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省市殡葬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看点
2022-04-29
为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北京、江苏、江西、山东、广东、青海根据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本省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结合殡葬事业发展实际,出台了本地区殡葬专项规划。本刊撷取规划中的发展目标,展现未来蓝图。
《北京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
2025年目标
殡葬管理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均等的殡葬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殡葬服务,生态节地安葬比例稳步提高,殡葬设施用地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多部门协作管理平台具备雏形,服务人性化、环境园林化水平持续提高。
2035年目标
殡葬设施体系、服务体系、制度体系、治理体系和文化体系全面建立、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需求,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全面形成。
《江苏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2025年目标
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殡葬治理机制和覆盖城乡、规范有序、绿色生态的殡葬服务体系。殡葬法规制度逐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殡葬治理能力稳步提升,殡葬移风易俗持续推进。
《江西省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5年目标
☉殡仪馆火化设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配置遗物无害化焚烧设施;
☉对现有建设标准偏低、配套能力不足的殡葬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重点支持改造殡仪馆88个、城市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100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1000个,明确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库;
☉主城区实现殡仪馆集中治丧,偏远或不方便集中治丧的乡镇建有殡仪服务站;
☉着力防反弹、防松劲,巩固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成果,实现新葬骨灰节地生态安葬;
☉完善经营性公墓审批程序;
☉支持樟树市打造国家级殡葬设备用品生产高地。
《山东省“十四五”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发展规划》
2025年目标
全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布局趋于合理,有效供给不断扩大,管理服务更加规范,设施利用成效逐步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稳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基本满足群众需求。
☉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不断增加。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处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每个乡镇根据需要确定安葬(放)设施的规模和数量。
☉惠民殡葬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服务质量逐步提升,人民群众丧葬负担进一步减轻。
☉节地生态安葬水平稳步提升。奖补力度不断加大,全省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60%以上,新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节地生态率保持100%。
☉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安葬(放)设施管理政策更加完善,殡葬管理服务队伍不断加强,公墓领域违规建设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新建设施利用率不断提升。
《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2025年目标
殡葬服务充分发展,基本服务更有保障,选择性服务更加丰富,殡葬服务设施日趋完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显著提升;殡葬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城乡发展水平、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发展水平差距逐步缩小;殡葬综合监管有力有效,殡葬行业发展更加规范,殡葬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全面普及,现代文明殡葬新风尚逐渐形成。
《青海省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
2025年目标
殡葬管理制度和殡葬治理体系基本完善,殡葬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生态惠民政策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更加优化,殡葬服务供给比较充分,群众对绿色生态环保文明殡葬方式接受程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