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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维度

2022-05-30韩东

山花 2022年11期
关键词:博爱神圣友情

韩东

我觉得,“爱”几乎不是一个中国字。它当然是一个中国字,我的意思是,我们的祖先在造这个字时,爱字远没有今天显得这么重要。在今天,我们多少知道爱的神圣性,爱在精神价值上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位置。我们的祖先没有这样的设想,他们有仁、义、礼、智、信,有忠、孝、廉、耻、勇,爱算老几呢?在多数情况下爱只是某种合理的私情执着。没错,“仁者爱人”,也不过是在同理心的驱使下执着地推而广之。但我们的祖先也有了不起的发现,就是爱这件事或者这个故事,发源于人的一己本能。爱的根基在情绪、情感,而情绪、情感由生之本能驱动。

时至今日,爱已变成一个热词,其精神上的估价也至高无上。但人们口中所说的,大多还是属于男女的私情,一句“我爱你”会令对方心荡神摇,十分受用。也有人就是不愿这么说,说不出口,也是因为深感这个爱字的分量。他(她)会说,“我喜欢你”,或者“我好喜欢你哟”,就是不说“我爱你”。爱犹如某种抽象的光明或者光照,凌驾于相爱的具体肉身之上,超越了匍匐于地的私情。我得到了你还不行,我得得到你的爱;甚至,我可以不得到你,但必须得到你的爱(如果非做选择不可)。这个在两人关系中多出来的并且不具有实体性存在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爱为何物?

可以说,爱就是和对方精神结合的一种愿望,它如果成立,有賴于对方也有相同的愿望,以形成一个整体、一个“一体”。爱既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一个“第三方”,你我都应倾尽所有注入其中,用来安置彼此。爱的确是一种经营,不是经营一所具体的房屋,一个家或者一个所在,而是构造一个爱的空间,使存在具有意义。

那么,构造这样一个空间仅凭一个人的努力和贡献是否可以办到?问题的症结在此。即使可以办到,对方作为一个寄居者也是不堪重负的,背弃和最终的脱离是题中应有之意。因为原则上每个人都有付出、贡献的愿望,在一个地方受阻便会另谋出路。

这么看来,凭借私情欲望的爱说到底是靠不住的,在此有必要追踪植根更深的本能,也就是繁衍。母爱(父母之爱)显然更加无私,被人类各民族所称道。父母对子女的骨肉深情既有其生物依据,也是社会文化长期熏陶、培育的结果。为人父母是一个什么概念?其中的责任再如何高估也不为过。父母对子女的付出原则上是单向流动的。

子女反哺在我看并不是一种爱,至少首先不是,而是对恩义的一种回报行为。中国传统中有一个专门概念,就是“孝”。孝并不是爱,或者并不主要是爱。父母爱子女,而子女孝敬父母,是有显然区别的,但在今天我们一律使用爱这个字眼,就使得子女针对父母的那种特殊情感得不到应有的说明。简单地说,父母必须爱子女,但子女并不必须爱父母。爱既出于一种自由也出于身不由己,父母爱子女这二者都兼备;而子女仅有身不由己是不够的,他或者她还应该拥有爱或者不爱的自由。但从恩义回报的角度说,子女并不存在可回报可不回报的自由。只要是一个社会人,就应该明白并承担起某种债务关系。

因此,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比恋人之间的关系更具某种复杂性。后者双方可以共享爱的概念,问题只是出在各自付出的比例,以及是否能坚持到底。而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并不完全是自愿的,有显然的生物强制性。母爱出自天性,超越了爱是自由这样一种前提,是身不由己与心甘情愿的奇妙结合,而心甘情愿略等于爱之中的自由。子女对父母则首先是身不由己,心甘情愿或者自由则需要另说。子女对父母的情感或许很深刻,但由于缺乏自由的支持,本质上并不是一种爱。可能比爱更刻骨铭心,更感天动地,但并不等于是爱的表达。

爱的前提是自由,也就是说,可以爱也可以不爱,如果爱了那才是一种真爱,才算得上爱。友情是爱绝佳的范例,当事双方自始至终都同意并履践了这种自由。这应该和距离有关,朋友之间有某种黄金距离,一旦疏远关系自行解除,而越界便会被立刻弹回。尊重彼此间的距离是友情的关键。

我们说,爱是和对方精神结合、融为一体的愿望,在友情中必须克制这种愿望。这是冲突的,也会引发痛苦,需要某种明智和力量方能做到。失败的友情关系往往就是边界被突破,而成功的夫妻(恋人也算)关系也被形容为“相敬如宾”。由于友情具有某种“法定的”距离要求,试图突破边界就是“违法”,在意识上大家都很明确;人们像遵守交规一样地进行着他们的友情,“车祸”因此很少发生。但在恋人的格局中,结合和融为一体则是“合法”的,甚至直接就是目标,突破爱之关系所必要的距离就会成为一种常态。恋人之间充满了情绪、情感,以至于激情,但在其中并不全都是纯质的爱。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亦然,甚至更为纠结。就距离和结合的意愿而言,子女本就和父母一体,由父母分离而出,父母试图找回当初的这种结合,而子女则代表分离之力、之倾向,道不同不相与谋。加之父母本身便是一种结合体,是两个人不确定的合作,事情就变得更为曲折和暧昧了。

至此,我们所言的爱基本上是某种一对一的关系,兼爱和博爱不在此列。兼爱和博爱保留了爱之必要的付出、牺牲的意愿,在实施中又避免了来自对方回馈的搅扰。博爱超越私爱和偏爱(友谊就是一种偏爱),甚至它的对象都不一定是人,或者具体的人。我们可以爱人群、爱自然、爱动物、爱植物、爱艺术,甚至爱抽象的智慧。宇宙万物,无一不可以作为爱的对象。但有一点,博爱并不是一种执迷或者迷恋,不是任何意义上恋物。博爱和兼爱就是爱很多,爱全体或者整体,并且具有一种一视同仁的开阔。而执迷一种玩意儿,迷恋特殊的非人物品,比如收集古董、钻研树根、殚精竭虑埋头于一种专业技能都是源自于自爱的某种执着,本质上属于恋物。比如我热爱写作,每天非写不可,这种表现就不属于这里所说的爱,充其量不过是种“高尚”的恋物。

自爱式的恋物有其情感上的强度,并且也有精神上确定的回馈。博爱则不然,回馈或许有,但不能指望。和其它爱的样式相比,博爱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强度较低,它是一种淡然之爱、淡漠之爱,虽辽阔无限但几近于无。博爱具有特殊的美感,犹如不易察觉的夕照光晕笼罩在万物之上。

那么,博爱是宗教之爱、上帝之爱吗?我认为不是,出于信仰原因的爱上帝或者爱真理,其情感是十分炽烈的,其热度甚至强于恋人之间的激情,只不过它更恒久,不会随身体内的化学反应衰减而消退。它始终保持一定的强度,历久弥坚,堪称奇迹,并且它也的确是神奇的、神秘的。它是一种奥秘,被称为神圣之爱不无道理,因为,就凡间的逻辑而论并得不到圆满的解释,甚至于充满矛盾和悖论。

神圣之爱是一种专爱,以上帝或者真理为对象,但它却像博爱那样惠及万物;只不过它不是直接爱万物,其间要通过上帝或者真理的转折,光照来自于折射。这是在以上帝或真理的名义爱万物,而不是“我”爱万物。

它像私情一样,有非常具体的对象,这对象有名有姓,有真伪之别,不能搞错。比如《圣经》中的耶和华要求其信众专一,不得有任何意义上的偶像崇拜,而上帝本人的爱却像雨露阳光一样遍洒义人和罪人。我们专一地爱上帝,而上帝却普遍地爱众人,这是一种不平等,但我们却毫无私情中的妒忌怨恨,心甘情愿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并意识到这才是我们真实的位置。

本文开头我说过,“爱”几乎不是一个中国字,也就是说在中国传统的概念中,爱并不具有今天我们所理解的超越性的意义。我又言及,古人对爱的根基的发现,源自于人的某种生物性本能。由母爱到欲望私情,再到友情和博爱,似乎爱是一种逐渐提升、提纯的过程。爱的出身原本低贱,但借此可以发展出某种高级的精神境界以及人伦层级。

但神圣之爱并不认同这一点。它同样将爱的起源追溯到人之初,却拒绝和人的生物性混为一谈。也就是说,人有两个并行不悖的源头,一是生理的,一是神圣的。神圣先于人而存在,相对于这个永恒存在的神圣,作為生物的人是缺失和不圆满的,也就是说人有原罪。人生的一切意义就在于寻求和这种先在的神圣结合,这便是爱,既是爱的努力,也出于爱的匮乏。神圣之爱不是源自人,而是先于人,不是人性的升格,而是人性的医疗。神圣之爱或者说爱的超越性一开始就出现在人生的故事中,绝非只是一种结果。

按照现代哲学的语言说,人出自于整体存在,“自我”将其从整体中分离出来,使圆满无瑕的存在沦为人位于天地之间的背景。浩瀚的背景一直在召唤人的回归,这便是解放之途。然自立门户的自我始终在抗拒,虽自不量力,必然以失败告终,但虚妄的自我足够固执和刚强。这便是人深感受挫和痛苦的根本原因。就像人必有一死,这件事上毫无商量的余地,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是心甘情愿地接受、欢迎死亡,还是哭着喊着地不愿去死。死亡是肉体的回归,而精神上的回归(“自我寂灭”)仅在于是否愿意。如果一个人不愿意去死,即使死了也算不上一种圆满。同理,自杀身亡消灭的只是肉体,对精神而言不过是一种象征性的终结。

自我或者精神的回归便是一种爱,回归整体、消融其中,抹平。这种愿望并非本能,但也许并不弱于本能,植根甚至比本能更深。爱的冲动必然先于人的生物性存在。我们的肉身出自父母,但那点构成自我的虚幻意识却是从宇宙的整体存在中偷盗来的。将自我的这一点嗟来之食还回去时刻折磨着我们的良心。

自我和整体存在构成的关系,就是人和世界之间的关系,是对象化的。人从背景中脱颖而出,之后转身面对,这种对峙造就了两种不同的内驱力,一是将世界变成“我”的一部分;一是被世界吞噬,还原为它的一部分。前者属于人自立的本能,后者是响应神圣之召唤,两种方向相反的能量的冲突、搅动形成了人基本的处境。就像薇依所说的,人的现实就是矛盾,人即矛盾,是矛盾本身(大意)。

爱说到底是对神圣召唤的响应,而神圣在具体的时空中是需要具有某种形象,好让人加以识别的。即便是无质无形的上帝也有他的名字,也会道成肉身。爱的对象化是爱的故事中的应有之意,仅仅有爱的冲动(内驱力)还不够,还得问,你爱的是谁?爱的对象就此便可以五花八门,除了我们前面的涉及的几种一对一的关系,你还可以爱国家、民族、党派、主义以及以各种不同面目示人的集体或组织。和一对一关系中的对象相比,以上爱的对象更具有超越个人的力量,更像是某种整体或“全”,也更为抽象和非人格化,和我们之间的力量之比更为悬殊。总之这些庞然大物更具有神圣的特征,散发出摄人心魄的光芒。

然而,就像在一对一关系中呈现的那样,所有这些超越个人的庞大对象也都是可以抵达的。我们和它们并不处在一种无限的距离上。距离的有限说明了爱的对象有限,貌似神圣而远非神圣。从否定的方面描述,所有这些人间的可爱之物(包括一对一的对象),都是神圣对象的替代物,是赝品或A货。从肯定方面描述,爱所有这些替代物也都是圣神之爱的某种预兆、预演,其中有爱的片段和爱的混杂的呈现;说明了神圣之爱的可能和必须。

这里的矛盾是,一方面根本的爱就是与神圣之物的结;一方面,神圣之物又必然位于不可企及的无限距离上。你无法走向神圣,只有神圣可能奇迹般地光临你身。

将爱的对象置于无限的距离上,设定为目标,但无可抵达,目的和过程的断裂是某种巨大的爱的悲苦。有对象,不可结合,也不求回报,但忠贞不贰,并拒斥任何廉价的替代性的慰藉。在这里,必然会遇上某种“信仰的暗夜”一类的东西,这就是虚空、空虚和乌有,即便如此仍然要爱。因此,比爱神圣更重要的是爱本身,只有爱上了爱本身的人才跨越了这一终极考验,才能领悟到,神圣不是别的,即是爱,全然纯粹的爱。

难道,这只是某种出于迷狂的想象吗?茫茫虚空,凭借爱就能捕获爱,并与之同在?神圣之爱又如何能在它并不存在的地方,以它的乌有显示它的存在?薇依又说,只有心中有上帝的人才能意识到上帝的离去,他以隐退的方式存在于世界(大意如此)。我认为没有比这更简明和直抵本质的说法了。

无爱者的空虚和有爱者的虚空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有爱者坚持到底就成为爱者,而后者的悲情亦不可避免。因此,佛陀的慈悲在我看来就是东方之爱,其概念的深广只有神圣之爱可以与之相提并论。

西方的神圣之爱以上帝或绝对真理为对象,由于距离无限遥远需要信仰者倾尽一切,自我随之瓦解。佛教的慈悲以虚己始,最终亦会达成光照万物的绝对。净空自我是二者的共识,一个是应爱之所邀,一个源于对一己妄念的观照;这种观照如果成功散发慈悲的光芒便是必然的结果。爱者不可能有“我”,而无我者不可能不爱。无论是西方的圣人还是东方的觉者,都是自我湮灭徒具人形的存在。

扯得有些远了。之所以如此不过是试图描绘“爱”这个汉字在今天的语境里可能具有的甚深维度,不至于被“爱心”之类浅薄的意义所限制。只有这样,它作为一种至高的精神价值才是值得追求和追随的,虽然我们都不太可能成仁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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