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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的司法职业院校课程改革研究

2022-05-30王莹

大学·教学与教育 2022年8期
关键词:课程改革司法互联网+

王莹

摘  要:“互联网+”对我国司法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及课程改革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文章依托现有的教学资源库平台,将新兴互联网技术与传统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深度融合,利用调研、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充分探讨“互联网+”背景下司法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形式的改革与创新路径、多所院校在线共建共享职业教学成果具体办法等问题。

关键词:“互联网+”;司法;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2)23-0165-04

2016年《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要着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在此背景下,各教育部门、高校及教师个人依托互联网在教学领域进行了诸多有益的尝试。慕课(MOOC)、微课(Video-clips)、翻转课堂(Flipped Classroom)等全新教育教学方式的出现,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带来全新的教育变革。“互联网+”概念最早出现在2012年,指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新的产业格局。本研究希望充分借助于互联网开放性、共享性和智能化的优势,将新兴互联网技术与传统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模式进行深入融合,打破传统教育原有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授课成规,转以学生为中心,创设独具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推进我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改革水平[1]。

限于专业领域的特殊性,目前司法职业院校在授课中普遍存在教学方式单一、实训场地局限、教学资源因涉密不便于传播等问题。如何借助于互联网的多元优势,改革特殊专业的授课形式,促进多校共建以达到资源共享,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进而提高人才的培养水平,实现优质司法职业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建共享、開辟特殊专业的自主性学习空间、提供丰富优质的教学素材,大力提升司法职业院校教师的教学能力、普遍推广专业最前沿的教学改革成果,是本研究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一、“互联网+”背景下现代教学模式探究

(一)“互联网+”背景下的常用教学模式

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2011年前后逐渐进入中国教育行业视野,旨在推广一种大众广泛参与的在线教育模式。在慕课平台,多名开发者可以共同参与一门课程的建设,而注册使用者只需在线定期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学习、在线互动、作业提交、学力测试等任务,就可以取得相应的认证。慕课的最大优点是其开放性,只需要经过简单注册,学习者就可以自主地随时随地进行所选课程的学习[2]。在互联网技术的助力下,截至2019年,我国慕课在线数量已经超过5000门,累计学习人数突破7000万人次,课程广泛涵盖了农林牧渔、自然人文等诸多领域。

翻转课堂译自“Flipped Classroom”或“Inverted Classroom”,也可译为“颠倒课堂”,这一概念的提出源自对传统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的彻底颠覆。在翻转课堂上,学生是课堂的主导者,教师则顺势成为学生的辅助者,这就是所谓的“翻转”。这种教学模式的核心在于学生需要在课前以项目为驱动力,借助互联网广泛获取学习资讯、完成自主学习。而在课堂上,学生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参与讨论不断深入探索学习项目,教师则在此时发现学生存在的学习问题,并引导学生解决问题。这种教学模式让不但培养了学生独立思考和信息搜集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可以大大节约课堂的知识讲授时间,让教师能有更多的时间与每个学生交流,针对不同学生的学习特点定制个性化的学习方案。

(二) “互联网+” 背景下我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

1. 广泛运用的多媒体教学手段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趋势应是“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逐步实现所有专业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在这一背景下,司法职业院校深刻认识到提高教学信息化水平已经刻不容缓。各司法职业院校纷纷积极探索和尝试多种适应司法职业教育特点的信息化教育教学手段,“电子模拟监狱”“模拟法庭”“仿真勘察现场”等一系列高科技信息软件的应用极大地解决了原有教学场所受限、教学手段单一的问题。然而,这些信息技术不过是作为传统教学方式的辅助手段,司法职业教育仍停留在线下,停留在教室、实训室里[3]。

2. 与行业紧密衔接的信息化技术

职业教育依托于行业而产生,以为行业培养输送优质人才为使命。在司法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知识结构体系均与国家司法行政行业需求相衔接,这就要求授课教师时刻掌握司法行业的前沿信息和发展动态。目前,各司法职业院校普遍通过与监狱、司法所签订实习基地建设协议、派送教师挂职锻炼、邀请行业专家担任名誉讲师、定期召开行业座谈会等传统形式来获取司法行业的前沿理论。

3. 多元的学习效果评价体系

司法职业教育的使命是为国家司法行业培养和输送应用型技术人才,而传统的“一刀切”式应试考评方式已无法真正选拔出行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各司法职业院校多数都进行了考核方案的改革,计算机题库随机组题的线上电子考场、虚拟仿真实验室里的模拟实操都是大胆改革下的有益尝试。教师已经认识到单是通过一张试卷并不足以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借助电子信息化手段多元化,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才是综合考评学生知识体系、准确把握教师授课效果的正确方式[4]。

二、“互联网+”背景下的司法职业院校课程改革的多维度分析

(一)传统司法职业教育概况及困境

1. 单一授课形式致使教学效果不理想

目前我国共有17所司法职业院校,多数学校普遍存在专业课程开设时间短、课程体系不合理等问题。高职院校的教师学历层次参差不齐、学源水平偏低、师生比偏低等因素都会降低司法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学水平。授课内容以大量的理论知识为支撑、专业技术性过强等因素导致教师通常以保守的单一知识讲述为主,而这样的授课形式和内容难以吸引学习兴趣不浓的高职生,教学效果往往并不理想。

2. 过分依赖行业限制了教育发展

司法职业院校的特殊专业课程如警用枪械的使用、刑事侦查技术等,与行业技能衔接紧密,需要在特定场所或特殊教学条件下进行实践授课,现阶段普遍存在教学场地受限、教学条件不足、无法深入行业实践等实际问题。高职课堂更加注重与行业相衔接的实践教育,而司法职业教育所对应的司法行政行业往往出于安全性考虑“楼台深锁”,外界轻易无法接近。在这种困境下借助“互联网+”手段的各司法职业院校间实现信息互通共建是搭建学院与行业交互平台、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拓展教师行业资讯、丰富学生知识面的最佳选择。

(二)研究成果

1. 理論成果

2019年5月,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相关教师参建的“刑事执行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通过验收结项。该项目共有全国17所司法职业院校参与建设,旨在汇集各参建院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建成引领行业、内容丰富、功能齐备的专业教学资源库。目前该资源库已经投入运行使用,并在疫情期间成功为17所司法职业院校提供了在线浏览、查询、传载、学习、交流、在线测试等一系列服务,为司法职业院校的师生搭建起开放的资源平台。丰富的资源数量、便捷的应用方式使司法职业院校的教师可以根据专业知识点与岗位技能点自由地完成包括教学设计、实施、过程记录、效果评价等一系列教学环节。各参建院校及司法行政机关对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实训实习方案等专业建设资源和行业资讯、学术研究等拓展资源的共享又极大地丰富了教学资源。教师利用资源库平台以变革性的职业教育理念进行课程建设,融司法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为一体,以“任务驱动+能力本位”的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有效促进学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和对职业素养的提高,为学生铺就可持续发展的职业能力的养成之路[5]。

2. 应用成果

以赛促能、实战应用获佳绩。2019年4月,全国司法职业指导委员会在浙江杭州举办了全国首届“司法职业院校刑事执行专业教学资源库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该赛事以刑事执行专业教学资源库为载体,综合考核参赛选手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独立完成富有独创性的教学环节的设计能力。这次大赛的成功举办,使司法职业院校的教师实现了线下交流。在大赛的积极影响下,各司法职业院校的教师更加积极地进行“职教云+”教学、“互联网+”教学等运用网络平台或其他信息技术手段与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改革和有益尝试。为更好实地现司法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提前做好符合便捷入警制度落地后监狱人民警察培养要求的教学做好准备工作[6]。

改研共进、线上授课获好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互联网+”线上教学模式普遍走进大中小学课堂。根据教育部官网2020年5月14日公布的数字资料,截至2020年5月13日,全国共有1454所高校开展了线上教学,103万教师在线开设107万门课程,合计1226万门次,参与在线学习的大学生共计1775万人,合计23亿人次。一系列数据充分证明,在“互联网+”背景下,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手段的深度融合应用,是当前服务学生自主学习,服务教师教学模式变革,服务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有力保障。

3. 社会效应

截至2020年4月,在刑事执行教学资源库平台上的17所司法职业院校的1788名教师在35门标准化课程基础上,共建设了381门个性化课程,开发了2021个微课,累计在线学习人数达到82535人次,还与24个监狱及司法行政机构达成共建协议,联合发布行业信息资源2277条,构建了院校与行业共建共享共赢机制。“互联网+移动端”教育教学方法的应用,经受住了实践的严苛考验,得到了司法行政行业、广大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普遍认可,有继续研究并推广下去的社会价值。

三、主要结论与观点

“互联网+移动平台”的线上教学模式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了轻松对话的平台,增进了师生的感情。使教师由原来的教学主体地位,逐渐转变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学习过程的引导者、学习内容的建设者和组织者。教师一改以前“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变课堂讲授与课堂互动相结合,学生则把主要学习精力放在课外拓展上。这种变革性教学模式的实施,大大增强了学生线下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变学生“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尤其是线下作业的布置、网上的互动答疑、网上学习成绩的考核占比等一系列措施的实行,促进了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的全面改革,使司法职业教育真正步入了一条现代信息化引领下的教育教学创新之路。课后测评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学生乐于接受这种新颖的教学方法,并表现出高涨的学习热情[7]。

“互联网+”背景下的司法职业院校课程改革研究不但推进了司法职业院校的教学改革与创新,还实现了不同院校同一门课程主讲教师之间的良性互动。不同院校的教师借助互联网实现了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在线共建共享职业教学成果也为将来各司法职业院校之间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建设标准的统一规范、专业教材的集中编写奠定了基础。

(一)仍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1. 教育情感的无可替代问题

应当承认的是,即使“互联网+”技术已经准备好为现代职业教育提供流畅的通信平台、优质的数字资源和便利的学习工具,但还要努力克服隔空教学师生缺乏互动的先天不足。真正的职业教育绝不应止于专业知识的传授,更要强调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培养。在司法职业院校,教师不仅要教授学生专业技能,更肩负着为国家培养优秀司法从业人员的神圣使命。如何让互联网中一串串冰冷的数字和代码化为连接教师和学生心灵的桥梁,让一颗心在线撼动另一颗心,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2. 部分教师的信息处理技术问题

突如其来的大规模在线教育使高职教师面临着严峻挑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足、网络运行保障能力不足、数字化教学资源搜集运用能力不足等问题纷纷暴露。部分教师学历水平不高,年资虽长却怠于进取、因循守旧,对于新兴教学模式有着比较明显的抵触情绪,不愿意学习操作相对复杂的线上教学方法,是在线教育推广阶段应当攻克的重要问题。

3. 行业、院校之间的信息交互问题

司法职业院校的建设虽“依托行业、服务政法”,然而受职业保密原则、宣传口径等条件的限制,目前各司法职业院校仍存在与行业衔接不紧密、信息交互不对称等问题。目前全国仅有17所司法职业院校,各院校受办学规模、地域、建设理念等多种因素影响在信息共建共享、人才交流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进一步研究和建设的思路

1. 打破壁垒,实现共享资源良性增长

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背景下司法职业院校课程改革,鼓励各司法职业院校以学院智慧校园建设为路径,建设本校教学数据库。采集不同教学平台的教学数据,建立云端数据库进行统一的后台储存和管理,打通学院与学院、学院与行业间的路径,实现共享资源的良性增长[8]。

2. 教改相长,建立可持续的教师培养体系

“互联网+”背景下的教育改革对教师是挑战也是机遇,各司法职业院校应为教师创设相对宽松的教学改革环境,为教师提供能够掌握“互联网+”教学手段的技术培训机会,鼓励教师勇于接受国家教育发展政策带来的挑战,坚持对教师教学能力的可持续培养,使优秀的师资力量成为司法职业教育发展的不竭动力。

3. 持续改革,推进司法职业教育不断发展

学校应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不断丰富教学资源,挖掘“互联网+”技术服务司法职业教育的功能,在共享优质资源、提升教学质量、优化教学条件等方面继续积极探索,充分发挥网络资源在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上的巨大作用,大力提升司法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以此推动我国司法职业教育的不竭发展。

四、结语

互联网时代已经来临,司法职业院校的教师应当迎风而上,勇做职业教育改革的弄潮儿。唯有改变自身固守的传统教学模式,借助“互联网+”的资源优势,综合运用慕课、微课等新式教学转变学生对传统意义上的学习方式、途径的认识,强化其自主学习意识,助其养成终身学习理念,方能促进我国司法职业院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司法行政行業人才培养质量,带动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最终实现全国司法职业教育均衡发展,助力全国司法干警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

参考文献:

[1] 郭福春,米高磊. 智慧教育推进高职课堂教学改革创新研究[J]. 中国高教研究,2016(11):107-110.

[2] 张雅,夏金星,孙善学. “互联网+”背景下职业教育课程智慧教学研究[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23):8-12.

[3] 郝敏钗,乔振民. “互联网+”教育背景下职业院校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08):54-56.

[4] 刘秀琼. “互联网+”教育背景下的高职课堂教学改革[J]. 山东化工,2020(01):128-129.

[5] 熊哲欣. 基于互联网环境下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J]. 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2019(11):72-73.

[6] 刘玉. 高职高专课堂教学现状分析及应对措施[J]. 科技风,2018(34):94-95.

[7] 皮卫. 高职院校课堂教学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 产业与科技论坛,2018(09):113-115.

[8] 徐春岳,饶和平,李胜琴,等. 运用智能手机与网络教学平台开展高职外科护理翻转课堂教学的探索[J]. 职教论坛,2016(12):99-100.

(荐稿人:翁炬,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邹宇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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