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研究
2022-05-27丛丽薛成宇刘美玲黄丽
丛丽 薛成宇 刘美玲 黄丽
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带动经济社会发生日益深刻的变化,世界产业呈现融合发展的趋势。与此同时,农业与相关产业也出现了融合发展现象。一是农业与工业、服务业融合。二是高新技术向农业领域的渗透。以农业为重心重构国民经济体系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显著特征。辽宁陆海兼顾,农业发展空间得天独厚,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农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乡村振兴意义重大。
一、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内涵与实践
一、二、三产业融合也称“六次产业化”,最早由日本东京大学名誉教授今村奈良臣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鼓励农户搞多种经营,即不仅种植农作物,而且从事农产品加工与销售,以获得更多的增值价值。韩国政府支持在农业或在农村地区发展食品制造业、食品流通业、户外饮食、观光等产业,通过产业设计,将过去流到城市和其他外部的农业产业附加值流向农村地区,带动农村产业良性发展。20世纪60年代美国生物农业、数字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等新型产业迅速兴起,为美国农业发展提供巨大动力。荷兰的农业全产业链、法国的乡村旅游等都取得了成功经验。
我国学者对“三产”融合内涵形成共识: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第一产业,通过产业联动、产业集群、制度创新等方式,把资本、技术和资源要素进行跨界、跨区整合配置,综合发展农村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实现农村各产业有机融合,使农户能够分享价值链融合的增值收益。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强调要通过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二、辽宁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加工业对产前和产后的引领推动作用逐步显现
辽宁省“一村一品”从过去以种植为主向以种植业、养殖业、休闲观光农业、农副产品加工、运输销售等相关服务及非农业融合转变,覆盖的产业领域不断拓宽。2016年,辽宁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2781亿元,初具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达23家,其主营业务收入845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20%以上。
(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功能不断拓宽,品牌影响力提高
2016年,辽宁省有4.3%的村以本地自然生态和文化内涵为基础,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旅游。丹东大梨树村以服务业为龙头,农工商旅一体化,建成万亩果园为代表的特色农业、金翼钛业为骨干的规模工业、凤泽市场为龙头的现代商业、农业观光体验为品牌的乡村旅游产业和龙泽家园为突破口的地产业。实施治山治水、污染防治、村庄绿化、舒适宜居等环境建设。沈阳锡伯龙地创意农业产业有限公司通过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公司+农户+大户”、旅游带农业促加工的大型田园综合体,实现年接待游客20万人、年旅游收入1000余万元,带动800余户农民增收600万元。公司充分发挥地处沈阳北郊传统优质水稻产区、生态优良、交通便利的优势,引进稻田画种植技术,采用绿色有机种植方式,在农业观光、农业生产体验中融入文创和民族元素,走出一条“农业+旅游+科技+教育+互联网”的运营发展之路。
(三)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投资主体多元化
“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2016年,辽宁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5.6万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3.2万个。自2015年起,辽宁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融合发展项目,创新项目投融资机制和建管机制。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完善配套措施,引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农民等社会投资主体。
(四)农村乡镇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辽宁省约有17.3%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点。2016年,在乡镇范围内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村已经占到19.7%,100%的村通公路。77.7%的村内主要道路有了路灯,94.8%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76.0%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8.4%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24.8%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整体而言,辽宁省“三产”融合初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在产业链条延伸融合中,农业经营主对产业以简单叠加组合为主,较少通过管理模式创新、技术渗透引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而限制了融合发展空间。第二,促进农业增收的利益机制尚未健全。虽然有些地区鼓励农户以土地入股方式成立股份合作社,但在后期经营过程中,合作社的收益未能按股份量化到户或量化到人,农民仅分享土地资产增值收益的极小部分。第三,融合主体的核心竞争力有待培育,在农村合作社中,缺少农业专业人才,农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很多合作社有名无实,重数量轻质量,流于形式。第四,农村缺乏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影响利用信息技术发展新型农业。没有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资源共享,全方位、关联广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没有建立起来,无法对农村产权流转、农业生产经营等信息有效整合。
三、辽宁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策
辽宁省农村一、二、三產业融合发展亟须政府提供外部条件和保障,通过政策、科技、物质投入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将弱小农业改造成高生产率现代部门。
(一)加快培育新型融合主体
强化农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基础性作用,培育新型农村产业融合主体。2014年,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等九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意见》,鼓励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引进专业人才,根据“自愿加入、民主管理、资本报酬有限”基本原则,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合作社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使之成为农业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新型实体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
(二)加快科技创新,从本质上改变农业发展模式
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农产品质量契合消费者需求。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在农机调度、农情监测、精准农业、农产品质量追溯、农业资源管理等方面,加快农业物联网和智能装备等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应用。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和3G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精准施肥、智能灌溉等。广泛运用包括植物保护、栽培管理专家系统、农产品储存保鲜、加工运输专家系统在内的众多新型农业专家系统。
(三)加强农业信息化平台建设
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等服务,实现农业公共信息资源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互联互通共享。一、二、三产业融合需要一定的技术基础及信息基础设施,政府应采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为农业信息化奠定坚实基础,包括提高网络宽度及速度,增加网络容量,建立基础性和公益性资源数据库。依托 “互联网+”发展各种专业化社会服务,促进农业生产管理更加精准高效。在广大农村,利用广播电视覆盖广,以及在物联网建设中有着网络宽带和传输质量稳定的优势,建成覆盖农村的优质、宽带信息网络,以此实现农业信息化的基础工程。
(四)挖掘农业地域资源,壮大新产业、新业态
因地制宜发掘辽宁省农业地域资源,把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休闲旅游融合起来,更好地满足全社会对农业多样化的需求。发展高品质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集聚功能,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依托农业资源发展旅游和健康养老产业,将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和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等作为重点予以实施。加快建设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特色鲜明、效益好、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高标准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加大对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支持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供法律法规、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支持省市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