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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民族地区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特质及基本经验研究

2022-05-05朱琼迪

贵州民族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党的纪律纪律中国共产党

常 春 邵 鹏 朱琼迪

(山东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青岛266510)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战略方针,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党的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也是我们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进行自我革命的根本方法。民族地区因地缘、历史、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语言文化差异等客观实际的存在,取样于全国范围而形成的普遍性原则与经验无法充分适配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因而在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框架内厘清民族地区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特质和总结其基本经验,对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乃至全国党的纪律建设能起到助推作用。

一、新时代民族地区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特质

(一) 鲜明的问题意识

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经验,问题意识不可或缺。中国共产党是在困苦患难中浴火而生、发展强大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也正是在不断殷忧思危、攻险克难的伟大进程中不断胜利、不断前进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国际局势始终保持着清醒头脑和理性思考,坚持把“两个大局”作为谋划部署一切工作的立足点,屡次强调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切忌自大自满,安于一隅,裹足不前。习近平面对历史与未来,在西柏坡重申了毛泽东的“赶考”论,警醒全党要深刻汲取历史教训,号召同志们永远保持“赶考”的心态,涵养“赶考”的素质,戒骄戒躁,永不懈怠。“纪律松弛,组织涣散,正气上不来,邪气压不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那么中国共产党迟早会出大问题”。新时代民族地区广大党员干部带着鲜明的问题意识,从问题本身出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积跬步以致千里,让党的纪律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在民族地区得到了极大丰富和拓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在党的领导下,党的纪律建设取得空前成就,尤其是在遵纪意识培育和违纪问责执行等方面相较十八大之前均有显著提升。但在新时代初期,仍旧有少数心怀侥幸的不法分子执迷不悟,导致一些遗留问题仍旧存在,在梳理12个西部省区(民族地区) 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后,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三个方面可以窥见一斑。其一,在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个别党员政治纪律意识不强,底线低,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个别党员对党中央政令要求阳奉阴违、虚与委蛇,在纪律执行方面大打折扣。其二,在组织纪律方面的主要问题表现是:极个别党员干部存在过于强烈的个人主义以及自由主义的影响,考虑个人因素多于集体因素,不配合组织所做出的各项工作安排;少部分党组织针对重要的决策以及关键事件的处置,存在着事前缺乏请示、事后缺乏报告等问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的问题;少部分党组织凝聚力弱,对党员、干部疏于联系,没有严肃认真履行组织生活。其三,在群众纪律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个别党员干部对于联系、服务群众的各项规范执行存在明显的缺位问题,对于广大民众高度关注、迫切需要处理的问题尽可能推诿与拖延,善于口头承诺而不兑现,仅仅是作出相关表态而不进行办理;个别干部群众纪律意识淡化,存在唯利是图、与民争利等现象。腐败源于思想松懈、纪律涣散,它是社会的毒瘤,是党和人民的死敌,是公平和正义的公敌,是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中国共产党与腐败水火难容,势不两立。为从根本上铲除民族地区党的纪律建设实践中发现的遗留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将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深化党规党纪建设的根本价值指向,要求民族地区各级党委、纪委监委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加强制度执行的坚定决意,在制度执行之中不断攻克难关,拿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政治勇气严厉查处各类腐败行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依照党中央的指示和要求,在新时代同步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对腐败罪恶采取重拳出击的策略,不断提升对于腐败的打击力度,从严从重惩治各类腐败问题,已经形成了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实践表明:全面深入开展党的纪律建设,是我们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内在要求,更是巩固民族地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正是基于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地区强烈且鲜明的问题意识,民族地区党员干部充分意识到纪律建设需要立足于“发现问题”,落脚于“解决问题”,始终将问题意识贯穿于纪律建设工作实践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 辩证的逻辑思维

民族地区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坚持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全面性与重点性相统一的辩证逻辑思维,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党的纪律建设的新举措和新实践。

始终坚持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从继承性来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地区的纪律建设理论与实践是对马列主义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理论与实践的继承与发展,是在积极应对世情、国情、党情、民情的深刻变化的基础上,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的更高要求所创设出的崭新实践。严明党纪、严肃党规是党团结统一与取得不断胜利的必要保障。马克思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自诞生之日起便将严明纪律确立为自己的身份标志。“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这一论点,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被蔡和森在党内提出并且获得了党内的高度关注,且在党的二大之时所完成的首部党章之中也专门加入了“纪律”一章,由此可见建党之初党就对于纪律问题具有极高的关注。毫无疑问,纪律性是政党政治属性的集中体现。党的发展和事业进步,核心在于人。中国共产党事业的组织、发展,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党员干部的作用发挥。而党员干部是否可以身先士卒,是否可以牢记自身的责任与使命,通过严格纪律进行管理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毛泽东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只有加强纪律,才能无往不胜。这是党的主要领导人在革命时期总结经验、分析事业发展和纪律建设关系基础上,所得到的真理性认识。中国共产党从一个几十人到建党百年时95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取得了百姓认可、全球瞩目的执政成绩单,这与纪律建设息息相关。邓小平强调:“中国共产党要团结和组织起来,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江泽民和胡锦涛均结合其时的具体情况强调过党的纪律建设的紧迫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继往开来,在党的十八届中纪委二次会议上强调了“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在党的十八届中纪委三次会议上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强调“要坚持铁的纪律”“纪律面前一律平等”“抓执纪从严,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将“纪律建设”放到党的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要位置和战略高度。百年来党的纪律建设历史,深刻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密切关注党员干部思想行为的光荣传统。从创新性来看,新时代,民族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创造性开展了部分自选动作。其一,将有关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文件、政策翻译为蒙古文、藏文、满文、彝文、傣文等众多少数民族文字,方便民族地区党员、干部学习的同时极大地关照了少数民族群众的认知水平和习惯,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民族地区广大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自我革命”的信任度和赞誉度。其二,由民族干部牵头组建民族宣讲团队,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工厂一线,用民族语言宣传和解读党的纪律建设之目标、价值、措施及内容等,有力增进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的同时吸引了一批又一批优秀少数民族群众加入中国共产党。其三,利用网络、农村“大喇叭”、乡镇广播电台、乡村振兴工作队等,向广大民族村寨,尤其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宣传党纪思想,让其意识到:党纪严于国法。党纪是所有党员、党组织,都需要坚定遵守的行为准则,而国法则是全国人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结果,党员干部要求和标准的高低关系着党的威望和威信的高低,万不可将公民守法的法律底线作为党员及党组织的纪律底线。同时要注重纪法协同。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坚持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纪法协作、纪法协调、纪法协同、双向互动,既要发挥规定纪律的刚性威力,也要坚持法律法规的底线思维,加固两条“红线”的“双重保险”。

始终坚持全面性与重点性相统一。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其理论与实践的立足基点,尤其在纪律建设中特别强调要坚持重点性与全面性相统一,不断增强中国共产党工作与实践的本领,提升纪律建设的水平和高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在纪律建设的内容、对象两个维度充分展示了全面性与重点性相统一的特质。其一,内容维度。民族地区纪律建设工作始终强调工作要有重点,始终按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在坚持“六大纪律”的前提下突出“政治纪律”。民族地区纪律建设工作的重点是党员干部,尤其是民族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要始终扭住政治纪律这一关键。正如习近平多次强调的那样:“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民族地区始终把政治纪律摆在纪律建设首位,针对政治纪律开展了一系列自查、检查和抽查工作,查处了一批不讲政治、阳奉阴违、搞地方团伙、拉民族帮派的党员干部。其二,对象维度。党的纪律建设理论框架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象建设,所以纪律建设的对象是纪律工作中必须始终重视的关键因素,在要求“全体党员”的条件下特别突出“关键少数”,因而民族地区开展纪律建设时首先要弄清楚该地区的“关键少数”。在实践中,民族地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关键少数”抓起、严起,让领导干部尤其是民族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以执纪从严、问责从严的决心和态度在民族地区营造出全员敬纪、全员守纪、全员护纪的良好氛围。

(三) 坚毅的战略定力

战略定力就是面对变化与未知,呈现出一份负责与担当的沉稳,始终保持着整体性、全局性、根本性和持久性的强大优势和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充分认识到战略定力之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遵循以理想信念为根本支撑、以战略思维为核心内容、以战略心态为表现形态的内在逻辑,适时地科学地将其运用到党的纪律建设中,为民族地区增强纪律建设的战略定力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方面,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得到翻天覆地的变化,广大民族群众面貌焕然一新,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夙愿。其间,民族地区在发展中虽然遇到了不少困难,但总体上成功应对了“四大风险”“四大考验”。于是“停一停”“歇一歇”“享一享”的思想开始在极个别民族地区党员干部中滋生,这种消极思想一旦蔓延,势必会造成负面影响,让已取得的成绩大打折扣。坚持加强纪律建设的战略定力,不仅可以防微杜渐,更可以推动党的自我净化以及自我完善,实现党的自我革命和自我提高,增进党和人民群众,尤其是和少数民族群众之间密切的血肉联系,进而提升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地区的领导力和战斗力。由此可见,民族地区必须面对事实,发现问题,以自我革命的巨大政治勇气,以坚毅的战略定力,矢志不渝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纪律建设入脑、入心、入行动,持之以恒地消除一切影响纪律建设发展的思想和行为。

另一方面,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纪律建设的坚毅战略定力,鲜明体现在中央领导同志对党的历史定位、核心地位和战略作用的深刻洞悉。新时代,民族地区结合民族干部“站位较高、目的明确、动机务实、类型多元”的鲜明特点,创新学习方式,通过以书代训、以案代训让民族干部全面提升“实战”能力并通过交叉宣讲、知识测试等方式,形成学习闭环,促进干部深学真懂。持续深化党的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关系认识,并将理解两者关系的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崭新高度——“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三个“最”字深刻体现了双重价值考量,深刻点明了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可分割、命运与共。如果失去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奋斗目标的领导力量的强大支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乃至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就将会无从谈起。因而民族地区必须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此保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而为民族地区在新阶段的发展保驾护航。2016年初,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作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的政治判断,在充分肯定党的纪律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还重申了“两个没有变”,即“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并在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再次以铿锵的誓言向全党宣告了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将纪律建设进行到底的定力和决心。由此告诫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坚持纪律建设,把纪律建设置于前面,不断增强纪律建设的战略定力。

二、新时代民族地区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

(一) 坚持党的领导是民族地区纪律建设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党的领导重要性,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百年成功奋斗的核心密码和首要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的纪律建设。中国共产党在创立之初,就清醒地认识到纪律建设对政党建设的重要作用,并充分认识到只有科学处理好纪律建设和党的领导之间的密切联系,方能确保党的事业顺利发展。八大党章指出:“没有纪律,党决不能领导国家和人民战胜强大的敌人而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党的纪律是党领导人民达成历史任务的重要保障条件,没有严明的纪律,党的领导所制定的方针、政策无法贯彻执行到位。唯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激发全党的思想与力量,进而更加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若是没有党的领导,党的纪律建设就没有了方向和目标。可见,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纪律建设之间的重要关系并加以正确处理,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首要前提,因此党的领导是党的纪律建设得以落实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极为关注凝聚各民族力量,尽可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帮助党和国家发展壮大。在抗日战争时期,各民族群众同仇敌忾,奋勇抗击日本侵略者,谱写了抵御外侮、救亡图存的壮丽史诗,涌现出了黎族娘子军、佤山抗日游击队等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事迹。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举国上下患难与共,海内外守望相助,各民族团结一心,处处展现出中华民族齐心协力共克时艰的伟大精神。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进入到新的发展时期,社会结构出现了重大转变,人民思想观念也在改革开放的涌流下发生了深刻变化,加速新时代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繁重。在这样的背景下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将发展党的领导与坚持人民历史地位进行整合,既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还需要尽可能增强各族群众的主人翁思想,使全社会各阶层人民万众一心、群策群力,形成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各族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采取了一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举措,并将其深入到纪律建设的各个环节,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其一,在建档立卡户的明白板上不仅详细记载了帮扶党员干部的个人信息,还专门在显眼处标注了县乡(镇)两级纪委监委的举报电话,将工作与党的纪律建设有效结合。其二,把一线驻村党员干部的电话与指挥部挂联,保证24小时行程定位跟踪的同时,可以及时有效解决重难点问题。其三,在所有建档立卡户庭院中悬挂国旗,在农村党员家庭门口悬挂党旗或粘贴“党员之家”标志牌,并适时进村开展感恩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各族群众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其四,将监督执纪列为省(区)、州(市)、县(旗)、乡(镇) 四级纪委监委的中心工作,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移动式访谈、接受举报等多种方式,强化党对纪律建设的领导和监督。

(二) 坚持纪律建设理论与民族地区实际相结合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接受其指导本质上来说就是接受与时俱进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指导。纵观党的百年成功奋斗史,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指导方向,用科学的眼光观察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研究纪律建设的特点并与时代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因时制宜制定相关政策,进而推动党的纪律建设有序开展,不断提高党的纪律建设水平。随着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党的纪律建设在新时代党的建设中所起到的抗风险作用越来越明显,已经成为扎实推进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发展的主要动力。习近平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多次强调,针对我国现在所处的新形势,要继续推进政治建设,严明党内纪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同时要时时刻刻牢记党的纪律和规矩。这就意味着:纪律建设取得成功就必须让党的纪律建设理论这一主体与执行对象和区域这一客体充分结合。

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党的纪律建设取得的成绩,一方面是因为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始终把党的纪律建设理论与民族地区实际相结合,并形成了一些基本经验。其一,与民族教育相结合。民族地区的各省(区) 纪委监委与下辖高校工委及其纪检组,教育厅及其纪检组、民教处、高教处等签定党风廉政承诺书,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能够确保所辖高校的少数民族学生权益、确保每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博研究生报考公平。其二,与民族文化发展相结合。民族地区根据当地民族文化发展需求,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在中纪委直接指导下,针对文化、宣传、旅游系统制定了具体的纪律建设规章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开展旅游文化市场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其三,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民族地区根据中纪委的要求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安排,不仅选派了乡村振兴工作队入驻每一个行政村,还把纪律建设放在前面,让每一位队员遵守纪律建设制度的同时率先垂范,以此带动村级党组织开展纪律建设。其四,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结合。以云南“民族团结誓词碑”为代表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成功创设,有力彰显了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团结在一起”和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要求,中纪委联合国家民委及时制定和出台了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意见,民族地区各省(区) 纪委监委也将意见深化和细化,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和制度,以此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实效。其五,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相结合。民族地区大多是与国外接壤的边境地区,加之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客观实际,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相较于内地要繁重和复杂得多。因此,防止西化、敌化、非法宗教等意识形态渗透就成为绝大部分民族地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为此,中纪委联合中宣部、国家安全部要求边境省(区) 必须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领域强化党的纪律建设;所属省(区) 纪委监委、宣传部、国安厅等组建了相关机构和队伍,随时监督各边境地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进程,陆续查处了一批违反党的纪律建设的党员干部,为维护国门安全提供了强大的纪律保障。

(三) 各民族群众广泛参与是民族地区纪律建设的根本动力

习近平强调:“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实现与人民的积极互动,让人民支持和帮助党严格执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将保障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视为新时代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望作为党的建设的动力保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人民利益的关系,真正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对于党的工作而言,时时刻刻都需要坚持群众路线,基于人民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在做各种决策的时候都需要充分考虑民众的利益。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都从群众利益出发,凡事先考虑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努力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群众期盼相符合,切实增强群众工作的实效性;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完善直接联系群众的党员干部工作制度,注重人民意愿,尽可能激发广大民众的主动性。坚持群众评议,听取群众的建议,相信群众判断,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党员;群众评议机构和干部的作风,创新评议方法,扩大评议范围,提高评议水平等活动。确保每一个环节和每项工作都涉及群众的参与、群众的监督和群众的判断,努力解决“不敢为、不肯为、不能为”等突出问题,严惩违反群众利益的行为,努力打造干事创业、奋发进取、团结和谐的政治生态环境,努力营造团结友爱、齐心协力、相互成就的新时代党群关系。坚持人民监督,积极疏通群众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渠道。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地方各级纪律委员会和各级检查组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公用邮箱等方式以方便群众监督、举报,加强民主监督的广泛性。建立知情明政制度,在加强民主协商和党委、政府工作有效衔接的基础上,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更新群众维权、知情反馈和沟通协调机制,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完善民意表达体系,拓展各级群众的诉求表达之渠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反腐斗争取得如此巨大成绩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坚持“敞开大门搞活动,俯下身子听意见”。允许群众监督,并主动邀请群众来评议,对党的纪律建设而言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每一位党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突出效力,依靠人民的力量支持与协助党更好地推进党的纪律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压反腐的决心和行动,以及先后开展的不同主题的党内教育活动,让民族地区各族人民看到了中国共产党加强纪律建设的信心和决心,纷纷加入到党的纪律建设大军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其一,据5个民族自治区和贵州省、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统计,截至建党百年,自2013年1月以来,上述2省、5区已查处厅局级干部累计超过410人;查处县处级干部累计超过890 人。其二,在云南各族群众的举报和直接举证的情况下,震惊全国的“孙小果案”得以侦破,孙小果被执行死刑的同时,相关涉案的党员干部也得到了应有惩罚。其三,2015年10月以来,民族地区(仅包括上述2省5区) 各级纪委监委查处和问责相关党员、干部累计超过1000起,3200人。由此形成的震慑效应,让干部形成了敢作为、勇担当的自觉行动。实践证明,人民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有充分调动各族群众的智慧和积极性,才能最大限度地扫清民族地区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才能最大限度地将党的纪律建设持续深入;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三、结论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民族地区党的纪律建设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辉煌的实践成就,是因为民族地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广泛坚守和拥护,形成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并与民族地区完美契合的纪律建设理论特质与基本经验。根据新时代民族地区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特质和基本经验分析,结合当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求,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基本结论。其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民族地区要善于总结第一个百年目标实现期间纪律建设的成功经验和需要汲取的教训,以此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启示和帮助。其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民族地区需要一如既往地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民族工作的坚强领导核心”,从而切实加强纪律建设,进而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民族地区取得工作实效。其三,在“强起来”的新征程中,民族地区纪律建设需要进一步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做到既符合各民族群众利益,又符合新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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