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的四个坚持
2022-05-30税亚男
中国社会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正步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所作的报告,擘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蓝图,开启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重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已多次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重要部署,对推进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重要指示。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构建契合时代特征和现实需求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方式,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新时代发展格局下,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为根本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所设想和构建的社会治理思想基础上,继承并发展了关于社会治理的理论、内容和体系,由此构成和丰富了社会治理现代化重要内涵。
社会治理现代化思想理论具体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包含马克思社会正义论和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它从社会正义和人的发展两方面回答了个体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论述了未来的理想社会特征是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治理思想是以国家、市民社会和人民为治理主体,以唯物史观为建构的哲学基础,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认为公共事务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事情,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共同治理;认为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社会治理是国家统治的必要基础,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其根本任务是对社会目标的复归。
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和马克思、恩格斯社会治理思想为理论基础,从国家、社会和个体多方面构建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与具体维度,对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的可操作化与量化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与借鉴作用,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重要方向与标尺。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价值引领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关于发展理论的重大升华,对我国发展和建设具有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新发展理念作为具有中国特质和特点的话语理论,理应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参考的维度与框架。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阶段,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必须坚定不移地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构建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方式。
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的内涵要深度融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用创新理念增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动力,用协调理念平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短板,用绿色理念丰富社会治理现代化内涵,用开放发展理念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品质,用共享发展理念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共赢。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理念应统筹不同的时代特征,浓缩提取并总结普遍的、一般的评价理论与价值导向,既考虑国家和社会的治理和谐,又能激发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能动性。基于新发展理念重新审视和理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系统科学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对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坚持人民主体性地位
创新社會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社会治理的主体,让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归属。可以说,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评价体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根本所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涉及到众多研究领域和评价维度,诸如人类发展、社会保障、社会稳定、公共服务、社会参与、社会自治、社区治理等,这些领域与人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向往息息相关,必须由人民群众的评价和体验为重要参考。在选择评价主体时,必须由来自不同社会系统的专业人员、政策领域管理者和普通民众作为“人民”代表,要让社会治理为了人民、社会治理依靠人民、社会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关注和突显民众充分参与的基础上,建立起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全局观念。
坚持全面系统的视角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只有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应当说,这是系统观念的重要内涵。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包含众多研究领域和研究维度,具有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特殊和一般的关系,在推进创新社会治理体系评价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提高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坚持全面系统的视角。全面系统意味着内容选取上要坚持宏观维度与微观维度的整合、指标调适上坚持大数据与小细节的整合。
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的宏观维度与微观维度分别代表了社会层面管理的有序性与对个体层面权力的保障和尊重,将宏观社会秩序和微观个体的权力纳入评价内容,辨证认识“宏观社会”与“微观个体”的关系,不仅能够帮助深刻理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创新新时代气质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还可以给予社会治理政策的方向性指引。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在指标选取上不仅要常态化地使用量化指标和大数据结果,也要加强体现微观个体意志的“软件指标”。现代化技术与互联网技术泛化普及,大数据及各类技术手段被广泛运用于各个学科领域和各类社会研究中,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升指标和数据的精准性,对社会总体性特征开展客观的度量,但同时也可能导致对具有人文化特征的主观指标和质性资料的忽视。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应在评价理念和评价过程两方面实现科学理性与人文关怀的充分结合,兼顾客观事实测量指标与主观感受评价指标,做到既从大数据上反映客观事实,也从小指标上进行价值预判;在常态化地利用技术手段和使用数据成果的同时,也要关注社会态度、社会心理、社会参与、幸福满意度等个体性或群体性的心态和体验,将对人性、意义、观念、价值体系等人文因素的关怀体现到研究过程中,综合地反映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治理效能。
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的创新有利于对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开展更为综合的评价,对创新社会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价值引领、坚持人民主体性地位和全面系统的视角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才能让评价理念落地生根,保证评价指标体系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进而综合考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稳步推进。
作者简介
税亚男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为发展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