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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 回顾及“十四五” 展望

2022-04-22宋思源敬艳辉王旭阳

国际贸易 2022年2期
关键词:离岸十三五服务

宋思源 敬艳辉 王旭阳

现阶段,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对外贸易方面正寻求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服务外包作为生产性服务贸易的重要实现途径和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数字化水平高、产业融合程度深、创新发展能力强、高端人才聚集等特点,在发展过程中可实现产业升级、技术溢出、人力资本提升、低碳经济和就业拉动等经济效应,对推动我国经贸发展提质增效发挥着积极作用。服务外包有双向拉动离岸在岸贸易市场的特性,能够联结国际与国内市场,对新时期构建内外联通的“双循环” 新发展格局具有独特的战略助推作用。“十三五” 时期,31 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①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区域划分的规定,31 个示范城市中,属于东部地区的有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济南、杭州、苏州、无锡、厦门、南通、镇江、宁波、福州、青岛共16 个;属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的有武汉、合肥、南昌、长沙、郑州、重庆、成都、西安、南宁、乌鲁木齐、大连、大庆、长春、沈阳、哈尔滨共15 个。(以下简称示范城市) 作为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加快探索并引领服务外包转型升级,逐步提升产业创新及协同发展能力,形成了东西映射、南北呼应的城市布局,为服务外包持续高质量发展锚定了城市“站点”,奠定了较为扎实稳定的发展基础。迈入“十四五” 阶段,示范城市还将进一步发挥其产业发展核心力量和区域战略支点的重要作用。在商务部等8 部门出台的《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中明确提出,到2035 年“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更加突出”,强调了示范城市的发展任务及引领带动作用。为此,有必要系统总结和分析“十三五” 时期示范城市发展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不足,研判“十四五” 时期发展形势,为示范城市更大程度上推动我国服务外包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实践依据和建设思路,在实现示范城市产业发展水平提升的同时,助推贸易强国建设,服务新发展格局。

一、“十三五” 时期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发展主要成就

(一) 成为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1.产业发展规模稳步扩大

示范城市在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方面始终发挥主要作用。“十三五” 时期,示范城市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服务外包整体发展规模持续稳步提升。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服务贸易整体受挫的情况下,作为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示范城市表现出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增长韧性,始终保持扎实稳健的总体发展态势,服务外包执行额稳步增长。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31 个示范城市服务外包执行额由2016 年的999.2 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的1465.6 亿美元,年均增速9.9%。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由2016 年的657.9 亿美元增长至2020 年的875.3 亿美元,年均增速7.7%;承接在岸服务外包执行额由2016 年的341.3 亿美元增长至2020 年的590.3 亿美元,年均增速14.4% (见图1)。截至2020 年年底,示范城市服务外包总体执行额、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在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占全国比重为83.6%、84.9%和82.7% (见图2)。“十三五” 期间,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占全国比重始终保持在80%以上。

图1 2016—2020 年示范城市服务外包执行额及增速变化情况

图2 2016—2020 年示范城市占全国服务外包执行额比重

2.企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十三五” 时期,示范城市企业发展实现“量质齐升”,企业规模数量持续增长,企业综合服务能力获得显著提升,高质量发展态势初步显现。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在企业规模数量方面,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总数由2016 年年底的28771 家增长至2020 年的40949 家,市场主体规模扩大至“十三五” 初期的近1.5 倍。其中,2016 年新增企业数量同比增长速度为“十三五” 期间最高,达25.43%;2020 年新增服务外包企业数为“十三五” 期间最多,达到3491 家(见图3)。在综合服务质量方面,服务外包业务已渗透到发包方的技术升级、战略部署、产品设计改造等高端环节中,业务模式也从单一项目的接发包关系,转向利益捆绑的紧密战略合作伙伴(尚庆琛,2021)。示范城市企业积极寻求向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型,2020 年示范城市企业承接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合计达19.1 亿美元,是2016 年的7 倍多,体现出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逐步由提供单一技术服务向提供综合服务转变。

图3 2016—2020 年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数量变化情况

3.创新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十三五” 期间,示范城市创新发展能力获得较大提升,为服务外包引领并创造服务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截至2020 年年底,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认证数量为18662 个,为2016 年的1.5倍。其中,CMMI、ISO20000 或ISO9001 等国际资质认证数量12534 个,为2016 年的1.7 倍(见图4)。示范城市发明专利拥有量和软件著作权登记量持续增长,其中: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6 年的22.98 件增至2020 年的39.59 件,增长72.3%;每万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从2016 年的9.10 件增至2020 年的35.61 件,4 年提升近3 倍(见图5)。2020 年示范城市新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占服务外包企业比重平均达到21.89%,同比增长3.3 个百分点。示范城市创新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推动了服务外包产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图4 2016—2020 年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获得认证情况

图5 2016—2020 年示范城市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登记量情况

4.产业集聚效能显著发挥

31个示范城市行政区划面积合计为45.14 万平方公里,不到我国国土面积的5%,在“十三五” 期间完成了全国80%以上的服务外包执行额,显示出较强的产业集聚效能。示范城市通过建设服务外包产业园区,构建形成了以园区为核心的特色产业集聚。园区利用跨国公司和龙头企业,吸引上下游企业汇集。通过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应用等环节,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一体化,提升了服务外包专业园区的产业承载能力和发展效率,产业集聚效能进一步显现。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截至2020 年年底,31 个示范城市拥有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省市级服务外包园区共计455 家。以上海为例,其服务外包园区汇聚了全市60%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完成了近80%的服务外包执行额。

(二) 持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十三五” 时期,示范城市积极融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发展战略,加紧开展区域内产业合作。其中,京津冀三地通过签署《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战略合作协议》 加强京津冀地方人民政府、平台和企业协调合作。在长三角地区,上海、南京等地服务外包企业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在区域内形成各有侧重、协同分工的区域服务网络,同时发挥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聚优势,向其他地区开展转发包业务。粤港澳大湾区以广州、深圳为龙头,加快珠江东西两岸其他城市服务外包产业协同发展,推动沿江形成两条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带。

2.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示范城市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全国其他地区服务外包规模提升。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十三五” 期间,其他地区服务外包执行额从2016年的65.42 亿美元提升至2020 年的287.95 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超过40% (见图6)。示范城市在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同时,还逐步形成产业跨区域合作的新型生产模式。其中,包括飞地服务模式,即部分总部在北京、上海等东部发达城市的服务外包企业选择在中西部城市设立交付中心,形成了“一线接单,二三线交付” 的服务外包产业链模式(王晓红,2019),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产业发展。另一方面,示范城市还与其他地区共同打造项目孵化模式,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如北京在太原、潍坊、呼和浩特等地建立人才培养“项目孵化基地”,实现了服务外包人才及技术向其他地区的输送,提升了其他地区的产业发展能力。

图6 2016—2020 年全国其他地区服务外包执行额及同比增长率

3.完善产业支撑体系

示范城市通过出台产业促进政策、落实财税优惠、加强人才培育引进等措施,完善产业支撑体系。在政策支撑方面,建立部门联席制度,强化各部门横向联系,依照产业发展实际调整支持政策,确保政策执行效能;在落实财税优惠方面,推进离岸服务外包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对国家级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完善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支撑政策,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奖励;在人才培育引进方面,各示范城市已基本形成了由人民政府牵头搭建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育模式架构,其中包括制定适合本地特色的人才计划与人才重点工程,出台服务外包行业人才优惠政策,经示范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高校、培训机构等可纳入相关政策支持体系。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十三五” 期间,31 个示范城市累计培训81 万余人次,新增培训机构1045 家。

4.促进就业实现增长

服务外包产业始终是吸纳大学生等高端人才就业的重要渠道,示范城市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十三五” 期间,示范城市年均吸纳全国近七成的服务外包就业人员,其中对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吸纳比例占80%以上,促就业作用成效显著。2020 年年底,示范城市吸纳服务外包就业人数达881.12 万人,较2016 年年底的596.02 万人增长了47.83%;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数达392.33 万人,较2016 年年底的256.27 万人提高了50.09% (见表1)。

表1 2016—2020 年示范城市吸纳就业情况

(三) 探索产业转型升级路径机制

1.产业发展结构持续优化

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示范城市以数据分析、工业设计、工程设计、检验检测、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等为主的KPO 业务实现稳定增长,业务比重在“十三五” 期间呈现较大幅度提升,示范城市成为服务外包行业转型升级的引领者。总体上看,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产业结构正从以ITO 为主,向ITO 与BPO、KPO 均衡发展的格局转变。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2020 年,示范城市企业承接离岸ITO 执行额417.66 亿美元,较2016 年增长31.82%,占离岸业务执行额的47.72% (见图7)。其中,ITO 主要领域信息技术研发服务的执行额为341.23 亿美元,占离岸ITO 执行额的81.70%。承接离岸BPO 执行额138.67亿美元,较2016 年同比增长26.83%,占离岸业务执行额的15.84%。BPO 主要领域业务运营服务的执行额为99.18 亿美元,占离岸BPO 执行额的71.52%。承接离岸KPO 执行额318.95 亿美元,较2016 年增长37.65%,占离岸业务执行额的36.44%。其中,KPO 主要领域设计服务的执行额为188.58 亿美元,占离岸KPO 执行额的59.12%。以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互联网营销推广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等为代表的高端生产性服务外包业务快速增长,较2016 年分别提升了84.88%、135.81%、310.11%和857.28%。

图7 2016—2020 年示范城市ITO、BPO、KPO 业务离岸执行额

2.离岸在岸市场趋向均衡

示范城市在持续拓展离岸服务外包市场的同时,加快挖掘在岸服务外包市场潜力。离岸市场方面,不断扩大美国、欧盟、中国香港和日本等传统主要发包地区业务规模,同时进一步开拓“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等新兴市场。在此过程中,鼓励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在美国硅谷、德国、日本、荷兰和葡萄牙等国家和地区布局建设海外离岸创新中心,推动企业通过境外投资高科技项目实现“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持续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在岸市场方面,示范城市强调在新发展格局中国内市场建设的重要性,积极引导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业务,切实促进在岸业务规模增长。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2020 年,示范城市完成在岸服务外包执行额590.27 亿美元,较2016 年提升了70%以上;服务外包在岸与离岸执行额比例由2016 年的1 ∶1.9 转变为2020 年的1 ∶1.5 (见图1)。显然,离岸在岸市场已逐步趋向均衡发展。

3.融合化、高端化发展趋势凸显

示范城市凭借服务外包垂直化产业发展特性,着眼于服务中国高端制造业,推动制造业服务化,探索发展“设备+服务” “研发+服务” 等模式,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的多形态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推动服务外包产业高质量转型。一方面,培育ITO 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搭建数字化制造服务外包平台,形成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另一方面,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设计、维修等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业务。如长春大力推动服务外包与汽车、轨道交通等特色制造业融合发展,打造以工业设计、配套研发、智能系统开发等服务为重点的高端特色服务领域。

4.全球服务网络逐步构建

“十三五” 时期,中国在国际服务外包网络中的影响力持续提升,不断吸收全球服务外包网络中的生产率提升和技术溢出效应,从简单“纳入” 向深度“扎根” 国际服务业产业分工体系转变(许和连等,2018)。示范城市将发展服务外包作为参与全球贸易、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逐步构建覆盖全球的服务网络。在开拓海外市场方面,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建立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和研发网络,拓展新市场发展空间。在搭建开放平台方面,依托服贸会、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交易博览会等重点展会,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市场开拓和交流机会,同时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境外服务贸易类展会。“十三五”期间,示范城市累计组织8773 家境内企业参加国际展会,推广中国服务品牌,开拓构建全球服务网络。

二、“十三五” 时期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发展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 体制机制创新水平亟待提升

示范城市在体制机制层面开展的创新探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十三五” 时期所实施创新举措相对较少,且多采用资金、财税补贴的支持方式,侧重于营商环境改善、产业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等方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及制度改革的先行先试相对较少,尚未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这主要是由于部分示范城市对于未来一段时期要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产业发展动能的认识不够深刻,从更深层次、更高维度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思路还未充分建立起来。在新发展格局下,仅以依靠资金及财税支持为主的鼓励模式将不足以激发更深层次产业潜能,可能导致示范城市陷入发展瓶颈。

(二) 城市间产业协调联动仍需加强

“十三五” 期间,东部地区示范城市在产业规模、综合创新能力、公共服务水平、政策措施保障等方面都具备较强优势,发展情况明显优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与此同时,尽管各示范城市纷纷加紧政策规划,力图推动城市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步伐,但在塑造特色优势方面,除部分基础雄厚、优势显著的先发城市,其他城市在规划制订过程中多追求产业“大而全”,对重点领域的选择和设计不够特色鲜明、亮点突出。从全国范围看,各示范城市间尚未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格局,同质化竞争的局面还未能彻底改变,城市产业协调联动仍待加强。

(三) 离岸在岸市场发展尚不平衡

“十三五” 期间,示范城市服务外包执行总额主要由离岸市场贡献。除个别示范城市外,多数城市在岸执行额都明显低于离岸业务执行额。究其主要原因,一是示范城市尚未改变侧重于离岸市场拓展培育的发展模式,对在岸市场建设投入及政策引导相对不足;二是部分示范城市的在岸业务数据存在漏统情况,使得在岸业务数据小于实际发展规模,在岸业务统计工作亟待完善。

(四) 落实区域发展战略有待进一步深化

“十三五” 期间,尽管示范城市积极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但在如何更好发挥在区域战略中的支撑作用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主要体现在示范城市对自身在所处区域战略中的定位还不够明确,同时对如何作用于区域战略的发展思路尚不清晰。部分处于领先位置的先发城市在加强区域合作、推进区域创新等方面举措不足,没能充分发挥自身产业基础、综合创新能力优势对区域发展的溢出效应。以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产业为核心的区域性创新生态建设不足,影响了服务外包对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贡献水平。

三、“十四五” 时期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

(一) 贸易格局重塑对示范城市建设导向提出新要求

当今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正在向纵深演化,深刻影响着产业及贸易发展,随着制造业服务化、服务型制造及服务产品化的发展,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边界日益模糊,许多先前以制造为主导的产业被重新定义,引发产业和贸易格局的重塑,为服务外包产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新时期,我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也为示范城市建设指明了国际国内市场相互拉动、内外共同支撑的发展导向。但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经济衰退、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多重影响因素叠加的背景下,国际经济环境不稳定因素也明显增加。为应对新变化,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对国际贸易的管理方式、制度架构设计也有相当大的变化和调整(黄奇帆,2019),全球经济正迎来新一轮改革与创新高潮。世界贸易组织发布的《2020 年世界贸易报告》 显示,越来越多的政府采取了促进经济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这一趋势对贸易及规则都产生重要影响。服务外包产业在取得一系列突破性成就的同时,也正面临适应数字经济新发展形势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作为服务外包发展的中坚力量,应积极行动,加紧谋求高质量发展策略,以充分应对新要求、迎接新挑战。

(二) 产业区域性转移及再分工影响示范城市整体布局

现阶段,全国服务外包执行额虽然主要仍由示范城市完成,但占比正呈下降趋势。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占比已从2016 年的93.4%下降至2020 年的82.7%。多年来示范城市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等重大区域性战略的有效实施,助推提升了北京、上海、南京、深圳、广州等中心城市的服务外包产业辐射能力,驱动产业不断向周边地区转移,非示范城市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此外,对于一些传统的人力资源密集型和成本敏感型的服务外包业务,部分二三线或中西部城市更具成本优势。行业领军企业加快在中西部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出现服务外包企业转移布局情况。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推进,基础设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城市间产业发展软、硬件条件差距逐步缩小,服务外包企业向非示范城市转移落户情况将逐步增多。全国其他地区与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数量的比重已从2016 年的1 ∶2.7变为2020 年的1 ∶2.1,表明除示范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服务外包区域性转移及再分工当中来。全国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度及发展实力的变化与提升,将影响示范城市在全国范围内的整体布局。

(三) 发展动能向创新引领转变驱动示范城市机制创新

在过去的发展历程中,国家针对示范城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有效促进了示范城市建设。随着2017年财政部等5 部门印发《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相关优惠政策已推广惠及全国,基本实现了政策的协同化。以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发展的驱动优势已非示范城市独有。进入新发展阶段以来,创新已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其首要目标就包括了“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明确了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创新引领发展的“牛鼻子” 角色(陈劲等,2020)。为契合这一目标,《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中也提出,到2035年示范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更加突出。在未来的发展中,如何推动从财税政策创新驱动向体制机制创新驱动转变,实现优势重塑与再造,以及如何在国家重大战略、新型国家创新系统中发挥作用,成为示范城市需要面临的发展任务。

四、“十四五” 时期促进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发展的对策建议

“十四五” 时期,经济发展数字化特征更为显著,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深入,全球贸易及产业发展格局加速重塑,我国迈入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发展阶段,示范城市作为推动服务外包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应以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目标,按照“创新引领、提质增效、数字赋能、协调发展” 的主要发展思路,调动国际国内资源,联通国际国内市场,强化产业特色优势,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全球价值链层级,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更好发挥稳定和联通生产性服务贸易市场的作用。

(一) 推动“增量” 向“增效” 的优势再造

迈入“十四五” 时期,示范城市发展方向也由“增量” 转向“提质”。为实现这一转变,应从国内总体布局上统筹平衡发展问题,针对不同发展能级的城市,依据城市产业发展梯次,细化并赋予不同量级示范城市与其能力相匹配的任务要求和发展定位。同时,应注重锻造各具特色的城市服务外包产业“长板”,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提质增效的优势再造。通过强化城市服务外包与地区制造业及其他产业的垂直融合发展,构筑发展特色,扩展产业发展维度空间,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业务,实现差异化、错位化发展,充分释放出每个示范城市的发展潜力。

(二) 实现“政策洼地” 向“创新高地” 的转变

“十四五” 时期,示范城市应谋划从汇聚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的“洼地”,向吸引各类创新资源要素汇聚“高地” 转变,形成创新示范引领。而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是推动这一转变的关键。一方面,应着力探索与服务外包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措施,可考虑从贸易便利、金融监管等方面入手,助力城市特色优势产业的培育;另一方面,应提升示范城市政策治理及行业监管的敏捷性,注重优化对新技术的监管模式,为示范城市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理顺政策机制,凸显示范城市产业发展优越性,吸引更多创新要素汇聚。通过有效的制度供给,使产业更大程度上享受创新改革红利,以更高维度的规制模式促进示范城市产业高质量发展,逐步形成服务外包“创新高地”。

(三) 明确“接包发包并举、离岸在岸并重”发展导向

“双循环” 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对示范城市提出接包发包双向并举、离岸在岸协同并重的发展要求。“十四五” 时期,示范城市应着力培育更多区域乃至全球服务外包接发包中心,在引导拓展接包市场的同时,加紧推动发包业务布局,通过实施接包与发包双向共举的政策导向,助力构建稳定的国际服务产业链供应链。与此同时,还需扭转“重离岸、轻在岸” 的发展思路,通过政策引导提升城市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比重,充分激发国内市场发展潜力,重视在岸业务的数据统计。以示范城市为主要核心,着力推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优化整合,营造形成离岸在岸相互衔接、协调发展,接包发包双向促进、内外联动的服务外包产业双循环发展格局,实现示范城市高质量发展。

(四) 强化示范城市对区域战略的支撑作用

更好地发挥服务外包对区域战略的支撑作用,是示范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十四五” 规划纲要中提出,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创新平台和新增长极。对此,各示范城市在谋划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路径时,应以强化自身在所处区域战略中的作用定位为重要出发点,依托自身产业特色优势,强化服务外包产业在区域战略中的支撑作用。积极建立整合服务外包产业创新合作平台,强化区域服务外包产业链,形成更具创新发展活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的服务外包区域增长极。此外,示范城市间应建立更为高效紧密的协同合作,深化城市产业协调联动和资源整合机制,持续优化地区间产业发展资源配置,努力营造区域性协同创新生态体系。

(五) 充分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产业转型升级

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利用数字技术赋能是推动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一方面,示范城市应鼓励产业主体积极利用先进数字技术,推动云服务、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技术及服务手段在服务外包领域的广泛应用,通过数字化赋能,增强产业高端化发展能力;另一方面,示范城市应凭借已有产业发展基础形成更多特色数字化平台,不断推进制造业、服务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新进程,打造完善数字服务新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推进服务外包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形成,创造更多有利条件,推动示范城市在数字化变革中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六) 率先对标国际先进开展先行先试

服务外包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数字贸易的重要领域,对推动贸易创新发展、探索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路径将持续发挥作用。示范城市应积极承担新发展任务,在业态模式、技术标准等方面对标国际先进,争取创新引领;主动对接高标准数字服务治理及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依托园区、平台及重点企业,率先开展跨境数据流动等方面的先行先试,推动示范城市成为数字贸易发展的先行区,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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