段。
1942年冬,日军将有些驻华部队外调到太平洋战场,使华北的日军力量有所减弱,被迫将“逐步蚕食”改为“跃进蚕食”,实行防守政策。尽管形势依然严峻,但是冀中的抗日力量有了一定的恢复。由于冀中平原受到日军网格化的严密封锁,冀中临时区党委分析局势后认为“平沟斗争,一般应停止”。此前以挖沟破路为主的地上交通战因规模较大和难以隐秘而无法继续进行,冀中军民不得不转变思路,从而创造性地发展出拓展地下空间的村落地道战术。
地道的挖掘最初是群众的自发行为,经过了一个自行摸索的发展阶段。“五一”大“扫荡”之前,冀中群众就挖了许多土洞和地窖,以躲避“扫荡”和坚壁清野。地道最早在保定出现,最初只是村外的一个小洞,人在里面只能坐卧,不能反击。不仅被动且洞的安全性也无法保证,经过多次伤亡之后,地道开始转移到村内。随着日军“扫荡”频率和强度的增加,简单的洞越来越不能满足需要。于是人们将单口洞变成多口洞,地洞也逐渐向地道转变,这种新型的地下交通战术开始形成。
“五一”大“扫荡”之后,八路军的活动在严密的囚笼之中变得极为困难,出则受到公路和沟墙限制,住则在碉堡环绕之中。为改变这种不利局面,1942年11月冀中临时区党委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武装斗争的领导,大量发展地洞,为以后将其连接起来、广泛开展地道斗争做准备。1944年后,地道挖掘开始由根据地政府直接计划和组织领导,所耗物资、经费均由政府提供,并由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委员会(简称武委会)专门指导训练和介绍各地技术经验。在冀中党组织的提倡下,地道斗争开始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开来。地道以能持枪低身行走,两人相近能侧身通过为准,顶土厚1.3米,高度一般在1米至1.3米,宽1米。内部设有许多隐秘的瞭望孔和射击孔。此外还挖有多层地道、平行地道等曲折多变的结构,以迷惑敌人。为了防毒、防水、防烟,地道内设置了翻口、卡墙等,附近还设有陷阱和枪眼。
经过多年推广,中共领导群众一同把简单的土洞和地道,发展成家家相通、环绕全村的地道。村落地道再向周围延伸,与邻村地道衔接起来,构成村村相连、密如蛛网的地道网络。地道战作为一种有效的斗争形式,很快被冀南等其他华北抗日根据地采用。1942年冬,冀南一区区委即指示学习冀中经验,动员开展地道斗争。地道的普遍挖掘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地下长城,如同“重新创造了一层地下的抗日根据地”。地道斗争在抗战战略反攻阶段以及后来的解放战争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推广开展之初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
二、地道斗争在推广中面临的问题
地道挖掘經过了从群众自发到根据地政府推广的过程,其在冀中和其他根据地的展开,一般同八路军与日军在这一地区的整体对抗形势相关。黄道炫认为地道产生的外在环境即是中日之间的拉锯。初期群众的自发挖掘地道行为,往往是对日军的频繁“扫荡”以及控制权不断易主的一种能动的积极反应。日军对群众生存空间的挤压越强烈,地道挖掘的必要性也就越强。“敌人对哪个区抢掠抓捕频繁,哪个区里的地道便开展的普遍,成绩便比环境巩固的地区大。群众开展地道堡垒的情绪,便比环境较好的地区高涨。”日军在独乐县修筑据点之后,各村群众感受到严重威胁,因此上级一号召开展地道斗争,群众就很快动员起来。在斗争形势并不激烈的地区,如我之完全控制区或敌之完全控制区,出于干部转移等斗争的需要,也要有地道作依托,但是在推广过程中面临使当地干部群众相信地道的作用及有效动员组织当地资源挖掘地道等现实问题。这成为对根据地领导干部的重要考验。
首先,基层干部工作不得法。在上级指示下达后,对群众的动员任务就落在基层干部身上。然而地道战在推行之初,不仅对普通群众,对中共的基层干部来说也是新型的斗争形式。因此在组织领导方面不免出现各种问题。晋察冀第十六地委在工作概述中称,面对这种闻所未闻的斗争形式,群众和干部都没有很大的信心。区、村干部在指导动员群众挖地道的过程中步调混乱,并且未能鼓起群众的干劲。在已经动工的地方,未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作用,导致对地道挖掘的技术指导不到位。当地道挖掘出现问题后,区里也没有及时给出明确的计划和指导意见,在等待中消磨了群众的积极性。此外,有的干部消极怠工。易县县委称:“不少政民干部,则漠然视之,认为与已无干,大有只说不干的严重现象。”冀东甚至有一部分干部在组织地道挖掘时没有进行宣传教育,而是直接采用强迫命令的办法。如卢抚昌县一区对不出工或挖不够尺寸的,就直接罚米、罚工。
其次,当地群众积极性不够。根据地群众作为动员的对象,以往面对日军“扫荡”时大多采取出逃躲避或者妥协为主的方式消极应对。毕竟地道是新事物,经验的缺失导致群众对其效用没有信心。1942年藁无县在地道斗争的总结中称:“老百姓大多是不相信,宁跑不钻,也不愿挖。”易县港里村部分群众认为:“钻的人越多,死的人越多”,并说“八路军天天说打日本,为什么不到炮楼上打日本呢?叫老百姓天天挖洞,钻洞就能打了日本”。冀南第七分区司令部印发的参考资料中提到群众普遍“没经验,没信心,怕费气力,怕费工夫”。也有群众因为担心挖地道会招致敌人的报复,而存在畏惧的心理。冀中行署指出,在村里利用地道作战时,出现有部分群众“怕烧房子,拉尾巴不叫打”的现象。日军“扫荡”晋察冀一区东斯寨时发现了该村的地道并向其中施放毒气,群众在惶恐的情况下竟主动将地道用土堵塞。加之地道挖掘耗费甚大,增加了动员的难度。程子华指出,挖地道相比于挖沟,工程量更为浩大,“据一般估计,每村修筑地道,如果大部有劳动力的人民都参加,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而一部顶棚所用的木料,需要一千元至两千元”。新乐县某地道模范村完成地道2836丈就花费了3.4万元之巨。农闲时群众尚且怕费工夫,“你推我,我推你,互相耍滑头不努力去挖,坏了不去修理”;农忙时又怕影响生产,听到因春耕而停止挖地道后都“乐颠了”。对群众来说,与挖掘地道的付出相比,似乎在日军“扫荡”时出逃更为“划算”。因此,挖掘地道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使得地道工作推行困难。
部分群众对地道挖掘消极怠工,甚至有人散布谣言进行破坏。易县胡庄挖地道时有人说:“天崩地裂,现在天还没有崩,地快裂了”“谁挖地道,敌人找到了,即烧谁家的房”。1942年日军在“扫荡”藁无县时一方面利用军事镇压,恐吓群众,一方面又策动部分村民暗中造谣“今天敌人要来包围村庄”“明天要抓某某”,使群众昼夜不宁,一惊一乍,甚至提议同敌人联络,不惜答应支应敌人,以躲避“扫荡”。群众之所以会散布和相信谣言,本质上是对地道斗争没信心。可见,在初期没有进行有效宣传动员的情况下,群众并未认识到地道工作是直接关系到自身利益的事,而只是将之当成上级派下的任务,自然导致态度消极。
在地道斗争初步开展的地区,群众的态度也会影响其进行。主要表现为缺乏保密意识和施工过程中的混乱。蠡县的村干部最初为了防备因跑不出村而遭受损失,便在村里挖洞藏身,其他群众见其效果之后纷纷仿效起来。本应保密的事情此时完全公开化。在自发的情况下,产生了随便挖洞的现象,只顾自己方便,而不管合不合适和秘不秘密,甚至有群众“只挖一个大洞,把孩子娃娃,甚至大鸡筐、小鸡笼等也都放进去”。这不仅影响地道整体规划,而且容易被敌人发现。另外,在战斗中常出现群众因紧张而产生混乱的情况。程子华即反映在某些地区“每当发生情况时,人民拥挤太甚,秩序无法维持”,影响战斗的进行。地道作为地下设施,进入后沉闷黑暗且寂静无声,加之地面之上就有敌人“扫荡”,群众的情绪十分容易受到影响。听到有人劈木头就认为敌人正在掘地道,闻到屁臭则怀疑敌人放毒。群众的情绪若得不到有效的安抚,则会影响后续战斗。
除此之外,在地道斗争推行时期,还面临如何恰当处理农业生产与挖地道的关系、甚至利用地道打胜仗之后盲目自信等各种问题。冀中区党委指出,一部分人自以为有地道可以依靠,而对反“扫荡”工作产生了盲目乐观自大的情绪。
面对上述情况,在动员过程中扭转群众对待地道的态度、解决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找到有效开展地道斗争的方式,即是摆在根据地领导干部面前的艰巨问题。
三、中共对群众的宣传动员
地道斗争要开展成为广泛的群众运动,必须在全体干部和群众之间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吕正操提出,在进行动员时,“必须出于真理与正义,决不可哄骗群众”。在此过程中,注意联系群众本身的利益,使群众认识到地道不仅是为了掩护部队和干部,也是为了保护青年不被捕捉、妇女不受蹂躏等。晋察冀第四区指出:“要使群众认识开展地道战是为了保卫人力、保卫物资、保卫生产……与群众切身利益相联系。”冀晋区四分区地委也指示,动员时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用生动的实际例子,站在群众角度分析利弊,耐心宣传组织。开展工作之前,通过多举其他先进地区的成功案例,启发群众领会地道斗争的好处,解答群众的困惑和疏导其心理负担。如因为挖地道或雨季导致房屋塌毁,干部一方面应联系积极分子,及时为房东修理;另一方面也要向群众解释塌房原因,讲明房塌能修,但因没有地道而使人受损失是追不回来的道理。对于群众害怕地道会破坏风水或怕地道互通导致麻烦、打架、丢东西等心理,要耐心地进行说服教育,同时也可以适当迁就。
最理想的動员方式即是通过宣传教育使群众认识到地道对于维护其切身利益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主动地投入其中,但是在实际过程中面对群众的不理解不接受,加之有的干部不善解释说服,时常发生强制命令的现象。强迫进行不仅会使工程潦草简陋,不能有效发挥地道效能,而且也会影响群众情绪,造成干群之间的对立。因此在动员之初,首先应该纠正强迫命令的做法。冀中根据地领导人在地道斗争推广之初就明确提出:“要强调说服教育,严格的禁止强迫命令,逼迫群众挖。”冀南四地委在指示中强调,动员需在自愿前提下进行,不可强迫,以至群众不满。冀南第七军分区也指出,对适龄劳动力要“坚决反对强迫命令”,要进行耐心说服动员,使其自动自觉地参加地道挖掘工作。构筑一个完整的地道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且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此过程中,应当深入教育群众,结合实际情况,想方设法激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地道斗争作为广泛的群众运动,保密难度大,随时有被敌人发现的风险,故必须加强日常的保密工作。这主要包括对地道进行技术上的保密和注重平时对群众的保密教育。
技术上,在地道工作开展过程中,尽量不引起敌人的注意。部队及干部群众只在敌人围村“清剿”的必要情况下才钻地道,留下一般群众及伪村长等应付敌人。蠡县地方干部自己挖有保密洞,且不和共同的大洞和地道挖通,平时共用机关的大洞,敌人“扫荡”时则各用自己的洞。群众在挖通向干道的支道时中间留一薄层不挖,以备必要时再挖通。这样既能保守秘密,也可以保证个别人被发现时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有的地方为了应付敌人还挖有结构简单、无伤大雅的“应敌地道”,如果敌人强迫群众找洞,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承认此洞,以欺骗敌人。
除了在技术上力求隐蔽之外,也对群众进行保密教育,或者订立共同遵守的保密公约。地道实行专人负责制,洞口在谁家则由谁负责掩盖和伪装,不许随便进入,也不得向他人透露,战时如有亲戚入洞,必须向村干进行详细登记。1942年冀中行署指示:应告知群众故意暴露洞口或地道情形者,将以泄露军事秘密论罪;规定战时外村人进入地道必须带有武委会的许可证或证明材料,否则即对其进行检查。通过各种方式保证隐秘性,这是地道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前提条件。
口号亦是直观明显的宣传鼓动方式。宣传标语和口号一般简短形象、便于理解,且容易形成广泛传播。在动员开展地道斗争的过程中,中共特别注意通过明快的口号来启发和动员群众。冀南四地委提出“青年要活命,快挖抗日洞”“青年妇女藏到洞里,鬼子干发疯找不着人影”“游击组模范班,先打鬼子兵,后藏洞里也,神出鬼没敌人干瞪眼”;晋察冀军区政治部认为可提出“战前多流汗,战中少留血”“多挖两铲土,少挨炮弹皮”,以促工作顺利完成;北岳区为了鼓动群众,提出“多流汗、少留血”的口号;冀中区为使群众注意保护地道,提出“保护地道不坏,省得第二次挖掘”“有了地道斗争,就能避免敌人‘扫荡时的损失”等口号。这些口号直接面向群众,将挖地道对群众自身的好处通俗直观地表现出来,使宣传动员更加深入人心。
宣傳动员的落脚点是争取斗争的胜利,而斗争的胜利反过来又会提高说服教育的可信度,二者互为因果,相互促进。只有经过斗争的胜利,使群众亲身体会到地道对其切身利益的保护,群众的积极性才能激发和保持,而消极分子的流言才会噤声。中共在动员宣传中特别重视介绍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这不仅可以鼓舞士气,也使得地道工作的宣传落到实处,而不显虚浮。1942年藁无县挖有地道的几个村子在日军的“扫荡”中坚持了一个多月,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日军也没再来,而周围村庄却每天都面临敌人的威胁和勒索。据点附近的村子,几天内就各出了几千块钱,无限制地向日军供应肉、面、木柴、砖、干草等物资,青年不敢回家,人们无法安心种地。反观坚持下来的村子,不仅不用供应日军,而且后来因为日军不再来,群众不用躲藏,安心地住在家里做活。如此明显的对比,使大多数的群众情绪逐渐高涨起来。南庄战斗后群众反映:“民兵真保护咱们,敌人也没有抢,也没有烧房,还是打好!”村里的老头抱着文书匣子找到民兵说:“真把敌人打怕了,以后一定要民兵领着打,谁要不敢打,就把他给了你们!”可见,斗争胜利不仅减少了群众损失,也使群众消除了怕失败、怕报复的顾虑,对地道斗争有了坚定的信心。易县群众在斗争胜利之后情绪高涨。南水峪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笑着对外村人说:“我村再有三天,敌人来了就不用跑了。”民兵杨文堂说:“去年要实行了这个挖洞办法,反‘扫荡时不知多打死多少敌人呢!现在有了地道,敌人如来,咱们可好好的干一下。”
在冀中开展地道工作之初,某些干部认为地道属于消极逃避,下令拆毁已筑好的地道,但群众已尝到地道的好处,坚决不肯拆毁。程子华认为开展地道工作“不仅有赖于广泛的宣传与动员,而且更有赖于广大人民进一步的亲身经验”。不过不能盲目乐观。“五一”大“扫荡”之后部分人觉得有地道可以依靠,因而轻视敌人。因此晋察冀第四区指示要在思想上普遍克服轻敌速胜的观念。地道斗争需要做长期打算,不能因满足已有成绩而懈怠工作。
四、人力动员实践
地道挖掘作为一项复杂庞大的工程,与向群众征收粮税造成的财力负担不同,其更多地体现在劳力方面的负担。在宣传教育启发和动员群众之外,科学合理地动员和分配农村劳动力,也是中共开展地道斗争时面临的重要问题。
基层干部作为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群众的动员组织者,其对开展地道工作的认识与实施方式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工作的进行及群众的反馈。根据地领导人注重发挥干部的组织和带头作用。杨成武即建议注意培养并提拔具有丰富的武装斗争经验的干部。冀中行署也强调,在接到布置命令后各级武委会都要进行深入的宣传动员工作。村武委会应召开村政民干部会进行具体的讨论布置,然后召集全体队员大会进行组织动员与编制工作,按具体计划执行,以免造成人力浪费。村村相通的干线则由区武委会负责领导,事先计划好每村负责部分,以免产生推诿偷懒和无谓的纠纷。冀晋区四分区地委还要求干部亲自领导,每日召开碰头会议,共同制定地道修筑方案,如此才能掌握工作动态和发展方向,不致劳而无功。各级组织均设立地道委员会来实际领导这一工作。技术方面,由武委会专门负责指导、训练及介绍各地经验,同时与生产委员会相结合,尽可能利用各种组织形式,通过细致的计划把全体群众广泛组织起来,有计划有组织地完成这项工作。1942年冬易县就由党政军民各部门主要干部成立了县、区、村三级地道委员会,内部再设置分工明确的组织、宣传、研究等部门。村内定期召开地道委员会会议,进行汇报、检讨、布置等工作,发挥了极大作用。
地道建设之初,群众看不到实际好处,并对开展地道斗争没有信心。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提高整体的积极性。冀南四地委指示:“要自己下手做模范……一切地下机关地方干部,都要领导群众进行而且自己也下手干。”挖抗日洞应从村干、党员、游击小组、抗日家属做起,以影响带动其他群众。西县二、三区群众怕地道倒塌,干部就亲自到地道内配合挖掘并指示挖掘方向。在地道内组织分工后,也会配备干部和积极分子,缓解群众的紧张情绪。武强县某村在地道工作传达以后,村支部开会决定每个支委带领四个党员,再由党员带领群众,以起到模范作用。其中某支委团结了两个群众与全村的地道组挑战,区里规定每人每天挖二尺,他们这组每人每天挖四尺。他们的模范作用也带动了其他组的积极性,村里的地道工作就热烈地开展起来了。
领导方面做好计划之后,接下来就是地道挖掘的人力组织安排。易县县委指出:“要根据不同地形,计划不同地道,不同的人,分配不同的任务。正确运用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的原则。”北岳区人民武装部指出,挖掘中应注意科学地组织与分工,工兵、战斗、瞭望、联络等都须注意配备积极分子及干部来起保证作用。地道挖掘之前,将人工按五至六人编成一组;之后组再编成为排或队,每村成立两至三个排。每天黄昏开会,检查各组的成绩,并使人力轮换,提高效率。易县白堡、周庄、岭东、杨家庄等村有90%人口动员到了地道挖掘中来,他们自己进行了科学分工,如男的干重活、女的干轻活、老头子挑土、小孩子推车子等。
在人力动员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尽可能广泛发动群众,最常见的方式为分工负责与及时赏罚相结合。冀中行署指示分开段落、划分街道,以组为单位,实行分工负责制,并发动村政民干部协同武委会进行监督检查。早饭后动工,晚饭前停止,每组每天的任务为挖五尺、掏1.5丈,棚顶之前要经村干部检查,不够尺寸者继续挖。对各组负责的工作也会及时赏罚,以提高工作效率。易县东峪、娄山、水峪等村群众自己制定奖惩办法,并建立男女挖洞先锋组。迁卢青县各村订立罚约,对落后不积极工作的加以处罚,视情节罚以10~30斤米。根据每组每日汇报,在大会上指出落后者工作的不当之处,同时又照顾其情绪,不轻易使用罚约,也不点名。此外,对工作超出者给予奖励。迁卢青县某庄规定:每组多挖一尺,奖给一斤米,并给予精神鼓励。有一组的任务是每天一丈,但在鼓励下,一天就挖了三丈七尺,情绪很高,干部和他们说话都怕耽误工作而不愿搭话。在分工负责和及时赏罚的环境下,群众的创造性被激发出来,发明了许多新方法。夏家庄群众在挖地道中,运用光学原理,发明了用大镜子放在洞口,向着日光,再找几个镜子隔一弯放一个连接起来,使充足的日光能照进洞内,既节省灯油,又使空气新鲜。之后,这项技术被广泛推广开来。
地道挖掘不仅耗费人力,物力耗费也甚巨。在地道斗争的推广时期,一般由各级政府开支。所需材料方面,木材用公家树木,没公树或不够用时,经过原主同意才能锯用私人树木,同时将树枝交还原主并在木材上刻上树主的姓名,以便将来奉还。灯油以及其他必要经费也由村款开支,工具如铁锹、铁镐等由队员自带,没工具的在武委会登记借用。根据地物资来源有限,因此在工作中要在确保工程坚固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在地道挖掘之前,进行详细的计划讨论;挖掘过程中,由武委会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监督或介绍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群众也创造了多种节约的方法,如用镜子代替灯油、利用杠杆代替手拉土、在低矮大人运土不便处让儿童拿小四轮木斗推土等。通过政府提供开支、工程科学节约,有效地配置了根据地的资源,从而保障了地道挖掘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地道挖掘与生产的关系上,冀中行署指示“挖掘地道不要与生产对立起来”,而要尽力使两者结合起来。首先,不能妨碍春耕。为减少对生产的影响,在春耕开始前,大力组织进行地道挖掘,春耕开始之后则停止或减缓工作。冀晋区四分区要求在时间上将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地道挖掘作长期打算经常进行,在春耕农忙之前,则用一月左右时间突击完成一定成绩。有问题或因战斗破损需要修改的地道,除非可能会在战斗时发生危险,一般等到农闲时再加强修改。此外,地道挖掘要与日常生产活动相结合。如划分各自的时间,上午生产,下午挖掘地道;或在生产闲暇时挖掘地道;成年人除挖掘地道外,每天要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生产。冀中土质肥厚,为棉粮优质土壤,将挖出的土利用起来,不仅可以运到地里或猪圈去堆肥,还可以垫到地面加厚地道顶土。在开展地道斗争的同时尽量兼顾群众的日常生产,“群众对地道的情绪即能保持高涨”。
五、结语
面对日军的“扫荡”,在地面游击条件不足的情况下,中共领导群众积极改造地下空间,形成了既保障自己安全又打击敌人的地道战。在各抗日根据地的大力推动下,地道斗争的形式逐渐得到推广,形成了广泛的群众运动。但是动员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在推行之初面临如何使干部群众相信地道战的效力、有效配置地道挖掘过程中的资源、动员群众参与、缓解群眾困扰等诸多问题。中共通过科学计划、干部带头、奖惩结合、宣传教育等方式,将实践中群众反映和暴露的问题加以解决,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并且激发了群众的积极性,地道斗争的方式逐渐成为敌后根据地军民克敌制胜的重要武器。
这并不是说地道动员一呼百应,一些地方在挖掘过程中仍存在强迫命令、形式主义等问题。在动员的过程中,领导者与群众之间有一个互动的过程。群众反馈、上层调整,如此循环往复,不断贯穿于地道动员的过程之中。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中共进一步扎根群众、组织群众,形成水乳交融的关系。这成为中共领导的敌后抗战能够坚持并取得最终胜利的重要原因。
[作者系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