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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背景下陕西保市场主体路径分析及对策建议

2022-05-30王晓娟

新西部 2022年7期
关键词:市场主体陕西新冠

新冠疫情背景下,保市场主体是当前陕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本文基于对陕西当前保市场主体的问题和问题的深入分析,发现仍然存在着政策的实施和落实不到位、改革创新存在“最后一公里”堵点、市场主体个体能力不足、中小微企业发展仍困难重重、市场监管人才配备不足等诸多问题和困难,据此进一步从完善保市场主体的政策保障和实施体系、持续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金融服务对市场主体的支撑作用和以创新驱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个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是国民经济的基石,是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7月21日召开的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自2020年初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我国走过从经济遭受重创到实现恢复生产、需求逐步回暖、供需渐趋平衡的艰难历程,经受住了疫情的“大考”,走上了“逐渐恢复、稳步回升”之路。

2021年底,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反弹,对陕西短期经济增速带来一定的冲击。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后疫情时代,如何扎实做好保市场主体工作,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让市场主体更有活力,是当前各省市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陕西如何牵住保市场主体这个“牛鼻子”,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增强竞争力,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是当前陕西推进“六稳六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新冠疫情背景下保市场主体是关键

2021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的反弹对陕西短期经济增速带来一定的冲击。未来,新冠疫情虽然仍有点式反弹的风险,但对陕西长期经济走势影响有限。陕西经济保持稳步发展的基本要素没有改变,经济发展的韧性、弹力和空间依然存在。

陕西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首先要充分保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保民生,要让保就业和保民生具有可持续性,关键还是要保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市场主体帮助拉动投资、就业和消费,在经济复苏当中至关重要。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在压力和挑战面前,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保民生,不仅关乎如何兜底线,也关乎如何盘活高质量发展。当前,陕西要稳就业、保民生,就必须有效控制疫情,推动复工复产,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特别是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目标,就必须让企业保持一定的投资率,实现必要的经济增长。

陕西保市场主体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为推动市场主体复工复产,陕西聚焦服务经济发展,主动担当作为,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市场主体恢复增长成效明显,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营商环境得到优化。金融服务作为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陕西从保障信贷资金供给、着力纾困小微企业、强化核心企业支持三方面持续加大了支持力度。但保市场主体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政策的实施和落实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尽管陕西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很多政策比较精准,瞄准了企业痛点、难点,但由于缺少涵盖政策制定、发布、落实与反馈评价的全链条闭环设计,政策制定方与需求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实施过程中部分部门设置了隐形条件,无形中增加了市场主体获取政策的难度。相关政策学习宣传不够深入,知晓度不高,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市场主体保护方面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政府公共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有待提高;政府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对抗疫援企政策中的金融措施,有三成以上的企业反映没有享受到;即使是享受到的部分企业,也对担保费率较高、不能为企业提供展期还款或续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拿不到贷款贴息支持等问题有较大意见。还有相当大比例的企业反映,对疫情影响下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和物业费政策获得感较差。

(二)改革创新存在“最后一公里”堵点

政府“放管服”改革还存在“最后一公里”堵点。部分含金量高的权力仍然没有真正下放,变相审批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已经下放的权力,因机构设置不匹配、人员素质不高等因素影响,导致基层服务能力与权责下放不相称,“服”的优化跟不上“放”的速度,存在基层“接不住”“用不好”的问题。同时,各级各部门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出台了大量规划、方案、意见,其中不乏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措施,但由于多头管理,各自推进,未形成集中解读、统一推进、一体实施的有效机制,导致企业对政策不熟悉、不会用,多头申报也无形增加了项目审批综合成本。

(三)市场主体个体能力不足

市场微观主体增多但个体能力不强。在一系列市场激励政策作用下,新登记市场主体持续保持高增长,2020年上半年,陕西新登记市场主体38.36万户。其中,新登记企业9.73万户,同比增长11.31%。但市场微观主体规模相对较小,企业类市场微观主体占比与南方先进省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具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还不高,企业作为产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還没有真正建立;企业信息化、智能化、“互联网+”程度还不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建设还有待强化,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作用还需加强。

(四)中小微企业发展仍困难重重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陕西积极为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但是实事求是地看,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小微企业受到极大影响。由于这些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不少,虽然疫情基本得到控制,情况有所缓解,但不少中小企业仍然面临房屋租金、人员工资、订单减少、流动资金枯竭等压力。

(五)市场监管人才配备不足

市场监管涉及的业务面广,部门职责交叉,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陕西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人员数量少,而市场主体数量多,在保市场主体工作开展过程中,易出现监管不到位或法律适用不精准等问题。目前,陕西亟待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研究和学习与履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陕西保市场主体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保市场主体的政策保障和实施体系

1、坚决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坚决落实好中省市出台的纾困惠企政策,既要关注骨干龙头企业,也要扶持中小企业、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确保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各类市场主体。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风险控制,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中的信任、监管和成本等问题。

2、解决好政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强化部门联动,加紧协同联动,把政策操作过程中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内容、每一个目标对象都进行细化、实化,分解执行,提高政策“执行力”,出台具体安排,将责任明确到部门、具体到人,保障惠企政策真正落地。

3、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困难企业的政策扶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担保支持,推动惠企金融政策落地,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深入开展“清欠”专项行动,及时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联合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加强对文旅、餐饮、商场、会展等受疫情冲击较大的困难行业的监测和政策调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健全和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务体系,广泛集聚和共享服务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管理咨询、技术支持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打造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二)持续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

1、促进营商软硬环境不断改善。持续改善营商发展硬环境,加快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基建和高铁、高速公路等建设。以自贸区制度创新为先导,扎实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着力补齐“数字政府”和大数据公共平台建设短板,推动各级各部门“放管服”改革创新举措,升级为口径一致、无缝衔接的“陕西平台”或“陕西窗口”。

2、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和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小概率抽查实现大范围震慑。考虑到疫情影响和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适当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双随机抽查比例频次。对从事不涉及人身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一般性经营活动及新经济新业态,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措施。

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克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用心用情服务市场主体,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涉企政策制定要多听企业家意见和建议,真心真意亲商、安商、富商。

4、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注重发挥企业家作用,树立对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加强优秀企业家培育,讲好“秦商故事”,塑造“秦商品牌”。实施中小企业领航人才培训计划,打造“陕企云课堂”线上培训平台,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强化金融服务对市场主体的支撑作用

1、稳定金融要素供给保障。突出解决好银企互信问题、融资成本问题、中小企业授信问题、债务风险问题等“瓶颈”环节和融资“包袱”。加大对“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应急转贷”等政策的解读和推广力度,勇于为优质企业站台背书,努力为小微企业、科创企业“雨中送伞”“雪中送炭”。

2、增强信贷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有效性。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做到“应贷尽贷、应贷快贷、应续尽续”。调整企业还款付息安排,加大贷款展期、续贷力度,对流动性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且免收罚息,不纳入逾期统计,不下调贷款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

3、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金融服务与产品,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加大金融产品的服务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供应链融资、创新创业金融债券、产业基金、天使投资等产品和服务,拓宽科技型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水平。加强产业链和供应链金融应用,丰富金融服务手段。

4、加快推动市场主体直接融资。积极发挥资本市场扩投资、稳增长、促开放作用,运用好企业上市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工作机制,优化细化工作流程,责任到岗到人,强化考核,确保企业上市工作获得突破。充分发挥企业债券直接融资功能,探索建立债券融资省级部门协调机制,创新推动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券,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扎实开展已发债企业债务监测试点。

(四)以创新驱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积极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在精准施策的同时把握新基建、新业态、新消费等新增长点、增长极,培育更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市场主体。鼓励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壮大新型市场主体。

2、进一步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深入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发展质量。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支持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及区县建设一批孵化器、加速器等支撑平台,努力将其建设成为陕西高新技术企业的生长地。

3、推动市场主体创新升级。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育林”工程,培育一批在行业领域、细分市场的“小巨人”和“隐形冠军”企业,推动民营市场主体“个转企”“微升小”“小升规”梯度发展,加速中小微企业从“小而多”向“精而强”转变。以科技创新助推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智慧城市、5G通信、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经济,加快智能科技产业项目落地,催生新工种、新职业。

4、多措并举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大力发展城市夜间经济、“宅经济”“云经济”等新型消费方式,建设多样夜经济功能载体和“宅经济”“云经济”平台,开发多元化“深夜”产品和“网上”产品;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保持农村消费市场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推动服务类消费品下乡。

作者简介

王晓娟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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