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取向与行动取向:民间环保组织行动策略的双重逻辑
2022-04-28宋子燕
宋子燕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 210098)
1 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呈现出“爆炸式增长”的趋势,遍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领域[1],在助学、扶贫、助残、关爱妇女儿童和失独老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等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其中,民间环保组织即是指由民间人士发起的以保护环境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整合各种资源、采取恰当行动实现其目标的一类组织。相较于政府而言,其比较优势是具有相当的灵活性,相较于企业而言,其比较优势是具有非营利性,因而其在环保领域可发挥政府与企业发挥不了的重要作用。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要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民间环保组织作为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将社会成员个体聚合成整体以充实多元环境治理体系中的社会力量,弥补“政府”与“市场”在环境治理领域的缺陷。民间环保组织作用的发挥离不开有效的行动策略。本研究尝试以 “绿色企业在地推动伙伴计划”(以下简称“伙伴计划”)这一环保项目的实施为例来解析其行动策略背后的逻辑,在此基础上提出策略优化的建议。以该项目为个案进行研究,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该项目由枢纽支持型环保组织发起、各地运作型环保组织参与,通过对这一个案的剖析可了解到枢纽支持型环保组织和运作型环保组织这两类组织的行动策略实践;二是该项目超前于“种树、看花、观鸟”这类的简单环境教育活动,直接面向污染企业,且该项目由比较专业成熟的合一绿学院设计并发起,代表了民间环保组织未来的活动方向。
2 文献回顾与分析框架
现有对民间环保组织行动策略的研究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对外部环境做出反应的策略研究,这类研究大都同意民间环保组织在面对政府时应遵循“政府主导、民间组织权宜应变”的现实原则[2-3];在面对服务对象时应扎根于公民社会[4],与当地居民、政府、民间组织达成利益联盟[5]。第二类研究是对自身行动的策略研究,这类研究主要集中在资产管理、政策倡导、环境公益诉讼、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如谭静和张学升介绍了美国、德国与日本在社会组织资产管理上的经验[6],李朔严探讨了中国情境下政治关联与政策倡导的关系[7],曾煌林和可文彤欣提出挣脱环保组织面临的来自各方面束缚的出路在于提升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能力[8],史秋玲和李秋实认为环保民间组织应在人本管理方面采取具体措施[9]。目前对民间环保组织行动策略的研究已经较为丰富,但多是将其外部关系策略与内部行动策略割裂开来,未能对其在这两大取向上的策略实现有机整合。基于此,本文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对“伙伴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民间环保组织在内外两个维度上的行动策略展开分析(见下图),并基于整合视角提出优化民间环保组织行动策略的对策建议。
图 民间环保组织行动策略分析框架
多元环境治理进程充斥着政府、公众、企业、民间组织等多元利益主体间相互交织的复杂关系,对民间环保组织而言这意味着对外需协调好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关系,对内则需提高自身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10]。因此民间环保组织的行动策略呈现出“关系取向”与“行动取向”双重逻辑。在关系取向维度上,民间环保组织致力于通过与地方政府、本地企业、本地公众、同行组织建构"合作"关系来治理日渐严峻的环境问题[11];在行动取向维度上,民间环保组织致力于通过模式、技术、平台方面的共享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准。关系取向与行动取向又相互作用,组织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根据外部利益相关者利益需求和权力资源调整其内部行动,并在通过内部行动实现其组织目标的同时注重平衡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总之,从客观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出发选择适当的行动策略,才可能成功地领导和管理民间环保组织,实现其环境治理目标[12]。
3 “关系取向”与“行动取向”双重逻辑
本研究选取的个案“伙伴计划”项目是由枢纽支持型环保组织(合一绿学院和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发起、各地运作型环保组织(在地伙伴)参与,由各组织形成的松散联盟共同实施的一个项目。该项目致力于推动多次被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污染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整改环境违规行为。项目于2018年初开始实施,笔者于2019年2月份、3月份、4月份对该项目实施过程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参与式观察,发现民间环保组织在此过程中的行动策略遵循“关系取向”与“行动取向”双重逻辑。
3.1 关系取向
民间环保组织单一的组织结构及个体建构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环境治理的需求[13]。在监管强制污染企业落实整改方面,其不如政府部门;在经济资源创造方面,其不如企业;在人数优势方面,其不如公众。但以环境治理为唯一目标的民间环保组织在参与环境治理的专注性与使命感方面有极大的优越性,通过与政府、企业、公众等环境治理主体构建合作关系实现对各主体资源的“撬动”,民间环保组织可以在环境治理场域中发挥杠杆与催化剂的作用。
3.1.1 制度嵌入:策略调试与争取政府支持
在一个强国家主导的社会中,民间环保组织必须在争取民众认可及响应的同时争取政府部门的认可。即通过把社会的合法性转化为政府的合法性来实现自身合法性建构[14],通过嵌入现行制度体系争取政府部门的帮助与支持。因此中国民间环保组织会结合制度空间主动调适自己的策略,如对于政治敏感性较高的环境治理活动采取回避策略,对于政府积极提倡且无内部分歧的环境治理活动采取用足策略,对于政府对外提倡但却存在内部分歧(央地分歧)的环境治理活动采取权变策略[3]。要注意的是,用足策略和权变策略也只能是通过合法方式寻求政府出面,不给政府“找麻烦”,即不采取诸如扩大舆论、组织游行示威这样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方式。当然,民间环保组织也应认识到,任何向某个环保社会组织提供了关键资源的组织或个人都能够强有力地影响该环保社会组织的价值取向与议程设置[15]。借助国家权力也只是民间环保组织实现其环保目标的一种手段,民间环保组织要注意不可以将手段变成目的、将自己变成政府的代言人、变成准行政部门。
“伙伴计划”项目的目标企业与地方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的目标规范企业范围一致,属于政府积极提倡且无内部分歧的环境治理活动,可采用足策略。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多次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某企业,运作型组织之一Q组织在多次直接与企业沟通无果后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举行一场由生态环境部门、该企业、Q组织和公众代表四方人员出席的圆桌会议。圆桌会议上Q组织借生态环境部门的力量要求污染企业就环境违规行为的原因和整改措施做出公开说明,使政府部门强制力这一“硬约束”成为自身环保沟通手段这一“软约束”的有效补充。
3.1.2 情感共鸣:非冲突新型关系的建立
随着政府工作考核愈发重视环境保护指标,以及企业愈发认识到绿色生产对树立品牌形象的重要作用,企业开始理清思路,正视获得经济利润与承担社会责任之间的必然联系。此情境下,民间环保组织与企业具有了利益上的一致性,具备建立非冲突、非对抗新型关系的必要条件[16],这也是和谐社会与多元环境共治理念的内在要求。
在“伙伴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地伙伴们与污染企业更多是通过致电、致函、实地拜访进行沟通交流。沟通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即使是“诉诸公益诉讼的威胁”也只是停留在口头层面上。如 Q组织在督促G公司整改未果时,多次找公司一把手言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先诉苦表明G公司屡次不改,自己面临着同行的压力;然后半威胁半“投诚”表明是自己一直在“拖着”其它组织不让它们举报或是提起公益诉讼,自己和G公司是“一家人”,希望能本地事情本地解决;再表明自身立场是帮助消除公众对该公司的误解。在这套组合拳下,G公司终于就整改情况做出了公开说明。在地伙伴的实践表明,有时候不用媒体曝光、不用对簿公堂,通过有效的交流是可以推动污染企业向绿色企业转型的。
3.1.3 公众动员:新媒体宣传与参与式互动
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代表着多元环境治理格局中社会力量的参与,其社会合法性地位来源于自身“公共利益代言人”这一角色定位,其实际作用发挥也离不开公众的支持与参与。但现阶段我国环境治理活动存在公众参与不足的问题,许多学者从美好的环境这一“公共物品”容易被“搭便车”的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解释。但这只是一种经济学上的理论,现实情况是,公众并不会考虑到“即使自己不参与环保、别人也会参与、从而自己可以搭参与者的便车”之后再决定还是不参与环保比较划算。他们在现实中的考量是,环境污染威胁自己的身体健康,应该得到治理,自己作为纳税人却没有享受到征税人(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成果,政府部门真是不作为。这种公众认知上的困境在于把政府作为环境保护的唯一主体,而没有认识到自身以及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因此,民间环保组织必须扩大自身影响力,进行公众动员,提升公众的生态意识[17]与环保参与热情。在这方面,新媒体可成为一个重要工具,民间环保组织可通过“观念与行动互激”的媒介动员[18]在扭转公众认知的同时争取公众的支持与参与。
“伙伴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枢纽支持型组织合一绿学院和各运作型组织会定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具备实时互动功能的新媒体工具汇报项目实施进展,并邀请志愿者实际参与项目的实施。运作型组织Q组织在此前的活动中已经建立起了志愿者网络和微信群,并将每周周报推送到该群。周报中的项目进展情况引起了一些志愿者的注意,Q组织便及时将这些志愿者纳入到圆桌会议中,有效地通过志愿者参与式互动增强了自身的社会合法性。
3.1.4 同行联盟:松散弱连接与行动自主
随着民间组织迅速发展,民间组织联合行动也开始出现。这种联合行动以两种形式进行,一种是以某个枢纽支持型组织为核心形成对其他运作型组织的行动资源支持,另一种则是民间组织相互之间以平等的身份共享信息、配合行动[19]。无论以哪种形式存在,民间组织联合行动都可以有效凝聚弱小的单个民间组织,使其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但实证研究表明当前我国民间环保组织之间的联系是一种的松散弱连接[20],其联合行动是一种“不完全合作”,因而具备行动目标的一致性与行动方式的自主性。行动目标的一致性是指参与联合行动的民间环保组织在行动目标与组织分工方面达成一致意见,但民间环保组织保持其对目标任务完成方式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这种松散联盟方式一方面赋予各成员组织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度德量力选择具体行动方式的自主性,有利于提高联合行动效率;另一方面则容易因规范约束不足致使单个组织的行动偏离联合行动目标,降低联合行动的效能。因此,民间环保组织之间的松散联盟一定要有强有力的规范约束。
“伙伴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民间环保组织联合行动是通过枢纽支持型组织对其他运作型组织提供行动资源支持实现的。其中合一绿学院和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是资助方,各地运作型环保组织是执行方,资助方通过执行方实现项目目标,形成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运作型组织各有所长,分布在我国各个地方,其在资助方支持下联合行动可在较大范围内执行有影响力的“大项目”,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这种社会影响力产生于民间组织联盟及其执行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大项目,最终会反哺为之付出努力的各个联盟成员。不过,各组织空间分布的离散性及合作规范的非强制性可能导致不完全合作弊端,即个别运作型组织成员可能会在拿到资助之后消极行动。为避免这种委托代理风险的出现,伙伴计划项目实行“计件工资制”,合一绿学院对在地伙伴提出具体绩效要求并规定在地伙伴每督促一家污染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作出公开回复就拨给其一定数额项目款,通过结果约束保证运作型组织行动策略符合联合行动的要求。
3.2 行动取向
“打铁还需自身硬”。民间环保组织不仅要借助多方资源提升自身在环境治理进程中的主动权和效力,还要在环境治理场域中根据外部形势进行模式的创新与借鉴、技术的获取与共享、平台的搭建与接入,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准。
3.2.1 模式的创新与借鉴
模式是指对某一特定问题或类似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对一些优秀解决方案的经验总结,因而在特定场景下可以被借鉴和重复。民间环保组织们处境相似,环境参与行为也具有相似之处,故个别组织被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项目执行模式创新可被其他组织所借鉴,从而节省创新成本。在“伙伴计划”这一个案中,合一绿学院将该项目执行模式归纳为从数据库筛选企业、查找及确认企业联系方式和地址、与企业联系并要求其就整改措施做出公开说明,这一整套模式被12家运作型组织所采用,他们凭借这一模式借鉴有效提高了项目执行能力。
3.2.2 技术的获取与共享
技术共享的前提是创新者同意共享。企业在技术方面的开放共享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存在边界困境[21]。其原因是企业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希望能在保证自己接触到所需知识以及避免企业核心知识过量外溢之间保持一种平衡[22]。如果说企业是原子化的,民间环保组织则是整体性的,其拥有“参与环境治理、建设美丽中国”这一共同愿景。这意味着其在技术共享过程中面临的由不同社会界域之间差异性导致的抽象壁垒会大大减弱[23]。“伙伴计划”项目试点期间,合一绿学院组织各运作型组织参与了2次线上课程培训、1次线上交流和1次线下会议,将自身获取的水质检测技术传授分享给各运作型组织,确保其能够有效完成工作。
3.2.3 平台的搭建与接入
一些在资金、技术、人才专业性方面有较大优势的民间环保组织具备搭建合作平台、整合零散民间环保组织的势能,所以成为同行联盟中的枢纽支持型组织。枢纽支持型组织不仅在自身与运作型组织之间搭建合作交流的制度平台,还为合作执行项目搭建信息检索的技术平台。“绿色伙伴”这一个案中,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将自己开发并运行的中国水污染地图、中国空气污染地图、蔚蓝地图(企业违规与受处罚行为检索平台)数据库提供给运作型组织使用,运作型组织也可主动将所在地的环境信息上传到数据库,从而实现环境数据的整合。
4 双重逻辑的整合:民间环保组织行动策略的优化
“关系取向”与“行动取向”是民间环保组织策略选择的双重逻辑,二者整合则是民间环保组织实现其环境治理目标的必胜法宝。SWOT分析是一种基于自身优劣势和外界的机遇与挑战选择最优行动策略的分析方法,与民间环保组织行动策略双重逻辑的整合具有契合性,因此可成为民间环境组织行动策略优化的重要工具。对民间环保组织来说,自身优势是指专业知识、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充足,自身劣势是指专业知识、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匮乏,外部机会包括国家法律政策支持、公众积极参与、与政府和企业维持着信任关系,外部威胁则包括国家法律政策限制、公众理解但不参与、与政府和企业缺乏互信(如下表)。
表 民间环保组织SWOT分析
当进行策略选择时,民间环保组织需先判断自身是否具有优势,外部社会状况如何,基于以上判断选择合适的行动策略。当自身具有优势且存在外部机会时,可采取SO策略,即抓住机会、利用优势的策略。例如当自身具有污染治理的专业知识,且与政府和企业相互信任时,民间环保组织可充当政府与污染企业沟通的桥梁,为企业提供理想的整改建议,与企业合作研发防止、控制、治理污染的设备、技术,向政府汇报污染企业整改后的情况。当自身具有优势但存在外部威胁时,可采取ST策略,即利用优势、避免威胁的策略。例如当自身具有污染调查的专业知识,但企业对其缺乏信任时,民间环保组织可采取先自行调查企业污染状况、再在不扩大舆论的情况下将调研报告提交给政府部门以寻求政府支持的策略。当自身具有劣势但存在外部机会时,可采取WO策略,即利用机会、弥补劣势的策略。例如当初创期的组织自身缺乏经验、知识和技巧,但枢纽支持型组织愿意将其作为孵化对象时,民间环保组织可采取“模仿照搬+学习+创新”的策略。当自身具有劣势且存在外部威胁时,可采取WT策略,即弥补劣势、避免威胁的策略。例如当组织自身缺乏专业能力,且又得不到公众的行动支持时,民间环保组织可先动员自身成员及其亲朋好友参与一些比较简单的环保活动,同时在自媒体上宣传,尝试通过“滚雪球”的方式争取更多人的参与及专业人士的加盟。
5 研究结论
根据多元共治理念,环境问题需要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努力,而以环境治理为唯一目标的民间环保组织在参与环境治理的专注性与使命感方面有极大的优越性。基于“伙伴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个案研究发现,多元环境治理进程充斥着政府、公众、企业、民间组织等多元利益主体间相互交织的复杂关系,对民间环保组织而言这意味着对外需协调好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关系,对内则需提高自身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其行动策略体现出“关系取向”与“行动取向”双重逻辑。双重逻辑的整合是民间环保组织实现其环境治理目标的必胜法宝,而这种整合与用SWOT分析法定位管理战略十分契合。因此本研究提出民间环保组织行动策略的优化可采用SWOT分析法,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境权宜应变调整其行动策略。
本文提出了“关系取向——行动取向”双重逻辑这一民间环保组织行动策略的分析框架,同时运用SWOT分析法从双重逻辑整合的角度提出了民间环保组织行动策略的优化路径,这是本文的创新之处。但本文将枢纽支持型组织与运作型组织结合起来讨论,在扩大研究范围的同时难免对每一类型组织的研究不够深入,两类组织各自的行动策略还有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