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拉式分析仪法测试中棉花短纤维率的计算
2022-04-15赵风友
在GB/T 6098—2018《棉纤维长度试验方法罗拉式分析仪法》中,棉花短纤维率指的是棉纤维中短于一定长度界限的短纤维质量(或根数)占纤维总质量(或根数)的百分率。从该标准的试验步骤规定中可看出,分析仪手柄转动指针涡轮刻度数总是比未被握持长度小0.5 mm。8.8 条款所说的16 刻度实际是16.5 mm 以下未被握持。标准方法计算得到的短纤率与其定义不一致。为此,我们在现有公式的分子中减掉长于16 mm 的纤维质量后计算短纤维率,并与标准中公式所得短纤维率进行了对比,结果见表1。
表1 短纤维率测试结果对比
从表1 看出,随着主体长度降低,两种计算方法得到的短纤维率偏差越大,平均在1.63%左右。解决这个问题有3 种办法。
(1)2 mm(或1 mm)分组时,可在公式分子中减掉长于16 mm 的纤维质量计算短纤维率R。具体见公式(1)。分两组时,只能采取后两种办法。
式中:i为短纤维界限组,k为最长纤维组顺序数,j为各纤维组分组序数(j=1、2、3…k),m为纤维质量,d为相邻两组之间长度差额(组距)(d=1 mm 或2 mm)。
(2)修改标准中的8.8 条款。2 mm 或1 mm分组时,参照GB/T 13779—2008《棉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梳片法》,在计算短纤维率时,2 mm 组距时 分 成 两 组,14.5 mm~16 mm 和16 mm~16.5 mm;1 mm 组距时分为15.5 mm~16 mm 和16 mm~16.5 mm;8.8 条款改为:当仅测棉花短纤维率时,每个试验试样将分析仪指针直接摇到与蜗轮第15.5 刻度重合处,将16 mm 以下和16 mm 及以上分两组称重,记入“棉纤维长度(罗拉法)试验记录单”(参见附录A)。
(3)修改长度界限。直接将细绒棉短纤维率界限定义在16.5 mm。
上述3 种方法中最后一种方法最直接最简单。 实际上USTER 公司2006 年在研究了GB/T 6098 后,在HVI 测试系统软件中加入公制短纤率指标的界限就是16.5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