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抓落实的辩证思维
2022-05-27孙启涛
☉孙启涛
抓落实是一个艰辛而复杂的过程,有些工作看似落实了,但用不同的标准和方法来检验、评判,又是不落实。这就需要我们学会辩证思维,善于抓工作落实。
事物发展的规律告诉人们,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渐进过程。抓工作落实必须遵循客观规律,自始至终地抓好全过程。当前,有的单位工作落实不了或者落实不好,原因就是没有抓好工作全过程的落实,或“虎头蛇尾”,只做半截子文章,善始不能善终;或运动式地抓突击,紧一会儿停一阵儿,有短效难成长效;或就易避难,容易的就抓,困难的就放,甚至只抓一点不及其余。在一个环节甚至一个细节上出现梗塞或漏洞,就有可能导致整体工作的失误,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习主席指出,干事业、搞建设,我们要有钉钉子的精神,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抓工作落实亦是如此,必须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抓,盯着目标方向全程抓贯彻求落实。唯有如此,才能达到从量变到质变的效果,实现工作落实的高质量。
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只有一般号召,没有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没有具体指导,一般号召就落不到实处,就难以带动全盘。但实际的情况是,有的单位、部门不善于结合自身实际抓工作落实,或只当“传话筒”“留声机”,满足于吃“方便面”,囫囵吞枣,照搬照传上级的指示,上面明确一二三,落实中绝无四五六;或只当“复印机”“机械手”,教条式地抓落实,不能把上级指示精神变成具体的、量化的、可操作的东西,转化成广大官兵的实际行动。上级的指示和精神大都从全局出发,带有方向性、原则性和普遍性的指导意义,不可能把每个单位、每个部门工作落实中的具体措施、方法步骤都一一列出来,这就需要下级把握精髓、摸准实情,与实际联系起来通盘考虑,把普遍性要求融入本单位的具体工作中。
事物总是处于不断矛盾运动状态之中,事物的发展正是依靠解决这些层出不穷的矛盾得以实现。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了;问题现在解决了,以后相同的类似的或者变异的问题可能接着产生。因此,抓工作落实的过程也是一个动态连续、循环往复的过程。然而,少数单位和领导在抓工作落实中期望一劳永逸、毕其功于一役,不注重抓反复、反复抓,满足于工作“讲过了、做过了、抓过了”的“过去式”状态。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工作的落实与不落实是发展变化的,有些工作一个时期内落实了,随着时间推移、人员变化、任务转换,又会出现新的不落实。就人的认识来讲,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认知事物有一个由不清晰到清晰、由不全面到全面的过程,与之对应的,干工作就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局限性。必须以敏锐的眼光持续关注新动态、新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做好过去和现在的转承工作,达成“过去式”与“现在时”接轨的链式效应,在不断解决新问题、新矛盾中求得工作扎实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