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专业图书馆”视角下的馆员培养模式探讨
——以北美实践为参照
2022-04-24刘丽君温国强李赫
□刘丽君 温国强 李赫
1 引言
20世纪初,美国专业图书馆协会(Special Libraries Association,SLA)的成立将“专业图书馆”或“专门图书馆”的发展得以制度化。范并思对SLA的建立予以高度评价,认为这是“图书馆事业发展重心从公共图书馆转向专门图书馆与学校图书馆的标志,并直接导致图书馆学理论的变革”[1]。专业图书馆回应了社会高度文明带来的学科分类日趋繁复以及人们对专业精准化知识服务的需要。21世纪信息技术引发了传统图书馆的转型,使知识的组织、获取和传播变得更加聚焦于领域学科知识,领域知识的组织、获取和传播驱动学科不断创新。智慧图书馆(Smart Library)的互联、便利以及高效[2]等特点以图书馆智能化、网络化为技术核心,而基于特定学科知识的专业服务则是其内容基础。在图书馆所提供的知识服务中,专业性尤强的学科服务水平是检验图书馆实力储备和长期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专业图书馆员不仅需要具备图书馆学情报学(以下简称图情)教育背景,而且还需要领域学科训练,如科学、技术、工程、医学、法学、商学等,从而实现传统图书馆向智慧图书馆的转型并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专业图书馆的发展需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馆员。本研究建议,参考最先创立专业图书馆学说并开展实践的北美地区的经验,首先修正我国在实践中的“专业图书馆”狭义化倾向,以回应多学科专业图书馆服务的现实需求;同时,依托我国图情学院(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LIS)(1)关于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生培养的学院名称,国内外皆不统一。1887年在哥伦比亚大学建立的北美第一所图书馆学院命名为图书馆经济学院(The School of Library Economy)。之后各校一般称图书馆学院(Library School)。关于图书馆学情报学(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或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tudies,LIS)的历史演进,参见:于良芝,梁司晨.iSchool的迷思:对iSchool运动有关LIS、iField及其关系的认知的反思[J].中国图书馆学报,2017,43(3):18-33.的教育机制,从操作层面入手改革课程体系,将专业馆员培养机构化、制度化。
2 何谓“专业图书馆”
1909年,美国图书馆学家、律师达纳(John Cotton Dana)带领一群商业图书馆员创建了专业图书馆协会(SLA)。“专业图书馆”(Special Libraries)(2)英文librarianship有多种中文翻译,如“图书馆学”“图书馆员职位”“图书馆事业”等,本文对各词有通用。被定义为“一切小型图书馆,包括金融、商业、科学、工业,以及州、大学以及一般图书馆的特别部门,所有致力于特殊目标以及服务于特殊读者的图书馆”[3],可见其范围之广。图情学者威廉姆斯(Robert V.Williams)和萨恰特(Martha Jane K.Zachert)曾总结道,早期以达纳为主的SLA成员关心的核心问题是“馆藏”,即专业图书馆藏必须具有主题特征,到20世纪20年代前后,拉帕(John A.Lapp)和强生(Richard H.Johnson)开始强调专业图书馆性质与工作核心,即专业图书馆必须满足读者的预期需求以及为决策者提供所需相关信息,“从致力于馆藏到致力于服务是图书馆界里的一个至关重大、革命性的发展”[4]。专业图书馆要素经历了从特定读者群(Clienteles)、到特定馆藏(Collections),最后实现特定服务(Services)的发展过程,即对馆藏、服务以及特定读者群的确定。
2018年第4版《图书情报学大百科全书》的定义体现了对以上观点的发展和融合:专业图书馆面对“特定学科主题的专业信息资源,服务于特殊、小众读者群并为其提供专业知识服务。专业图书馆包括公司图书馆、政府图书馆、法律图书馆、医学图书馆、博物馆图书馆、新闻图书馆等。高校机构内也设有专业图书馆,通常具有与其他部门不同的特定资助来源、且服务于特定读者群体”[5]。
在我国,专业图书馆概念于上世纪20年代通过留美图书馆学专家得以传播,如李燕亭先生与杨昭悊先生(3)李燕亭先生曾担任民国时期河南大学图书馆馆长多年;杨昭悊先生为我国图书馆学家和藏书家。他们所翻译的《图书馆员之训练》英文题名为Training for Librarianship: Library Work as a Career, 由美国学者J.H.Friedel撰写,1921年出版。于1923年在其合译的《图书馆员之训练》中详细介绍了专业图书馆,如农业图书馆、法律图书馆、医学和慈善团体图书馆、商业财政图书馆等[6]。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图书馆建设上仿效苏联模式[7],专业图书馆向情报化发展。同时,遵循国家“向科学进军”目标,国务院于1957年批准发布《全国图书协调方案》,这是建国后至20世纪末政府颁布的最重要的图书馆运行及文献资源建设文件,其核心是确保全国图书馆和文献资源为科学研究服务。这一国家政策在强化科学专业图书馆的地位的同时,客观上弱化了其他专业图书馆,如法律、经济、医学、商业以及音乐艺术等图书馆的发展。中国图书馆学会专业委员会的系列发展报告中对我国专业图书馆的定位仍然是与公共图书馆系统、高校图书馆系统相并列的一个重要的图书馆类型,“专业图书馆泛指科学研究系统图书馆,主要来自国家部委所属科研机构的文献情报中心……”[8];据文献数据库统计,我国就“专业图书馆”的讨论约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至今一直未中断,呈持续性特点(4)本研究对知网(CNKI)截至2020年底的检索结果显示,有关“专业图书馆”的专论文章始于1958年,1980年改革开放之后论文数量开始上升,2009年至2010年达到高峰,之后逐年下降,2014年后稍高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水平。;中国图书馆学会设有专业图书馆分会[9],“现有团体会员单位180个,主要来自于国务院部、委(局、办)、中央直属单位所属科研系统的图书信息机构”。上文中的理论研讨、年度报告、官网信息等所涵指的“专业图书馆”基本都是在科学研究系统及中央国家机关系统图书馆框架之内。
这一范式客观上将起源于美国、普遍通行于世界的传统“专业图书馆”概念狭义化了,在信息技术的巨大变革冲击下,这样的狭隘化、静态封闭范式有可能导致图书馆自身体系发展的萎缩。此外,在图书馆体系分类上,如果局限于现有框架定式,则难以回应边界开放、定义泛化、内容动态的国际知识参照体系。由此,考察并解析作为专业图书馆创建者的北美的实践,不啻为一种明智的尝试。
3 北美专业图书馆的历史演变和构架
3.1 专业图书馆协会推动专业图书馆体系完善
图书馆行业组织的形成基于图书馆实务的繁荣发展及图书馆学的学术成熟。1876年全美图书馆协会成立之后,专业图书馆兴起并发展,相应行业协会相继成立,推动了专业图书馆体系的形成及专业人才培养制度的建立。
医学馆员协会(Association of Medical Librarians,AML[10])成立于1898年,1907年易名为医学图书馆协会(Medical Library Association, MLA[11]);美国法律图书馆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Law Libraries, AALL[12])成立于1906年;专业图书馆协会(Special Libraries Association, SLA[13])成立于1909年;音乐图书馆协会(Music Library Association, MLA[14])成立于1931年;戏剧图书馆协会(Theatre Library Association, TLA[15])成立于1937年。至此,图书馆学院、图书馆事业以及图书馆行业协会这三者通过图书馆员、学者及教育者各方努力,互生互长,相得益彰,其共同目标就是更有效地传播知识、促进社会文明、提升图书馆员的胜任力,在职业上立于不败之地。
3.2 专业图书馆员培养机制
作为专业图书馆组织的翘楚,美国法律图书馆协会(AALL)早在1906年成立后不久,就开始商讨在图书馆学院设置培养法律馆员的课程[16]。最早的法律馆员正式培训课程于1910-1911年至1916年由纽约州图书馆法律馆馆长、前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教授卡尔森(Frederick D.Colson)依托纽约州图书馆学院(即最初的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学院,由杜威主持迁址至纽约州阿尔伯尼)开设[17]。法律文献学家海克斯(Frederick C.Hicks)主张将普通图书馆服务与法律图情学专业课程相结合,在1926年发表的一文中为重归哥伦比亚大学的图书馆学院筹划了一套系统化法律图书馆课程[18]。1937年,哥伦比亚大学法律图书馆馆长普莱西(Miles O.Price)开始在图书馆学院举行培训法学馆员暑期班[19]。1939年,由担任华盛顿州立大学第一任法律图书馆馆长的伯德雷教授(Arthur Beardsley)开创了著名的法律图书馆学本科项目,之后改为法律馆员专向硕士项目[20]。
在此基础上,美国从50年代初开始讨论专业图书馆员培养的制度化。当时的“国家图书馆协会委员会”(Council of the National Library Associations)组织了“特别委员会”,由专业图书馆专家起草教学大纲和课程建议,将专业馆员培养与图书馆学院挂钩,并使其制度化。“特别委员会”首次发布的全面、详尽而具体的LIS课程框架中所罗列的专业学科包括:金融、新闻、法律、医学、音乐、科学技术、戏剧。这项计划不仅基于当时图书馆发展的实际需求,也基于对图书馆学院培养“专业馆员”所提供的训练对其职业发展的成功至关重要的坚信不疑,与其他图书馆学领域相似[21]。换言之,在图书馆学院学习过程中就“专业领域”(Subject Field)知识的储备对即将成为“专业图书馆员”的毕业生职场发展和成功意义重大[22]。专业图书馆及馆员的工作职责和知识结构不仅涉及图书馆学的一般知识和技能,而且需要所服务的特定学科的核心专业知识。
这份珍贵文本在我国LIS研究中鲜有提及,值得回顾研读。表1归纳了各类专业图书馆专家们根据发展需求及其经验所撰写的教学大纲建议,主要包括:图书馆学院的一般课程、专业相关课程及各专业的特定课程。课程慎密详尽,从易到难,从浅至深,环环相扣。
表1 1954年“专业图书馆员教育计划”所建议的图书馆学院课程
需要指出的是,该计划并不期待所有图书馆学院都能设置不同类型的专业图书馆所需课程,而是建议学科和项目的建设应考虑图书馆学院的具体情况,如金融、商业等专业教育可设置在坐落于纽约和芝加哥等大城市的学院。该课程大纲获得了学界和业界的支持及持续性关注,并对LIS教育、研究和图书馆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可以说,这是美国图书馆学学术化和专业化的最主要的推动力量,是从学徒制转变到严格科学思维的LIS教育、从培养泛化知识服务或大百科全书式的图书馆员转变到培养具有特定学科专业知识的服务馆员的重要标志,是图书馆学教育制度的一个重要提升和进步。
3.2.1 美国图书馆协会LIS认证中的专业图书馆员培养项目
美国图书馆协会(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ALA)为北美LIS学院认证机构,建立于1925年。除了认证美国、加拿大、波多黎各等国家和地区,同时也认可批准其他国家的一些LIS学院的研究生在美求职资格,这些国家包括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新加坡。申请认证学校在ALA所提供的23种“特定专业领域/职业方向认证项目”中勾选,除了“论文”选项和最后的“其他”项以外,各列项分类呈现ALA所规定的不同标准。以学科分类的选项凸显学科专业领域,即专业图书馆员培养项目:(1)法律图书馆学/法律信息服务(Law Librarianship/Legal Information Services);(2)健康学图书馆学/健康信息学(Health Sciences Librarianship/Health Informatics);(3)专业/公司商务图书馆学(Special/Corporate Librarianship);(4)科学图书馆学(Science Librarianship);(5)音乐图书馆学(Music Librarianship)等五类(5)ALA的“特定专业领域/职业方向认证项目”除了以学科专业为特征的图书馆员培养项目之外,还以其他标准分类。如以图书馆服务的读者对象分类,有儿童服务、青少年服务、中小学图书馆学,前两者为公共图书馆的经典服务对象;以图书馆服务的特定职责或岗位分类,有档案研究、数据信息记录管理、信息组织、参考咨询与读者服务、知识管理、图书艺术(Book Arts);以图书馆服务的类型区分和一般管理类,有公共图书馆学、高校图书馆学、数字化图书馆及图书馆管理与行政事务;以图书馆服务的馆藏特征来分类,有图书馆特藏、文化遗产信息管理。。
上述五类基于学科分类的专业图书馆员项目在现有获得认证的63所院校中的占比见图1。
图1 基于学科分类的专业图书馆员项目占比
本研究调研了现有获得ALA认证资格的63所LIS学院中所设置的相关课程板块,其主要专业馆员培养课程见表2,从中可见表1所列的20世纪50年代专业图书馆员教育计划的影响力。
表2 ALA认证的LIS学院专业馆员培养相关课程样本
表1和表2中的主要课程样本大致为两类:一是“专业图书馆”总论课程,如“专业图书馆导论”“专业图书馆与知识管理”;二是各专业图书馆特定专论课程,如“法律文献检索”“图书馆和信息中心的商业分析和财务管理”“生物医学信息学”“音乐图书馆学和文献学”“博物馆信息学”等。
此外,比较表1与表2所呈现的相隔半个多世纪的课程设置可见,关涉专业图书馆员培养核心和基础的课程得以延续保留,包括:(1)基础课程,如“专业图书馆学导论”“法律图书馆学”等;(2)图书情报学当下问题讨论课程;(3)各类型专业图书馆的文献资源的知识和获取;(4)专业图书馆管理,如馆藏建设等。同时,随着自动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一些关于书籍、图书馆等历史和知识类的课程被当今新技术课程如专业信息数据获取、分析、管护等课程所取代。此外,涵盖交叉学科内容的课程迅速增加,这在法学图书馆员和健康医学图书馆员培养的课程体系中尤为明显,如图情学与法学的学科交叉、健康医学等学科交叉,这些都逐渐成为ALA所认证的LIS学院的创新课程。
3.2.2 专业馆员培养制度化
除了依托LIS学院培养专业馆员制度,美国图书馆协会(ALA)、专业图书馆协会(SLA)、国际图联(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IFLA)等行业机构还对专业馆员认证机制、培养目标及评估体系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1)如上文所述,ALA硕士学位认定资格对“专业馆员”的具体培养专向化,为LIS学院相应课程大纲的设计提供了依据,加之权威媒体在LIS学院研究生排名指标中重视专业馆员培养评定,使专业馆员培养制度得到保障。
(2)IFLA的教育和培训委员对《图书情报教育指南》(IFLAGuidelinesforProfessionalLibrary/InformationEducationalPrograms)的适时修订起到督促指导作用。IFLA于2012年对1976年由LIS学院委员会起草的《图书情报教育指南》[23]和2002年由教育和培训委员会经过修改补充发布的第二版[24]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发布了第三版[25],IFLA通过该指南为全球LIS教育,包括本科和硕士项目,确定了基本原则、课程设置的依据、目标等。比如,在指南总体框架部分的“总体目标及具体目的”中指出,LIS 教育项目应当阐明其总目标并从中确定具体目的,以强调教育项目的理念、原则及方法以及“专向领域”和项目水平等。在指南的“课程大纲”部分提出,大纲设置要既包括统一系列课程,也包括“其他教育背景经验”;另外在“通识教育的广度”中提到“其他学科主题”是LIS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2月,IFLA发布了由国际图联增强图情教育工作组之图情教育框架开发小组提交的新版IFLA《图书情报教育指南》修订稿,已向全球LIS学院征求意见。该修订稿提出了“基础知识领域”(Foundational Knowledge Areas, FKAs)的培养目标,即“使LIS专业人员可以在此基础上发展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发展特定的专业知识”;在修订稿的广义框架中确定“LIS教育的范围应开放以适应普遍和特定的专业化”;此外,修订稿将“基础知识领域”第二板块“LIS职业基础”归结为:“LIS利用相关领域来支持推理、批判性思维和其他软技能的发展,这些可能会应用于更专业的子领域以及更广泛的文化遗产和知识生态系统的环境之中”[26]。
(3)从IFLA各专业委员会的组织构成来看,现有划分具有明显的专业图书馆及馆员的特定要素。
除了IFLA为全球LIS学院教育确定基本原则和目标之外,专业图书馆协会、美国法律图书馆协会[27]及美国医学图书馆协会[28]等都分别通过提出相应专业胜任力标准,为LIS教育提出具体的专业能力培养目标。如专业图书馆协会制定了馆员资格和胜任力要求,并随时代发展多次修改该协会的指导大纲,以确保专业馆员在21世纪的图书馆和信息机构的转型中保持竞争力[29]。
3.2.3 LIS学院的专业馆员培养评估
就LIS学院的专业图书馆员培养评估,美国有较为权威的高校教育评比机制,如《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NewsandWorldReport)[30],其通常将美国LIS学院的硕士项目评比归为7类,其中针对专业馆员培养制度的有2项:法律图书馆学和健康图书馆学(6)该评估体系其他体现职责特征的评比项分别有:档案和文献保存、信息系统、数字图书馆学;此外,体现 图书馆服务对象的培养专项,如中小学图书馆媒体和少儿服务馆员[EB/OL].[2021-04-28].https://www.usnews.com/best-graduate-schools/top-library-information-science-programs.。在参与评估的51所LIS学院中,3个学院获得最佳法律图书馆学方向排名,7个学院获得最佳健康图书馆学方向排名。其中,北卡罗莱纳大学教堂山分校在两个方向皆名列前茅。值得注意的是,表3中所列获此殊荣的9所LIS学院均为全球高校信息学院联盟iSchool成员,且均为其中最高层级和承担LIS学院信息化运动主导责任的iCaucus机构用户。iSchool学术联盟形成的起因是图情知识界为应对信息和技术对社会、文化以及群体的巨大影响,通过对传统课程体系的大幅度跨领域交叉融合,培养具有强劲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专业人员[31],法律图书学和健康图书馆学为iSchool未来发展目标中的重要领域。
表3 2017年US News(7)USNews & World Report的最新排名为2021年,鉴于时间局限,本研究汇集数据至2017年。USNews对 ALA认证的美国LIS学院的排名结果基于同行评估, 即在排名发布前的秋季对 LIS学院院长、主任或资深教授发放问卷调研[EB/OL].[2022-03-25].https://www.usnews.com/education/best-graduate-schools/articles/library-and-information-studies-methodology.法律图书馆学和健康图书馆学排名
4 我国专业图书馆事业和专业馆员培养面临的问题
比照北美的实践,我国专业图书馆事业发展及其LIS学院的人才培养制度在狭义化“专业图书馆”定义框架之下,呈现出理论研究上对科技图书馆以外的其他专业图书馆重视不足,实践中将科技图书馆等同于专业图书馆的倾向。
(1)现有专业图书馆定义带有较为强烈的时代色彩,新中国建立后以科技图书馆为核心的策略完全符合国家战略部署,但同时难免弱化其他经典专业图书馆(如高校图书馆系统中的法律、医学、经济、商业等专业馆)以及实务界专业馆(如医院图书馆、律师事务所图书馆等)的同步发展。在我国政治、经济、法制及文化都已经获得根本性提升之后,如不适时修正现有定义并扩大其内涵,最终可能影响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全面竞争力,并削弱未来智慧图书馆知识服务的多学科包容力量。
(2)我国现有专业图书馆定义的狭义化在客观上也缩小了其体系范围,在从事中外专业图书馆比较研究中难以在彼此可参照的知识框架中进行。例如,有学者在中外比较中套用我国专业图书馆的狭义概念[32],忽视国外专业图书馆的分类共识,无意中将科技图书馆等同于专业图书馆,不免产生误导。
(3)将狭义化的专业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体系并列为我国三大图书馆体系[33],如此划分在图书馆事业高度发达繁荣的背景下,已不足以覆盖所有图书馆类型(如中小学图书馆、私人图书馆),也难以应对图书馆的多重属性叙述(如高校图书馆体系中含有专业图书馆,公共图书馆体系中含有如上海图书馆这样的既是公共图书馆又是研究型情报研究中心的机构)。由此,试图通过切划图书馆类型来勾勒一个界限明晰的图书馆类型分类“体系”,在分类学上已不再具有逻辑合理性,在实践中也难以操作。
(4)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启动之后,高等教育蓬勃发展,已有研究开始关注高校系统中的专业图书馆建设,但总体进步缓慢。以法律图书馆为例,美国、英国、加拿大等法律图书馆协会及IFLA的法律图书馆委员会等,在推进法律馆员利用大数据技术促进法律开放和数字治理等项目中创立了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成果,但我国法律图书馆尚未参与;目前我国一些研究,如法律文献信息教育中的图书馆与院系合作[34]、法律图书馆馆藏发展[35]等具有实际意义,但尚未得到应有的关注。追根溯源,这似与我国专业图书馆定义狭窄、图书馆体系分类缺乏开放融通、法律图书馆建设和馆员培养缺乏机构支撑等因素有关。由此,现有狭隘专业图书馆定义与实际发展的脱节有可能阻扰我国各类专业图书馆赶上国际同行的步伐。
(5)现有专业图书馆定义的狭义化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LIS教育制度实现多元化改革。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10年批准设立图书情报专业MLIS专业硕士学位,作为学术型硕士培养的补充举措。MLIS的目标非常明确,即“培养掌握图书情报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综合运用管理、经济、法律、计算机知识解决图书情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较高职业素养,胜任图书情报行业的实际工作,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文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36]。多年来,图情学界虽就图情专硕培养的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具体课程设置多有研讨,如培养目标的“专业化”问题[37]、“面向更广泛的信息职业培养”和“积极改革课程体系”[38]等,甚至有学者建议参考美国实践模式,在我国图书馆中设置具有“复合性人才”特质的版权馆员岗位以应对日趋增多的法律挑战[39]。但是,这些讨论尚未涉及特定专业图书馆所需要的人才,如法律馆员、金融经济馆员、健康医学馆员[40]等培养的理念和规划。
(6)由于LIS学院尚未建立专业馆员培养机制和制定明确规划,因此在课程设置上缺乏针对专业馆员培养的聚焦课程。本研究调研发现,虽然我国LIS学院硕士项目的课程设置业已体现学科交叉的趋势,如越来越多的高校在共通课程中嵌入了法律、健康医学、商业经济等内容;一些顶尖高校,如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的LIS学院也开设了与图书情报和档案学相互交叉的法学、经济学、商学、健康医学和科学等课程,或在传统图情档课程中植入上述相关内容,然而这些课程或内容并非基于专业图书馆员培养的原旨和特定目标,而只是图书情报学通用课程的延伸。
文章对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收录的2021年硕士专业招生目录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参评单位进行了调研,数据采自各院校官方网站,从所列LIS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等页面中提取图情档与法学、健康医学、商学和经济学、科学等相互交叉的课程信息,以及嵌入以上相关内容的课程信息。数据涵盖必修课、选修课等各项课程类型,包括学术型硕士(图书馆学、档案学、情报学学术硕士)与专业型硕士(图书情报专业硕士)两类。从表4可知,目前我国LIS学院虽然设置了部分针对复合型图情人才培养的课程,但比较零星和随意,更没有形成专业图书馆维度的课程体系。
表4 我国LIS学院二级学科相关课程
5 启示和建议
反思我国“专业图书馆”狭义化范式,探讨向国际普遍适用的广义概念靠拢的合理性,将有利于我国图书馆事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及竞争力。
(1)我们需要认识到专业图书馆事业发展所期待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紧迫性,通过顶层政策确立,将专业馆员培养制度纳入LIS学院硕士培养大纲。值得指出的是,顶层政策既需要优化我国具有半世纪传统的科学专业图书馆员培养制度,又需要构建培养法律馆员(含知识产权馆员、版权馆员、或数据库许可和管理馆员等)、健康医学馆员、商业馆员、音乐图书馆员[41]等机制,即打破学科藩篱,顺应并领跑全球人文、社科、科学的发展而设置灵活、开放而又具有前瞻性的LIS学院专业馆员培养制度。
在操作方面,具体可由国务院和教育部相关机构,如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为主导力量,通过中国图书馆学会等行业组织,与学界和业界一线专家、教师及馆员相互沟通,充分利用学界、业界专家的一手材料和经验,面向宽广的职业需要[42],拟定切合于国家现实需要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上文所述的美国在上世纪50年代制定的专业馆员培养计划,基本都是由专业图书馆一线专家所提出(8)例如,该计划的法律部分撰写者马克(Julius Marke)长年在纽约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和图书馆馆长,该馆藏目录以他名字命名,以表彰其对法律图书事业发展的杰出奉献。。
(2)LIS学院需要优化现有课程体系,建立具体可行的专业馆员培养课程模板。目前我国LIS硕士课程设置虽然体现了国际图情教育信息化、学科交叉等特质,但总体上仍具有较强的同质性,课程较为单一化。有学者通过分析全球iSchool的学科设置,发现学科整合对象较多集中于“计算机学科、生物学、商学、医学、法学”[43]。这些学科与图书情报学的交融,将是培养专业图书馆员的基础。在课程模板设计中,可参考美国ALA认证方向中的专业图书馆培养计划,即法律图书馆学/法律信息服务、健康科学图书馆学/健康信息学、专业/公司商务图书馆学、科学图书馆学、音乐图书馆学等,根据各方向的专业学科设立相应课程,超越目前以“科学图书馆”覆盖“专业图书馆”的现状。
(3)充分发挥图书馆行业学会的作用,推进专业图书馆员培养以及专业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比如,依靠中国图书馆学会专业图书馆分会以及各地区图书馆学会组织的力量,参与制定专业馆员的培养规划和标准。在大数据背景下,信息技术和全球化对我国图书馆事业及教育冲击巨大,如有志于领先行业的全球未来竞争,就必须汲取并利用世界各国图情行业的先进经验,突破藩篱,把缺失、松散的基础给予补缮和加强。改革开放之后,我国LIS教育已经培养了数代经过严格科学和实践训练的图书馆员,行业组织影响力日益增强,为推动包括法律、健康医药、科学技术及金融经济类等专业馆员培养和专业图书馆事业发展打下了扎实基础。
随着信息技术的创新和进步,21世纪全面进入了大数据时代。据2013年牛津大学教授的报告《未来职业预测》的预测列表,受过LIS正规教育的职业馆员(Librarians)被自动化取代的概率是65%,未受过LIS正规教育的图书馆助理(Library Assistants, Clerical)被取代概率是95%, 图书馆技术员(Library Technicians)被取代概率是99%[44],这无疑给图书馆事业发展前景罩上一层阴霾。然而,如果将报告置于一个仅仅关涉职业名称、而非职业实际职能的角度,那该报告的结论也许对图书馆员们的命运只具有书面统计意义。以数据→信息→知识→智慧经典金字塔构图为据[45],就图书馆领域而言,被机器和技术取代的将是一些低知识含量的、非教育性质的工作。机器可以替代数据甚至信息的输入和获取,但难以取代的是与管理、策划、知识和智慧分析相连的职业,如图书馆/博物馆/特别馆藏的负责人,如培训和计划主管或专家以及计算机和信息研究员或主管等职位,其被自动化取代的概率在1%上下。由此,那些兼具图情学知识和技能、学科专业知识及管理和指导能力的馆员,因其职责包含更多的计划、策划、管理以及智慧服务和专业文献指导,将难以被数字化和自动化取代。
因此,专业图书馆事业及其馆员培养将是重要而又大有作为的领域。在培养年轻一代专业馆员过程中反思并完善中国LIS教育制度亦是一项意义远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