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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链”融合视角下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及破解路径

2022-05-30屈晓东

新西部 2022年6期
关键词:结余瓶颈国有资产

◎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研究课题《陕西依托秦创原平台打造创新驱动新高地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2SXZD04)

目前陕西省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不深,科技成果本土转化率不高,科技成果转化面临“不敢转”“不想转”“缺钱转”等瓶颈。应精准对接科技成果和市场需求,促进成果本土转化,从源头上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4月来陕考察时提出,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创新链和产业链之间不对称、不协调是科技和经济“两张皮”现象的重要原因。秦创原是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平台,着力解决创新链和产业链脱节的问题,是“两链”融合“促进器”。2021年,陕西高新技术企业增长35.48%,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长38.67%,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33.23%。这一系列增长数据得益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推动。目前,秦创原平台建设处于加速期,亟需进一步破解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畅通成果转化渠道,推动创新资源转化为发展动力,加快建设西部创新高地。

科技成果转化的三大瓶颈

目前陕西省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不深,科技成果本土转化率不高,“孔雀东南飞”现象明显。2021年,西安市技术合同成交额2209.49亿元,位列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二。但是就地转化的技术交易合同金额只占成交总额的36.76%。目前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面临“不敢转”“不想转”“缺钱转”等瓶颈。

(一)科研人员存在国有资产追责顾虑,面临“不敢转”的瓶颈

科研院所和高校以事业单位为主,其发明成果要保值增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科技成果转化是利益与风险共存的过程,因为担心国有资产流失,很多科研单位的负责人会有所顾虑。根据现行规定,职务科技成果属于国有资产,在其转化前绕不开定价环节。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中,学校持有部分也属于国有资产,国资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有强制要求,一旦成果定价低或转化失败,就有触及国有资产流失“红线”的风险,导致部分高校教师和相关决策人员“不敢转”。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和国资管理政策之间的不衔接,导致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复杂,渠道不通畅。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国有资产性质带来的相关的权属和责任问题至今没有完全解决。各主要科技创新主体(高校院所和国企等)的管理层和科研人员对执行科研成果转化政策还存在犹豫。国有资产管理“保值增值责任”和“追责顾虑”造成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对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相关责任人提出了保值增值的考核要求。《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补充了单位领导责任的豁免机制,但是没有给出勤勉尽责的判断标准或者具体范围,没有解除管理层和科研人员的顾虑。国有资产流失担责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限制了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效果的发挥。负面案例极大地影响了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热情,虽然负面案例不多(清华大学付林案、浙江大学褚健案等),但足够使人犹豫。担心“秋后算账”的心理仍然存在,导致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相当一部分的“等待流量”。

(二)科研人员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弱,面临“不想转”的瓶颈

科技成果转化一般有四个环节:技术原理的构想、实验室研究、中试放大、产业化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长期性、不确定性、高投入、高风险性等特点,中试环节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关键环节。成果转化分为“研发-中试-量产”三个阶段。一项新技术从研发、中试、量产之间的资金投入比例为1∶10∶100。经过中试环节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成功率可达80%,而没有经过中试的科研成果只有30%能转化。中试环节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死亡之谷”。长期以来,政府投入研发、中试、量产的资金比例严重失调,过于倾斜高校和科研机构,投入中试的资金远远不够。量产阶段直接面向市场,容易得到风投、创投、金融机构以及产业基金的青睐和关注。科研人员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弱,面临“不想转”的瓶颈。目前中试政策体系尚未建成。近年来中试政策制定频率、内容针对性等有所改善,但是中试相关政策内容分散杂糅,通常嵌套在其他政策当中,政策实施存在困难,还需要加大对中试环节的政策支持。

(三)科研人员成果转化资金不足,面临“缺钱转”的瓶颈

科技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资金不足仍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自筹资金和金融投资三方面,政府的科技投入有限,大多数企业自身也没能满足技术投入所需资金,金融投资特别是风险投资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仍需加强。金融资本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未充分发挥。“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累”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进程。一般横向课题项目资金,其来源可能是中央或者地方的财政拨款,也可能是国有企业或者民营企业的资金划拨。由于对横向课题(包括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经费的使用没有单独的规定,基本采用跟纵向课题(国拨资金)一样的管理办法,对经费使用管控严格,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务院已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若干规定,明确可提取不低于50%的科技成果轉化收入用于奖励科技成果的实际完成人,各地方政府亦据此制定了相应的鼓励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即使已经有了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比例的相关规定,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横向课题经费使用细则,审计部门对经费使用查得又比较严,造成科技人员事实上尚无法真正享受到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一大部分横向课题经费沉睡在财务系统里,不能充分发挥价值,而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又亟需资金,所以需要为横向课题经费管理“松绑”,为科技成果转化注入源头活水。

科技成果转化三大瓶颈的破解路径

精准对接科技成果和市场需求,促进成果转化“就地开花结果”,减少“墙内开花墙外香”的本土转化率低现象。科技成果转化面临“专利多、转化少、需求多、解决少”的问题。企业对高水平、高专利价值、高附加值的“三高”科技成果需求巨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从源头上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2022年,陕西专门制定了《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计划2022年到2024年期间推动全省高等院校转化不少于1000项科技成果,培育不少于1000人专门从事创业指导、技术转移的人才队伍,创办领办不少于1000家高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是发挥陕西高校科技人才优势、畅通产学研用链条的有效路径。鼓励引导各类人才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名利双收”。“三项改革”有助于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将案头的论文转化为现实中的产品。

(一)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破解“不敢转”瓶颈

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的损失。探索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资产管理模式,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在管理部门方面,明确了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再管理职务科技成果,由科研管理部门管理。处置方式方面,明确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的国有资产处置方式,由高等院校自主决定,不审批、不备案,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将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积极探索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资产管理模式,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有效解决科研人员“有没有权转”的问题,打消“不敢转”的顾虑。《三项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建立单列管理相关制度。职务科技成果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国有资产的减值及破产清算,区别于现行国有资产形成的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通过项目、平台、资金等全链条一体化手段,支持优质科技项目在秦创原落地转化。在免除责任方面,明确了高校领导及职能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勤勉尽职免责条款。

(二)加大对中试环节的政策支持力度,破解“不想转”瓶颈

加大对企业中试环节的政策支持力度,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探索。一是加大对中试环节的金融支持,设立产业化中试基金。加大对重点领域中试环节精准扶持,产业专项资金对中试基金投资的企业和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形成多元化的中试投入格局。对新建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平台,省级财政给予支持,对省级中试研发平台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给予引导激励。二是打造承上启下的中试转化基地。发挥企业连接左中右、畅通上下游的重要功能。充分发挥企业“资源整合者”的作用。支持开展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和产业化示范。创新链起点是科学家的实验室,但完成从实验室到市场的“惊人一跃”,需要打造承上启下的中试转化基地,需要嗅觉敏锐、富有胆略的企业家。瞄准中试薄弱环节,积极构建“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产业园”全链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通过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股权控制、专利控制、标准控制、产业联盟等创新整合,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三是提高中试政策与重点产业的契合度。探索“先中试、后孵化”模式。中试研发资金由政府支持、企业参与、成果完成人和转化人分担。中试作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核心步骤,在不同产业和技术中,需求差异明显,中试流程、资源配置、经费需求、时间跨度、评价标准、管理模式等均存在巨大差异,且专业性很强。因此,应该以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产业和技术量身定制不同的中试政策,帮助重点产业、重点技术、重点产品平稳度过科技成果产业化难关。

(三)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可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破解“缺钱转”瓶颈

横向科研项目是相对纵向科研项目而言的,来源相对较广、较易获得,但其结余经费往往成为不便使用的“死账”。一方面大量的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闲置”,另一方面资金不足“缺钱转”,困扰科研人员。盘活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允许科研人员将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可以破解成果转化资金不足瓶颈,形成激励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投资企业和创投机构希望成果完成人不仅以技术入股,还能有现金投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陕西此次提出,对科研人员用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与学校约定一定分配比例,其中科研人员占比不低于90%。根据《三项改革实施意见》,陕西明确支持科研人员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形成“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投资组合。在结余资金授权方面,将高校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视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行为,所形成的国有股权纳入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范围。在管理方式方面,允许高校设立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资金池”,由学校或委托方持有,或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或多方签订合作协议,协商收益分成或占股比例,并探索更多方式盘活资金。在退出机制方面,结余资金形成的股权可择机退出,由高校自主决定,不审批、不备案。在具体实施方面,高校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应的审批制度、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秦创原已成为陕西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引擎。秦创原以聚集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传统产业转型為目标促进“两链”深度融合。秦创原已成为陕西科技成果转化的新名片,通过畅通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的通道,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和成果转化动力。秦创原平台是全省各个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各市积极参与,共同建设科技创新高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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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于耀翔,林超辉,陈辉,丘嘉鹏,赵毅,杨坚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的运行方案与绩效研究——基于校企协同的可行性分析[J].中国高校科技,2020(11):8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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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红,郑鹏.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发展路径探析[J].科技管理研究,2020,40(19):103-109.

作者简介

屈晓东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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