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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政压力指数的构建与应用场景分析

2022-04-16史明霞李雅洁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中央财政财政收入财政

史明霞 李雅洁

一、引言

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在带动和调节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举足轻重。在全球经济低迷、疫情持续蔓延的宏观背景下,国际政治和经济问题凸显。我国经济虽具备疫情恢复的先机,但仍旧面临国内经济增长动能减弱、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老龄化程度加剧、财富收入差距明显等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伴随经济不断增长和交易方式的更新,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渐增加,意味着社会对财政支出增加的需求更加迫切。

在积极财政政策总基调不变的情况下,我国税制经历了多次变化与调整,逐步完善自身税收体系与税收制度,不断回应市场减税降费的需求,以适应经济发展变化。如,为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2008年进行企业所得税改革;以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为目的,2012年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2016年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2018年以来,为更好刺激市场活力、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财政减税降费力度更是不断增强,成为我国税费改革的主要方向。以2019年为例,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万余亿,占GDP比重超2%,累计出口退税15 740亿元(1)2020年1月7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发言。。在我国主动出台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电子商务等数字经济新业态不断兴起,为税收征管带来极大挑战,再叠加新冠疫情反复和经济增速放缓,2020、2021年财政收入平均年增长3.1%,增幅低于GDP增长,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明显。

面对财政压力,地方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增长会对信贷配置进行干预,为本地区争取更多信贷资源,导致资金的非理性错配(孙希芳和王晨晨,2020[1];祝继高等,2020[2]);倒逼地方政府干预土地出让市场,加大对存量土地的使用(黄凌翔等,2020[3]),从而带来房价的上升(余亮亮和蔡银莺,2018[4];李英利,2020[5]);政府会增多对企业的税务检查,抑制企业避税活动(李广众和贾凡胜,2020[6]),而税务征管活动的加剧又带来了企业融资约束的上升,提高企业税负和非正规活动支出(于文超等,2018[7]);催使地方政府培养更多能带来更多增值税的企业,而这些企业往往是产能过剩的工业企业,从而加剧我国产能过剩(席鹏辉等,2017[8]);或者为缓解财政压力,导致地方债规模激增(洪源等,2018[9])。

因此,解决财政压力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支持社会经济发展、财政收支活动中关注的重点,而财政压力的衡量与测算对于解决财政压力则具有基础性和前提性的意义。只有对财政压力大小的确切把握、明晰财政压力的变化因素,才能明确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保障财政政策精准制定与准确执行。财政压力是现有研究的重要内容,但多将财政压力作为主要核心解释变量或中介变量,鲜有对于财政压力的整体性进行分析。现有的少量文献中,数据时间普遍较短,并且距今已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于如何预防财政风险、化解财政压力的政策需求适用性不高。基于这些考量,本文基于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赤字、债务因素以及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五个维度构建1992—2020年全国、中央以及地方三层级的综合压力指数,试图回答以下问题:分税制改革后我国财政压力是如何变化的?我国现阶段的财政压力到底有多大?中央与地方财政压力是怎样的关系状态?

二、关于财政压力衡量的文献综述

对于财政压力的衡量,可以将目前学术界的主流方法分为指标衡量法、外生事件冲击衡量法以及指数衡量法。

指标衡量法是利用财政收支相关指标对财政压力进行衡量,是国内外目前最常见的衡量方法。国外学者对财政压力研究较早,衡量视角较为宽广,包括财政赤字(Herwartz和Theilen,2014[10])、财政支出占GDP比重(Elena等,2015[11])、税收收入占GDP比重(Esteve等,2000[12])、财政收入占GDP比重(Molina-Morales等,2011[13])、个人收入增长率(Alm等,1993[14])、资本利率等(Elsässer和Haffert,2021[15])。国内学者一般综合考虑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来衡量财政压力。詹新宇和苗真子(2019)[16]利用所得税损失率测算财政总向失衡;曹春方等(2014)[17]认为财政压力主要来源于可分配的福利,故利用预算外收入与预算内收入的比值衡量预算外收入原值进行测算;张路和龚刚(2020)[18]以预算内财政收支缺口测量财政压力,即(财政支出-财政收入)/财政收入。相似的是,孙开和张磊(2020)[19]利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GDP衡量财政压力;李英利(2020)[4]则是用预算内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之间的差额与预算内财政收入的比值来衡量。

外生事件冲击衡量法是对我国政府因税制的重大调整所带来的财政缺口进行衡量,大多采用回归法和双重差分法。例如税种的取消、税率的下调,或税收分成比例的调整等。2002年我国进行所得税分享改革,中央和地方改革平分企业所得税,2003年调整为中央占60%,有学者认为所得税分享比例的变化会造成税收流失,造成财政压力。徐超等(2020)[20]利用2002年所得税改革前后企业所得税相对规模之差衡量财政压力,研究地方财政压力对政府支出效率的影响。席鹏辉等(2017)[8]以增值税分成比例的变化程度为核心解释变量验证其带来财政激励效应如何影响过剩产能行业。为加强农业基础,保障农村地区平稳发展,减轻农民负担,我国2000年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4年提出五年内取消农业税,2006年正式取消农业税,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同时也减少了地方政府财力。在此背景下,曹光宇等(2020)[21]利用农业税改革前后县级政府农业税相关收入占总税收比例的减少程度衡量财政压力。陈晓光(2016)[22]以农业税收入与农业补贴占税收总收入的变化衡量取消农业税带来的财政冲击。

指数衡量法是一种综合考量财政压力的方法,但目前在国内的研究极少。王立勇(2017)[23]结合突变级数法和熵值法构建我国财政脆弱性指标体系分析了2000—2014年我国财政脆弱性程度;秦士坤(2020)[24]基于地方政府债务、PPP财政支出责任以及一方政府综合财力对2014—2019年我国地级市的财政压力进行了测算;Dell’Anno和Dollery(2013)[25]采用结构方程的方法估计了1995—2008年期间28个欧洲国家的财政幻觉指数。

指标法对财政压力的衡量太过单一,无法将政府多元的财政收入来源、财政基础与财政赤字状况综合考量,测量结果有失偏颇;回归法、外生事件衡量法利用双重差分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 Model)对准自然实验进行估计,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考量政策变化带来的财政冲击,但也无法从全局视阈出发衡量财政压力,并且其测算时间有限,无法测量长时间内的财政压力情况,同时也无法观测财政压力水平的变化。

综上,本文选取指数衡量法构建综合财政压力指数,试图对财政压力进行多维衡量,弥补上述方法的缺陷。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首先,突破现有文献的研究视角,构建多元指标体系衡量财政压力,增强对财政压力衡量的稳健性和准确性,为已有文献提供新的经验证据;其次,将研究时间范围扩宽到1992年至2020年,共计29年,可以清晰看出涵盖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在内的长时间跨度内财政压力变化情况及因疫情带来的财政冲击;最后,在财政压力指数构建基础上给出四个方面的应用场景,具有一定的实践应用价值。

三、我国财政压力指数的构建

(一)财政压力指数的概念与指标选取原则

财政压力是衡量一国政府根据财政收入满足支出需求或根据支出需求筹集财政收入的压力状况,而财政压力指数则是反映用以衡量和测算一国财政压力的数学方法,可以实时动态地反映政府财政压力。财政压力指数的选取需要遵照以下原则:

全面性。影响财政压力的因素比较广泛,根据对财政压力的理解概念,政府收入与政府支出是构成财政压力的基础环节和关键因素,而直接形成财政赤字同样是财政压力的重要衡量角度,会对财政压力产生深刻影响。财政赤字反映当年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的情况,显性反映了我国当年政府财政压力问题;政府当年发债额与还本付息之比则可以反映因赤字所导致的债务压力。同时因为财政资金公共性,还要将宏观经济运行纳入考虑。

科学性。在构建财政压力指数的过程中,尽可能使用相对指标。消除量纲因素的同时,减少时间趋势对综合指标的影响。同时在构建财政压力指数的过程中要从数据本身为出发,尽量减少人为主观因素的干预。

准确性。财政压力指数的构建衡量的是以四本预算为主要范围的财政收支矛盾,必须以自身概念为出发,准确区分与财政风险、财政脆弱之间的区别。如,政府发行债券是对财政压力的缓解,可以弥补财政赤字,但是过高的债务却加剧了财政风险,导致财政脆弱。

(二)指标选取

根据全面性、科学性以及准确性原则,本文区别于利用财政收支两个维度衡量财政压力的传统思维,选取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赤字、财政债务以及宏观经济运行五个维度对财政压力进行全面衡量。但值得注意的是,四本财政预算虽是我国财政最主要、最直观的财政资源,但广义范畴中的财政资源包含一切社会资源,例如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公众捐款等。财政除筹集税收等财政收入外,还具备在特殊情况内调动一切社会资源的能力。考虑到除四本财政预算以外的财政资源具有特殊性、复杂性、不可预知性,难以衡量与测算,况且我国未出现过财政危机,故在财政压力指数构建中不考虑四本预算外的财政资源。同时,中央(总理)预备费占中央预算比例不到3%,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科研奖励等临时性用途,故本文也未考虑中央预备费。

收入方面。我国财政收入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国有资本预算收入,即政府预算的“四本账”。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开立时间较晚,且规模较小,不属于政府主要的支配资金,故本文选取中央(地方)占全国财政总收入、全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及政府性基金收入比政府性基金支出衡量财政收入状况。

支出方面。利用全国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以及中央或地方财政支出与全国财政支出比重衡量财政支出。与此同时,利用财政自给率,即政府财政收入除以政府财政支出衡量政府满足支出需求的自给状况。

赤字方面。财政赤字是衡量政府财政压力的直观维度,更高的赤字水平则反映了更高水平的财政压力。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反映的是其自身变化对财政压力的影响,财政赤字则进一步考虑了财政收支缺口所产生的财政压力。在衡量中国财政压力时,利用财政赤字率,即财政赤字比国内生产总值衡量全国财政赤字变动情况;在衡量中央财政压力和地方财政压力时,利用财政赤字增速衡量财政赤字状况。

债务方面。政府往往借助发行债务缓解财政压力,但债务的偿还同样会带来财政压力的上升,是影响财政压力的关键因素,需要将债务发行额与债务偿还额进行统筹考虑。利用政府当年债务发行额比当年债务还本付息额衡量政府债务方面的压力。考虑到地方外债收入占比过小、数据可得性差,本文忽略地方外债因素。

宏观经济运行方面。财政根植于经济,财政压力不仅取决于其自身运行状况,还取决于经济规模等宏观运行状况。国内生产总值越高越能保障我国财政收入,从而降低我国财政压力。通货膨胀率影响财政收入实际情况,当通货膨胀率低于3%时,可以带来财政收入的名义增长,缓解财政压力;当通货膨胀率高于3%时,通常认为可能会减弱经济增速,从而降低财政收入增速。故选取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速和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增速衡量宏观经济运行状况。

本文数据来源为WIND、CEIC数据库、国家统计局、《中国财政年鉴》,以及财政部每年公布的当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下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作为补充。

表1 财政压力指数基础指标信息

(三)方法选择

指数权重的构建分为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主观赋权法一般包含德尔菲法、等权重法等;客观赋权法则主要包含主成分分析法、CRITIC赋权法、熵值法、突变级数法等。主观赋权法受到人为主观因素影响,很难保证公正客观,不符合本文遵循的科学性原则,故本文选择客观赋权法进行财政压力指数的构建。CRITIC(Criteria Importance Though Intercriteria Correlation)赋权法由Diakoulaki于1995年提出,其考虑指标自身波动性的同时兼顾指标间的相关程度,利用数据自身的客观情况构建权重。[26]CRITIC赋权法的具体公式如下,第j个指标的权重Wj为:

(1)

其中Cj为第j个指标涵盖的信息量,具体为:

(2)

其中σj是指标的标准差,rij是指标之间的相关系数。

(四)指标处理

1.正向化。

财政压力指数包含多项指标,为消除指标量纲并确保指标的同向性,本文利用极差变化法对指标x进行正向化处理,正向指标转化公式为:

(3)

负向指标转化公式为:

(4)

适度指标转化公式为:

(5)

2.标准化。

利用Z-Score标准化方法对指标x进行标准化处理,计算公式为:

(6)

其中μ为指标平均值,δ为指标标准差。

3.统一化。

根据上述公式,财政压力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7)

为方便理解与比较,利用Min-Max标准化方法将财政压力指数投射到[0,1]区间,则财政压力指数的最终计算公式为(2)中央财政压力指数及地方财政压力指数均同。:

(8)

四、财政压力指数有效性检验与结果分析

(一)全国整体财政压力状况

为验证本文构建的中国财政压力指数(CFPI)的有效性,本文以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速作为因变量对CFPI进行回归,观测中国财政压力指数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当财政压力增大时,政府保障支出责任能力相应下降,对宏观经济的拉动效应相应减少,进而会对宏观经济运行有明显的负面作用。

表2 中国财政压力指数有效性检验结果

为了方便比较与理解,我们在Min-Max转换结果的基础上以0.5为分界点将财政压力划分为高位区和低位区。根据中国财政压力指数的趋势变化,可以看出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实施直到2008年,财政压力逐渐趋缓,2008年以来,财政压力明显快速上升。具体地,可以将我国1992—2020年的财政压力划分为以下五个阶段(3)限于篇幅,具体数据可向作者索要,下同。:

第一阶段。时间段为1992—1993年,指数呈现上升趋势,财政压力处于高位。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前,我国财税事业以“放权让利”为主要指导思想,财政承包制的弊端逐渐暴露,地方政府不断对企业减免税负,达到“藏富于企业”和减少中央财政的分成的双重目的(高培勇,2019[27])。中央财政压力不断攀升,国家财力分散,税制混乱复杂,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财税体制成为我国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

第二阶段。时间段为1993—2008年,指数呈现波动下降,说明我国财政压力逐步减缓,仅有1998年和2003年两年财政压力高涨。我国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目标模式,市场整体性进入改革环节,经济增速一度突破20%,1992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与1978年相比涨幅达107.8%,极大程度保障了我国财政收入,缓解财政压力。1998年,受到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经济下滑,加之洪灾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的影响,国内需求支出上升,我国首次采用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对经济下行,增大财政支出。2003年我国受到非典疫情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财政压力上升。2005—2007年我国经济好转,甚至有所过热,中央定调决定采用审慎的财政政策,即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减少了公共投资的规模,减缓了财政压力。2008年次贷危机对我国财政压力冲击小于预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当年CPI有较大程度上涨,从2007年的4.8%上升至5.9%。在我国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情况下,CPI的适度上涨有利于保障我国的财政收入,而财政支出则较少受CPI影响。

第三阶段。时间段为2008—2016年,指数上涨较快,我国财政压力不断上升。伴随次贷危机影响的加深,我国财政压力高涨。在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财政部明确表示2009年是近几年财政收入最难的一年,从图1中也可以看到2009年财政压力上升。自2009年以来,中央工作经济会议连续定调积极的财政政策助推经济发展,同时在2013年以减税降费作为税收改革的主基调,在收入趋缓、支出刚性的情况下我国财政压力有较快的上涨。

图1 1992—2020年中国财政压力指数

第四阶段。时间段为2016—2018年,指数走低,我国财政压力减缓。随着经济的稳定复苏,我国财政压力逐渐缓和。同时,在财政制度建设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并将财政定位到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出的国家治理高度,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和新成就。我国正式颁布实施新的预算法,政府收支建立了全口径的“四本账”,间接税制改革顺利开展,我国税收征管能力不断增强。

第五阶段。时间段为2018年至2020年,受到2019年年底爆发的新冠疫情影响,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下降至2.3%,全国财政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1.54%下降至18%,全国财政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也由22.5%上升至24.2%。同时,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比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财政自给率、全国债务发行额比全国债务还本付息额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二)中央及地方财政压力状况

表3展现了对中央财政压力指数与地方财政压力指数对宏观经济状况的回归结果,其中宏观经济状况以GDP增速进行衡量。可以看到CCFPI以及CLFPI都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速有显著的负面影响,从而印证了本文指数构建的有效性。

表3 中央财政压力指数及地方财政压力指数有效性检验结果

从图2中可以看出,中央与地方财政压力状况与变化趋势是明显不同的。中央财政压力大概可以以2008年作为分界,2008年以前中央财政压力在波动中下降,2008年后在波动中上升。1994年之前执行的财政包干制难以保障中央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以及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GDP比重的“两个比重”下降,给中央带来极大的财政压力,公共需求资金匮乏。为了缓解中央财政压力,中央政府发行大量国债。在外债方面,1994年我国外债负债率达到17.3%,相较于1985年的5.11%上升了12.19个百分点;在国债方面,我国1993年国债发行额为527.7亿元,1994年国债发行额达1 137.55亿,涨幅达115.57%,而1993年的涨幅也有30%。面对一系列问题,我国基于税制改革在1993年推出分税制改革,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责任范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明显上升,同时中央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比例下降4.97%,有效缓解了地方压力。此后,伴随我国GDP生产总值高速发展,中央财政收入相应扩大,并且伴随着税收征管的加强,我国中央财政压力逐步下降。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于下半年,对2008年的冲击较缓,在2007年财政超收较多的情况下,2008年中央财政总收入增速为21.41%,中央财政总支出增速从2007年的27.55%下降至2008年的19.36%。2009年中央财政压力明显上升,中央财政总收入增速下降至4.87%,财政支出增速高达20.24%。但受到产能过剩、投资减缓的影响,我国2014年经济下行,国债发行增度也相应下降,从2013年的17.98%下降至2014年的4.74%,同时中央财政支出端增幅有所上升,如中央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增速由9%上升到11%,外债还本付息额由2013年123亿上升到2014年的209亿,导致中央财政压力有较大程度的上涨。

图2 1992—2020年中央及地方财政压力指数

地方财政压力则一直在高位波动,仅有1998年、2003年以及2007年因财政结余的大幅增长下降至低位区。从平均来看,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平均值84.18%,而中央则为95.14%,而地方政府支出额比全国支出总额的平均值为79.76%,而中央的平均水平为56.24%。近几年来,我国为应对经济下行出台三项重大政策再次调整央地财政关系,首先是保持增值税“五五”分成比例不变,鼓励地方培育和拓展税源;其次是调整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缓解部分地区留抵退税压力;最后是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将部分生产(进口)缓解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拓宽地方收入来源。外加地方债的发行也有效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

从中央财政压力和地方财政压力的结果图还可以得出以下几点重要结论:

第一,中央财政在本次疫情中承受了较大的财政压力。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中央财政总收入由2019年的5.23%下降至2020年的-0.92%,总支出增速由2019年的7.16%上升至7.81%,财政自给率则由2019年的83.48%下降至2020年的76.72%。对于缓解地方压力,我国在2020年增发1万亿抗疫特别国债并扩大财政赤字1万亿,并将两个“1万亿”直接转给地方,从而导致中央财政压力直接加大,几乎与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期的财政压力相当。

第二,中央财政压力不容忽视。根据图2的财政压力指数图,可以看出中央财政压力增速明显要快于地方财政。尤其是自2015年以来中央财政压力一直在高位区波动,与地方财政压力不相上下,甚至在某些年份要高于地方财政压力。在关注横向财政压力的同时,也需要关注纵向财政压力是否均衡,过大的中央财政压力不仅会影响中央宏观调控能力与中央权威,还会进一步产生社会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

第三,地方为填补2015—2017年财政赤字发行地方债,或导致2022—2024年财政压力上升。2009年为了应对经济危机,缓解财政压力,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每年代发2 000亿地方政府债券,并由中央财政代办偿还。2015年财政部印发《2014年地方政府自发自还试点办法》,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进行试点,继续推动地方政府债券改革,于2015年进入全面规范阶段。2014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为4 000 亿元,2015年就达到38 350.62亿元,2019年为43 624.27亿元,有效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的同时导致政府债务因素的较大波动(地方债发行额比地方债还本付息额),在结果上体现为2015—2017年地方财政压力的高峰期。

从地方债发行结构上看,2014—2017年的地方债集中在3~6年期以及6~10年期的中期债券,1年内及10年以上债券发行额较少。从图3中也可以看到2022—2024年1年内的剩余地方债有明显比例的上涨。在地方债发行规模压缩趋势下,2022—2024年地方债偿还难度上升,或造成较大的地方财政压力。需要注意的是,本文所研究的地方财政压力是地方整体财政压力。我国地方压力整体较为缓和,但因省际财政收支状况悬殊,财政压力也有较大的差距。

图3 2014—2024年剩余地方债期限结构

五、财政压力指数的应用场景

(一)利用财政压力指数对财政风险进行预警

财政风险预警是财政压力指数最为关键的应用场景。目前,对财政风险的预警指标主要以欧盟制定的“财政赤字占GDP比重不超过3%”以及“公共债务占GDP比重不超过60%”为主要依据,但各国国情不同,我国及日本的客观事实证明“3%”和“60%”并非绝对的“风险红线”。为对我国财政中长期规划作出更好判断、保障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可以在现有财政预警指标的基础上,对每年的财政数据以三年期、五年期、八年期以及十年期进行相应计算,综合不同时间范围内的财政压力指数结果判断当年财政压力状况,在较长时间范围内的财政压力高值则需要特别警惕和研究,具体应用过程可见图4。根据1992年至2020年的财政压力指数运算结果,本文给出基于29年的风险阈值作为参考:我们以财政压力指数大于均值作为选取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财政压力指数原值进行平均,得到中国财政压力指数风险阈值0.88,中央财政压力指数风险阈值0.716,地方财政压力指数阈值0.658。即,当新一年的财政压力指数超过风险阈值时,意味着该年的财政压力处于1992年以来的高风险区位,需要进行及时干预并调整政策。以测算分析2022年财政压力指数为例,首先获取2022年相关的财政及经济数据,分别代入CRITIC模型,计算2020—2022年、2018—2022年、2015—2022年以及2012—2022年的财政压力指数,观测2022年财政压力在短中长时间范围内的压力状态。再在此基础上,将各阶段高于其平均值的财政压力数值进行平均,得到不同时期的财政风险阈值,以此综合判断2022年的财政压力状况及财政风险。

图4 财政压力指数预警作用流程图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有的收入类指标快速增长,但不一定意味着财政压力的减弱,反而会因为数据变动过大催生潜在的财政风险、影响财政可持续性。例如,2015年后地方债务全面放开,债务规模快速增长,虽然对财政压力有一定的缓解作用,但并非保障地方财力增长的长久之计,反而引发财政风险的快速上升,威胁财政可持续性,带来地方财政压力大幅上升。

(二)可辅助财政预算编制,提供财政预决算偏差合理性解释

财政预算是对未来一定时期的财政收支进行预测和计划的财政行为,财政压力指数的应用对于财政预算而言不仅可以在预算编制中提高预算的精细度和科学性,还可以在财政预算执行的过程中调整财政预算、辅助降低财政预决算偏差,并为预决算偏差最终结果的合理性提供判断依据,具体应用流程可见图5。

图5 财政压力指数辅助财政预算流程图

一方面,在财政预算编制过程中,将预测数据代入到模型之中,得出潜在财政压力指数,当财政压力指数不在接受范围之内,则对财政预算进行相应调整,直到得出平衡保障必要财力与降低财政风险之间的最优值。财政伴随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而生,经济变化不止,财税变革不停。我国现代财税制度和现代财税金融制度尚在深化改革之中,内外部经济形势深刻变化,不确定性高。通过对经济的提前判断可以更好调整策略方针,降低财政不确定性,对财政压力提前进行预防,做到心中有数。

另一方面,降低财政预决算偏离度是现代预算制度和新《预算法》的基本要求,但财政预决算偏差是无法彻底避免的,并且科学而适度的财政预决算偏差有存在的必要意义,是政府主观能动性与经济治理能力的直接体现。第一,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可以利用预算数据和决算数据得出不同的财政压力指数,反映财政执行状况以及财政预决算整体偏差情况,从而更好地对预算执行进行监督与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实际财政压力指数不一定仅在年终或预算年度结束时才可以进行分析,可以根据季度进行分析财政压力状况,从而可以适时调整财政预算方案,尤其是当地震、台风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发生时,为财政政策的灵活调整提供数据基础。第二,在财政预算执行结束进行决算时,可利用潜在压力指数与实际财政压力指数的差值对政府化解财政风险行为进行评价,若实际财政压力指数低于潜在财政压力指数,意味着政府对财政风险进行了有效把控和化解,财政预决算偏差则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当然,还需要进一步结合其他指标进行评估,避免地方政府为了单纯追求财政压力减小而增加居民、企业税负或大幅增加不合理非税收入行为。

(三)为我国财政压力的横向和纵向不均提供经验证据

省级财政压力自分税制改革以来就饱受争议,而中央财政压力在纵向财政压力中往往被忽视。省级政府为了获得更多的财政转移支付以及上级部门的关注,更有倾向在媒体中透露自身财政的收支压力。而中央政府透露自身压力的动力较弱,一方面,我国财政是大国财政,中央部门的利益出发点并非部门私利,而是服务于国家战略和改革目标;另一方面,财政体系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变革,过度宣传或不恰当的描述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导致下级单位的误解。与此同时,居民和企业对省级财政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获得感更强,对于国家范围内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更强的公共服务以及公共产品反而容易忽视,进而其感受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更为明显。根据上文财政压力指数结果来看,地方财政压力仅在2008年到2013年间连续高于中央财政压力。财政压力指数对中央和地方财政压力的直观衡量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地方政府不合理的转移支付要求,并加强对中央政府财政压力的关注,促进纵向财政压力公平。

财政横向公平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点内容,我国各省份之间财政汲取能力和财政支出需求有较大悬殊,根据2019年的数据,位列第一的广东省财政收入12 654.53亿是排名最后的西藏自治区的57倍。财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新型城镇化的基础需求,也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省级范围内的财政压力指数可以为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和对点帮扶政策提供新的数据证据,显性化地区之间的财政压力差异,服务于区域财政政策精准化制定。财政压力指数具有较高水平的实用性,使用门槛低,以上述指标为基础,利用CRITIC法构建省级范围内的财政压力指数,综合并直观衡量各省份之间的财政压力,促进财政资源在横向范围内更好分配,具体应用流程可见图6。

图6 财政压力指数分析财政横纵向压力流程图

(四)满足研究分析的需要,为财政压力的多维衡量提供分析视角

根据上述文献综述的结果,目前绝大部分文献在研究财政压力的影响时,仅仅利用财政收支缺口占一般公共服务比重等指标进行衡量,缺乏一定的全面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财政压力指数是综合衡量财政压力的数理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指标衡量法、外生事件冲击衡量法的短板,可与目前使用较多的财政自给率、财政收支缺口、财政收支缺口占一般公共收入等指标一并使用、互为支撑,增强研究结论的稳健性,丰富关于财政压力的衡量工具。

同时,财政压力指数变化不仅仅因数值本身变化而变化,还因数值变化所带来的权重变化而变化。根据通过分析子维度以及具体指标权重的变化,可对该维度的财政作用或财政贡献有更直观的把握。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将财政压力指数作为研究对象,分析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政府债务等子维度的不同影响和内在影响机制、具体分析影响财政压力的具体因素,以及财政政策评价等。例如可以分析财政收入对财政压力的影响弹性,转移制度和地方债对地方财政压力的不同影响,财政预决算偏差、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对财政压力的异质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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