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筑就山长青水长清
2022-05-10清泉
清泉
“美丽的西李我的家乡,绿树成荫无限风光,苗木花卉锦绣画廊,水果山药溢满飘香。”这是济南市长清区西李村党支部书记刘继杰的嘹亮歌声,更是西李村1000多名村民的共同心声。
山东省济南市林地面积460.48万亩,有林地367万余亩,大部分林区以松、柏纯林和针阔混交林为主,是全省重点森林火险区。位于鲁中南低山丘陵区的济南市长清区,山多林密,植被丰富,是济南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森林资源保育区。近年来,长清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全力打造绿色、宜居的生态之城。
这里既有得天独厚的区位条件、山青水秀的自然环境,更有底蕴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美丽富庶的乡村环境。近年来,为保护发展森林等生态资源,长清区于2019年启动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由各级党政负责人分级任林长,在全区建立起覆盖区、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的林长制组织体系。截至目前,全区共设区级林长12人,街镇级林长99人,村级林长1224人,并聘任16名“民间林长”,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初步实现了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现在,走在长清进山入林的道路上,经常可以看到一块块红框绿底的林长制公示牌,牌子上标注着各级林长的责任区域、工作职责和护林员、技术员、警员的联系电话等信息。像这样的公示牌,长清区共树立了475块。它们既是“警示牌”——提醒着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也是“举报栏”——方便当地群众及时报告破坏森林资源的活动。
启动林长制工作以来,长清区坚持把森林防火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试金石”,注重将林长制组织体系与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有机衔接,通过发布林长令、不定期督导等方式,督促各級林长做到“守林有责、守林负责、守林尽责”,带动了干部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使全区森林等生态资源得到较好的保护。
近两年来,长清区累计完成造林2.1万亩,新增城市绿化117万平方米,新打造城市景观道路(街区)8处、各类公园13个、绿道10公里、国家森林乡村6个、市级绿化示范村15个,城乡生态环境面貌实现显著改善。
在林长制的保障下,一幅“山长青、水长清”的现代化山水魅力新城的美丽画卷正在长清大地上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