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滴酸·草甘膦对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的灭杀试验
2022-04-25李水雄,邹妮,曾祥,刘国华,詹潮安
李水雄,邹妮,曾祥,刘国华,詹潮安
摘要:为控制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的为害,采用32%滴酸·草甘膦350mL+柴油100mL(或洗衣粉50g)分別兑水20kg稀释后喷洒于非目的植物上,并以41%“农达”水剂为对照,进行灭杀山黄麻等17种非目的植物的试验,结果表明:灭杀率可达96.7%~100%;添加洗衣粉50g或添加柴油100mL的灭杀效果无显著差异,但与不加添加剂的有显著差异;浓度小于350mL·(20kg)-1的41%“农达”水剂的灭杀效果较差,不适宜用于灭杀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采用除草剂灭杀非目的植物的平均费用为0.5元·(10m2)-1,是人工灭杀费用93.53元·(10m2)-1的1/184.9;保持无非目的植物的平均时间为167.9d,是人工灭杀平均时间71.8d的2.3倍;对目的植物没有造成负面影响,环境安全可控,可在生产上大面积推广应用。
关键词:32%滴酸·草甘膦;灭杀;苗圃;非目的植物
长期以来,园林大苗圃地多年生非目的植物的除治是一项非常繁重的工作,尤其边坡杂灌的除治,若采用人工操作来完成,更是费时费工成本高。20世纪80年代,除草剂引进我国以来,业内科技人员开展了较为系统的技术推广[1-11],也开展了较为广泛的应用试验研究[12-18],但针对园林大苗圃地多年生非目的植物的报道很少,尤其同时针对多种非目的植物的化学除治试验研究更少。生产实践中我们曾尝试了多种药剂,但大多灭杀效果欠佳,唯有采用32%滴酸·草甘膦,再添加洗衣粉50g/20kg或柴油100ml/20kg,取得了较好的灭杀效果。现将其与41%“农达”水剂作为对照,分别对园林大苗圃地的多年生非目的植物的定点喷洒灭杀除治试验结果予以介绍,以供生产实践参考。
1材料与方法
1.1试验地概况
试验地总面积180hm2,位于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义合镇下屯村、广东美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源研发基地,地理坐标为23º51'41"N,114º51'11"E,属南亚热带季雨林区。地形为山地丘陵,海拔100~300m,地势高低不平,中间低,环山三边高,园地的平均坡度为35度左右,大多坡向为西北向。土壤属砂质赤红壤,土层厚80~100 cm以上。采用沿等高线开宽4~6m的平台种植园林大苗,苗龄为3~6年,大多苗高4~6m。主要树种为黄花风铃木(Handroanthus chrysanthus)、紫花风铃木(Handroanthus impetiginosus)、洋红风铃木(Tabebuia pentaphylla)、小叶紫薇(Lagerstroemia indica)、大叶紫薇(Lagerstroemia speciosa)、广州樱(Cerasus yunnanensis 'Guangzhou')、桂花(Osmanthusfragrans)(包括金桂、丹桂、四季桂)等20多种。
本试验区主要的非目的植物为山黄麻、鬼灯笼、狐狸尾、芒萁、乌毛蕨、阔叶丰花草、算盘子、桉树(桉属Eucalyptus)伐桩萌条、芒草(芒属Miscanthus)、葛藤(Argyreia seguinii)和薇甘菊(Mikania micrantha)等20多种。本文主要介绍山黄麻等17种非目的植物的灭杀试验情况(表1),至于桉树伐桩萌条、芒草、葛藤等3种非目的植物,因其灭杀方法不同,将在另文介绍;对于薇甘菊的灭杀方法可参照《薇甘菊防治技术规程(LY/T 2422—2015)》进行。
1.2试验药剂
试验药剂为广西锦泰农化有限公司研发的32%滴酸·草甘膦,有效成分为含2,4D2%,含草甘膦30%,并再添加洗衣粉50g/20kg或柴油100ml/20kg;对照药剂为美国孟山都公司生产的41%“农达”水剂,有效成分为41%异丙胺盐(相当于草甘膦350g/l)。
1.3试验设计
1.3.1试验药剂及剂量
试验药剂及剂量见表2。
1.3.2除治试验对象及方法
按试验药剂及剂量组合设计的顺序,根据列入须除治的非目的植物的分布,沿种植平台随机布置试验小区,并按树种进行编号、插上标签和作记录。根据以往的经验,具体除治试验对象主要为多年生的非目的植物,并对一年生杂草予以保留,其主要方法设计为:
(1)对山黄麻、白背叶、箬竹等17种非目的植物,分别采用处理号为1-1~1-3、2-1~2-3等组合药物;对山黄麻、白背叶、箬竹等3种非目的植物还分别采用了处理号为3-1~3-3、4-1~4-3等组合药物,进行直接定点喷施药剂到拟除治的植物枝叶上,并以喷洒湿透为度;
(2)每个试验小区至少有拟灭杀的植物5株以上,每种处理重复3次。
1.4 施药时间和方法
施药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18日和2021年5月15日—2021年5月20日,采用工农16型背负式喷雾器对非目的植物的枝叶进行常规定点喷洒;施药后4小时内不能出现下雨天气,否则需再选择相同灭杀对象重新施药一次。
1.5调查方法
在施药后10d、20d、30d、60d进行4次调查,每个试验小区定位调查被灭杀的植物(随被灭杀植物的多寡而增减)5株以上。灭杀效果(%)计算公式为:
1.6数据分析
采用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7进行数据处理,用SPSS2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和多重比较。
2结果与分析
2.1不同药剂及剂量的灭杀效果
(1)不同药剂的灭杀效果
如表3所示,处理号1-3和处理号2-3对山黄麻的灭杀效果显著大于3-3。且在处理20d时,处理号1-3和处理号2-3的灭杀率均达到100%,不存在差异;而处理号3-3在处理60d时的灭杀率仅为33.3%。其余各处理的灭杀率都在86.8%以下,均未能达到除治目的。
再如图1所示,对处理号1-3、2-3与处理号3-3相比,对鬼灯籠的灭杀效果与对山黄麻的灭杀效果相似,均显著大
于处理号3-3,且在处理30d时,处理号1-3的灭杀率达到97.4%,处理号2-3的灭杀率达到100%;在处理60d时,灭杀率均达到了100%。而处理号3-3的灭杀率仅33.3%。此外,参试的其余15种非目的植物的灭杀效果,也表现出类似的情况。因此,可以认为41%农达水剂不适用于灭杀园林大苗圃地的非目的植物。
(2)不同剂量的灭杀效果
如表2所示,在处理号1-1~1-3、2-1~2-3等6种处理对山黄麻的灭杀效果表明,处理号1-3和2-3的灭杀效果显著优于其他处理。例如,处理号1-3,在处理后20d时,灭杀率为100%;而处理号1-2和1-1,在处理后20d时,其灭杀率分别为86.8%和25.8%,直至处理后60d时,其灭杀率仍分别为86.8%和32.4%,未能实现有效除治的目的。再如,处理号2-3,在处理后20d时,灭杀率为100%;而处理号2-2和2-1,在处理后20d时,其灭杀率分别为75.0%和4.9%,直至处理后60d时,其灭杀率仍分别为83.3%和9.5%,也未能实现有效除治的目的。
再如图2所示,处理号1-3和2-3与处理号1-2、1-1、2-2、2-1相比,对狐狸尾的灭杀效果也与山黄麻的灭杀效果相似,处理号1-3和2-3的灭杀效果显著优于其他处理。且在处理后30d时,处理号1-3的灭杀率达到99.0%,处理号2-3的灭杀率达到98.6%;在处理后60d时,灭杀率均达到了100%。而处理号1-2和1-1,在处理后60d时的灭杀率分别仅为87.3%和33.7%,处理号2-2和2-1的灭杀率分别仅为77.2%和52.1%。
此外,参试的其余15种非目的植物的灭杀效果,也表现出类似的情况。因此,可以认为使用32%滴酸·草甘膦灭杀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的适宜浓度和添加剂为处理号1-3(32%滴酸·草甘膦350ml+洗衣粉50g)/20kg和处理号2-3(32%滴酸·草甘膦350ml+柴油100ml)/20kg。
(3)不同添加剂的灭杀效果
图3为相同药剂剂量、不同添加剂对非目的植物山黄麻的灭杀效果箱型图。在处理后10d时,添加洗衣粉50g/20kg的灭杀率为37.5%,添加柴油100ml/20kg的灭杀率为54.2%,不加添加剂的为19.8%;在处理后20d时,添加洗衣粉50g/20kg的灭杀率为100%,添加柴油100ml/20kg的灭杀率为100%,不加添加剂的为85.0%;在处理后60d时,添加洗衣粉50g/20kg和添加柴油100ml/20kg的灭杀率均为100%,不加添加剂的为88.0%。经方差分析检验,添加洗衣粉50g/20kg或添加柴油100ml/20kg的灭杀率差异不明显(P>0.05),但加添加剂与不加添加剂的灭杀率差异显著(P<0.05)。可见采用32%滴酸·草甘膦350ml/20kg添加洗衣粉50g/20kg或柴油100ml/20kg,对提高山黄麻的灭杀率作用明显。
2.2相同药剂及剂量对不同植物的灭杀效果
如表4所示,处理号1-3(32%滴酸·草甘膦350ml+洗衣粉50g)/20kg和处理号2-3(32%滴酸·草甘膦350ml+柴油100ml)/20kg对17种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的灭杀试验中,其灭杀效果仅在处理后10d时,山黄麻、鬼灯笼、狐狸尾、芒萁和假地豆等5种植物,显示为有显著差异,而在其余的所有参试植物和处理后的所有调查时段,均不存在显著差异。同时,试验结果还显示,在处理后60d时,乌毛蕨、地桃花、算盘子、盐肤木、野牡丹、山麻杆、决明等7种植物,在(32%滴酸·草甘膦350ml+洗衣粉50g)/(20kg)处理下的灭杀率为97.2%~99.0%,阔叶丰花草在(32%滴酸·草甘膦350ml+柴油100ml)/(20kg)处理下的灭杀率为96.7%,其余处理的灭杀率均为100%,达到了有效灭除非目的植物的试验目的。
2.3采用除草剂点喷灭杀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的效果分析
如前所述,采用(32%滴酸·草甘膦350ml+洗衣粉50g)/(20kg)和(32%滴酸·草甘膦350ml+柴油100ml)/(20kg)两组除草剂定点喷洒灭杀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的效果良好,具有生态安全可控、性价比高、经济有效等优点。
(1)除治效果分析
32%滴酸·草甘膦除草剂不仅能够杀灭地上部分,还能杀死地下根茎,导致非目的植物烂根死根更彻底,不再反弹。由表5可知,采用人工铲除山黄麻等17种非目的植物后,保持无非目的植物的平均时间为71.8d,其中山黄麻为20d,芒萁为15d。而在采用除草剂灭杀山黄麻等17种非目的植物后,保持无非目的植物的平均时间为167.9 d,其中山黄麻为120 d,芒萁为120d,分别是人工除治的2.3倍、6.0倍和8.0倍,可见采用32%滴酸·草甘膦除草剂的除治效果显著高于人工除治的效果。其余各种植物也表现出其灭杀更彻底、更长效的除治效果。
(2)经济效果分析
由表5可知,采用除草剂灭杀山黄麻等17种非目的植物的平均灭杀费用为0.5元/(10m2),其中山黄麻为0.4元/(10m2),芒萁为0.7元/(10m2)。而在采用人工灭杀山黄麻等17种非目的植物的平均灭杀费用为93.53元/(10m2),其中山黄麻为90元/(10m2),芒萁为90元/(10m2),分别是除草剂的184.9倍、225.0倍和150.0倍,可见采用除草剂的经济效果极为显著。其余各种植物的除治经济效果详见表5。
(3)生态效果分析
①采用除草剂灭杀非目的植物对目的植物安全可控
经2年来的试验证明,采用(32%滴酸·草甘膦350ml+洗衣粉50g)/(20kg)和(32%滴酸·草甘膦350ml+柴油100ml)/(20kg)两组除草剂定点喷洒灭杀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对黄花风铃木、紫花风铃木、洋红风铃木、小叶紫薇、桂花(金桂、丹桂、四季桂)、大叶紫薇、广州樱等20多种目的植物没有造成负面影响。这一结果与周垂帆[19]等采用2mg·kg-1和5mg·kg-1草甘膦处理的杉木幼苗生物量增量极显著高于对照杉木苗的结果一致,这也间接地说明了采用32%滴酸·草甘膦350ml/(20kg)定点喷洒灭杀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渗入土壤的草甘膦小于5mg·kg-1。此外,祝建[20]等的研究发现,在柑橘盛花后200 d(果实转黄期)施用20 mg·L-1的2,4-D,能显著降低柑橘果实留树越冬的落果率,果实能够留树保鲜50 d左右,且对果实品质无不良影响,2,4-D能够用于锦橙果实留树保鲜,其主要机制可能是抑制细胞壁降解和离层形成;生产厂家的说明书载明该产品为绿色环保,对人畜无害,对环境更友好,适用于林地及非耕旱地中一年或多年生恶性杂草及对单剂草甘膦不敏感的杂草。因而,采用32%滴酸·草甘膦350ml灭杀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的药害风险是安全可控的。
②采用除草剂灭杀非目的植物对圃地的有益生态效果明显
据测定,采用除草剂与采用人工除治灭杀非目的植物后90d,下午14:00时,园林大苗圃地中的温度、湿度差异显著(表6)。由表6可知,在雨后第3天、晴天、少云的上午6:00和下午18:00时,除上午6:00、离地50cm测定的相对湿度外,其他的温度、湿度因子在采用除草剂灭杀或采用人工灭杀的圃地中差异均不明显。而在下午14:00时,除草剂灭杀与人工灭杀的圃地比较,离地50cm的温度、地表温度和地下5cm温度均差异极显著(P<0.01),其中,地表温度采用人工灭杀的为43.3℃,比采用除草剂灭杀的34.5℃高达8.8℃;采用人工灭杀的在离地50cm的相对湿度为47.0%,比采用除草剂灭杀的55.0%小8.0%,差异显著(P<0.05)。
因此,采用除草剂灭杀比人工灭杀非目的植物,不仅能够更有效地除治园林大苗圃地中的非目的植物,而且因其在灭杀非目的植物时不会破坏自然土壤造成水土流失(对坡度大于25度的圃地更为明显),并且还能让非目的植物残骸比较均匀地保留在圃地上,尤其还能最大限度地保留圃地中的一年生草本植物,能够起到有效地覆盖圃地,增加有机质,保肥保水保墒,为目的植物的生长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
3 结论
3.1采用32%滴酸·草甘膦350ml灭杀非目的植物效果好
采用350ml/20kg、250ml/20kg、150ml/20kg等3种不同剂量32%滴酸·草甘膦的试验表明,32%滴酸·草甘膦350ml/20kg的灭杀效果好;分别添加(洗衣粉50g/20kg)或添加(柴油100ml/20kg)的灭杀效果不存在显著差异;采用32%滴酸·草甘膦和41%农达水剂不同剂量(350ml/20kg、250ml/20kg、150ml/20kg)对山黄麻、鬼灯笼、狐狸尾等3种非目的植物的灭杀试验表明,后者不适用于灭杀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采用(32%滴酸·草甘膦350ml+50g洗衣粉)/(20kg)和(32%滴酸·草甘膦350ml+柴油100ml)/(20kg)两组除草剂对山黄麻等17种非目的植物的灭杀率可达96.7%~100%,达到了有效灭除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的目的。
3.2采用32%滴酸·草甘膦350ml灭杀非目的植物的性价比高且更为长效
采用除草剂的性价比高,且更为长效。采用人工灭杀山黄麻等17种非目的植物的平均灭杀费用为93.53元/(10m2),是采用除草剂灭杀费用为0.5元/(10m2)的184.9倍。采用除草剂灭杀山黄麻等17种非目的植物后,保持无非目的植物的平均时间为167.9天,其中,山黄麻为120天,芒萁为120天。而在采用人工灭杀山黄麻等17种非目的植物后,保持无非目的植物的平均时间为71.8天,其中,山黄麻为20天,芒萁为15天,采用除草剂灭杀分别是人工灭杀的2.3倍、6.0倍和8.0倍。
3.3采用32%滴酸·草甘膦350ml灭杀非目的植物对维护生态安全可控
两年来的实践证明,采用(32%滴酸·草甘膦350ml+50g洗衣粉)/(20kg)和(32%滴酸·草甘膦350ml+柴油100ml)/(20kg)两组除草剂灭杀山黄麻等17种非目的植物,对黄花风铃木等20多种目的植物没有造成负面影响,而且还有效地增加了园林大苗圃地的覆盖,增加了有机质来源,保肥保水保墒,为目的植物的生长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对生态的维护安全可控,可在生产上大面积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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