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2022-04-27黄承伟
黄承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必须把脱贫摘帽作为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为实现“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目标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首要任务
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历史意义。从政治高度看,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关键性贡献,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从发展维度看,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延伸,是脱贫成效赢得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关键。对于实现脱贫目标的农户、村庄和地区,面对自然、市场等多重风险因素,存在返贫风险,客观上必然要求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转变工作理念。巩固、拓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巩固”的方向是“拓展”,脱贫成果巩固必然需要在脱贫攻坚形成的物质成果、制度成果、精神成果的继承中才能实现,要用发展的办法实现脱贫成果的巩固。要坚持系统观念,不仅要巩固住“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的目标,更要逐步提高标准,拓展内涵,才能满足脱贫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要求。要坚持精准思维。脱贫群众由于所在区域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需求必然呈现差异化,只有精准施策才能提高巩固成果的有效性。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融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推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健全完善县一级农村工作“一线指挥部”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充分发挥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乡村治理的职能作用;发挥好乡镇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直接领导推进乡村治理的职责和功能;推动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的农村组织体系,提高组织农民、服务农民的能力和水平。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采取战略与战术有机结合的措施体系。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精准、快速发现监测对象的返贫风险类别和帮扶需求,及时分类落实生产性或保障性帮扶措施,把防止返贫致贫关口前移。规范退出标准和程序,既要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又要避免“福利陷阱”。发展劳动力密集的富民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切实提高脱贫群众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从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提高、省际和省域内劳务协作深化、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拓展等方面支持脱贫人口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多措并举确保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着力加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对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脱贫基础的可持续性。对3.5万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加大安置区产业培育力度,完善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促进搬迁群众社会融入。着力抓好各项举措落实。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结合实际完善和创设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凝聚合力,深化东西部协作,完善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持续提升乡村振兴系统干部能力和水平,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关键环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党中央做出的决策部署。由于诸多原因,脱贫群众、脱贫地区的脱贫基础还很脆弱,边缘户的发展基础很不稳定,脱贫地区发展基础十分薄弱,这些特征决定了扎实推进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历史过程,要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借鉴脱贫攻坚积累的宝贵制度成果和精神财富,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切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接续推進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积累形成的宝贵经验,对于实现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脱贫攻坚精神形成于深厚的中华民族精神文化基因,其价值源泉来自我们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脱贫攻坚精神产生于脱贫攻坚伟大实践,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要继续发扬光大。在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其难度不亚于脱贫攻坚。既要巩固成果、拓展成果,又要推动更大发展从而实现振兴,这就需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上下同心”,需要各地各部门“尽锐出战”。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发展的差异性,决定了推进有效衔接的各项体制机制、政策措施都必须做到“精准务实”才能实现精准高效,这就需要上下左右、各个方面始终坚持开拓创新才能做到。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巩固脱贫成果,其目标的特殊性决定了工作的艰巨性,唯有攻坚克难,才能践行初心使命。继续弘扬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不竭的精神力量。
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一是领导体制衔接。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工作体系衔接。中央省市县、东西南北中、各行业部门设立乡村振兴工作机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机构保障。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推进乡村振兴。三是发展规划衔接。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将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四是政策举措衔接。落实好过渡期脱贫攻坚调整优化后,涵盖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和教育、健康、医保、住房、饮水、产业、就业等方面的33项政策,特别是财政扶贫资金支持、资金整合、信贷保险、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政策。五是考核机制衔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完善督查方式,确保政策举措落实。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根本途径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夯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思想基础。要系统理解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任务的必然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深刻认识在发展中实现巩固拓展的根本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自觉性。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提高干部理论思维能力,促进干部群众观念转变。要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牢固树立“谋定而后动”思维,增强系统推进的意识和能力。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体制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及时总结工作实践中探索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宣传和正面舆论引导,激发基层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更大合力。
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优化布局,稳口粮、稳玉米、扩大豆、扩油料,保证粮食年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继续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压实就业帮扶责任,确保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保持脱贫地区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进程。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的有机统一,需要统筹推进。推进农业现代化,主要是推动农业全面机械化、高度设施化、装备智能化,通过加快良种换代、优化农业投入品、广泛运用农业先进技术,持续加强农业科技支撑,通过促进家庭农场成为主要经营方式、农民合作社成为主要组织形式、大型农业企业成为主要引领力量,实现高效的农业经营管理,通过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村现代化,就是要促进农村基本生活设施现代化。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村物质生活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环境,建设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机制和体系。农民的现代化是指传统农民转化为现代农民。不断提高农民文化素质,让农民特别是脱贫群众熟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知识和政策法规,掌握一门以上现代农业实用技术。不断增强农民现代观念,让农民特别是脱贫群众持续增强社会责任感,持续提升文明素养,增强市场意识和利用市场规则经营管理能力,主动参加农业合作社,学会用现代金融手段扩大生产、规避风险。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精神生活丰富。
协调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前提,把促进脱贫群众增收作为根本措施,把促进脱贫地区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把兜底保障作为重要支撑,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全面振兴中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立足农村资源,大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發展县域富民产业,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现县域经济发展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良性互动。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建立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抓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通过县域统筹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镇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提高群众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能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持续提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性。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建立健全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体系,确保中央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坚持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机制,组织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组织保障,围绕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深化新阶段农村改革。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持续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
(作者: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肖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