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疆背景下喀什地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探析
2022-05-30李晓江
“七五”普法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喀什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新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这为喀什地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战略、进一步做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喀什地处祖国西部边陲、新疆西南部,总面积16.2万平方公里,下辖1市11县,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喀什地区各级党政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疆方略,以法治为先导,全力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通过近年来的努力,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依法治疆战略全面推进,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喀什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新成效。
喀什地区“七五”普法宣传
教育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国家安全,构筑坚强的人民防线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自2016年开始,喀什地区全区上下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每年4月15日当天全地区各级党委党组织统一开展“升国旗”活动,各级基层组织利用周一“三结合”面对面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等法治宣传活动,各单位(部门)通过法治讲座、演讲、诗歌朗诵、知识竞赛等内容丰富的活动,受教育群众达400万余人,在全地区上下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带动全地区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深厚思想基础。
(二)強化“扫黑除恶”舆论宣传,发动强大宣传攻势
喀什地区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七五”普法相结合,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拓展平台,创新载体,始终把基层“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举全地区各级各部门之力,组织各县市、各单位(部门)机关干部职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民族团结一家亲”结亲小组等力量,通过周一升国旗宣讲、村民宣教大会、农牧民夜校、“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等形式集中开展了为期45天的宪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累计开展专项法治宣讲活动13万余场次、入户宣讲80余万场次、集中宣讲15万场次、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开展咨询解答2万余次、法治文艺演出6000余场次。同时利用宣传节点组织全地区12县市、地直各相关单位在全区同步开展以宪法为中心的法治宣传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作为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总目标意识和反恐维稳意识,自觉抵制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与“三股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更加深入人心
喀什地委全面依法治地委员会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认真谋划,周密组织,多措并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开花。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4月宪法法律宣传月等节点,组织全地区各县市、各单位(部门)紧紧围绕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喀什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等内容,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地委依法治地办每年12月4日组织地、市70多家普法成员单位在喀什市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同步组织开展宪法日宣传内容,营造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四年来共累计发放维汉双语宪法读本近1万余本,汉文版宪法宣传折页60余万份,其他各类法律法规读本20余万册,宣传单40余万份。
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对宪法宣传活动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安排,扩大宣传声势。每年4月在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地区各县市、各执法单位、乡镇深入开展宪法、扫黑除恶法律法规、精准脱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社会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人口与计划生育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
(四)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户外宣传
各级新闻媒体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微博、微信、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治宣传、手机信息法治宣传等手段和渠道,充分运用最后一公里、零距离、各行业部门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七五”普法以来,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伽师县、疏勒县、叶城县、巴楚县、莎车县、泽普、麦盖提等县按照县市“五个一”、乡镇“四个一”、村(社区)“三个一”的要求,积极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长廊、法治文化一条街等法治文化景观,利用大型电子屏定时播放法治讲座及典型案例,与固定的法治宣传栏相互补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到每个县市、乡镇、村居,使群众既轻松愉悦地享受文化大餐,又受到了法治文化教育与熏陶。叶城县依托吐古其、巴仁乡司法所利用司法所场地优势打造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青少年、农民群众、干部职工参观接受法治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地区已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20个、法治文化街200余条,法治文化墙1000余面,法治图书角2000余个,法治宣传栏6000余个,法治宣传教育电子屏496个,开设法治宣传栏目18个。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喀什地区每年制定普法要点,把事关社会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律法规、与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禁毒、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点。更加自觉地履行普法责任、承担普法义务,引导本系统、本行业依法履行法治宣传的责任义务,积极构建“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全民普法大格局,把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每逢各类法律法规颁布日、实施日和纪念日,按照地委全面依法治地委员会统一部署,组织各级执法、司法单位在全地区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活动,地、县、乡、村四级联动,切实将法律法规普及到每一个角落。
喀什地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落后,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较薄弱
喀什地区围绕塔克拉玛干沙漠分布,山地、沙漠和戈壁遍布,人均耕地資源极为有限,农牧民的收入难以依靠耕、林、草地等自然资源得到增长。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给普法教育带来物质上的困难,总体来看,呈现东部、中部和西部三个层次,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于汉族地区,尤其是偏远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受到家庭条件影响,绝大部分家庭只有电视,配备电脑的少之又少,智能手机也没有普及。法治信息的传播受到影响,财政扶持和转移支付力度也不能同日而语,由于经济和物质上的困难,使普法教育受到严重影响。
(二)教育资源不足,文化水平偏低加大了普法工作难度
喀什地域辽阔,人员分散给普法工作带来组织上的困难,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少数民族群众中,尤其是青壮年文化知识偏低,文盲、半文盲所占比例很高,对学习、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搞好普法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三)基层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
乡镇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压力重;村(社区)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综治的村干都兼任,这些村干部管理和履行工作多,完成乡镇、村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对农村普法工作不以为然;而且不少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传法律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
(四)基层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
在目前的宣传形式上,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在巴扎天(俗称“赶集日”)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放广播,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研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法律知识主要途径是通过电视、村村通大喇叭、广播等法律新闻类节目,从其他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大多数村(社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不多。
(五)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极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流动人口多,组织较难,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六)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
尤其是2016年以后,喀什大部分县市的乡镇司法所交由乡镇直接管理后,司法所无专项普法经费,宣传活动经费要临时筹集,列支主要依附乡镇其他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
对喀什地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战略、进一步做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保持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这为喀什地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战略、进一步做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针对喀什地区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一)进一步更新基层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
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尊崇法治的行为习惯。
(二)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推进法治实践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注重了解群众在不同时期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增强工作透明度,搭建与群众沟通的“平台”,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学法与用法的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和各族人民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权。对群众权益的保护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分类施教,要让群众懂得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把“灌输”转变为“引导”,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要围绕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耐心的法治教育和专项治理,要着力解决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问题,对村、站、所、社的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
(三)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扩展普法思路,创新普法手段,充实普法内容
一是坚持经常性工作与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认真开展好第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宪法宣传为重点,突出宣传几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说教和熏陶结合起来,把治理与情理结合起来,以学习指导实践,从而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充分利用现代化传媒的优势开展法治宣传公益广告的推广普及工作,要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栏、法治标语以及法治文艺演出,加强对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不仅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而且要以案说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
(四)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的经费投入
县、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普法经费共同纳入财政预算,使普法有专款,专款能专用,保证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资金修建司法所办公用房,购置交通、通讯等必要办公用具,为司法所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
(五)抓源头,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努力探索適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教育途径和方法,加大对青少年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努力培训师资,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建设一支具有一定法律素质的师资队伍,普遍提高教师的法律水平,使他们能够在教育教学中,用法律法规规范言行,真正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二是阵地建设。要创建青少年发展教育基地,办好法治教育小课堂及各类法治教育中心、发展宣传橱窗、墙报、法治校报等。在青少年主要活动场所,应增加法治宣传内容。三是保障课时,学校应适当安排一些时间,让学生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可以在政治课、思想品德课、语文课、历史课中渗入法治教育的内容,也可利用晨会、周会、集会时间进行教育。
(六)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扎实做好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法治宣传教育是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协同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各行业、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层次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严格划分普法责任区、包干区,杜绝法治宣传的盲点和盲区。特别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开展“送法进村”“法治宣传进村”活动和公民法治教育,加强对农村“两委”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开展基层依法治理,重点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全社会依法信访、依法维权法治教育,增强社会道德与社会舆论的约束力,从而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http://www.gov.cn/xinwen/2020-09/26/content_5547383.htm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
[2]郭广辉.乡村法治建设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2019年11月第一版.
作者简介
李晓江 喀什地委党校党建法律教研室副主任,高级讲师,研究方向为党建、政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