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燃气管道数据信息化排查与管理研究
2022-04-29谢丽婉
摘要:文中针对公用燃气管道数据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公用燃气管道信息化管理的具体思路,阐述公用燃气管道信息化排查的具体流程,构建在已有管道装置新增新建燃气管道单元的方法,实现在用、新建燃气管道的信息化管理,为检验机构开展智慧检验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公用燃气管道;信息化;智慧检验;管道单元
Research on Data Informatization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of Public Gas Pipelines
XIE Li-Wan
(Fujian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Inspection Institute, 350008, Fuzhou, Fujian, China)
Abstract: In view of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data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of public gas pipeline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specific ideas of informatization of public gas pipeline, expounds the specific processes of informatization investigation of public gas pipeline, constructs the method of adding new gas pipeline units to existing pipeline devices to realize th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of in-service and new gas pipelines, which lays a good foundation for inspection institutions to carry out intelligent inspection.
Key Words: Public gas pipeline; Informatization; Intelligent inspection; Pipeline unit
1引言
随着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增长,公用燃气管道的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期。公用燃气管道敷设在城镇道路下,大部分是看不见且摸不着,这就对燃气管道数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燃气管道的管理水平远远跟不上日趋复杂的地下管网的建设,燃气管道埋深不足导致管道变形、位置不清引起第三方破坏、运行数据不明导致维修不及时等情况屡见不鲜[1]。因此有必要开展燃气管道信息化管理,全面掌握燃气管道的基本情况,一方面可以提前预测燃气管道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开展智慧检验检测;另一方面能够及时对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反应,有效提高维修抢修的效率[2-3]。信息化管理模式的应用可为燃气管道的管理者带来许多新颖先进的管理策略和方法,是我国燃气管道管理与全球信息化接轨的必经之路[4]。
2 公用燃气管道数据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分析
公用燃气管道信息化不但要能够满足系统内部数据操作的通畅和无误,而且要具有良好的交互性和较高的共享程度。虽然数据库已成为实现管道信息化管理的有效手段,但在其规范化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5-6]:
(1)管道数据的编码规则、取值范围、计量单位等不统一。
(2)管道数据描述不规范,存在同义异名现象,导致不同检验检测系统之间的数据转换需设计不同的接口才能对接。
(3)由于工作或统计分析的需要,时常对同一个对象作各类统计,并由此派生大量新数据项名称,又各自定义了相应的值域,导致数据属性的相冲突。
(4)管道数据模型设计不合理,导致管道数据表的稳定性与可扩充性极差。
3公用燃气管道信息化管理的具体思路
开展公用燃气管道信息化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要为管道数据本身建立规范或标准,加强燃气管道装置设置和管道单元规划,并完善管道单元信息分类和编码规则,形成数据规范化、标准化体系。
3.1公用燃气管道装置设置原则
一个压力管道装置通常作为一台压力管道设备进行管理,从智慧检验平台中对应唯一的设备识别码。该识别码作为管道安装、监督检验、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及改造维修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中的唯一识别标志[7]。同一压力管道类别不同压力管道品种(即长输管道中的输油管道、输气管道;公用管道中的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工业管道中的工艺管道、动力管道、制冷管道)的管道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管道装置。管道装置的划分,应便于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及定期检验,通常一个压力管道装置可包含1个管道工程或多个管道工程,装置中的管道数据信息通过一个个的管道单元进行管理。
由于公用燃气管道呈网状铺设,管道之间相互关联,为便于管理,可根据一个县(区)行政区域内所属的公用燃气管道的数量划分一个或若干个公用燃气管道装置。安装施工单位将具体的燃气管道工程落入相应的燃气管道装置开展施工告知、申报安装监督检验、形成安装技术资料。使用单位按照每个燃气管道装置分别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办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进行日常使用安全管理。
3.2公用燃气管道单元确定原则
管道单元是最小的不可再分的信息单位,能解决数据的属性冲突,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集成和信息共享。管道单元的创建、命名及包含属性等统一规范,能有效促使数据结构清晰、简明、良好,保障管道信息系统有效快速进行检索。
管道单元的划分应便于日常运行管理及开展智慧检验,检验机构在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过程中应指导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对管道单元进行确认[8-9]。管道单元一般包含管道名称、管道编号、管道规格、管道材质、管道起点、管道止点、管道长度、输送介质、设计压力、操作压力、设计温度、操作温度、防腐层材料、下检日期等基本属性信息[10]。公用燃气管道单元确定原则如下:
(1)管道单元的设计单位或安装单位不同时,应当划分为不同的管道单元。
(2)管道单元应按照同一管道装置(或者工程)、同一材质、同一规格、同一起止点定义为一个管道单元,每个管道单元不得包含多种管径壁厚规格、材质和起止点。
(3)管道如有分支管或钢塑过渡的,应单独划分管道单元。
(4)对于跨县(区)行政区域的管段,以管道途经的行政区域分界线为界划分管道单元,同时在行政区域分界处管道上或管道对应的地面上做好分界标识并备注标识号。跨县区的管道登记单元起点、止点应清晰明确。
3.3公用燃气管道单元编号编制规则
管道单元编号是依据管道信息内容的属性或特征,按照一定的原则或方法进行区分和归类,将信息对象抽象为具有一定规律性的易于识别与处理的符号。管道单元编号犹如身份证号,要做到能够对管道单元进行唯一性标识。同一个使用单位内的管道编号不允许重复。可按照“县区行政地名汉语拼音首字母-片区代号(或缩写)-工程内部编号(或设计图号或项目管理编号,应为使用单位唯一的编号)-序列号”编制公用燃气管道单元编号。例如:台江区上海街道12305工程01号管道单元,管道编号为TJ-SHJD-12305-01。
对于跨县(区)的管道,在县(区)行政区域边界上两个相连的管道单元,管道编号按上述规则编制后加“K”。
4 在用公用燃气管道信息化排查的具体流程
开展在用公用燃气管道信息化排查主要包括燃气管道数据的集中梳理、数据规范修改、数据核对与确认、检验平台数据比对修改、数据推送监察平台和使用登记证办理六个步骤,其流程如图1所示。
4.1燃气管道数据的集中梳理
使用单位全面落实燃气管道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本单位在用公用燃气管道情况和新、改、扩建公用燃气管道情况,按照监察平台使用登记要求的数据格式,建立燃气管道“基础数据表”。燃气管道“基础数据表”以已经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数据为基础,使用单位应确保燃气管道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2燃气管道数据的规范修改
使用单位严格按照燃气管道装置设置的原则进行燃气管道装置划分,按照燃气管道单元确定原则重新划分单元,按照燃气管道单元编号编制的原则重新进行管道单元编号并补齐单元各项信息,生成燃气管道“修改数据表”。
4.3燃气管道数据核对与确认
使用单位将燃气管道“修改数据表”发送检验机构进行核对,检验机构将其与检验平台存有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燃气管道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发现不一致及时进行标注并与使用单位反馈,生成“核对数据表”。
4.4 检验平台燃气管道数据比对修改
使用单位将与检验机构核对后的“核对数据表”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提交给检验机构,检验机构根据盖章的“核对数据表”按照燃气管道装置设置、燃气管道单元确定和管道单元编号编制的原则修改检验平台重复、错误、遗漏的管道数据信息,保证检验平台燃气管道数据与使用单位提供盖章的“核对数据表”相一致,同时生成“检验平台数据表”。
4.5 燃气管道数据推送监察平台
检验机构对检验平台的管道数据修改完整后生成“检验平台数据表”推送监察平台,告知监察机构进行确认,监察机构根据使用单位提交盖章的“核对数据表”和检验机构提交的“检验平台数据表”对监察平台中的燃气管道数据进行最终确认,并纳入监管。
4.6燃气管道使用登记证办理
使用单位按照管道使用登记证的办理要求重新向监察机构使用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由登记机关按照监察平台里的燃气管道单元信息,以使用单位为对象重新核发燃气管道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证上关联燃气管道基本信息,每个燃气管道单元对应一个下检日期,通过下检日期监管每条管道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5 新建燃气管道并入已有装置的信息化管理
公用燃气管道信息化排查结束后,基本每个区县的燃气公司都只有1~2个装置,监检员可通过以下流程(如图2所示)实现新增管道单元合并入已有管道装置,实现新建、在用管道的全面信息化管理。
5.1新建非跨区燃气管道的信息化管理
(1)安装单位在监察平台选择“已有装置新装单元”下办理管道安装告知,已有装置为燃气公司信息排查后已经存在的合并后的装置。告知完成后,检验机构按照正常燃气管道监督检验流程开展智慧检验,详细流程见图2的路线1。
(2)若安装单位未选择采用“已有装置新装单元”办理安装告知,而是采用新增设备安装的方式办理告知,监检员在完成现场监检、出具监检报告前,需要选择确认燃气管道是否属于新告知装置或者已有装置下的单元新增,选择完装置后再出具检验报告,详细流程见路线3。如果确定使用单位原先无已有装置,则采用新告知装置新增管道单元出具监检报告,其它流程不变,详细流程见路线2。
一般情况下通过选择已有装置(信息排查后的装置)下新增管道单元,检验平台会将选择的已有装置信息自动关联至监检协议,进而将检验任务挂接到已有装置下,让监检员按照正常监检报告流程出具报告。同时自动将告知时检验平台生成的新装置设备处理成垃圾数据,并更新相关任务和检验信息;监察平台也会同步更新管道施工告知管道清单,将原来告知的未注册管道设备处理成垃圾数据,将检验确认的已有装置自然挂接至该安装告知单,进而保障检验平台的检验报告与监察平台的告知信息相互衔接。
5.2新建跨区燃气管道的信息化管理
若设计单位未将跨区燃气管道分区县进行设计,安装单位未将跨区燃气管道分区县进行安装告知,则监检员在现场监检结束、出具监检报告前需将跨区管道分区并入已有装置出具报告,实现新旧管道的信息化管理。
以福州华润某工程A为例,假设工程A横跨晋安区、鼓楼区,在设计时未分区设计,告知时按照新增设备告知在晋安区下,未在鼓楼区告知,假设与检验机构签订协RG-00001-2021(J),工程A现场监检结束后出具监检报告具体流程如图3所示。
步骤1:安装单位单独出具晋安区段的管道安装质量证明和相关的管道竣工资料,监检员按照常规的报告出具流程在晋安区已有装置设备号下出具监检报告。
步骤2:监检员将燃气管道跨区情况反馈至项目总管理人员,由项目总管理人员在原监检协议下生成一条新的监检任务;让安装单位单独出具鼓楼区段的管道安装质量证书和相关的管道竣工资料,监检员再按照常规的报告出具流程在鼓楼区已有装置设备号下出具监检报告。
6 结论
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燃气管道数据共享和互操作性的主要途径。在公用燃气管道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全面分析了公用燃气管道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公用燃气管道装置设置、管道单元确定、管道单元编号编制提出了公用燃气管道信息化管理的具体思路,详细论述了公用燃气管道数据的集中梳理、数据规范修改、数据核对与确认、检验平台数据比对修改、数据推送监察平台和使用登记证办理六个信息化排查步骤,并研究了新建燃气管道并入已有装置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在用、新建燃气管道全面信息化管理,进而更好地控制与预防燃气事故发生,促进燃气企业的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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