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同频共振在路上
2022-04-16
林草种质资源是良种选育的基础材料,是遗传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战略资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质资源工作。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要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把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列为重点工作。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二十次会议上,强调“要打牢种质资源基础,做好资源普查收集、鉴定评价工作,切实保护好、利用好”“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强种质资源、耕地保护和利用等基础性研究”。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就进一步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推进育种创新,推动我国由种业大国向种业强国转变,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首次启动了全国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确定了三批161 处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山东分库、新疆分库陆续投入使用,正在积极推进国家主库和其他分库建设。依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建立的国家林业和草原种质资源库(平台),基本形成了涵盖科研、管理、教学、生产等多领域的完整体系,实现种质资源标准化整理整合、信息与实物共享利用。
近年来,山东省坚持“有效保护、科学评价、协同创新、共享利用”的方针,组织完成了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并启动了全省草本植物种质资源普查,逐步摸清种质资源家底;建成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7 处、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35 处、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山东分库1 处,初步构建了原地、异地和设施保存相结合的“三位一体”保存体系;颁布了《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办法》,制定了《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2015—2025年)》,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编制公布了《山东省可供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目录》,建设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长期科研基地等科研和基础条件平台,种质资源评价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在全国相关工作会议上山东多次就林草种质资源工作交流发言,2019年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技术管理培训班在山东召开,近年来,先后有2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到山东考察交流工作。
“非知之难,行之惟难;非行之难,终之斯难”,知行合一,贵在行动。为更好地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弘扬绿色理念,促进绿色发展,《山东绿化》自2022年第4 期开始,每期开设专题,重点报道山东在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等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和热点问题。本期我们重点聚焦林草种质资源,邀请专家撰稿,为林草种质资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衷心期待林草行业广大同仁的持续支持和不吝赐稿,恳请广大读者对本刊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