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的关系及其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的探讨
2022-04-21廖嫣然廖占权张海波
廖嫣然,廖占权,张海波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 (南京 210007) 2.江苏中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 210046) 3. 江苏佳丰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大丰 224100)
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常是食品、电子等工贸企业必不可少的重要安全管理方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标准适用于食品、电子等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ISO45001:2018)是国际公认的管理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机遇的一个框架,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整合是企业有效管控风险、消除隐患、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提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本文对三者的整合进行阐述与分析,为企业整合安全管理体系提供指导方向。
1 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的关系
2010年发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国家强调在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2011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安委办[2011]18号文件,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2016年发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核心要素由13个改为8个,更好地体现了PDCA循环;2021年双重预防机制被正式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说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必须要认真、规范、长期地开展下去。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中第5个要素中的“5.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就是双重预防机制的内容。由此可知,双重预防机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不是并列的关系,也不是毫不相关的两项工作,双重预防机制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或核心要素、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这个核心要素重点强调、进一步细化、严格的要求;双重预防机制包含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代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最基础的一个安全管理工具。
所以,我们在推行双重预防机制时,可以把原来安全生产标准化中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核心要素按要求再进一步细化、规范化,不要抛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再重新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防止企业花费了人力做了大量不必要的工作。
2 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的可行性分析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的要素对应条款见表1。
表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的要素对应条款
表1按照GB/T 45001—2020/ISO45001:2018的全部运行要素梳理出GB/T 33000—2016的对应要素,可以看出,二者之间多数条款是可以建立对应关系的,GB/T 45001—2020也覆盖了GB/T 33000—2016的全部运行要素,二者之间的整合具有可行性。企业在二者整合中要建立对应的要素目录、档案分类存放,这样便于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文件、记录的归类存放,有利用查阅与检索。
同时表1也反应出GB/T 33000—2016在理解组织及其所处的环境、理解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策划6个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需要加强和完善。
3 整合后对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与管理提升分析
(1)针对GB/T 33000—2016 在系统性设计方面存在的6个方面存在不足,安全管理体系中整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后可促使企业根据自身的内部、外部环境分析及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制定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对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进行周密的策划与安排,这些可以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带来显著提升。
(2) GB/T 33000—2016在5.1.2机构和职责中强调了全员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网络。这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5.3组织的角色、职责和权限有效整合,有利于提升安全管理职责要求。
(3)写入《安全生产法》的双重预防机制及GB/T 33000—2016第5.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是结合中国实际提出的落地化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效方式,将安全风险分为四级管控,风险管理措施更加明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安全风险评价方法上要求先评价危险源的“初始风险”,再评价管控措施实施后危险源的“剩余风险”。二者融合是安全管理在这个方面得到了优势互补。
(4)在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方面,GB/T 33000—2016只要求企业应选择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对安全风险进行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从消除、替代、工程控制、管理控制、个体防护装备五个方面的管控层级并优先选择消除、替代等本质安全措施进行管控。二者的整合可以弥补GB/T 33000—2016在本质安全措施(消除、替代)方面要求的不足。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工作人员协商和参与方面提出了具体的9个方面协商、7个方面参与,比GB/T 33000—2016提出了更多的具体要求,二者整合后更好促进了工作人员协商和参与安全管理。
(6)GB/T 33000—2016相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资源配置方面提出了安全生产投入、设备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明确具体要求;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列明了需要建立包括但不限于27个安全管理制度;在人员能力方面从教育培训管理角度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我国在安全管理中倡导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的隐患的良好观念;在运行策划和控制方面从操作规程、设备设施管理、作业安全、职业健康、警示标志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更为具体的要求。上述这些GB/T 33000—2016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更加明确、具体、详细,二者的整合可以弥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不足。
(7) GB/T 33000—2016明确提出了按AQ/T 9004建设安全文化的要求,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只是在领导作用和承诺中描述了在组织内建立、引导和促进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文化,对安全文化建设具体要求不明确。二者整合后强化了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
(8)在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方面,GB/T 33000—2016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要求,将目标分解为指标;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采用“二十万工时损工率、隐患按期整改率”等量化、可考核,可真实反应安全管理绩效的目标指标。GB/T 33000—2016仅对设备设施采购和验收提出了安全管理要求,没有对危险化学品等其他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做出规定。二者整合后目标管理、采购管理更有效。
(9)在隐患治理方面,GB/T 33000—2016只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治理并闭环管理,没有要求对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没有要求采取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纠正措施,因此众多的隐患治理是治标不治本。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在工作人员的参与和其他相关方的参加下,评价是否按照管控层级、变更管理采取纠正措施(特别是本质安全措施),以消除导致事件或不符合(隐患)的根本原因,防止事件或不符合(隐患)再次发生或在其他场合发生。二者的整合,更加强化了隐患治理工作。
(10) 在事故管理方面,GB/T 33000—2016没有要求对“未遂事故”进行事件调查,没有抓住防止今后发生类似真正事故的管理机遇;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10.2事件、不符合和纠正措施中则要求对可能导致伤害或健康损坏的“未遂事故”按事故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分析根本原因、按管控层级的方法采取纠正措施和防范措施。二者融合,可以弥补GB/T 33000—2016在事故管理方面的不足。
4 结论
食品、电子等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着力于提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可以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整合,整合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可以由企业的一个部门管理,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运用上述整合后对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与管理提升分析的10个方面,建立一套整合后的高效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后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更加完善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的制度体系和更加立体的宣传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