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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居民不同类型收入与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动态响应关系: 基于Tapio脱钩和SVAR模型的分析

2022-05-11肖海峰

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转移性财产性居民收入

刘 琼,肖海峰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2020年9月,我国在联合国大会上承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提出,不仅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部需求,也体现了我国参与构建国际命运共同体的担当与决心[1]。据估计,我国农业源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17%, 而畜禽养殖业温室气体排放占农业温室气体排放的54.3%[2]。在众多影响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因素中,收入因素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环境库茨涅兹理论认为,不同收入水平对应不同的环境污染状况。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快速增长的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与不断优化的收入结构对畜产品消费产生了重要影响。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中国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57元增加到2018年的14 617元,扣除物价变动因素外,年均增长率为7.39%。伴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国家财政支农政策的强化,我国农村居民单一的收入来源结构被逐渐打破,并形成相对稳定的多元收入来源结构。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收入结构的优化,农村居民的食物消费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人均粮食消费数量日益减少,而高蛋白、高能量的畜产品如肉、蛋、奶类的绝对消费数量不断上升,畜产品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畜产品消费结构变化必然引起畜禽生产结构的改变,而碳源的调整则会对畜禽养殖碳排放产生影响。不少学者就农村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3-5],但鲜有研究具体就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与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协调机制进行细致剖析。另外,现有文献在分析农村居民收入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影响时,未针对农村居民收入类型进行细化分析,这忽略了农村居民不同类型收入的功能性差异。中国作为养殖业大国,厘清农村居民收入与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动态响应关系对于实现农村居民增收和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双赢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农村居民不同类型收入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单向影响扩展为双向影响,试图全面揭示农村居民不同类型收入水平与畜禽养殖碳排放的耦合协调程度,以期为实现中国农村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参考。

1 理论框架

1.1 农村居民收入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影响

经济发展尤其是居民收入水平被认为是影响食物消费和营养状况的最重要因素[6]。随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高蛋白、高营养的畜产品也越来越受到农村居民的欢迎。居民收入不仅是一个整体性概念,而且是由多个不同来源收入构成的结构性概念。不同来源收入具备不同的特点、发展趋势和功能,因而对居民消费行为产生程度各异的影响。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构成形式为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具有收入预期相对稳定和持久性的特征。根据弗里德曼的持久性收入假说理论,持久性收入与持久性支出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7],具体表现为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比例的递增有利于畜产品消费的增加,碳排放也因此增加。而转移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作为“暂时性收入”,占比相对较小并具有不稳定性、非传统性和非持续性的特征[8],农村居民因此存在谨慎性消费和储蓄心理来弥补这种不确定性,消费倾向受到较大的抑制,具体表现为随着这2项收入比例的递增,农村居民对畜产品的消费反而出现递减,畜禽养殖规模和碳排放随之减小。

1.2 畜禽养殖碳排放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影响

目前,粪便管理是畜禽养殖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5],因此对畜禽粪污的有效管理是实现畜禽碳减排的最有效路径。当畜禽粪污产生量较小时,种养结合综合农业系统被认为是消纳畜禽粪污最根本、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9]。对于养殖主体来说,畜禽粪污或转变为有机粪肥出售,或用作肥料施入饲料用粮,均可以增加经营性纯收入。对于种植主体来说,畜禽粪污用作有机肥料还田,既可以减少其化学肥料成本,又可以为农作物补充养分,实现农作物增产增收,导致农村社会的经营性收入增加。当畜禽粪污产生量较大时,就养殖个体来看,严格的环境规制如“畜禽禁养”政策可能会导致各地不少规模养殖场户直接退出养殖并选择流转出圈舍用地,土地财产性收入因此提升,并且养殖户退出后可能会选择投资较少、经济效益明显的外出务工替代生计[10],工资性收入因此增加。而就整个区域来看,畜禽粪污具有产生量大、铺开面广的特点,且无害化治理环节加工工艺复杂、投入成本较大,这对企业的资金力量和加工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在政府激励型政策的扶持下,畜禽粪污大中型循环经济项目如沼气工程、生物有机肥制造工程得到全方位铺开,从而在农村地区提供了较多的就业岗位[11],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因此增加。

不同于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这3种自有收入,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主要是农村居民被动获得的来自政府部门的转移支付。畜禽养殖碳排放变化主要通过环境治理投入的“挤出效应”和财政收入的“增长效应”来对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产生影响。畜禽环境污染具有污染面大、治理困难的特点,因此当环境污染突然加重时,环境绩效的考核压力迫使地方政府会将更多的财政收入用于环境治理[12],如扶持或建设沼气工程等,而用于改善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转移性支付会相应减小。随着环境状况的改善,地方政府获得的生态转移支付可能会增加[12],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水平也会随之提高。 综上,该研究的逻辑框架见图1。

图1 农村居民不同类型收入与畜禽养殖碳排放互动的逻辑框架

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 畜禽养殖碳排放的测算

参考联合国粮农组织、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和已有文献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测度,选取牛、马、绵羊、山羊、驴、骡、骆驼、猪、兔、家禽等主要反刍和非反刍牲畜,采取各碳源量和碳排放系数加权的方法测算畜禽养殖碳排放。

2.1.1牲畜年平均饲养量的确定

参照文献[5,13],根据不同类型牲畜饲养周期对牲畜年底存栏量和年度出栏量进行调整,从而得到饲养量。具体调整过程为:对于饲养周期在1 a以上(含1 a)的牲畜,其年底存栏量即为年饲养量;对于饲养周期小于1 a的牲畜,其年均饲养量需要根据年饲养周期和出栏量折算得到,具体计算公式为

(1)

式(1)中,CAF为饲养量,万头或万只;HAO为年底存栏量,万头或万只;CF为饲养周期,d;EN为年内出栏量,万头或万只。生猪、兔和禽类的饲养周期分别为200、105和55 d。

2.1.2碳排放系数的确定

目前畜禽碳排放转换系数尚未出台相关标准,马、驴、骡、骆驼、猪、兔以及家禽的碳排放系数参考姚成胜等[5]的研究,牛、绵羊和山羊的碳排放系数参考冉锦成等[13]的研究。

根据《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畜禽养殖碳排放主要来自于动物肠道发酵CH4和动物粪便管理的CH4、NO2排放。为统一口径,参照文献[14],按照1 t CH4折合6.82 t C,1 t N2O折合81.27 t C的标准,将CH4和N2O排放量折算成碳当量,测算公式为

81.27×γit×θi]。

(2)

式(2)中,Ct为t年畜禽养殖碳排放总量,万t;Cit为第i类碳源t年的碳排放量,万t;γit为第i类碳源t年的数量,万头或万只;αi为肠道发酵CH4排放系数,kg·头-1·a-1;βi为粪便排放CH4排放系数,kg·头-1·a-1;θi为粪便排放N2O排放系数,kg·头-1·a-1。

2.2 Tapio脱钩模型

脱钩一词主要来源于物理学领域,一般解释为“解耦”,即2个变量之间不存在同向响应关系。脱钩关系理论常被用来讨论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14],目前最常用的有OECD指数模型和Tapio脱钩弹性模型,相对前者来说,Tapio脱钩弹性模型更加客观,综合考量了总量和相对量2类指标,避免了时间选择随意性而导致的敏感性问题[15]。因此选用Tapio脱钩弹性模型来衡量1993—2018年我国畜禽养殖碳排放以及农村居民收入之间的脱钩情况。脱钩状态的划分参照文献[16](表1)。

表1 脱钩状态划分

ΔC为本期与上期的畜禽养殖碳排放量差值;ΔY为本期与上期的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差值;ε为脱钩弹性。

脱钩弹性计算公式为

(3)

式(3)中,εt为脱钩弹性;Ct和Ct-1分别为t期和t-1期中国畜禽养殖碳排放量,万t;Yt和Yt-1分别为t期和t-1期各类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元·人-1。

为了衡量脱钩弹性是否稳定,进一步计算脱钩稳定性指标:

(4)

式(4)中,S为脱钩稳定性指标;N为样本数;εt和εt-1分别为t期和t-1期的脱钩弹性,其数值越小,脱钩状态越平稳,反之则脱钩稳定性越差。

2.3 SVAR模型的构建

VAR模型是处理多个相关经济指标分析与预测最容易操作的模型之一,1989年BLANCHARD等[17]在VAR模型基础上作出改进,即在模型中纳入了变量之间的当期关系,提出了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 (SVAR)。

含有k个变量p阶向量自回归SVAR(p) 模型的数学表达式为

A0yt=Φ0+Φ1yt-1+Φ2yt-2+…+Φpyt-p+ut。

(5)

式(5)中,A0为变量之间同期关系的系数矩阵;Φ为滞后算子L(k×k)的矩阵多项式。将式(5)两边乘A0-1,得到标准型VAR模型:

yt=B0+B1yt-1+B2yt-2+…+Bpyt-p+st,

(6)

B0=A0-1Φ0,

(7)

Bp=A0-1Φp,

(8)

st=A0-1up,

(9)

(10)

式(6)~(10)中,yt为k×1阶向量;up为k×1阶扰动向量。在模型(5)可识别的情况下,通过对模型(6)进行最小二乘估计,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得到SVAR模型的无偏和一致估计。

2.4 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2.4.1指标选取

畜禽养殖碳排放(Ct)根据式(2)计算得到;农村居民收入方面,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构成成分为经营性收入(rjy)、工资性收入(rgz)、转移性收入(rzy)与财产性收入(rcc),运用1978年的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将各年收入折算成1978年不变价。为避免异方差问题,对各变量均取对数。

2.4.2数据来源

考虑到1993年以后国家统计局才开始公布农村居民收入的详细来源,将实证研究的数据样本区间定为1993—2018年。所有原始变量来自《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

3 实证结果分析

3.1 畜禽养殖碳排放测算结果

1993—2018年中国畜禽养殖碳排放测算结果如图2所示。

图2 1993—2018年中国畜禽养殖碳排放及其构成

由图2可知,1993—2018年中国畜禽养殖碳排放总量由1993年的9 508.44万t波动增加至2018年的10 507.92万t,相比研究基期增长了10.51%。其中粪便管理碳排放与碳排放总量保持着较为一致的变化趋势,其增长幅度高达32.46%,而畜禽肠胃发酵碳排放则与之相反,相比基期下降了11.36%,可见畜禽养殖碳排放的主要增长源头为畜禽粪便。

具体来看,中国畜禽养殖碳排放发展可分为4个阶段。

(1)波动上升阶段(1993—2004年),碳排放总量由9 508.44万t波动增加到11 158.56万t,增长率为17.35%,1992年我国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村改革逐步向市场经济转轨,为畜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开放的市场条件,从而推动了牧工商结合进程,畜禽养殖业发展因此呈现专业化、规模化的特点,处于过量扩充阶段。这一阶段畜禽饲养规模增长较快,碳排放因此增多。

(2)持续下降阶段(2004—2007年),碳排放总量由11 158.56万t持续下降到10 507.99万t,下降幅度为5.83%。主要原因是2004年之前粮食市场价格低迷导致粮农种植积极性下降,2004年起国内粮食供不应求导致粮食价格大幅度上涨,为此国家开始压缩耗粮型产业,这一阶段全国生猪、肉牛、羊等畜禽饲养量均出现大规模下降,导致碳排放量减少。

(3)平稳上升阶段(2007—2014年),碳排放总量由10 507.99万t增加到10 897.39万t,增长率为3.71%。这一阶段属于畜牧业提质增效发展阶段,2007年1月,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就继续稳定生猪、家禽生产,突出发展牛羊等节粮型草食家畜,大力发展奶业,加快发展特种养殖业等多个方面,对加大畜牧业结构调整作出战略部署,随后又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全国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 (2013—2020) 》等,这对于提高畜牧养殖规模化程度具有重要作用,规模饲养下畜禽碳排放随之增加。

(4)缓慢下降阶段(2014—2018年),碳排放总量由10 897.39万t下降到10 507.92万t,下降幅度为3.57%。这一阶段国家陆续出台若干政策法规来约束、引导畜牧业绿色发展,畜禽养殖进入以环保为重点的转型发展阶段。2014年以来,我国加大畜禽污染治理力度,陆续出台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等规章制度和法律条文,这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起到了很好的治理效果,同时在环保政策推行的过程中,不少地方出现了违规的禁限养区,养猪业受到了极大的冲击。2018年1月起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 000羽鸡鸭的养殖户征收环保税,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缩减养殖规模和减小污染排放起到了显著效果,因此这一阶段畜禽养殖碳排放有所下降。

3.2 脱钩结果分析

根据公式计算得到1993—2018年中国农村居民收入与畜禽养殖碳排放的脱钩弹性指数,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1993年以来中国各类农村居民收入与畜禽养殖碳排放均呈现出脱钩波动—强弱脱钩交替—强脱钩主导的动态演进关系。根据脱钩特征的异质性,具体可分为3个阶段。

第1阶段为1993—2000年,属于脱钩波动阶段。主要原因是这一阶段农业处于改革时期,发展较为动荡,出现了农村居民各类型收入剧烈波动和畜牧业过量扩充并存的局面。该阶段以1997年为分界点,农村居民收入先后呈现了不同的发展特征。1993—1996年,我国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作为农民主要收入来源的经营性收入得到提升,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和技术进步加快,乡镇企业实施了结构性调整并得到高速发展,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因此提升。而1997年以后,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国经济增长急速放缓,农产品需求市场受到了抑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受阻,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因此停滞或急剧下降。同时财产性收入由于受到土地制度不合理等因素限制而出现了较为剧烈的波动。为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这一阶段国家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畜牧业,畜禽养殖规模和畜产品产量均大幅提升,实现了主要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的历史性跨越。观察不同类型收入与畜禽养殖碳排放的脱钩弹性系数发现,除极个别年份外,畜禽养殖碳排放与经营性收入的脱钩弹性值均大于其他类型收入,这主要是因为该阶段经营性收入在农村居民总收入中占比在62%以上,成为拉动农村居民畜产品消费的主要收入来源。

第2阶段为2000—2014年,属于强弱脱钩交替阶段并以弱脱钩收尾。这一阶段各类农村居民收入均实现了较快的增长,主要原因得益于惠农强农政策的实施。在经历了1997—2000年农村居民收入连续4 a的大幅度下降后,我国加强城乡统筹发展的顶层设计并加大惠农支农政策的实施,2002年,中共中央十六大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2004年,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确立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格局,随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为农村居民带来了大量就业机会,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呈现出快速且稳定上升的趋势。自2006年起,全国取消农业税,实现了农业减负。2008 年《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对于集体土地的承包地位”。在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各种类型的农村居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然而该阶段由于农业结构调整,畜禽碳排放出现先下降后上升的局面。由于畜牧业结构性过剩问题,再加上国内粮食供不应求,2004年起国家开始压缩耗粮型产业,全国生猪、肉牛、羊等畜禽的饲养量均出现了大规模下降。而后随着收入的快速提高,居民对优质和多样化的畜产品消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国际市场竞争激烈,畜牧业结构调整问题迫在眉睫。为此,2007年起中央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畜牧业发展,畜禽养殖规模化得到提升,碳排放因此增加,但增加的速度依然小于收入增加的速度。因此这一阶段各类农村居民收入与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关系由强脱钩向弱脱钩转变,表明畜禽养殖碳排放压力逐渐增大。另外与前一阶段有所不同,这一阶段由于不同类型收入增长的同步性,农村居民收入来源趋向于多样化,不同收入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导致不同类型收入与畜禽养殖碳排放的脱钩关系具有很强的一致性。

表2 1993—2018年中国畜禽养殖碳排放与农村居民收入之间的脱钩状况

第3阶段为2014—2018年,属于强脱钩转型阶段。该阶段我国各类农村居民收入与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关系以强脱钩为主导并收尾,脱钩状态较为理想,农村居民收入实现了显著增长,而畜禽养殖碳排放却出现下降。这一时期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得益于顶层设计优化和经济政策的高效落实,2014—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均以农业现代化为主题,2017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则分别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实施乡村振兴为主题,这对于引导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转型、激活农村发展内在动力、引导农民创新创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该阶段各类农村居民收入基本趋于平稳式增长,收入结构更加均衡。由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趋向于多样化,且这一阶段兼业和外出务工带来的工资性收入逐渐成为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农村居民进行专业化生产的机会成本有所提高,这导致其对畜禽养殖业的依赖性有所减弱,同时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思想观念相对前一阶段有了更显著的提升,导致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与投入力度加大,再加上2014年以来我国不断加大畜禽污染防治与治理力度并陆续出台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条规,因此各类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的情形下,畜禽养殖碳排放却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两者形成了良性循环。

3.3 动态响应关系检验

基于前文分析,可知中国畜禽养殖碳排放与各类农村居民收入之间的脱钩关系于不同时间会呈现出相异的演化特点,但无法有效解释各因素的相互作用程度及机制,因此利用SVAR模型进一步研究变量之间的协整与动态冲击响应关系。

3.3.1单位根检验

为避免非平稳时间序列可能造成的虚假回归现象,采用ADF方法对时间序列的平稳性进行检验。结果显示,lnCt、lnrjy、lnrgz、lnrzy、lnrcc时间序列在5%显著水平下均为非平稳序列,但一阶差分项在5%显著水平下是平稳的。所以运用所有变量的一阶差分项构造SVAR模型。

3.3.2协整检验

为避免非平稳的一阶单整序列可能存在某种平稳的线性组合,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法进行协整检验。在运用Johansen协整检验前需要确定VAR模型的滞后阶数,根据LR、FPE、HQ等准则判断模型最佳滞后阶数为2,因此可建立VAR(2)模型。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迹统计量在5%显著水平下拒绝0、1、2、3个协整变量,所以变量之间至少存在4个协整方程,即存在协整关系。

表3 协整检验结果

3.3.3向量自回归模型构建

由于Johansen协整检验已证实模型的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因此可以用取对数后的原序列带入模型进行SVAR模型估计。由于VAR(2)模型的全部特征方程根的倒数值均在单位圆内,表明所建立的VAR(2)模型是稳定的。要使SVAR模型能被识别,则需要施加约束条件。首先建立AB型的5变量(依次为畜禽养殖碳排放、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财产性收入)SVAR(2)模型,形式为

A0εt=But,t=1,2,…,T。

(11)

根据式(5)和式(7)对SVAR模型的设定形式,现将各内生变量的向量yt、内生变量当期的系数矩阵A设定如下:

(12)

(13)

(14)

对于AB型的SVAR模型,由于模型有5个内生变量,至少需要施加2k2-k(k+1)/2=35个约束,才能使SVAR模型能被识别,而B矩阵为对角矩阵,A矩阵对角线元素均为1,这样相当于施加了k(k+1)=30个约束条件。根据经济理论,再施加5个约束条件。(1)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对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没有影响,即a25=0,a35=0,a45=0。(2)转移性收入是居民被动获得的收入,因此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对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没有直接影响,即a34=0。(3)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对财产性收入没有影响,即a54=0。

使用完全信息似然函数方法得到估计结果:

A=

(15)

3.3.4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基于前文的模型建立,运用脉冲响应函数对畜禽养殖碳排放与农村居民不同类型收入的动态冲击响应态势进行解析,同时,将模型中响应函数的追踪期设定为26 a。

3.3.4.1畜禽养殖碳排放与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的动态响应关系

图3(a)为畜禽养殖碳排放对经营性收入的冲击响应。当在第1期给经营性收入一个“正”的新息冲击,lnCt的脉冲响应值为0,随后脉冲响应值到第2期迅速增加为正,此后出现波动下降—增加—下降的趋势,直到第14期基本稳定在负值。可见经营性收入对畜禽养殖碳排放在短期内主要产生正向冲击,而在长期则产生细微的负向冲击,这体现了畜禽养殖业“先污染后治理”的特征。作用机制在于:当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增加时,短期内“数量扩张效应”占据主导地位,此时肉类消费增长导致的畜禽碳排放不断增加,可能的原因是截至2014年,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一直是农村居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根据弗里德曼的持久性收入假说理论,经营性收入是决定农村居民生存型消费的主要因素[18]。因此,随着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突然增加,其对畜产品的消费也以增加为主,随着畜禽养殖规模扩大,畜禽养殖碳排放开始增加。而长期内“质量改善效应”占据主导地位,此时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不再是仅仅追求产量的增长和数量的扩充,而开始追求质量与数量的并重。这一阶段在政府环境规制以及居民环保意识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畜禽养殖业呈现出健康养殖和环境友好型的生产特点。总之,畜禽养殖碳排放会随着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水平提高而呈现短期增加和长期减少的倒“U”型关系,这比较符合前文分析的我国畜牧业生产经历了过量扩充阶段和转型发展阶段的发展事实,也验证了环境库茨涅兹曲线(EKC)理论的倒“U”型假说。

图3(b)为经营性收入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冲击响应,当在第1期给lnCt一个“正”的新息冲击,lnrjy的脉冲响应值为负,到第6期后为正值,这与现实情况也是比较吻合的。当前,畜禽粪便排放是构成畜禽养殖碳排放的主要渠道,短期内畜禽养殖污染突然加重,养殖主体经营性纯收入是降低的。这主要是因为与工业污染治理不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涉及的环节和影响因素较多,不仅受到地域、温度和种植制度的影响,还受到养殖模式、处理工艺和配套农田的约束,因此短期内由于治理主体应急时间较短,治理技术还不够成熟,导致治理成本较高,污染治理的投资回报较低;然而从长期来看,一方面在政府环境规制的情境下,政府会根据养殖场(户)的实际情况,直接对其进行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投资、奖补以及开展粪污处理技术培训,养殖主体会因治理成本下降和技术提高而使得污染治理的投资回报提高,促进养殖主体清洁产出增加;另一方面治理主体有充足的精力和时间去拓展废弃物消纳渠道,比如通过“种养结合”模式实现本地种植业对畜禽粪污的有效消纳,从而使种植和养殖效益得到提升。

图3 畜禽养殖碳排放与经营性收入的互相响应

3.3.4.2畜禽养殖碳排放与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动态响应关系

图4(a)为畜禽养殖碳排放对工资性收入的脉冲响应,当在第1期给工资性收入一个“正”的新息冲击,lnCt的脉冲响应值为0,到第2期下降为负,而后上升到第3期达最大值,此后经历下降—上升的波动趋势后逐渐趋向于0。可见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影响并不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更多的是发挥了降低碳排放的作用。这与预期相反,可能的原因是:在2004年之前,市场风险较大,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波动较大,具有“不稳定”的特征。根据弗里德曼的持久性收入假说理论,此时工资性收入即使增加,农村居民出于“预防性储蓄”的心理反而会减小畜产品消费,因此畜禽养殖碳排放会有所下降。而2004年之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为农村居民带来了大量就业机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量向非农部门转移,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呈现出快速且稳定上升的趋势,农村居民由于工资性收入增加而导致的储蓄心理会逐渐减弱,此时工资性收入增加导致肉类消费有所增多,畜禽养殖规模和碳排放有所上升。而后随着兼业和外出务工带来的工资性收入逐渐成为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农村居民进行专业化生产的机会成本有所提高,这导致其对畜禽养殖业的依赖性有所减弱,畜禽养殖规模和碳排放会有所降低,并在长期逐渐趋向于0。

图4(b)为工资性收入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脉冲响应,当在第1期给lnCt一个“正”的新息冲击,畜禽养殖碳排放的脉冲响应值在观察期内一直保持正值,这表明不管是短期还是长期,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冲击响应都是正向的,且较为稳定。畜禽养殖碳排放能促进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在于强制性政府规制诱发的农村居民替代生计策略以及服务型或引导型政府规制发挥的“造血”功能。替代生计策略是农户应对资本禀赋和环境变化所作出的理性决策[10]。短期来看,严格的环境规制如畜禽限养、禁养政策给规模养殖场(小区)带来缩减规模、搬迁甚至关闭的压力,从而导致养殖经营主体不得不进行非农生产替代生计,工资性收入因此增加;长期来看,地方政府出资建设公益性的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或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建设大中型循环经济项目(如沼气工程、生物有机肥制造工程),这带动了与之相配套的产业建设,为农村地区提供了较多的就业岗位,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可见,政府环境规制手段在进行畜禽污染防治的同时,也能产生促进就业的效果。

图4 畜禽养殖碳排放与工资性收入的相互响应

3.3.4.3畜禽养殖碳排放与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的动态响应关系

图5(a)为畜禽养殖碳排放对转移性收入的脉冲响应,可以看到畜禽养殖碳排放对转移性收入的冲击响应滞后1期,第1期为0,到第2期上升至正值,此后开始下降,到第3期为负值,而后逐渐上升并趋向于0,整个样本期内累计响应值为-0.002。可见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增加促进碳排放上升的作用并不稳定,总体发挥抑制碳排放的作用。转移性收入具有暂时性、非传统收入的特征,行为生命周期假说认为,财富变化对消费倾向的影响取决于财富变化的规模[19],对于一次性获得的小额收入,人们通常将其划入心理上的现期收入账户。1993—2011年,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尽管呈现总体增长趋势,但在农村居民收入中仍占据较小的比例,2011年达到最高值也仅为7.61%,再加上转移性收入大多属于一次性支付,因此农村居民通常会将一次性获得的转移性收入划入现期收入账户[8]。这与张秋惠等[20]的研究结论较为一致:转移性收入作为一笔“意外之财”,在支出时较为随意。因此一开始当现期收入账户突然增加时,农村居民会增加原本消费支出较低但有迫切需要的肉类消费,从而导致畜禽养殖规模扩大,碳排放上升。随后随着农村居民现期收入账户的减少,居民出于预防性储蓄心理会减小肉类消费,导致畜产品消费规模有所下降,碳排放随之下降;而2012年之后,随着国家转移支付政策的大力调整和实施,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份额在2012—2018年期间大幅增长,由2012年的8.19%连续增加至2018年的19.98%。这一阶段农村居民的心理账户会相应有所调整,此时转移性收入可能会退出居民现期收入账户,进入持久性收入账户。随着持久性收入的上升,居民肉类消费有所回升,畜禽养殖规模和碳排放减小的幅度会越来越小。

图5(b)为转移性收入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脉冲响应,当在第1期给畜禽养殖碳排放一个“正”的新息冲击,转移性收入的脉冲响应为负,然后波动上升至第8期为正值,此后均呈现正的脉冲效应。这一现象背后可能的逻辑是考核制度的变迁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保意识的觉醒,环境保护逐渐得到政府的重视。2007年,国务院首次提出要将节能减排情况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且当年环境保护支出首次从政府收支分类项目中分离出来,并以“环境保护”类的形式单独列支。这一逻辑在脉冲响应图形上也得以验证:短期内畜禽养殖碳排放表征的环境污染突然加大时,地方政府迫于生态环境绩效考核压力,会加大对环境治理的投入,然而在原有的专项环境保护财政支出较为有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会通过改变公共支出结构来提高环境保护财政支出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其他领域如农林水利等的专项财政支出产生“挤出”效应,因此用于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支付相应会减少。而长期内随着环境的逐渐改善和绩效考核的通过,地方政府获得的来自上级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可能会增多,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结构因此得以优化,农村居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也会随之增加。

图5 畜禽养殖碳排放与转移性收入的相互响应

3.3.4.4畜禽养殖碳排放与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动态响应关系

图6(a)为畜禽养殖碳排放对财产性收入的脉冲响应,可以看到畜禽养殖碳排放对财产性收入的冲击响应滞后1期,第1期为0,到第2期下降为负值,此后开始波动上升,到第9期为最大值,而后波动下降并逐渐趋向于0,整个样本期内累计响应值为-0.008,具有促进碳排放减少的累积效应。这一现象背后可能的原因是:财产性收入作为非传统收入,具有总量小、比例低的特征,国家统计局从1993年开始统计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993—1999年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绝对份额由1993年的7元先增加到1996年的43元,再下降到1999年的32元,比例相应由0.76%上升到2.23%,再下降到1.45%,可见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比例虽然有所增加,但增加的幅度非常小且波动性很大,收入具有很大不确定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抑制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另外,不同于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并非来自“他人”馈赠,而多来源于其流转承包地所得回报,由于土地具有生存保障功能,放弃土地经营权会让具有 “恋土”情结的农村居民产生生计危机意识[21],这进一步导致其对土地财产性收入进行储蓄以及谨慎消费心理。这一事实在脉冲响应图形上也得到了验证,短期内财产性收入突然增加时,居民可能会选择增加储蓄的份额来弥补这种收入的波动和应对未来的生计危机,从而导致畜产品消费减少,碳排放减少;而2000年以后,中央针对农村居民土地财产权的一系列改革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得到了稳定的增长,由2000年的45元增加到2018年的342元,农村居民收入结构由经营性收入为主导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各类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由不稳定向稳定发展,农村居民的生计有了更多的保障,对土地的依赖性也随之减弱,因此农村居民的储蓄心理逐渐减弱,畜产品消费有所增长,养殖规模和碳排放有所回升。但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来源中毕竟占比最低,因此长期内拉动畜产品消费的效应会在上升中逐渐趋于平稳。

图6(b)为财产性收入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脉冲响应,当在第1期给畜禽养殖碳排放一个“正”的新息冲击,财产性收入的脉冲响应为负,此后上升到第2期达到最大值,除第3期下降为负值外,此后均呈现正的脉冲效应。这一现象背后反映的是政府环境规制情境下养殖户应对资本禀赋和环境改变所作策略的变化。短期内,对于规模养殖场(小区)来说,由于受配套耕地限制,无法实现种养循环,为缓解污染物排放造成的社会影响,政府采取命令控制型的“调布局”手段来进行管控。2014年,政府正式实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对于禁养区内已经存在的养殖场或养殖小区要进行搬迁与拆除,甚至部分地区出现了以环保执法为借口,对生猪养殖进行禁养“一刀切”[22],这一史上最严的畜禽养殖业管控政策对养殖业生产与养殖户生计造成了重大影响。具体来看,对禁养区的养殖场(小区)进行搬迁与拆除,短时间内对原有的生产性基础设施造成破坏性的影响,财产性收入因此会减小。随后进行拆除与搬迁的养殖场会腾退原有的圈舍等基础设施[10],土地面积增加,养殖场因此获得土地流转收入或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土地征用补偿,同时圈舍迁入地的土地租赁价格较高,这直接增加了迁入地农户的土地财产性收入,因此农村居民总体财产性收入在下降之后激增。而后进行异地搬迁的养殖场需要进行基础设施重建与设备投资,财产性收入因此剧烈下降。而从投资后期来看,随着恢复重建的养殖场规模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改善、政府给予贴息贷款,养殖场的单位运营成本逐渐减小[22],生产绩效得到提高,资金流动性增强,现金资产的财产性收入因此会在长期内保持正增长的状态。

图6 畜禽养殖碳排放与财产性收入的相互响应

4 结论

(1)我国畜禽养殖碳排放总体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畜禽粪便已成为我国畜禽养殖碳排放的主要源头,因此实现畜禽粪便的科学管理有利于从源头实现畜禽养殖业的碳减排。

(2)研究期内我国畜禽养殖碳排放与4类农村居民收入之间的关系由异质性的脱钩波动(1993—2000年)逐渐转向同质性的强弱脱钩交替(2000—2014年)以及强脱钩转型(2014—2018年)。在脱钩波动阶段,经营性收入成为拉动农村居民畜产品消费的主要收入来源,畜禽养殖碳排放变化率与经营性收入变化率之比要普遍大于其他类型收入;在强弱脱钩交替阶段,各类农村居民收入均实现了较快的增长,畜禽碳排放却出现了先下降后上升的局面,农村居民收入与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关系由强脱钩向弱脱钩转变;在强脱钩转型阶段,在各类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的情形下,畜禽养殖碳排放却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两者形成了良性循环。

(3)中国畜禽养殖碳排放与各类农村居民收入之间存在显著的相互影响关系。就农村居民收入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影响来看,经营性收入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影响从短期的促进作用变为长期抑制作用,而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财产性收入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影响则呈现了较强的波动性,但在长期来看均能够产生减少畜禽养殖碳排放的累积效应,这说明在各类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情况下,畜禽养殖业生产会由“数量扩张”阶段向“质量改善”阶段跨越;就畜禽养殖碳排放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影响来看,工资性收入针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正向冲击表现出持续的正向响应,而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针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正向冲击均表现出由短期的负向响应转变为长期的正向响应。

5 启示

(1)畜禽养殖碳排放与各类农村居民收入之间的脱钩关系以及各类农村居民收入对畜禽养殖碳排放的影响结果均表明,若要实现畜禽养殖业低碳发展,必须保证农村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和收入结构持续优化。这需要国家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创造有利于农村居民长效增收的宏观政策环境,既要保证家庭经营性收入等传统收入的增长惯性,又要高度重视非农就业对农村居民创收的重要作用,并逐渐增加转移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使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从而分散畜禽养殖业生产过量扩充的风险,以及为促进畜禽养殖结构优化和低碳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2)畜禽养殖碳减排对各类农村居民收入的长期增收机制为未来农村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了一个思路,未来可考虑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与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之间建立联系。首先,在全国“种养结合”区建立种养结合制度,完善配套农地政策,加大设施设备奖补力度,加强粪污还田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从而提高养殖户的治理动力,促进畜禽粪污在农业内部的循环利用,达到增产、增收、减排的效果;其次,在养殖量庞大、种植面积较小的地区积极扶持建设大中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如沼气加工厂、生物有机肥加工厂等,在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治理的同时,也为当地农村居民创造非农就业岗位,而对于禁养区弃养外出务工的养殖户,政府应积极开展技能培训,鼓励其进行就业创业,从而增加工资性收入;再次,建议对各级政府实施“畜禽粪污治理考核+转移支付奖励”的激励型转移支付制度,在防治畜禽粪污污染的同时促进当地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增加;最后,在实施严格环境规制如罚款、畜禽禁养的同时,也要辅以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如落实圈舍搬迁用地政策,完善土地用途改变的补偿分配制度,健全圈舍土地复垦、流转的市场运行机制,从而增加农村居民的土地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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