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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将作大匠研究

2022-05-10彭丽华

唐都学刊 2022年3期

彭丽华

(湖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长沙 410006)

关于秦汉“将作大匠”的名称沿革、职掌、所领官署及其人员设置,集中见于《汉书·百官公卿表》的记载,其文云:“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有两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东园主章为木工。成帝阳朔三年省中候及左右前后中校五丞。”[1]卷19上《百官公卿表》,733这一记载是以往讨论“将作大匠”的基本材料。将作大匠掌宫室营缮,其职不可谓不重要,然而关注者极寡,仅有研究也大多是在探讨秦汉职官制度时顺便提及。由于研究不够深入,关于将作大匠的沿革及其所领官署还存在错误认识[2]102。事实上,宫室、宗庙、陵墓等营缮是极为重要的事务,因而对掌管这些事务的机构也有必要加以关注。掌宫室之治的机构从“将作少府”变为“将作大匠”,不仅与秦汉官职体系的变化有关,也与当时的现实需要及将作大匠所掌职务的变化有关,以下详论之。

一、“将作少府”考释

将作大匠是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所改之名,原称将作少府。关于将作少府,《汉书·百官公卿表》但云“秦官,掌治宫室”,后世注《汉书》者,无论如淳、颜师古,或是王先谦等前贤,均未对此再做进一步之解释。不过,将作少府中的“少府”二字,其实已经揭示了将作少府之属性,即其本为少府属官,乃天子私府之下属,掌治宫室、服务皇室。

《山海经·海内经》载:“帝俊有子八人,三身生义均,义均是始为巧倕,是始作下民百巧。”此即视倕为百巧之祖,倕,或写作垂。《世本·作篇》载“垂作规矩准绳,垂作耒耜,垂作铫耨,垂作钟”,古书记载他在神农、黄帝、帝喾、尧、舜时均有发明创造,这表明垂实际上为上古时代能工巧匠的通名。除此之外,《世本·作篇》还记载了包括各种生产工具、应用技术、武器及乐器等上古的技术发明,如“伏羲造琴瑟,芒作网,芒氏作罗,女娲作笙恍,随作芋,随作笙,神农作琴,神农作瑟,蚩尤以金作兵器,鲧作成果,化益作井,昆吾作陶,奚仲作车,禹作宫室。”这些器物或土木工程之作,与前文所论衣服之作(包括冠冕、衣裳、屝履等在内)质同类别,实为作之扩大化,也是作之分工比类。

人类文明进入等级社会之后,诸作之中,营造宫室意义极为重大。宫室本泛指房屋,为人类抵御野兽、风雨,是人类获得安全保障的重要工具。《易·系辞下》:“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后演变为帝王之宫殿。无论万民之房屋还是帝王之宫殿,除了遮风挡雨防避危险之实用功能,还是财力、地位之象征,因此对于居住其中的对象而言,均极为重要。宫庙对于帝王而言,更是理政、祭祀之所,是彰显权力、威严之象征,正如萧何为汉高祖营建未央宫的考虑,《史记·高祖本纪》曰:“八年,萧丞相营作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太仓,高祖还,见宫阙壮甚,怒。”面对刘邦的盛怒,萧何解释道:“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4]386-387因而掌管宫室营造一职也便与众不同,更为显要。所以,于诸作之中,特设一官长,专门管理营造宫室事务。这是设置将作一职之原因。

将作,可理解为率领诸作、诸作之首、诸作之长。“诸作”之范畴,具体到土木工程事务上来,根据宋《营造法式》的分类,有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旋作、锯作、竹作、瓦作、泥作、彩画作、砖作、窑作等各类作业。《营造法式》虽成于宋代,其所载诸作及其技术与秦汉相比虽有差异,但就门类而言,基本涵盖了清代诸作,或许其与秦汉时代诸作相差也不会太大。

将作之后缀有“少府”二字,道明了它的机构归属。由于少府为天子之私府,董理皇室衣食住行等一切生活事务,诸作俱在其中,掌治宫室之将作虽较之他作更为重要,但毕竟性质一致,故与他作一起统于少府。但是,较之他作,将作并非单一作业,而是统属了“治宫室”诸作在内,拥有较强的组织性及独立性,故而名为将作少府。而且,山林川泽所产,自春秋伊始,已逐渐成为王室之固定财政,即管仲所谓人主“官山海、官天财”“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可立为天下王”所论也。将作所需竹木、石料、颜料、泥瓦等原料产自山林川泽,本为少府所掌资财,故而将作隶属于少府也甚为合理。

二、“将作少府”更名“将作大匠”之原因

秦时所置将作少府,在西汉景帝中元六年更名为将作大匠,《汉书·百官公卿表》曰:“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有两丞、左·右中侯”。景帝中元六年更名将作大匠[1]733。

加藤繁氏推测将作少府本是少府属官,后来从少府中独立起来成为一个新的官厅[2]102,无疑是对的。关于将作少府改名为将作大匠的原因,他推测“将作大匠也曾经有称为将作匠的名称,大概有过和东园匠等并列为少府的属官之一的时期。而在独立的时候,为了表示有别于少府的一个官厅起见,名为将作少府,后来认为将作少府的名称也不妥善,所以把少府改为大匠”[2]102。加藤繁并未提供任何证据佐证此说。愚不认同将作少府曾称为将作匠之说。不管是将作少府,或是将作大匠,或是与其职掌相同或相似之官职,均不能与东园匠相提并论。理由如下:

其一,将作有诸作之长意,即将作(少府)并非某一类作,而是与掌治宫室相关之作的官长,是统领土木之作的统称,秦及西汉初统有属官两丞及左·右中候,汉景帝中元六年之后,将作少府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及主章长、丞,众多的属官表明将作(少府)的官长身分。而东园匠为少府三工官之一,《汉书》载谏大夫贡禹上汉元帝疏曰:

方今宫室已定,亡可奈何矣,其余尽可减损。……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巨万。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1]3070

颜师古曰:“三工官,谓少府之属官,考工室也,右工室也,东园匠也。”[1]3071东园匠所辖属官无考,联系到其单一而专门的职掌,东园匠很可能已是少府内最基层的署官。这与作为统辖诸署之官长的将作少府大有区别。

其二,将作少府职掌笼统“掌治宫室”,并非具体某一作业,而东园匠所掌甚为具体,颜师古注曰:“东园匠,主作陵内器物者也。”陵内器物,主要为棺梓,或称东园秘器。《汉书》云:“及霸薨,上素服临吊者再,至赐东园秘器钱帛。”[1]3353《汉书·董贤传》载:哀帝赐董贤“东园秘器,珠襦玉柙,豫以赐贤,无不备具。”颜师古曰:“《汉旧仪》云东园秘器作棺梓,素木长二丈,崇广四尺。”[1]3734此外,东园匠可能还兼作东园温明等器具。《汉书·霍光传》曰:

光薨……赐金钱、缯絮,绣被百领。衣五十箧,璧珠玑玉衣,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臧椁十五具。东园温明,皆如乘舆制度。载光尸柩以辒辌车,黄屋左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1]2948

东园温明,服虔注曰:“东园处此器,形如方漆桶,开一面,漆画之,以镜置其中,以悬尸上,大敛并盖之。”[1]2949亦与棺梓木作相关。而诸如珠襦玉柙、璧珠玑玉衣,即今人俗称之金(银)缕玉衣及便房、黄肠题凑、外臧椁、辒辌车、黄屋左纛等所有丧葬用具的造作,并非东园匠所掌。西汉将作少府下设有东园主章令、丞专门负责为东园匠提供棺椁木材,如淳注“东园主章”曰:“章谓大材也。旧将作大匠主材吏名章曹掾。”颜师古曰:“东园主章掌大材,以供东园大匠也。”[1]733东园主章令虽名东园,又为东园匠供应大木材,却为将作少府之属官而非东园(“大”应为衍字)匠之下属,进一步表明将作少府与东园匠身分、管理层级上之差异。

自汉景帝中元六年始,将作少府改名将作大匠,机构规模大为扩充,属官在“两丞、左·右中侯”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及主章长丞”。将作少府更名及扩充规模的原因有:

第一,将作少府完成了从少府中分离出来并最终独立的过程。汉初专掌治宫室者,姓名可考者仅有阳成延一人,史书虽载栎阳、未央、长乐宫及长安城系相国萧何营建,但实际掌事者及工程设计、技术总监,应为阳成延。《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载:“(阳成)延以军匠从起郏,入汉,后为少府,作长乐、未央宫,筑长安城,先就,功侯,五百户。”[4]729阳成延本以军匠身分跟随刘邦,后以少府之职掌作长乐宫、未央宫,筑长安城,因功封梧侯。按掌治宫室事本为将作少府职掌,然而考诸史所载,营建汉长安城及宫殿、府衙者,竟未留下任何将作少府之名。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在汉高祖、汉惠帝时期营建宫室、长安城之阳成延,其所担任的职务可能包括将作少府之职。由此或可推测,汉初由于百废待兴,机构从简,少府、将作少府合二为一。将作少府所辖机构仅有“有两丞、左·右中侯”,总于少府。汉景帝中元六年,将作少府所辖官署大增,在秦之后,再次从少府中分离出来,且脱离了少府属官之痕迹,改名为将作大匠,成为独立的机构。

第二,将作少府更改为将作大匠,是汉景帝中元六年官制改革的一部分。五分梁孝王封地、众建诸侯王国是当年制度改革中最重要的举措。四月,长期觊觎皇位且受窦太后支持的梁孝王薨,景帝乘机五分梁国,立梁孝王四子为侯,明为济川王,彭离为济东王,定为山阳王,不识为济阴王,从根本上解决了梁国势力过大危害中央权力之问题,又巩固了皇位及其继承人之地位。与此同时,是中央官制的大变革,《史记·孝景本纪》载:

中六年……四月,……更命廷尉为大理,将作少府为将作大匠,主爵中尉为都尉,长信詹事为长信少府,将行为大长秋,大行为行人,奉常为太常,典客为大行,治粟内史为大农。以大内为二千石,置左右内官,属大内。[4]447

以上改革,大多立足于提高皇帝及皇室威望,重申朝廷礼仪,确立皇权之独尊。将作少府的更名及其属官的增加,亦是基于这一考虑。

第三,汉景帝中元六年将作大匠的出现,还是为了适应汉景帝陵墓、宫室营建之需要。公元前153年,汉景帝建渭桥,开始营建阳陵,又于中元四年(前146)营建德阳宫(即景帝庙,帝自作之,讳不言庙,故言宫)。阳陵之规模,从考古发现可知,阳陵帝陵陵园平面为正方形,边长为417.5—418米,四边有夯土围墙,墙宽4.00—4.20米;四墙中部均有三出阙门,四角隅无角楼之类建筑基址。陵园中部为封土堆,呈覆斗形,上小底大,底部东、西边长均为167.5米,南、北边长均为168.5米。封土顶部边长东、西均63.5米,南、北为56米。封土高(汉代地面距封土顶部)32.28米。封土底部四边距围墙距离大致相等,约120米。可见,规模极为宏大。此外,阳陵后陵陵园规模亦颇为壮观。阳陵南阙门遗址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时代最早、级别最高的门阙。阳陵司马道南北还有规模巨大、数量众多、围沟完整、布局规整,排列有序的陪葬墓园群。阳陵陵园以内,封土四周钻探发现的81座从葬坑,排列密集,整齐划一。从葬坑内有仪仗骑兵、武士和各类战车;还有兵器、车马器、陶铜漆器等生产工具、生活用具、食品库等。帝陵从葬坑中出土了大量的着衣式陶俑,男俑、女俑、宦者俑[5]、动物俑;文官俑、武官俑、侍者俑、伎乐俑等种类丰富、数量极多[6]。阳陵是西汉建国以来规模最宏大的帝陵。这需要更大的营造机构、更专业的营造团队,然而,在梁孝王对皇位虎视眈眈之下,汉景帝只能秉承窦太后所奉行的黄老无为,不敢授人以柄大兴土木。直到梁孝王死后,顺利解决了皇位继承人的问题,汉景帝才敢正视陵墓、宫室兴造之需求,将将作少府自少府中分出,更名为将作大匠,增设机构,以满足兴建阳陵等工程的现实需要。

将作大匠析出少府而独立为一机构,有助于提高工程营缮的效率与品质。工程营缮之事虽不常有,但一旦兴建宗庙、宫室等工程,便需要征调大量人手与工程原料,为了节省施工成本提高效率,在不或较少伤害施工者的前提下,要求尽可能快地完成工程。而且,从后世尤其是君主对于工程进度的关注及希望工程早日竣工的迫切心理这一常情来看,主观意识上也需要较快地结束工程。这就需要较高的行政效率与较强的执行力度,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从管理学理论来讲,高效率与强有力的执行力度都指向责任明确、层级简单的部门设置。将作少府(将作匠、将作大匠)——少府——丞相——皇帝与将作大匠——丞相——皇帝相比,显而易见,后者的部门设置层级更为简单,能够取得更高的行政效果,责任明确集中到主管一线营缮事务的将作大匠身上而非仅仅承担统辖权责的少府,有利于集中力量高效率地进行工程兴建。当然,责任明确也有助于工程品质的保证。这也是汉景帝中元六年将作大匠从少府中独立出来的原因。

三、汉代将作大匠的职掌

关于将作大匠的职掌,主要为宫室、宗庙、陵寝之营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为“掌治宫室”,《后汉书》载:“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木土之功,并树桐梓之类列于道侧。”将作大匠所统官署,不同时期差异甚大。如前所论,秦、西汉初期统两丞及左右中侯,景帝时增加了“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及主章长丞”,汉成帝时省“中侯及左·右·前·后·中校五丞”,东汉、曹魏时统左、右二校及甄官署[7],西晋则有丞、功曹、主簿、五官等员。尽管属官多有改变,机构规模时有盈缩,但掌工徒、木作诸校及石作之石库或甄官署,自汉景帝改革以后便是将作大匠所统官署中最重要的属官。掌“工徒”之官署,秦汉时为左、右、前、后、中等校,东汉后固定为左、右校。《后汉书·皇甫规传》载:“(皇甫规)坐系延尉,论输左校。”注引《汉官仪》曰:“左校署属将作大匠也。”此即左校为主管刑徒之机构。营缮工程,除了技术工之外,更需要大量劳动力承担运输等苦役,这些劳动力的主要来源于触犯法禁之刑徒。《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阿旁宫、始皇陵营建过程中,役使的刑徒多达七十万人。营造汉帝陵的劳动力也同样多为刑徒,汉景帝阳陵附近发现的刑徒墓地埋葬尸骨在一万具以上便是最强有力的例证。

木作、石作,是营缮工程最重要的两种作业,因而不管官署名如何更改,但此两种工作却一直隶属于将作大匠。

营造宫室、宗庙向来是将作大匠的重要职掌。汉武帝营建章宫,将作大匠杨光颇有力焉[1]3023-3024。《晋书·周浚传》曰:“(周)浚转少府,以本官领将作大匠。改营宗庙讫,增邑五百户。”[8]1659《晋书·刘聪载记》曰:“将作大匠望都公靳陵坐温明、徽光二殿不成,皆斩于东市。”[8]2661《晋书·赫连勃勃载记》曰:“(赫连勃勃)乃赦其境内,改元为凤翔,以叱干阿利领将作大匠,发岭北夷夏十万人,于朔方水北、黑水之南营起都城。”[8]3205表明营建宫室、宗庙、都城均为将作大匠分内职事。

除宫室、宗庙之外,营建陵墓也是将作大匠的主要职事。《汉书·陈汤传》载汉成帝时将作大匠谢万年论先前因营造陵墓之功或封侯或取高位事,其言曰:“武帝时工杨光以所作数可意,自致将作大匠,及大司农中丞耿寿昌造杜陵赐爵关内侯,将作大匠乘马延年以劳苦秩中二千石。”[1]3023-3024杜陵为汉宣帝陵墓。此即营建帝陵与将作大匠之关系。解万年亦主持了汉成帝陵的兴造,《汉书》载:

初,汤与将作大匠解万年相善。自元帝时,渭陵不复徙民起邑。成帝起初陵,数年后,乐霸陵曲亭南,更营之。万年与汤议,以为……今作初陵而营起邑居,成大功,万年亦当蒙重赏。[1]3023-3024

又,《汉书·成帝纪》曰:

朕执德不固,谋不尽下,过听将作大匠(解)万年言昌陵三年可成。作治五年,中陵、司马殿门内尚未加功。天下虚耗,百姓罢劳,客土疏恶,终不可成。[1]320

皆可证之。马永赢认为,根据其主持修建昌陵的情况来看,解万年绝非工程技术方面的行家里手。据《汉书·陈汤传》记载,“前将作大匠万年知昌陵卑下,不可为万岁居,奏请营作,建置郭邑,妄为巧诈,积土增高,多赋敛繇役,兴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连属,百姓罢极,天下匮竭。”表明昌陵所处地势低下,需“积土为山”,明显不符合西汉帝陵要求“因天性,据真土,处势高敞”的基础条件,但解万年却向成帝承诺“三年可成”,结果“作治五年,中陵、司马殿门内尚未加功”,汉成帝斥责其“佞邪不忠,妄为巧诈”,并将之远徙边郡,可见解万年缺乏基本的工程设计与建设常识。通过考察汉成帝之后的将作大匠,如并无工程技术之长解万年,“作《元尚篇》,皆《苍颉》中正字”擅属文之李长,汉哀帝男宠董贤之岳父,由将作大匠升任为执金吾的王君,汉平帝时由将作大匠升任右扶风的谢尧等人,马永赢特别强调至西汉后期将作大匠的专家技术型色彩逐渐变弱,而纯行政型的色彩变强,从而导致帝陵制度出现了重大的变化[9]。

此外,将作大匠也偶尔参与水患如黄河的治理。汉成帝时,黄河决堤,洪水泛滥,为修缮决口河堤,大将军王凤令将作大匠徐商与谏大夫乘马延年、丞相史杨焉、河堤使者王延世共理其事。《汉书·沟洫志》载杜钦向大将军王凤建议:

宜遣(杨)焉及将作大匠许商、谏大夫乘马延年杂作。……商、延年皆明计算,能商功利,足以分别是非,择其善而从之,必有成功。[1]1689

除了营建宫室、宗庙、帝陵等帝室、国家性质的工程外,将作大匠也承诏为大臣起楼阁、营墓冢。汉哀帝时,“(汉哀帝)诏将作大匠为贤起大第北阙下,重殿洞门,木土之功穷极技巧,柱槛衣以绨锦……又令将作为贤起冢茔义陵旁,内为便房,刚柏题凑,外为徼道,周垣数里,门阙罘罳甚盛。”[1]3740将作大匠所统部门属于国家机构、所辖人员是为官府僚属,其职理应专注于国家性质的营缮事务,汉哀帝诏将作大匠为大臣董贤起私第,墓冢,财物、人力一概出于国家库藏,既是宠幸佞(重)臣的表现,也是公私不分的反映。将作大匠承诏营缮像这种制度、职掌之外的类似事务,一直到唐代,也是如此。

综括言之,将作,意为率领诸作、诸作之长。少府原为天子之私府,所有与皇室相关的营缮事务包括宫室、宗庙等重大工程按类别来分,都属于天子之私事,因此将作属少府,名曰将作少府。由于“治宫室”事专且重,将作少府逐渐独立为将作大匠,统辖的官署虽多有改变,但掌管木作的左校署(或左、右校署,或前、后、左、右、中校署)与砖、瓦、瓷、石等作的甄官署是其核心官署,因此汉代将作大匠的职掌主要集中在营缮宫室、宗庙、陵寝等重要工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