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馋不是罪,是有品位
2022-05-10梁实秋
梁实秋
【适用话题】饮食文化 食欲与品位 遵从本心 食之趣
馋,在英文里找不到一个十分适当的单词。罗马暴君尼祿,以至于英国的亨利八世,在大宴群臣的时候,常见其撕下一根根又粗又壮的鸡腿,举起来大嚼,旁若无人,好一副饕餮相!但那不是馋。埃及废王法鲁克,据说每天早餐能一口气吃二十个荷包蛋,也不是馋,只是放肆,只是没有吃相。馋,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位。馋,基于生理的需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
也许我们中国人特别馋一些。馋字从食,本义是狡兔,善于奔走,人为了口腹之欲,不惜多方奔走以膏馋吻。真正的馋人,为了吃,决不懒。我有一位亲戚,又穷又馋。一日傍晚,大风雪,老头子缩头缩脑偎着小煤火炉子取暖。他的儿子下班回家,顺路市得四只鸭梨,以一只奉其父,父得梨,大喜,当即啃了半只,随后就披衣戴帽,拿着一只小碗,冲出门外,在风雪交加中不见了人影。
约一小时,老头子托着小碗回来了,原来他是要吃榅桲拌梨丝(这里的“榅桲”是满语“酸酸甜甜”的音译,即山楂之一种)!从前酒席,饭后一盘榅桲拌梨丝别有风味。这老头子吃剩半个梨,突然想起此味,乃不惜于风雪之中奔走一小时。这就是馋。
人最馋的时候是在想吃一样东西而又不可得的那一段期间。对于家乡风味总是念念不忘,其实“千里莼羹,末下盐豉”也不见得像传说的那样迷人。我曾痴想北平羊头肉的风味,想了七八年。胜利还乡之后,一个冬夜,听得深巷卖羊头肉小贩的吆喝声,立即从被窝里爬出来,把小贩唤进门洞,看着他于暗淡的油灯之下,抽出一把雪亮的薄刀,横着刀刃片羊脸子,片得飞薄,然后取出一只蒙着纱布的羊角,撒上一些焦盐。我托着一盘羊头肉,重新钻进被窝,在枕上把一片一片的羊头肉放进嘴里,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十分满足地解了馋瘾。老实讲,滋味虽好,总不及在痴想时所想象的香。
我小时候,校门口有个小吃摊贩,切下一片片的东西放在碟子上,撒上红糖汁、玫瑰木樨,淡紫色,样子实在令人馋涎欲滴。走近看,知道是糯米藕。一问价钱,要四个铜板,而我早点费每天只有两个铜板。我当下决定,饿一天,明天就可以一尝异味。所付代价太大,所以也不能常吃。糯米藕一直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后来成家立业,想吃糯米藕不费吹灰之力,餐馆里有时也有供应,不过浅尝辄止,不复当年之馋。
馋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现象,比食而不知其味要好得多。
(摘自《有苦有甜过生活》北京联合出版社)
【素材分析】一个人“馋”,意味着胃口好,是健康的表现。“馋”得大快朵颐,既给人味蕾的恣情享受,又给人精神上的无限趣味。人活世上,终究“是肚子带动双腿,而不是双腿带动肚子”,只要“馋”能为自己带来健康和快乐,非但不是罪,反而是人生应有的品位。有了这样的品位,才可能衍生出其他的诸多品位。
【速用名言】
1.人生成功的一部分秘诀是,吃下爱吃的东西,然后让食物在肚子里斗争到底。——美国作家马克·吐温
2.人如果吃不好,就不能好好思考,好好爱,好好休息。——英国作家 弗吉尼亚·伍尔夫
(特约教师 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