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点思考
2022-04-19史彬芳
史彬芳
摘 要:高职院校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堅持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高职院校审计发展方向相统一,将审计的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相结合,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高职院校治理结构的建立与完善相结合。文章从管理及业务两个层面入手对高职院校在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寻找出攻克难点的途径,以期对高职院校推进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能有所帮助。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 思考 途径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2)04-120-03
近年来,甘肃省高职院校的发展获得了国家和甘肃省各项政策的大力支持,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活动急剧增多。在此环境下,高职院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甘教审函〔2019〕27号)中的相关要求,全覆盖地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此过程中,笔者对甘肃省高职院校在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
一、高职院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管理层面存在的工作难点
1.组织工作不严密,影响内部经责审计成果的权威性。内部审计部门在开展经责审计工作中,由于缺少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介入配合,弱化了重视程度,形成的审计成果被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采纳较少,使得经责审计成果往往缺乏权威性。
2.介入时间不合理,影响内部经责审计结果的公正性。高职院校开展的经责审计,被审计对象有一些是即将或已经离开原任职岗位的干部,审计过程中,有时难以得到被审计对象以及原单位人员的全力配合,且新上任领导干部对工作了解不足,对经责审计结果不承担责任,不能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影响审计进程及审计结果的公正性。
3.审计工作不公开,影响内部经责审计监督的效果性。《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7号)中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报、公告是有所要求,但目前高职院校开展的内部经责审计,采取直接向院校党委汇报审计结果,并未做到审计工作、审计结果的通报、公告。经责审计的相关情况不公开透明,不利于开展民主监督,影响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影响被审计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罚时作为重要依据的使用效果。
4.队伍配置不科学,影响内部经责审计结果的全面性。高职院校内部经责审计涉及院校各职能部门,存在审计期间长、范围广、内容多、操作复杂、廉政风险难以确定等困难。做好内部经责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要求高,但目前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人员严重缺乏,且以财务人员为主,负责人多以行政管理人员为主,审计队伍人数及专业能力很难满足经责审计工作需要,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全面性。
5.信息化建设滞后,影响内部经责审计信息化技术和手段的运用。随着云计算、智能化技术快速普及,有效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实施经责审计已成为高职院校内部审计技术改革与发展的必然方向。但目前高职院校经责审计信息化建设滞后于高职院校整体信息化建设水平,影响到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在审计中的有效运用。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业务层面存在的工作难点
1.工作思路不清晰,影响内部经责审计开展的有效性。一是开展内部经责审计随意性较强,缺乏进度规划;二是对不同类别、不同岗位性质的领导干部的审计内容的侧重点、审计资源、审计效率、审计效果和审计成本等因素的考虑不明确,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2.评价体系建立不科学,影响内部经责审计评价的客观性。一是没有形成具体的、可便于操作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审计评价体系;二是总体评价主要还是基于财务收支审计,对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发展目标的实现、目标责任的完成、政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效果、责任认定等方面评价较少,这样必然影响经责审计评价的客观性。
3.理论学习不重视,影响内部经责审计成果内涵提升。对内部审计人员在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理论学习方面重视不足,使之在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上难有长足发展和进步,不能做到人才培养与经责审计发展相适应,影响审计成果内涵的不断提升。
4.总结交流不开放,影响内部经责审计能力稳步提升。目前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探讨大多基于工作方法、工作流程等理论层面,对业务方面的案例总结交流不足,不能引以为戒或取长补短,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能力的稳定提升。
二、高职院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点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层面工作难点形成的原因分析
1.组织工作不严密。一是管理层对内部经责审计重视程度不足,使经责审计流于形式;二是内部经责审计一般由高职院校审计部门自行开展,与被审计对象及其单位属于平级,在开展工作时遇到困难不易协调解决;三是本应配合开展经责审计的其他相关部门,由于害怕担责得罪人,不愿参与其中。
2.介入时间不合理。一是没有将领导干部经责审计纳入人事管理程序中,在管理需要或发生离任时才委托审计部门开展审计,易造成委托项目与正在开展的其他内审项目发生时间冲突;二是高职院校比较重视离任审计,淡化了任中经责审计的重要性,易造成因任职时间过长,隐性问题一直未被发现,出现管理风险,也给内部审计带来诸多工作困扰。
3.审计工作不公开。一是内控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经责审计工作流程,无制度依据,造成审计情况不通报、审计结果不公告;二是内部经责审计发现的问题往往涉及单位及人员较广,且综合性问题较多,审计追责、问责对于单位或个人都存在较大的难度,审计结果的执行和审计问题的整改较难开展;三是未能很好地执行2019年7月7日中办国办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四十四条“……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的条款以及相关规定。
4.队伍配置不科学。一是目前内审人员的构成大多由原纪检、监察和财务人员转岗,专业知识结构难以满足经责审计需求;二是教职工大多认为内审是给领导干部挑毛病的工作,容易得罪人,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教职工都不愿补充到内部审计队伍中来,造成内部审计人员少且无法有效补充;三是由于项目多,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能配备的内部经责审计人员少。
5.信息化建设滞后。一是受到管理理念的影响,管理层在决策时更注重高职院校整体信息化建设投入与进程,忽略了同步配套的嵌入审计信息化模块的建设;二是对计算机审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够重视,能够熟练运用审计软硬件的人才匮乏。
(二)业务层面工作难点形成的原因分析
1.工作思路不清。一是对经责审计在高职院校治理中的重视程度不足,在院校治理层面没有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二是对内部经责审计现状和工作规划不能相互沟通统筹全盘考虑;三是面对繁杂的业务开展审前调查与准备工作的深度不够,对制定审计实施方案会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入存在调整的可能性认识不足,对整体工作思路有所影响。
2.审计评价体系建立不科学。一是由于内部经责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对象的政治前途和经济责任均会有所影响,是评价体系难以科学有效建立的症结所在;二是不同职能单位领导干部的经责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立应不相同,实际操作中缺乏可供参考的科学的依据和标准;三是基于经责审计的受托性,对干部管理和监督提出的要求和标准不是内部审计部门确定的,内部审计部门不能独立制定内部经责审计评价指标及标准。
3.理论学习得不到重视。一是在现实工作中,比较重视实务操作方面的学习,而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理论学习对经责审计实务工作指导的作用;二是内审人员采取的是“考评结合”的职称评聘办法,在职称评聘排名打分时,由于内部审计人员加分项目少,同等条件下,即使内部审计人员已通过国家职称考试,在评聘时还是受到制约,使得业务理论学习失去了动力;三是内审部门负责人重业务轻理论的思想对理论学习起不到标杆示范作用,不能带动专业理论研究的氛围。
4.总结交流不够开放。一是经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多与院校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有关,多体现内控方面存在漏洞,牵一发而动全身,各院校均不愿将经责审计结果公开,无法进行总结交流;二是经责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个人影响较大,出于保护干部的考虑,也不便开展总结交流。
三、高职院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点的解决途径
(一)提升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模式,完善落实管理制度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内审结果运用,提高内部经责审计的权威性;二是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2.以“任中为主、离任必审”的原则开展内部经责审计。一是在联席会议制度的整体安排部署下,有计划分步骤按时间合理推进经责审计全覆盖工作,合理安排审计资源, 充分调动内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内部经责审计工作的质量;二是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克服因“先离后审”造成的“形式化”的认识,解决前任领导和后任领导之间因责任不清而产生的矛盾,确保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3.参照《规定》完善内控制度,落实通报公告制度。一是参照《规定》开展高职院校内部经责审计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并落实经责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内控制度,使被审计人接受社会及教职工的民主监督,审计结果的运用也接受监督;三是结合高职院校实际科学化设计内部经责审计工作流程,按流程实施审计,切实发挥其在高职院校治理中作用,提高经责审计监督的效果性。
4.合理配备人员,注重队伍多专业构成。一是按照高职院校发展规模和内审业务工作计划,配备与工作量相符合的内审人员,保证内部经责审计人员的合理分配;二是在人员配备时注重专业、专业职称构成及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保证能够满足内部经责审计工作需要;三是在人员与专业均不匹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聘请第三方开展内部经责审计,但一定要做好指导与监督工作。
5.加强信息化建设,注重信息化审计人才培养。一是与高职院校信息化建设同步推进内部经责审计项目基本数据库的建立、完善平台基本功能、强化AO和OA系统交互应用,建立全覆盖的数据联网系统;二是在审计信息化建设基础上合理配置信息化审计人才或做好对现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培训培养工作;三是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内部经责审计工作,做好前期的数据采集、分析、疑点筛查和信息成果无障碍流转等工作,可利用远程沟通、数据共享、模型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审计,解决人员沟通、数据联通等问题,提升内部经责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开拓工作思路,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审计成果质量
1.统筹谋划,多审结合,做到内部經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一是加强对内部经责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以“任中审计为主”,做到“离任必审”,将经责审计与院校治理相结合,在三到五年内做到内部经责审计全覆盖;二是建立数据库,将经责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三是探索实践“1+N”审计模式,可将内部经责审计同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其他内审项目(如财政财务收支、部门预算执行、内控评价、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审计等)同时同步开展,分别进行报告。
2.目的明确,综合考虑,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设置评价体系。一是内部经责审计是党组织监管领导干部的重要手段,在建立评价体系时,必须体现这个目的性;二是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融合,在开展内部经责审计前,分类设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三是评价体系设置时应与时俱进,综合考虑被审计人所在部门的发展实际和院校的发展规划等因素,做到权责对等、横向指标与纵向指标相结合、评价结果能客观反映可比性、重要性和时效性原则。
3.狠抓理论学习,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专业胜任能力。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指导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理论学习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夯实工作基础,建设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素质高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队伍;二是落实待遇,提高内审人员学习理论知识的主动性;三是内审部门领导发挥“标杆示范”作用,积极全面地带动提升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4.查找资料,集体交流,开阔视野提升成果质量。一是可以对国家审计署和各省已公布的与经责审计相关项目或案件进行整理,结合高职院校已开展或将要开展的经责审计,开展集体学习、交流、讨论,开阔视野提出建议,提高内审能力;二是对经典经责审计报告的撰写方式进行学习,运用简练的语言,详实的数据资料分析撰写出精炼的、高质量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总之,内部经责审计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内部经责审计,对提升高职院校内部管理水平、维护经济环境和教学秩序、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范耀堂.高职院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案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11.
[2] 阚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困境与对策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8.
[3] 李晶.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及对策——基于审计全覆盖的视角[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4):36-38.
(作者单位: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兰州 730050)
(责编: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