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与中国的治理策略
2022-05-13阙天舒商宏磊
阙天舒 商宏磊
近年来,全球治理正处于十字路口,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世界范围的波动。2021年1月19日,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21年全球风险报告》显示了最新的全球风险认知调查 (GRPS) 结果:在未来十年的最高影响风险中,传染病位居榜首。1The Global Risks Report 2021,(https://www.mmc.com/content/dam/mmc-web/insights/publications/2021/january/global-risks-report/The-Global-Risks-Report-2021--small--FINAL.pdf/.)事实上,全球灾难性生物风险 (GCBR) 作为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子集,是任何生存风险的总括,其具有广泛的生物性质。如今,世界正面临着大流行病爆发、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生物实验室事故频发等问题,各国虽在积极制定战略应对生物威胁,但日益突出的安全问题对生物安全全球治理机制提出了更高的挑战。鉴于此,本文以生物安全问题的出现为切入点,力图对生物安全全球治理的缘由、主要架构及核心领域进行深入剖析,并就中国如何在世界舞台上全方位地参与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提出一些思考。
一、问题缘起:生物安全问题的出现及其表现
自2020年以来,COVID-19大流行疾病已经感染了数百万人,全球经济受到严峻挑战,暴露出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在应对灾难性生物事件方面准备不足的问题,预示着世界正在经历着广泛影响和瘫痪效应。在这样一个快速变化的世界中,生物安全处于医疗、生物、生态、社会经济和政治系统的每个领域的交叉点。
(一)生物安全的界定
生物安全是一个难以概念化的模糊术语。通常,生物安全(biosafety)和生物安保(biosecurity)被合并为一个定义,即“广义上的生物安全和生物安保……是指一个国家有效应对生物威胁和相关因素的能力”1Dongsheng Zhou,Hongbin Song and Jianwei Wanget al.,"Biosafety and biosecurity",Journal of Biosafety and Biosecurity,Vol.1,No.1,2019,pp.15-18.。本文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考察了“生物安全”的界定,具体如下:
一是农业和环境团体最早使用“生物安全”一词。生物安全最初用于描述一种旨在预防或减少作物和牲畜中自然发生的传染病和害虫传播的方法。2003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将生物安全进一步界定为:一种战略性综合方法,包括政策和监管框架,用于分析和管理食品安全、动物生命和健康以及植物生命和健康领域的风险,包括相关的环境风险……生物安全是一个与农业可持续性、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包括生物多样性)直接相关的整体概念。2Biosecurity in Food and Agriculture,(http://www.fao.org/3/Y8453E/Y8453E.htm.)这一定义扩大了对生物安全的认识,从预防自然生物灾害到保护人类生命健康的安全,其讨论的相关性和适用性更加广泛。
二是应对生物恐怖主义威胁下的“生物安全”。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和国立卫生研究院将其定义为“保护微生物制剂免受损失、盗窃、转移或故意滥用”3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HHS),Biosafety in Microbiological and Biomedicai Laboratories,(BMBL),5th ed.,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2009,p.6.。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40余个国家签署了《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细菌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又称《1972年生物武器公约》。4Robert P.Kadlec,Allan P.Zelicoff and Ann M.Vrtis,"Biological Weapons Control Prospects and Implications for the Future",JAMA,Vol.278,No.5,1997,pp.351-356.这份公约将生物安全的实施集中于确保指定的危险病原体清单的物理安全,其相关领域又从农业安全扩大到国家安全。
三是围绕着对双重用途研究监督视阈下的“生物安全”。2004年,美国国家生物安全科学咨询委员会(NSABB)就两用研究的生物安全监督提出建议和指导,两用研究被定义为具有合法科学目的的生物研究,可能被滥用而对公共健康和国家安全构成生物威胁。5Charter of the National Science Advisory Board for Biosecurity,(https://www.videocast.nih.gov/watch=4872/.)这一定义将生物安全的概念扩展到了先前所关注的病原生物之外,包括了可用于创造生物活性化合物的技术、系统生物学、基因治疗和RNA干扰等新兴领域,以及对基因组学、神经生物学和免疫学的更深入理解,正在为先进生物武器的设计创造新的机会。6Institute of Medicine and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Globalization,Biosecurity,and The Future of The Life Sciences,Washington,DC: The National Academic Press,2006,p.15,p.32.此次界定更加扩大了生物安全的范围,同时科学技术的两面性也告诫科学家要正确利用生物技术维护国家安全。
四是对“生物安全”相对全面的阐述。美国国家科学院将生物安全定义为“防止无意、不适当或故意或恶意使用具有潜在危险的生物制剂或生物技术的安全,包括生物武器的开发、生产、储存或使用以及新出现的流行病的爆发”7Institute of Medicine and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Globalization,Biosecurity,and The Future of The Life Sciences,Washington,DC: The National Academic Press,2006,p.15,p.32.。该定义涵盖了疾病爆发的自然来源,病原体和生物技术构成的威胁,以及人类、植物和动物面临生物威胁下的脆弱性等方面。该概念全面性和综合性更强,与卫生安全领域有许多共同点。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从以上的界定得出生物安全与农业、医学、国防和人类健康密切联系,其不仅具有传统安全特征,更带有威胁传播的跨国性、高难度防扩散性、影响的潜伏性和连带性以及内容的交叉性等非传统安全特征。8余潇枫:《论生物安全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载于《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0年第20期。由此,笔者将生物安全进一步界定为:通过预防自然发生或故意释放病原微生物带来的风险,以及阻止生物实验室操作中产生的一系列危害动植物和人类安全等行为的战略和综合方法。
(二)各国深度介入生物安全的原因
近年来,世界各国对于生物安全的研究逐渐加深,其原因在于:
1.生物威胁事件的出现,促使各国对生物安全的科学认知持续加深
多数人认为,没有比大自然本身更能制造强有力的生物威胁。但实际上,人为环境会产生新的更具有毁灭性影响的生物威胁。生物学家布伦达·威尔逊将生物威胁来源分为自然和人为威胁(如表1所示)。这些生物威胁影响着人类的生命安全,也加快了人们对生物安全的科学认识。在人为威胁中,2001年“9·11”事件、炭疽信袭击以及生命科学的进步可能导致被滥用的高概率生物实验等事件不断发生。这些事件促使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风险管理:实验室生物安保指南》和《传染性物质运输条例指南》等相关准则,国际社会开始认识到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在自然威胁中,2003年SARS病毒和H5N1禽流感等自然发生的传染性疾病的威胁卷土重来。此后,艾滋病、大流行性流感以及埃博拉病毒等不断爆发,再次引发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提供了重新考虑健康与安全之间的治理关系。随着生物威胁持续加剧,其不仅在传统领域造成危害,在一些新兴发展领域如生物技术安全、网络生物安全、生物经济安全等都产生了影响。因此,生物安全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国际社会需要从综合性、多层次的视野出发维护人们的健康安全。
表1 生物威胁的不同来源1 Brenda A.Wilson,"Global biosecurity in a complex, dynamic world",Special Issue:Security and Complexity,Vol.14,No.1,2008,pp.71-88.
2.全球化及大国冲突性质的变化,导致生物安全作为非传统安全受到各国重视
在人的安全普遍受到重视的今天,核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海洋安全等越来越具有了非传统安全的内容。2余潇枫:《以非传统安全视角认识人类与微生物的复杂关系》, 载于《人民论坛》2021年第22期。从传统安全到非传统安全,各国逐渐将生物安全作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原因有:一方面,全球化促进了世界贸易的传播,但也增加了生物安全的风险。随着制药工业和生物技术工业的全球化以及生命科学信息的分散化,开发生物武器所需的原材料、生物技术及专业知识等更易获取,进而加快了生物恐怖主义的传播。不仅如此,贸易壁垒和运输成本的降低促成了全球农业供应链的建立,为病原体跨境和引起食源性疾病提供了更多途径,致使传染病生物安全风险日益增大。另一方面,国际冲突性质的变化,导致各国陷入了生物安全困境。苏联解体后,人们认为国际紧张局势的根源已得到解决。但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美国将战略竞争对手由苏联,调整为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敌对国家,如伊朗、伊拉克、朝鲜和俄罗斯等。3刘长敏、宋明晶:《美国应对蓄意生物威胁战略探究——基于安全化理论分析视角》,载于《国际政治研究》2021年第4期。另外,美国投入大量资金加强生物军事设备建设,阻止建立《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框架下的核查机制,并在世界各地开展“军事生物学活动”,这都将引起各国对本国国家安全的担忧。因此,无论是全球化的发展还是国家冲突性质的变化,都促使生物安全作为一种非传统安全不断受到各国的重视。
3.生物技术的飞跃发展,推动人们进一步探索生物安全问题
随着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创新的步伐不断加快,生物安全问题进入新的探索阶段。比如,合成生物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生物治疗方法。如美国研究人员在将脊髓灰质炎病毒从短DNA片段(寡核苷酸)拼接在一起,以强调预防脊髓灰质炎病毒的持续需要。4J.Cello,A.V.Paul and E.Wimmer,"Chemical Synthesis of Poliovirus CDNA: Generation of Infectious Virus in the Absence of Natural Template,"Science,Vol.297,No.5583,2002,pp.1016-1018.这项研究的发表,产生了新的治疗手段,但也引起了安全专家对其他更致命病毒合成的担忧。另外,集群的规则间隔短回文重复序列(CRISPR)技术的出现,推动了基因驱动系统的发展。如今,CRISPR技术发展成为一种比现有的基因工程更容易用来修饰细胞的工具,它可以修饰更复杂生物体的细胞,如真菌、植物、动物和人类。但这项技术也引起了一些担忧,专家担心这些技术可能会被利用产生自然界中不存在的病原体或毒素,危险化学品的微生物中的有害病原体等,危害人类安全。因此,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研究者要从正向的视野出发,警惕生物技术的潜在风险,推动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稳步发展。
二、生物安全问题的全球治理
近年来,生物安全的新形势需要我们从全球治理的视野出发,审视生物安全治理的发展。正如牛津大学全球治理高级研究员纳耶夫·罗丹等人谈到:“在21世纪,生物安全已成为全球决策议程的中心部分。随着纳米和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科学界和政策制定者面临某些挑战。由于存在生物武器扩散和生物恐怖主义的潜在威胁,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坚实的全球治理体系,以解决与生物安全有关的主题的复杂性。”1Nayef Al-Rodhan,LyubovNazaruk,Marc Finaud and Jenifer Mackby,Global Biosecurity:Towards A New Governance Paradigm,Geneva: Éditions Slatkine,2008,pp.5-6.
(一)生物安全全球治理的总体架构
1972年,140余个国家签署了《生物武器公约》(BWC)(以下简称《公约》),旨在阻止生物制剂作为武器的扩散,并在国际上销毁现有储存。但是一个有效的生物安全制度需要的不仅仅是《公约》,为了有效减少生物恐怖主义灾难性行为的威胁,所有国家都必须从研究阶段开始,遵守防止生物武器发展的国际条约,维持国际社会的整体安全。现阶段,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已初步形成了国际组织与主权国家共同参与的总体架构。
1.国际组织层面:核威胁倡议组织是生物安全治理的重要机构
国际组织一直是推动生物安全治理的积极力量。其中,一直致力于生物安全治理的核威胁倡议组织(以下简称NTI)在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NTI在2018年发起了全球生物安全对话(以下简称GBD)旨在引出和跟踪可采取行动的承诺,以推进国际生物安全。自成立以来,GBD已经作为一个完整的集体召开了两次会议——2018年6月在英国伦敦,2019年5月在埃塞俄比亚的斯亚贝巴。两次会议的“工作流程”如表2所示。2Sabrina Brizeeet al.,"Accelerating Action in Global Health Security:Global Biosecurity Dialogue as a Model for Advancing the Global Health Security Agenda",Health Security,Vol.17,No.6,2019,pp.495-503.如今,GBD已成为加快生物安全治理的催化剂,其正在与国际社会积极合作,确定和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应对生物安全的挑战,并实现一套共同的可衡量目标。
表2 全球生物安全对话(GBD)两次会议“工作流程”
2.主权国家层面:世界各国愈加重视生物安全问题的全球治理
国家始终是进行生物安全治理最主要的行为体,无论是遵守各项条约,还是进行一系列生物安全治理,国家作为全球治理的参与者,一直在积极履行职责。在如今生物安全治理的形势下,国家的具体行动如下:
美国在“9·11”事件后,陆续出台了《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恐怖主义防备反应法案》《生物防护法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实际上,美国生物安全治理起步于小布什政府时期。2004年4月28日,小布什签署《21世纪的生物防御》总统行政命令,为美国生物防御政策的构建提供了框架,这是其政策的正式构建时期。2009年11月23日,奥巴马签署了《应对生物威胁的国家战略》报告,这是政策的发展和调整时期。2018年9月18日,特朗普政府发布了《国家生物防御战略》报告,正式将“生物安全”置于国家总体发展的战略之下,这是政策的完善时期。1刘长敏、宋明晶:《美国生物防御政策与国家安全》,载于《国际安全研究》2020年第3期。2021年9月,拜登政府公布了一项全面的新生物安全计划,旨在COVID-19之后重建国家的大流行防范基础设施,2The White House wants $65 billion for an ‘Apollo’-style pandemic preparedness program,(https://www.statnews.com/2021/09/03/biden-wants-65-billion-for-apollo-style-pandemic-preparedness-program/.)这也意味着拜登政府将生物安全放在国家安全的重要地位之中。
自2005年以来,俄罗斯总统普京一直试图通过战略文件、专项资金和几个联邦项目来推动俄罗斯生物技术领域的投资和进步。2012年启动的“生物2020”战略计划,涵盖包括生物制药和生物医学在内的八项主要重点活动,将生物技术确定为对俄罗斯未来非常重要的领域。2020年12月30日,普京正式签署了《俄罗斯生物安全法》,为俄罗斯生物安全奠定了法律基础。3《俄罗斯联邦生物安全法》,俄罗斯法律信息政府官方网站(http://publication.pravo.gov.ru/Docu ment/View/0001202012300021.)目前,俄罗斯在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领域还不算是顶尖国家,加之美国和俄罗斯之间的国际紧张局势将对涉及生物技术和生物安全的双边和多边接触构成挑战,这就需要俄罗斯尽快将生物安全作为国家的优先事项提上议程。4Gigi Kwik Gronvall and Brittany Bland,"Brittany Bland.Life-science research and biosecurity concerns in the Russian Federation",The Nonproliferation Review,Vol.27,No.4-6,2020,pp.415-423.
英国于2018年发布了《英国生物安全战略》,其政府管理生物安全威胁的方法发生了变化。2019年7月,英国政府宣布,议会国家安全战略联合委员会将对政府应对传染病和生物武器的方法进行调查。其目的是审查政府当前的战略,并协调应对生物安全威胁。这项调查是在英国生物安全战略发表一年后进行的,这是第一份概述英国理解、预防、检测和应对生物风险的跨政府政策文件。5UK Government’s approach to emerging infectious diseases and bioweapons,(http://data.parliament.uk/writtenevidence/committeeevidence.svc/evidencedocument/national-security-strategy-committee/biosecurityand-human-health-preparing-for-emerging-infectious-diseases-and-bioweapons/written/105052.html.)2020年5月,英国政府成立了联合生物安全中心(JBC),提供基于证据的客观分析,以响应COVID-19暴发,为地方和国家决策提供依据。
此外,还有许多国家早已将生物安全治理提上议程,如2008年荷兰制定了《生物安全行为守则》,旨在“防止生命科学研究或其应用直接或间接地促进生物武器的开发,生产或储存”6Petra C.C.Sijneseaelet al.,"Novel dutch self-assessment biosecurity toolkit to identify biorisk gaps and to enhance biorisk awareness",Frontiers in Public Health,Vol.2,No.197,2014,pp.1-5.。2015年5月14日,澳大利亚通过了《2015生物安全法案》,该法将单个生物安全风险列出,分成不同的章节来加以描述,分别对人类健康、货物、飞机和船只等交通工具以及压载水和沉积物的生物风险进行了风险管理。7李雪枫、姜卉:《美英澳生物安全的发展路径及对中国的启示》,载于《科技管理研究》2021年第2期。德国现行的生物安全法规包括《遗传工程法》(1933年)《工作健康与安全法》(1996年)《感染保护法》(2000年)《动物传染病法》(2001年)等,这些法规都具有基本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至今仍为有效。8傅聪:《生物安全议题的演变与美欧国家治理比较》,载于《德国研究》2020年第4期。
(二)生物安全全球治理的主要领域
生物安全问题的全球治理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领域:
1.对生物试剂和生化武器的治理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生物试剂初次运用在生物武器上,破坏了部队的供应和机动性。1925年国际社会签署《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议定书》,是第一个扩大禁止化学和生物制剂的多边协定。二战后,《生物武器公约》成为了制约生物试剂、武器的主要约束力。但在实际条约的履行中,一些缔约国尚未采取措施来履行某些义务。所以,在2019年,联合国大会鼓励“有能力的国家应请求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支持联合国会员国在国家一级执行军备控制、裁军和不扩散条约和协定”9Calling for Greater Disarmament Cooperation to Reduce Arms Flows,Eliminate Banned Weapons,General Assembly Adopts 60 First Committee Texts,(https://www.un.org/press/en/2019/ga12227.doc.htm/.)。各国应采取和执行有效措施,建立国内管制,防止生物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加强对相关材料的系统管制。
2.对全球化生物多样性的治理
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概述了全球面临的巨大挑战,其中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是最紧迫的问题之一。当前,国际社会对生物多样性的治理主要体现在条约机制、治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三个层面。在条约机制上,自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生效后,又通过了2010年《名古屋议定书》、《爱知目标》等协议,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行动指南。此外,2021年10月12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第十五次会议在中国昆明成功举办并发布了《昆明宣言》,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了新目标。在治理机构上,一些政府间和非政府间机构也有助于生物多样性治理。如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会对外来入侵物种及其控制进行评估,并审查各种应对方案的有效性。在专业技术上,基因驱动可能能够消除外来入侵物种,以及保护一些濒危物种,并帮助本地物种适应气候变化。数字技术为生态学领域提供了许多新方法。
3.对现代生物技术安全的治理
现代生物技术已经从科学研究和实验转移到了农业、食品生产、化学品和药品等许多行业。随着生物科学的进步,国际上对生物技术安全的治理有了新的领域。一是对合成生物安全的治理。国际社会将“生物”改造成具有修饰的遗传密码,使得它们只有在有营养的生物实验室条件下才能生存。二是对生物数据安全的治理。目前,对生物数据安全的治理包括通过机器学习实现数据筛选、跟踪基因设计中的数字“签名”、在设计工具中插入内置约束以及维护数字注册等,为确保现有和未来生物数据的安全,国际社会还应依据不同类型数据进行可变保护级别的分析,维护生物数据系统的整体安全。
4.对传染病生物安全的治理
地球作为一个完整的生命单元具有相互关联性,传染病无国界,自然暴发的疾病可能对全球安全构成重大挑战。在国际议程上,《全球健康安全议程》(GHSA)强调世界作为一个完整单元是相互联系的,需要所有公共健康利益相关者的全球参与,以预防、保护和应对生物威胁。1Ambassador Bonnie Jenkins,"The global health security agenda and biosafety associations",Applied Biosafety,Vol.20,No.4,2015,pp.172-174.在实际应对上,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旨在鼓励对生物安全措施采取共同的做法,在这种做法中,各国将从目前的排他性做法转变为统一的合作,以综合性的准备来应对可能影响未来人口的传染性病原体和环境的挑战。由此可见,全球生物安全治理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各国应制定一致的国际准则,不断重新评估标准,提前进行预防。
三、生物安全全球治理的现实挑战
对于全球治理而言,新冠肺炎疫情以极端的方式镜鉴了人类社会所面临“黑天鹅”与“灰犀牛”事件的层叠交错,也凸显了当前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诸多缺陷。2阙天舒、张纪腾:《后疫情时代下全球治理体系变革面临的挑战及中国选择——基于实验主义治理视角的分析》,载于《国际观察》2021年第4期。如今,在新冠肺炎疫情大暴发的视阈下,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是一个新的课题和难题,面临着多重的挑战,对全人类的安全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一)全球合作的挑战:相关国家之间欠缺政治互信
目前,生物科学研究和发展的主要国际透明机制是《生物武器公约》下的信任措施制度,但制度的具体实施也受到不同因素的挑战。一是一些主权国家执行《公约》力度有限,缺乏法律层面的政治信任。2016年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在会议审查中指出,只有97个国家在其法律框架中记录了禁止非国家行为者运输生物武器的规定,而只有116个国家在其法律框架中通过了禁止非国家行为者拥有生物武器的规定。3Report of the Committee Established Pursuant to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540 (2004),S/AC.44/2016/OC.79,December 9,2016,p.69.这表明,一些国家未能在法律规范上形成约束,与生物武器有关的国家法律框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一些成员国没有遵守《公约》机制,违背了与各国利益攸关方之间的透明度信任。苏联在1992年前一直维持着一项生物武器计划,而南非的一项名为“海岸目标计划”的项目则以反对种族隔离政权的人士以及邻国纳米比亚的军队为目标。1Glenn Cross and Lynn Klotz,"Twenty-first century perspectives on the Biological Weapon Convention:Continued relevance or toothless paper tiger",Bulletin of the Atomic Scientists,Vol.76,No.4,2020,pp.185-191.这都违背了条款内容,可能会加剧全球的恐慌情绪,进一步阻碍国际社会建立信任体系。
(二)全球执行的挑战:生物安全治理机制仍不完善
随着生物科学和技术的加速发展,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也存在故意滥用的相关风险。一方面,基因驱动技术可能会带来环境风险。基因驱动技术的户外使用可能会影响目标生物在其他位置的基因组、目标生物以外物种的原位种群,或通过水平基因转移影响非目标物种。此外,预期的变化可能对当地生态系统产生意想不到的影响。2Jesse L.Reynolds,"Governing New Biotechnologies for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Gene Drives,International Law,and Emerging Politics",Global Environmental Politics,Vol.20,No.3,2020,pp.28-48.另一方面,生物实验室安全面临恶意的研发风险。哈佛大学流行病学家马克·利普西奇曾发现,美国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政府数据显示,在处理特定病原体的实验室中,每年估计有100到275次潜在释放病原体事故的发生。3Laboratory leaks: Know the documented incidents of 'escape' of dangerous pathogens,(https://gulfnews.com/special-reports/laboratory-leaks-know-the-documented-incidents-of-escape-of-dangerouspathogens-1.1623749030824.)即使现有的法律框架为应对故意滥用生物科学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但实际的研究在国际规范和治理机制上仍存在差距,这种差距可能导致意外释放,造成潜在的灾难性全球后果。
(三)全球应对的挑战:国际社会有效反应能力不足
世界正在目睹新出现的外来生物威胁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增加,但对哪些物种构成大流行威胁仍知之甚少。这反映出国际社会的环境监管和生物风险评估能力还有待提高。其一,国际监管能力的脱节对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提出了挑战。正是由于生物监管能力的不足,外来入侵物种数量在全球范围内增加,并对全世界的生物安全干预措施构成了重大挑战。其二,COVID-19大流行凸显了许多国家在应对如此大规模的生物危机方面缺乏准备,面对突发性生物事件,其风险评估能力尚有不足。目前国际社会没有一个集中的时间节点来对未知生物事件的来源进行有效的国际反应和快速调查,这致使全球生物安全治理面临重大挑战。
四、推进生物安全全球治理的中国策略
近年来,中国高度重视生物安全治理工作。在立法上,中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反映了中国日益加强生物安全的立法需求。在生物技术上,中国对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生物技术应用出台了规定,同时中国通过科学技术部建设了81家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2家正式运行的生物安全四级(P4)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的建立也证明了中国在生物科研方面正在积极展开研究。在国际合作中,中国与法国在2004年就重大传染性疾病的致病机制等关键科学问题展开合作,还共同建立了上海巴斯德研究所。4《携手40载 中法科技合作正芳华》,海外网(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15787156663796947&wfr=spider&for=pc.)然而,尽管中国在生物安全治理中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在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现状下,依然面临生物立法体系尚不完善、生物技术研发及管理能力相对不足、国际交流合作仍不充分等问题。因此,如何在准确把握国际生物安全问题趋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参与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实力基础,对于中国的意义重大。
(一)以国内《生物安全法》为基础,完善生物安全全球治理的战略规划
在法律条文的基础上,中国应继续完善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建设。其一,进一步加强对生物安全问题的深度感知。在《生物安全法》框架下,各个部门要协调合作,深入分析生物安全的发展脉络,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相关会议,及时向国家安全委员会汇报具体情况。其二,明确生物安全相关法律细则,规范研究者的使用目的。中国必须要规范关于双重用途生物科学研究者的行为,并为制定国家、学术和私营部门的生命科学研究和发展以及相关商业应用的治理政策提供指导。其三,增强国家战略规划,积极应对生物安全出现的新态势。要明确中国在生物安全领域的具体目标,对可能出现的生物安全问题作好提前的准备和应对手段,加强生物安全战略的智库建设,实时掌握国内外发生的生物安全事件,制定本国的生物安全相关战略规划。
(二)以生物安全的治理机制为基石,提升生物安全全球治理的科研水平
在生物安全治理日益凸显的背景下,中国为了更好地参与全球生物安全治理,要全方位加强在生物安全领域的能力建设。一方面,不断推进生物安全领域的治理机制构建。中国在与国际社会接壤的同时,也要统筹推进国内的生物安全治理机制建设,有必要在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设立全方位的生物安全治理协调机构,实现多主体协商,共同制定生物安全治理战略。另一方面,继续提升生物安全领域的科技研发能力。21世纪,中国与美国、德国、英国等一起为国际人类基因组计划做出了贡献,中国已经是转基因生物研究和商业化的领先国家之一。然而,中国也面临着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间平衡的挑战。如2018年,中国南方科技大学贺建奎主导的国际团队宣布,经 CRISPR 基因编辑,具有抵抗艾滋病能力的一对婴儿已诞生,引发国内外哗然和强烈反对。1刘冲、邓门佳:《新兴生物技术发展对大国竞争与全球治理的影响》,载于《现代国际关系》2020年第6期。因此,中国在大力研发生物技术的同时,也要关注其潜在风险,开发生物风险管理系统,推进生物技术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现生物安全治理效能的最大化,增强中国生物技术的整体实力。
(三)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基点,打造生物安全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平台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世界正在密切关注全球生物安全问题,这将在建立全球治理共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首先,要推动国际组织在生物安全治理中继续发挥作用。随着生物安全问题的不断涌现,中国既要加强卫生安全、生态安全等领域的国际合作,也要就生物安全范畴内的生物武器安全、生物技术安全等议题开展学术探讨,构建多元化的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合作机制。其次,要建立国家行为体之间的信任。中国和美国作为世界大国,要在双边关系的推动下,进行生物安全战略的互利合作,发掘进行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契机。再次,需要进一步加强多方利益攸关方参与决策。国际上要制定生物安全治理准则,让各利益攸关方参与其中,所有利益攸关方应就生物安保达成共识,以确保人员和信息安全,并确保做出协调一致的反应。总之,虽然各国在应对新出现的生物安全威胁方面面临着共同的挑战,但更大的挑战在于,新出现的生物安全威胁引起的治理问题往往是跨国的,需要所有主权国家之间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