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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漳州110”精神实践研究

2022-04-16韩巧香

关键词:漳州依法治国公安

韩巧香

“漳州110”是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直属大队的简称,创立于1990年,是全国公安机关最早实行警务机制改革的基层单位,是我国公安战线的一面旗帜。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曾多次莅临“漳州110”考察指导,并赞誉其为“人民的保护神”。2021年1月10日,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暨第35个“110宣传日”到来之际,“漳州110”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光荣称号。[1]深入学习“漳州110”的精神内核,发现其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精神有着许多共通之处,二者是高度契合的。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探索实践“漳州110”精神的新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漳州110”的精神内核

2021 年2 月,中共福建省委作出《关于开展向“漳州110”学习活动的决定》[2],“漳州110”的精神内核值得我们深入学习。

(一)听党指挥、永葆忠诚的政治品格

30 多年来,“漳州110”坚定不移地把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贯穿始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确保党性至上。“漳州110”立足队伍特点,突出政治性,持续深挖思想政治工作内涵,通过“互联网+”等新型党建工作模式创新“微警讯”,要求民警定期自我检视,进行深入的党性分析,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常思常改,坚定初心使命。“漳州110”的民警们经常进行思想轮训,以小组为单位常态化地进行学习交流,通过学习不断跟进政治理论教育,强化政治纪律、提高规矩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永葆忠诚。“漳州110”还通过设立警队“荣誉日”、组织民警参观先进典型事迹展览馆、举办新警授标和宣誓等仪式进行革命化的红色教育,使民警牢记队伍的光辉发展历程,增进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和价值认同感,保持队伍的革命性。

(二)不忘初心、担当奉献的为民情怀

30多年来,“漳州110”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做人民的保护神”的初心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被百姓亲切地誉为“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漳州110”。

1990 年漳州110 报警服务台的建立,即是考虑到当时只有极少数的人民群众知道这个电话,110 报警电话的影响力有限,才拓宽服务范围,并公开承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四有四必”),110 这个号码才被群众记住,并成为密切联系警民的热线电话。[3]近年来,“漳州110”坚持警务围绕民意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时期,“漳州110”民警自觉自愿火速组队前往抗“疫”战场,甘当逆行者,坚守在防疫一线,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开拓精神

30多年来,“漳州110”始终紧跟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立足工作实际,勇于实践、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地彰显“漳州110”发展的新内涵,使其永葆生命力和创造力。

自1990年至今,“漳州110”围绕社会发展和百姓需要,陆续共进行了7次警务改革,不断探索现代警务机制。从热情服务到精准服务,从快速反应到更快更灵,从传统警务到“四警四化”(主动预警、精细布警、多维接警、动中处警和智能化指挥、精准化服务、标准化执法、专业化建设),从单一警种到全息合成,又快又灵的“漳州110”不断转型升级。2021 年,为实现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幸福生活的向往,他们在原有基础上扎实推进全息作战体系建设改革,通过“快派快处、快破快挽、快督快结、快奖快惩”,致力于打击传统犯罪的“最后一公里”。

(四)铁规律己、严管队伍的过硬作风

30 多年来,“漳州110”始终坚持从严治警,把规矩和纪律摆在前面,狠抓队伍作风建设,从而树立了“工作最苦、坏人最怕、百姓最爱”的良好形象。在“漳州110”成立早期,这支队伍即定下了37条“铁规”,其中包括“不抽百姓的一支烟、不收百姓的一分钱”“说情者止步”等具体要求。时至今日,“漳州110”建立了管理和勤务两套制度体系,包括5大纪律110条规定,坚持通过抓细节、立规矩,不断规范民警的日常行为,提升队伍的整体职业素养,为履职尽责提供纪律保障。

从建队之初的7个人,发展到如今的240余名民警辅警,30多年来,“漳州110”44批527名民警不仅无一人违纪违法,而且涌现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6人次,一等功臣6人次,立功受奖114人次,133位优秀民警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正是“漳州110”如此扎实严明的队伍作风才成就了这样一批又一批的人才。

二、“漳州110”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契合之处

从鲜为人知的110报警电话到百姓有口皆碑的“时代楷模”,“漳州110”30多年的发展历程用实践证明了其发展的正确性,亦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和伟大践行。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首要前提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4]。实践证明,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与进步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本质上是高度统一的,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定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之治”的“定海神针”。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并不断加强党的绝对领导,保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在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各方面都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偏不倚地推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决捍卫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不可动摇的领导核心地位,大力推进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化和法治化,确保全面依法治国的顺利进行。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公安姓党”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政治建警是公安队伍建设永远不变的根本方针。“漳州110”从成立之初就坚持党建引领,主动将自身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的领导之下,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用党的最新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做到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其成功实践充分说明了党领导的正确性,充分说明了党的初心使命和根本宗旨,充分说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别于“西方之治”的优越性,这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高度统一的。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重中之重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5]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必须始终牢记为民服务的根本政治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法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作为一切法治工作的奋斗目标,不断深化法治实践。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法治方面的新需求,认真分析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中的突出问题;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作用,调动人民群众投身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坚持追求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尽最大可能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次执法行动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人民公安来自人民、根植人民,人民群众是立警之本、力量之源。做好公安群众工作,不仅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实践,也是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应有之义。“漳州110”始终不忘“人民的保护神”这一光荣使命,秉承“人民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人民的满意就是我们最大心愿”的理念,紧紧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抓住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用心用情有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断加深警民鱼水情,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赤诚服务的行动宗旨,这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目的是一脉相承的。

(三)坚持法治道路是应有之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严格执法等等[6],这些内容无不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深邃的法治思维,我们必须一以贯之。

“漳州110”30 多年的发展过程即是一个坚持贯彻法治思想、走法治道路的优秀典型,其历经多次的改革均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不逾越法律,坚持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严格执法、依法执政。具体到每个民警个人,他们亦牢记个人的法定职责,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始终做到与政府同力、与法律同轨、与群众同心。近年来,“漳州110”又协同联动其他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将“漳州110”的治理思路引入社会民生、交通救援、社会群防群治、反诈骗等领域,运用法治思维模式,持续助力社会发展。

(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必然选择

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任务的关键所在。领导干部是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践行全面依法治国主要靠他们去组织和推动,他们必须冲锋在前、率先垂范,起到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因此,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能否顺利推进。

“漳州110”有个“三先”原则一直被大家严格遵循,即急难险重党员干部抢先、遵规守纪领导干部率先、立功受奖群众民警优先,[7]以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体力行、示范表率带动警队全体成员。学习有领导的身影、训练有领导在场、遵章守纪领导做表率。30多年来,“漳州110”建立了层层领导抓落实责任制,真正做到了“一任做给一任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使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有领导在抓、有领导在管,整个队伍以上率下、上下同心蔚然成风,这很大程度上就得益于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漳州110”精神新实践路径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导思想[8],也必将引领“漳州110”新实践,让新时代“漳州110”精神持续焕发新的光彩。

(一)健全完善公安法规体系

科学立法是国家实现良法善治的重要前提,在建设法治公安的进程中亦离不开健全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当前,我国公安系统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但在有些具体规定上仍存在一定漏洞或空白,亟需健全完善。譬如,我国《人民警察法》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而何谓“纠纷”,纠纷的概念和范围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导致了110 接处警每天都会接到很多非警务类的纠纷类警情,大大浪费了本就有限的警务资源。再如,包括110接处警在内的警察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遇到有些不配合执法的犯罪嫌疑人,甚至出现暴力袭警事件,而当出现这些紧急危险时刻时,警察该如何规范使用武力自我保护的同时尽可能地减少公众伤害并无规定,这就导致警察执法陷入一个很尴尬的境地,于法无据、动辄得咎。

因此,要加快推动修订完善《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公安执法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规范公安执法标准,细化类案执法指引,根据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科学建章立制,为法治公安打好基础,让警察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使执法行为规范化、标准化、合法化。

(二)全面落实严格执法要求

严格执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效能保障。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因此,公安机关能否公正执法直接左右人民群众对于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信心,更进一步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大业的进程。

公安机关要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其思想内涵,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遵照公安部2019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以及2021年新修订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等规定,扎扎实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逐步提高执法公信力。

要直面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一是要借助科技兴警,通过使用执法记录仪等现代化设备全流程记录执法过程,便于取证监督;二是利用互联网+执法,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智能化网上执法办案,向全社会公开执法依据和流程,促进阳光执法;三是健全执法工作考核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推进执法质量考评,以评促改,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形象。

(三)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方式

当前,为顺应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漳州110”又在原来的基础上创立“民间110”、“民生110”、“交通110”、“反诈110”等新型社会治理方式,有力地推进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平安是社会治理的落脚点,当前,漳州作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首批试点城市,要以此为切入点,依靠平安建设体制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协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要加快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漳州110”还可以借鉴吸收“枫桥经验”,将“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将各类非警务求助消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进而达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目标。其一,自治是关键保障,即在固有的党和政府组织、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等组织机构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作为主体的城乡社区居民作用,提高他们主动参与社区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积极性,让更多的人自觉参与维护市域社会治理中来。其二,法治是关键方式,要提高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执法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别是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妥善处理好法理、情理与事理的关系,让冰冷的法律在实际应用时又带有温暖的人情味。其三,德治是关键方向,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精神渗透到基层,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的道德素养。同时,培育发展先进基层社区文化,在基层社区树立先进道德模范人物,以榜样的力量感化带动身边人,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

(四)优化提升公安干部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9]因此,要一如既往地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优化干部队伍。特别是作为重要执法力量的公安队伍,要严格遵循“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不断提升民警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队伍保证。

1.思想政治建设

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第一位,不断提高公安干警的思想政治认识,开展政治轮训和谈心谈话教育,加强公安队伍的党性修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面对大是大非问题和重大政治原则不含糊、不动摇,着力提升公安干警的政治领悟力、判断力和执行力。

2.履职能力建设

公安队伍要狠抓执业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不断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专业能力训练,提升执法培训工作,优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科学部署警力勤务,健全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激励民警对自身能力素质时刻保持危机感和紧迫感,使队伍始终保持旺盛战斗力。

3.纪律作风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公安部党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对巡视查摆问题闭环性落实整改,坚持统筹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破坏公安干部队伍形象的作风问题,提高民警防腐拒变的能力,着力纯洁公安队伍。

(五)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10]因此,要加强法治宣传,创新普法方式,让法治文化“活起来”,在全社会形成全民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

公安机关作为打击犯罪和维护治安的重要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不容忽视。公安法治文化,亦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起着引领和示范作用。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结合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发挥“漳州110”的精神特质,扎实提升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如通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撰写法治文化调研文章、创作公安影视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丰富多彩的公安法治文化活动,展现当代公安的职业情怀。此外,如最具典型的“漳州110”事迹展览馆可面向社会公众有序开放参观,各地公安机关亦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公安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通过搭建警务文化广场、定期实行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会等多种形式,把公安服务送到人民群众的家门口,使公安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综上,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漳州“110”必将迎来新的生机,不断展现新时代风采。同时,也将带动社会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向前发展,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注释:

[1][2]《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开展向“时代楷模”“漳州110”学习活动的决定》,《福建日报》2021年3月18日。

[3]汪勇:《新时代“漳州110”精神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11-13页。

[4][5]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18、21页。

[6]蒋传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学习与探索》2021年第1期。

[7]郭文举:《公安110》,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8页。

[8]吕廷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前线》2021年第2期。

[9]王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实践路径研究》,安徽医科大学硕士论文,2020年。

[10]黄丽云:《我国普法实践与话语转化的思考》,《中国司法》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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