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在反家暴领域的运用
2022-05-23鲍季旭杨吉龙李笑凡杨帆张天翔
鲍季旭 杨吉龙 李笑凡 杨帆 张天翔
摘要:在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当中,司法保护占据着很大比例,解决未成年人极易受到侵害的问题刻不容缓,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应运而生,本文中笔者以家暴为例,阐述未成年人容易被家暴的现状、原因,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在该领域的运用。保护未成年人的形势非常严峻,但在互联网、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让强制报告制度做到可知、可信、可行,给未成年人一篇碧海蓝天。
关键词: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家暴;现状;原因;运用;反家暴领域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犯罪率逐年减少,但是争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却变多了。对于我们的中华民族来讲,青少年是希望;对我们的国家而言,青少年更是未来。未成年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尤为重要,未成年人的权益更是重中之重。因此,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以及国家的安定。在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当中,司法保护占据着很大比例,这不仅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大的保护,也对未成年人的权益提供了极大的保障。
解决未成年人极易受到侵害的问题刻不容缓。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应运而生,最高检、国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1]《意见》规定居(村)民委员会,学校、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者,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等救助机构,社工机构,旅馆等,凡是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的机构都是强制报告部门。上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公职人员都有强制报告的义务。[2]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就要报告,比如未成年人非正常伤残、死亡、遭受家庭暴力、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被遗弃;疑似被拐卖或被收买的,被组织乞讨的或者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疑似的或者面临危险的都要报告。
一、未成年人容易被家暴的现状
部分未成年人在童年时期容易受到来自家庭的暴力虐待,这些暴力的来源,可以是父母,是兄弟姐妹,是其他的监护人,这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会是一段黑色的痛苦记忆,家暴给他们带去的伤害是无法想象的,是可能给他们带去极端性格的根源,对于这部分未成年人来讲,他们的童年是需要用一辈子去治愈的小黑屋。与这属于同一性质的社会现象,还有近来网络热议的父母携带、强迫或将孩子出租给他人乞讨,家庭是侵害的来源、家暴是黑暗的潘多拉魔盒,但实际上,这对未成年人身体和心灵的伤害却远远超出了这个小小的家,它给孩子们未来的发展方向划定了方向,好与坏,从小家到大家,从原生家庭到今后社会乃至祖国的未来。愈来愈多的未成年孩童被父母殴打、被贩卖、被养父母虐待,更甚至有未成年的女孩被诱拐、威胁、强奸,笔者在实习期间就亲眼见证过这样的案例。随着媒体的曝光,这些情况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引起大家的深切关注,同情、愤恨、惋惜,以及对正义的追寻。
根据调查显示,在所有未成年人被家暴的案件中,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亲生父母对孩子施暴,还有一小部分是祖父祖母、继父继母给孩子施暴。而在这些调查过的案件中,父母单方面施暴的情况尤为突出。这些案件都指向了一个点:这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多或少都没有将自己的孩子当作是平等权利的人来对待,在他们眼中,孩子是自己的财产,是自己的摇钱树,而父母与孩子之间親情是建立在榨取利益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他们把孩子丢到大街上乞讨,教孩子偷东西、抢东西,以此来逃过公安机关的处罚;更有甚者,孩子没有偷到东西,没有赚到路人的钱,还会虐待孩子,对孩子轻则打骂,重则用鞭子抽打。由于家暴法的冷门,再加上大多数家长对家暴的理解有些许偏差,很多家长都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家暴,往往以为家暴是要把孩子打残了,打得更加严重的程度才是家暴。还有些家长自私自利地以为自己打孩子是为了孩子以后的发展,嘴上永远是那句:“我打你是为了你好!”“偶尔打打不算是家暴!”“我只是稍微教训一下他,让他长点记性!”等等,这些情况屡见不鲜。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些家长没有将自己的行为与对未成年人的家暴联系在一起,不认为这就是家暴。
在对未成年人家暴案件的调查中发现,除了大多数的父母对孩子施以家暴外,还有一小部分是出自于祖父祖母、继父继母。而在祖父祖母的案件中都有一部分的共同特点,就是未成年人基本上都是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大多都外出打工,由祖父祖母代为照看。这类由祖父祖母代为照看的未成年人往往因祖父祖母的知识水平有限,而导致未成年人的权力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就应当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应当采取措施对其监护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以此来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以及权利平等。
二、未成年人容易被家暴的原因
未成年人被家暴的情况不在少数,究其根本,调查发现未成年人被家暴的原因,才是减少此类情况发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必由之路。而其中主要的情况就是家庭关系的破裂、家庭矛盾的突出,当然还存在各种各样的其他情况。
首先,在未成年人被家暴的案件中比例最高、范围最广、情况最复杂的就是家庭关系的不和谐。例如父母的吵架、因婚外恋导致的离婚或其他情况等,都会导致父母因心情糟糕而将气都撒在孩子身上,对孩子进行责骂、虐待,这给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大的打击。这类案件反映出:在无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未成年人身上,经常会发生父母对其进行家暴的情况,这些父母往往都存在易怒、感情不和等情绪,将自己孩子当作任意打骂的对象。
其次,孩子还处在身心健康没有完善的年龄,还需要加以正确的引导。而有些父母因为孩子的错误,不是加以引导,而是打骂、施暴,以痛苦施加在孩子身上,这样的孩子往往会出现自闭、抑郁等负面情绪,对孩子以后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挫折。其中或多或少或有邻居或公安机关的介入,而父母却表示:“我打我的孩子关你什么事情?”“我打他也是为了他好!”,这类错误的观念正是此类家暴发生的主要原因。
再者,在未成年人被家暴案件的统计中,同样占据着相当一比例的情况是:由于生活拮据而导致压力大等情绪,或者未婚先孕而导致没有抚养能力。在此类案件中,父母都会因为一些外界的因素而对生活产生不满的情绪,而这些不满的情绪就是导致未成年人被家暴情况出现的根本原因。相比较之下,未成年人被家暴的情况远不如贩卖儿童来的严重。或许是存在生活所迫实在无法承担养育孩子的职责而将未成年人送人换钱的情况,但是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的如今,很少会存在饿死、冻死等极端情况。但是,引人深思的是,这其中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以此赚取大量钱财,这样的做法令人不寒而栗。
再有,许多父母不具备为人父母的水平,由于品行不良、为人不争等情况,部分父母对违背伦理道德,对自己的孩子采取性侵等残忍行为甚至性暴力,这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乃至未来生活都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最后,未成年人身心缺陷、残疾等情况也会导致父母对其家暴。未成年人正处在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若不加以引导,很容易就会导致诸多问题的发生,例如自卑、抑郁等情绪,又例如家暴、违法犯罪等行为,这些都会给家庭、社会、国家带来各种麻烦。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在反家暴领域的运用
在科技逐渐发达的如今,互联网已经逐渐走向成熟,各种各样的软件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保护未成年人的方式也趋于多样化。通过未成年人保护APP、小程序、在公共场所展播公益宣传片等方式,提高大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强制报告制度的了解程度;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工作以及深入分析工作,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在社会发光发彩;同时为大众提供快捷的平台,设立多种途径,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做到可知、可信、可行。
在反家暴领域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正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突破口和助推器。越来越多的反家暴宣传,让“遭遇家暴,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的观念深入人心。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四、结语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在社会中也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却很少有人知悉。若想保护好未成年人,保护好祖国的未来,就需要廣大家长、老师、公安人员、社会成员携手努力。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充分融入社会之中,让社会各界人士都能够知晓并加以运用。保护未成年人的形势非常严峻,但在互联网、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做到可知、可信、可行,给未成年人一篇碧海蓝天。
参考文献:
[1]黄日栋. 强制报告制度压实未成年保护主体责任.《人民法治》(2021-07-01).
[2]郭洪平. 强制报告,全面落实的痛点在哪里.《方圆》(2021-02-01).
作者简介:
鲍季旭(2002-),女,汉族,江苏南通人,江苏警官学院本科在读,公安方向。
基金项目:
2021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ZA2021103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