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上能下”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2022-05-30丁黎黎
丁黎黎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蕲春县积极担当作为,不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推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地生根”、建设高素质干部隊伍。
让能上能下形成共识。“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干部的“上”与“下”本是正常规则,是推动干部队伍良性发展的两驾马车,但“上荣下辱”“下必有错”“只上不下”“下了难上”的惯性思维依然存在,要打破思想障碍,营造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必须树立正确价值观,摒弃狭隘的“官本位”思想和“不犯错误不能下”的消极认识,树立“为官避事平生耻”“不勤政也是不廉政”的理念。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明确权责界限,从过去“只管进不管出”转变到“既管进又管出”的双重轨道上来,对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不实的坚决进行调整。必须激发干部活力,让干部“下”不是目的,激发干部担当作为才是目标。正确对待“下”的干部,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及时跟踪引导,给予关心帮助,有效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让能上能下形成常态。实践是试金石。在实践中,总有一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脱颖而出,如果让得过且过的干部“不挪窝”“享清福”,只会挫伤工作积极性,影响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为此,蕲春县探索出台《蕲春县记功嘉奖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在“六个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制定领导干部10个方面的负面清单,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蕲春县结合《规定》精神,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岗位职务特点,通过“情形+清单+案例”的方法,确保干部“下”的标准更加直观具体,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同时,通过推行“督考一体化”考人督事考核模式,将1251名县管干部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建立干部实绩档案,为干部能上能下“精准画像”,让干部比得清清楚楚、上得明明白白、下得心服口服。
让能上能下形成规范。“上”与“下”只是手段,真正的目的是要以“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撬动“谋”的活力和“干”的魄力。一方面应精准选拔、全程管理,让“上”的保持干事创业的热情。蕲春县通过制定干部管理七类台账,对各乡镇办、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结合督考实绩档案,综合分析研判,先后分9批次调整科级干部541人,问责处理干部192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56人。另一方面大胆容错、用心纠错,让“下”的重整旗鼓。通过制定容错纠错具体办法、情形和程序,2021年以来容错纠错5人,为1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通过建立健全目标量化责任制、平时考核工作制等管理制度,让“下”的干部有目标、有责任,再担重担、再立功绩。2021年以来,对认真汲取教训、处理处分期表现良好的78名干部进行职务职级晋升或提拔重用,真正让干部“下得来”,更“上得去”。
(作者系蕲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