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腐败斗争的历史经验与启示
2022-04-19张晶
[摘要]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取得了伟大的成效,在长期的反腐败实践中,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斗争经验和特点,如高度自觉、旗帜鲜明;科学有效、重点突破;超强执行、注重实效。这些历史经验和特点,给我们以深刻启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反腐败斗争的核心力量;人民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生力军;标本兼治是反腐败斗争的锐利武器;科学规范的监督体系是反腐败斗争的有力保障。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腐败斗争;经验与启示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9-0169(2022)04-0020-05
在《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坚决斗争,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1]反腐败斗争,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敢于自我革命的真实写照,我们梳理一路走来的反腐步伐,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腐斗争的特点及经验,是一个重要的时代命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百年反腐败斗争取得的伟大成就
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以来,始终从关系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过百年探索,党内的政治生活呈现出了一个崭新的气象,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正在形成,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腐败斗争取得的伟大成就。
(一)始终从严打击,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征程当中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的强大震慑力,反腐重锤从没有间断过。1926年8月10号中央发布第一部反腐败通告,1932年5月9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红色政权打响了惩治腐败分子的第一枪,1952年震惊全国的新中国反腐第一案,判处2名党的高级干部死刑。毛泽东说,“对于这样的叛徒和蛀虫,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不是党的损失,而是党的胜利;不是降低了党的威信,而是提高了党的威信”[2]。党的十八大之后,一大批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纷纷落马,说明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不管职位高低和权力大小,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来进行反腐败斗争,对腐败零容忍已经成为反腐败斗争新常态,形成了上无禁区、下无盲区,内无死角、外无天堂的反腐败格局,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使得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
(二)建立健全制度和制约机制,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
不能腐,就是通过织牢织密制度的网,来规范党员干部对公权力的使用,使权力没有腐败的空间,其核心就是制度反腐,通过顶层设计,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使想搞腐败的人不能得逞。党的百年发展历程当中,制度反腐成果累累。1921年7月召开的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纲领,明确提出共产党员必须接受党内监督,下级组织必须接受上级组织监督。1927年5月,中央第一届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表明纪律检查制度已经基本建立起来。1930年3月召开的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颁布了《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1933年12月15日,毛泽东颁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6号训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1938年的8月1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在这之后,我们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都纷纷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并且推向实行。新中国成立后,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检查机构、司法检查机构成立,群众信访、舆论监督制度建立,一些法规、条例、条规相继出台,如195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惩治腐败的专项法规,产生了积极重大的影响。“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也得到了恢复和重建,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1982年颁布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决议》,1993年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2005年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2007年把巡视制度写入了党章,这些都是重大的制度反腐成果。党的十八大以后,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到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3],到推动党的纪律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从改革和完善巡视制度,到推动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从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各类腐败,到提出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等等,这些充分说明了我们党高度重视制度反腐,制度反腐成果累累。中国共产党经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事前预防制度,事中监查制度和事后惩处制度的反腐败制度体系,一个逻辑清晰,具有内在一致性的、系统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利”的反腐败制度体系逐步构建起来,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
(三)强化廉洁自律教育,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
不想腐,就是指权力主体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从主观上能够严格自律、严于律己、主动拒腐。在百年发展历程当中,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来反腐防腐,并且开创了许多思想反腐的有效路径。我们党的第一个党纲就明确指出,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党之本,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的政党。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号召全军彻底肃清党内军内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并且把廉洁奉公的内容写进了党员的五项条件当中。1942年到1945年进行全党范围的延安整风运动,就是进行马列主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1950年5月,全党全军开展了整风运动。1951年2月又开始了为期三年的整党运动,对广大党员进行普遍的关于党纲党章的学习和怎样做一名共产黨员的教育,并且掀起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热潮。1956年9月,在党的八大上明确提出,我们要用正确的思想纯洁党的队伍,重视发扬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等等。1983年11月至1987年5月,开展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整党运动。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定在县处级以上干部当中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2006年,胡锦涛同志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的十八大以来,展开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等,都是思想反腐的重大举措。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不敢腐的目标已经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已经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这不仅是对中国的贡献,同样也是对世界的贡献,中国模式和中国方案为国际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新的路径。
二、反腐败斗争形成的经验特点
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以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都是利剑高悬,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之路。
(一)高度自觉,旗帜鲜明
防止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并且与权力产生的腐败做斗争是中国共产党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党的历代领导人对这个问题有着反腐责任的高度自觉。毛泽东同志把郭沫若写的《甲申300年祭》作为延安整风文件,就是要告诫全党提醒党员干部“必须永远保持清醒与学习态度,万万不可冲昏头脑,忘其所以,重蹈李自成的覆辙”。1945年7月,毛泽东明确指出:“办法就是把权力交给广大的人民,而不是交给少数人,也就是说,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才不会人亡政息。”因此,毛泽东坚定地说:“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也不会当李自成。”[4]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指出:“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5]江泽民同志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在党的十六大报告里面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任务,如果不坚决惩治腐败的话,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里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很多场合反复强调反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够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6]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的历代领导人都能够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都具有反腐责任的高度自觉,而且旗帜鲜明。
(二)科学有效,重点突破
中国共产党经过百年的探索,构建起了一套科学的反腐败战略体系。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三者是相辅相成的,形成了一个逻辑严密,科学互动,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反腐败体系,这一体系,思想清晰,目标明确,是中国特色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正因为中国共产党坚持不懈地探索,坚定不移地贯彻这个战略,利剑高悬,所以中国的反腐败斗争才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一是抓关键少数。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这个重点。中央政治局、省部级领导干部、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及重要岗位上的重点人都是少数的关键。在巡视监察方面,紧盯这些关键少数和重点人群,通过惩治少数来实现管住大多数。二是抓常、抓细和抓长。抓常,是指经常抓,一刻都不能放松;抓细,就是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抓长,就是着眼长远,编织好监督和制约权力的制度“笼子”,把作风建设纳入制度硬约束的轨道。只有抓常、抓细、抓长,持之以恒,中国的反腐败斗争才取得了如此显著的成效。三是抓惩治和抓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强化责任担当,正是因为抓住了这个牛鼻子,抓住了这个关键环节,反腐败斗争才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四是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目前群众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已经完善,强劲有力的监督体系已经建立起来。
(三)超强执行,注重实效
反腐败取决于反腐败制度的制定,但更取决于反腐的执行力,如果没有坚强的执行决心和强大的执行力,反腐败策略再好、再科学、再完美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通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制度意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检查力度,体现了超强的反腐执行力。一是创造性运用“四种形态”,使拍蝇打虎猎狐更加精准,到目前查处级别之高,人数之多,涉及领域之广,问责力度之大,在中国共产党反腐历史上所罕见。二是开展了国际追讨追赃猎狐专项行动和天网行动,贪官外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从拍蝇打虎到猎狐、天网,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强有力的执行力。
(四)深化改革,筑牢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实现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在党章中重申了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产生,实现与纪委监委的合署办公,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全面从严治党迈出了关键一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到目前为止,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615部,成为“中国之治”的一个独特治理密码,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三、反腐败斗争积累的深刻启示
(一)党是领导反腐败斗争的核心力量
习近平同志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1]。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也是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核心。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方面,中国的反腐败斗争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也是共产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一种方式,因为反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从党的千秋伟业永续发展的高度来确定反腐目标,共产党的反腐不仅侧重于破,它更側重于立,中国共产党在清除腐败分子的同时,更注重建设廉洁政治,也就是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完成这样的终极反腐败目标,党的坚强领导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政治保证。
(二)人民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生力军
反腐败斗争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老百姓对反腐败斗争的获得感是直观的、具体的,而且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是检验反腐败成效的重要标准,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和监督,这是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又一个重要的法宝。我们党的历代领导集体都坚持真开门、开大门,让群众监督,让群众来评判。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对反腐败斗争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是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力量源泉和基本保证。
(三)标本兼治是反腐败斗争的锐利武器
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在历史方位的转变、体制转变的过程当中,不断深化对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腐败问题,正确处理标本兼治惩治预防的关系,最终形成了标本兼治、科学有效的反腐败战略。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通过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来进行反腐,严厉惩治治标。改革开放时期,第十四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了把惩治腐败纳入法制的轨道,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党的十六大又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党的十七大强调了惩防并举的体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冷静地分析了我国当时依然非常严峻的反腐败形势,对标本兼治的反腐防腐战略有了新的思路、新的拓展,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把惩处摆在突出的位置,强力去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注重深化标本兼治,以治标促进治本,逐步构建了一个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战略体系。
(四)科学规范的监督体系是反腐败斗争的有力保障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就作出了黨内监督的规定,成立了中央检查委员会。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也一再强调,必须重视人民来信,并且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相互监督,因此,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这样一种监督体系已经初步建成了。改革开放时期,在邓小平同志带领下,通过恢复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完善党内监督机制,鼓励群众向检察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进一步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这样一系列措施来完善党外监督,使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更加富有成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力构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的科学规范监督体系。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的作用,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深化政治巡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而构建一个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6]2021年党中央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使监督体系更加完善。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群众监督。构建对执政党权力运行的科学规范的监督体系是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重要举措。
(五)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是正风肃纪反腐的核心要义
实现不想腐的最终目标,核心在理想信念是否坚定,要义在思想认识是否过关,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在腐败分子忏悔录中,绝大多数腐败分子都把理想信念丧失放在反省的第一条,这说明在一些党员干部中理想信念的开关已经松懈,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在《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主心骨,纪律规矩是‘顶梁柱,没有了这两样,必然背离党的宗旨,做人做事就会走偏走邪,思想就会百病丛生,人生就会迷失方向。”因此,必须坚持不懈的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让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筑牢思想防火墙,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能力,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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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2017-10-29)[2021-11-12].https://www.ccps.gov.cn/xytt/201812/t20181212_123897.shtml.
[作者简介]张晶(1974—),女,吉林敦化人,吉林省敦化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副教授,主要从事党的基本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