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者与故乡
2022-04-15韩浩月
韩浩月
我觉得我会“死”在故乡的酒桌上。
之所以给死打上引号,是觉得不会真死,是假死,是夸张,是抗议,也是妥协。酒桌上的“死”其实有一个文雅的说法,叫“舍命陪君子”。
严格说来,我并不算是酗酒者,在外省的日子,已经几乎不参加酒局,每个月,顶多和多年老友喝一两场酒,平时在家里,喝的那点量,可以用“浅尝辄止”来形容。
在社交媒体上,偶尔看到有陌生网友在点评我的一篇文章时顺口说到,“这个人和XXX一样,爱喝酒,也爱写喝酒的文章”,才惊觉,不知不觉间,可能已经给人留下了“酗酒者”的印象。静下心来,想了一下,酒,还真是属于我的一个关键词,它尤其频繁地出现于我写故乡的那些文字里。
虎年春节在故乡的十六天里,喝了二十四场酒。其实大醉也不过四五次,剩下的都是小醉甚至是微醺。但是身体承受不了这样的连续作战了,每天的酒味和烟味在浸泡着这具四十多岁的躯体,晚上洗澡的时候,加倍使用了洗发水、沐浴露,想把这味道洗掉,但无济于事。
有一晚宿醉,临近天亮的时候,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变成了山林里的一棵树。杨树,白桦树,栗子树,不知道,反正是一种树,长得不高,但整齐,整齐得像庄稼或韭菜似的,像拉了标准尺栽好似的。
在梦里,有来自半空中一个既柔和又威严的声音跟我说,别动啊,就待在种下你的那个地方,别挪窝儿,老老实实地,挪窝儿的话,后果自负。我在梦里骂了一句脏话,但身体果然纹丝未动。我在梦里分身出来,瞅着床上躺着的这个醉而未醒的人冷笑一声,没想到你居然如此听话、乖巧。
在故乡的人际序列里,永远保留着一个属于你的位置,无论你跑多远,只要回来,就只能在那个位置待着,想挪一下的念头,想都不要想,只要一挪动,就像多米诺骨牌倒了其中的一个,必然引起一连串的倒塌。我不敢挑战这个规律。
也不是不敢,是挑战了一二十年,发现没用。
做梦的那天早晨醒来之后,在客厅里大口大口地喝瓶装水,想加快身体内的循环,稀释血液里的酒精,并且暗暗发誓,今天绝对不出去喝酒了。结果没到中午十一点,手机电话铃声响了。
我的酒量是在十七岁那年练出来的,以“酒精中毒”的方式。第一次喝酒发生在与工友下班后的一次聚餐中,是的,那时候我已经开始在一家漂白粉厂打工。
“可以穷,但不可以穷得喝不起酒。”在我故乡的男性群体中间,一直盛行这样一种观念。女性群体自然对经常喝得烂醉的男人们是持批评态度的,但多数时候都止步于“下次少喝点”这个分寸上,把家里喝多的男成员拖回家给盖上被子并倒上一茶缸白开水,算是最细心的照顾了。
十七岁可以挣钱是一件让家长觉得荣耀的事情,况且因为做的是重体力劳动,掙得还不少,经常有外人评价说,“年龄不大,每个月挣的工资,不比县长少。”于是,喝酒的理由更充分了。第一次喝酒就喝掉了一整瓶白酒,然后回家整整躺了三天三夜。
那也是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人生被压缩,三天三夜的时间,仿佛被压缩成几个小时,闭上眼睛是一片雪白的梦境,睁开眼睛是一片雪白的房顶。
到底还是年轻好,三天之后,又是能扛起五十公斤重大包的汉子了。酒,自然从那个时候成了习惯,半斤觉不着,一斤是正常量,往往在前一天晚上喝完一斤酒之后,第二天毫发无损地起床去工作。
我是和四叔一起在漂白粉厂当工人的。四叔是老实人,他也爱喝酒,也常一斤一斤地喝。我发现酒是老实人的安慰剂,喝了酒之后的老实人,敢说话,会说话,能表达,且精准无比,妙语连珠。酒醒之后,老实人又变成了老实人。
四叔一生老实,但在他接近我现在这个年龄的时候,不老实了一回,他离家出走了。他在全国各地晃荡,从小城市到乡村,他寻找、探望他那些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认识的朋友,我脑海里时常浮现他拎着酒瓶子穿过田野的画面,最后他的生命止步于五十岁,我再也没机会与他喝酒。
每次回到故乡,总是能听到认识或者有过一面之缘的人死于酒精的故事。这几年谈到最多的,是初中的同班班长。班长上学时大我们几岁,在我们还是懵懂少年模样的时候,他就已经基本具备青年的英俊潇洒外形了。因为自知相距甚远,无论上学时还是毕业后,我都没与班长打过什么交道。
有关他的消息,都是从酒桌上听来的。他上学时和哪位女同学“恋爱”过,他考上了师范学校,分配到了小学成了教师,因为教学出色且有管理能力被调到了教育局,成了一名年轻的干部。他是个口碑很好的人,只要别人有求于他,总是不遗余力地伸出援手,尤其是来自于朋友、同学这一类人的求助,他更是甘为人梯。
在故乡,一个人会连着另外一个人,一件事会连着另外一件事,而想要认识人、办成事,最好的办法是从一张酒桌到另外一张酒桌。对于班长,有关他的说法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起码有三百五十天他是在酒桌上,有时是为了工作喝酒,有时是为了帮人办事喝酒,终于有一天喝出了不治之症,躺在了医院。他拒绝见所有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还保持着自己能干的形象和一名“优秀者”的体面,他只愿意见与自己关系最好的一名同学,拉着同学的手泪如泉涌……
每每这位最后见到班长的同学讲起有关班长的事情后,大家都会沉默一小会儿,然后端起酒杯,说一句“敬班长”,然后一饮而尽。
如果不离开故乡,我恐怕早已衰老在每天每晚的酒桌上。
二十二岁的时候,我在镇政府谋得了一份临时工的工作,斗胆请人去提亲,把和女朋友的地下“恋爱”关系转正。据说当时是中学教导主任的岳父对我的评价是,这个小伙子能喝酒还会写东西,还行,凑合同意了吧。
我是单枪匹马去完成婚姻缔结过程中“传启”这一仪式的。在岳父的村庄,他请来了自己的同辈和晚辈,我们一起喝酒。年轻且拘谨的我很快喝翻了,黄昏的山村在我的视线里掉了个个儿,我看见矮围墙外的干枯的玉米秸秆,清晰地闻到了远处袅袅传来的猪粪臭味,然后吐得昏天暗地。
后来听说,那天酒醉后我一直反复不停地在喊“打倒袁世凯,打倒袁世凯”。抱歉了,老袁,我们时空阻隔,也无任何间接影响或联系,你对我的婚姻也未形成阻挠,纯属躺枪。
我在镇政府有四舍五入每月两百元的临时工工资,加在一起年薪不过两千四百元,但一年下来在小饭馆里签单的欠账就有一千五百元,领导签单是可以报销的,我们临时工的签单只能自费,年终统一结账,如果不是时时有些稿费寄来,日子就没法过了,连喝酒的账都付不起。
故乡小城的年轻人,真是拿命在喝酒。因为喝酒引发的打架斗殴、致残死伤,每隔几天都会发生一例,能够在故乡喝过十多年酒未曾受傷并且还健健康康活着的人,堪称“幸运”。
我青少年时代的一个朋友,这二十多年来,从未有正儿八经的工作,一年有一大半时间闲着,但每天晚上都会出去喝酒,经常看见他把饭店、酒桌、酒瓶的图片或视频,发在朋友圈或者微信群里,我很好奇,为什么总是有人请他喝酒?但我也为我的好奇而惭愧——这是成了故乡的“陌生人”了,你年轻的时候一无所有,不也是每晚醉生梦死吗?
反感酒文化的人,觉得劝酒是展示权力的肌肉,无非是要分出个高低尊卑,这个说法我部分赞同,部分不同意。在故乡,喝酒很多时候并无目的,劝酒也只是一种本能的习惯,劝酒者有时候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在做什么,只是觉得不劝一下不适合、不对劲而已。如果有当官的在酒桌上展示权力,没准会挨揍,我亲眼见过几次,有小领导被当场从酒桌上驱逐。
我返回故乡,从不劝酒,但也时常在没人劝的情况下,自己把自己喝醉了——不是因为酗酒,而是因为自己又掉进了一个轮回里,无法自拔,醉是唯一结局。
二〇〇〇年,新世纪头一年到来的时候,我的那份临时工工作在政策原因下被取消了,出于谋生的需要,开始流浪外省。对于这一人生变化,我在不同时期有过不同的描述,比如被迫出走,比如背叛故乡,比如逃离陷阱……但离乡前最后那场酒,或更接近真相,那场酒我喝得酩酊大醉,抱着每一个给我送行的人痛哭失声,他们那次很奇怪地都没醉,从他们既想留住我又想把我往外推劝我别耽误了赶火车的拥抱来看,我得到的肢体语言解读是:走吧,走吧,好好干,不要再回来了。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厚颜”。尤其是近七八年来,返乡的次数越来越多,每年寒暑假,清明、五一、十一,以及家族里发生的婚丧嫁娶,都会成为回去的理由。每次回去,都与旧友新知一场场地喝酒。
我其实在漫长的时间里,并不知道自己的离开与返回之间发生与改变了什么。潜意识里我一直在捍卫着“一切都没变”这个傻观念,并且在有的时候自欺欺人,并不会深想。我为自己返乡时一次次喝得稀里哗啦而痛苦,又为自己明明头痛欲裂却再次坐在酒桌上而后悔不迭。
我为过去同学的邀酒而感到压力倍增,一位同学说,“就是抬也要把你抬来,你可以不喝,躺在酒桌边椅子上,看我们喝也行”;我为一位老友“喝酒你怎么怂成这样”的评价而伤心;我为曾经多次聚在一起的朋友悄无声息地远离而感到难过,并且把缘由归咎于自己身上——我没有主动地帮他一些他希望我帮的一点小忙,而我的借口是怕麻烦,以及内心并不情愿去做。
我不爱坐在酒桌主宾的位置上,在我的故乡,那是对客人的一种“身份尊贵”的认同。但每次我争抢坐在末席的行动最后都告失败,我说我不是客人,我想自在一点儿,我想为大家服务,端茶倒水开酒,顺便在耍赖喝酒“养鱼”的时候不被注意到,朋友们哈哈大笑,说“想法可以理解,但喝酒还是得按规矩来”。
我想拥有请客吃饭的“埋单权”,二十年来我仅仅一两次为酒席结过账这件事让我惭愧不已,其实我特别想像年轻时一个月赚两百块却愿意把它全花出去请人吃饭那样,似乎只有如此,才算真的回到故乡,被故乡接纳。可能我想错了,在当年送我去外省的朋友们看来,从离开的那一刻起,我已经不可能回来了,即便回来,也还会再离去,已经永远无法再重新扎根于此了。
我感动于故乡朋友的深情厚谊,也为无法再次成为“故乡人”而内心有小小的失落与沮丧。我好几次说到,等我再奋斗十年,就回来咱们一起喝酒钓鱼散步养老,他们说,好好,还是老家好,等你回来,但碰杯的时候,他们总是说,祝你在外面鹏程万里。我没法鹏程,我早已羽翼疲惫。那故乡的风,那故乡的云,无法为我抹去创伤。
有些故乡的酒局,已经散了。因为我觉察到了酒桌上的无言,很多时候,聚在一起,不是主人愿意请酒,客人愿意喝酒,而只是大家觉得,有人自远方来,必然要接风洗尘——这不是真实的情感,而是一种酒桌文化或者说传统文化,但这两种文化里,总是有一点沉重的难以言说的部分,我们有意无意地遮蔽了它。我把这“沉重”挖了出来,像看一件出土文物那样打量它,观察它,然后把它深深掩埋。
渐行渐远的亲爱的朋友,这无关对错,也无关情谊的亲密与疏远,属于我们的记忆财富已经被永久地保存,它不会像老酒那样挥发或者被喝掉,它只是永远地属于了岁月,属于了我们的年轻时代。我不会为这感到疼痛,当然,更不会为此觉得轻松,只是认为,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是必须的,是应该的,当某种必须与应该成为负担的时候,就把它卸下来,这真的不算什么。
而现在还在进行着的故乡酒局,依然热闹,喝到高兴的时候会朗诵诗,会勾肩搭背倾诉衷肠,会一边说着不喝不喝了一边又把酒杯倒满,第二天在醉意中醒来,几乎不记得说了什么,问酒友,也会说忘记了,这很好,我在故乡找到了“一起老去”的感觉。
那天中午不到十一点就打电话来的,是故乡的老友孟哥,他年长我一轮,但交谈时经常彼此袒露心迹,可以谈到真问题。
孟哥电话里说,在家里炒了几个菜,都是家常菜,炖豆腐,辣椒炒鸡蛋,藕片,豆芽菜,你过来,咱哥俩说说话,谈谈心,不多喝。我拎了一瓶酒就过去了。
孟哥和我住在同一个小区,他爱人和女儿趁着假期去百里之外的市里玩去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恰好是呼朋唤友来家里喝酒的好时机。
这次确实就我们两人,可以好好地谈谈文学。今年自从回老家后,一直没有机会谈文学,只要酒桌上超过五个人,就没法谈,只顾喝酒走程序去了,等到一轮轮地喝完酒,留给谈文学的时间不多了,大家拍拍屁股纷纷散去。
谈了一个多小时文学,渐入佳境,我对孟哥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如何摆脱酒局的“控制”,舒舒服服地在故鄉度个假,清清爽爽地过个年?孟哥微微一笑,说,难道你不是享受其中吗?荣归故里,酒席主角,众星捧月……
我说孟哥,打住,我明白了,等我想想。想了一会儿后,我问孟哥,您看过一部名字叫《杰出公民》的电影吗?孟哥说没看过,我说那我可以给你讲讲这个故事:
丹尼尔·曼托瓦尼是一名沉默寡言的小说家,他获得了一项文学大奖,家乡在知道这一消息后,向定居大城市的他发出了邀请,对这一邀请他开始时犹豫不决,因为他对于“成功”有着矛盾而复杂的认识,并不觉得自己拥有了“成功者”的身份,但最终还是答应启动返乡之旅。
为了迎接丹尼尔,家乡为他立起了塑像,清扫了街道,准备了巡游花车,请镇上的“选美皇后”陪他完成了一次全镇巡游,他还拿到了家乡颁发给他的“杰出公民”勋章,对此他感到惶惶不安,只有回到旅馆的房间里,才能舒一口气。但更为紧张的情节发生在后面。
在家乡举办的一个绘画奖项评选中,丹尼尔拒绝为一幅作品投票,认为它并不符合头奖标准,也不愿意为作者发表评论,脾气暴躁的作者因此对他大为不满,言辞间充满攻击;一名父亲带着他残疾的儿子找到旅馆,希望丹尼尔赞助一辆高级轮椅,丹尼尔当即拒绝了这个要求,这名父亲在发了一通脾气之后摔门而去;旧情人的女儿推开旅馆房间的门,声称“爱”上了他,其实只是想要他带她离开小镇,并未发生的“桃色新闻”险些给丹尼尔带来杀身之祸……几天之后丹尼尔想趁夜色落荒而逃,结果被镇上人追杀到荒野,一声枪响之后,电影出现片尾字幕。
但这并不是故事结局,真正的结局很具“彩蛋”的特征:丹尼尔的新书《杰出公民》发布会上,有记者质疑他有意丑化自己的家乡,丹尼尔露出他肩上的伤疤,反问记者,你怎么知道这不是真的呢?
孟哥听完这个故事说,我懂了,你在老家有个旧情人,她的女儿想让你带她离开这儿,放心吧,咱们国家禁枪,不会有人朝你开枪的,哈哈。
我说,不不不,我的意思是,和电影里的丹尼尔比,我只是个小角色,给人家提鞋都不配,远没到衣锦还乡的地步——可能这是我的追求,但现在还远着呢。况且,我回来除了一些老朋友知道,也没几个人当回事,所以,希望有人朝我开枪,是我“梦想”要做到的一件事。而现在,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推门进来,大家正在喝酒,看到我,只是招招手打个招呼,没有任何人站起来,只是靠近门边的地方有人给我加了一个座,然后大家照常喝酒谈天,如果我喝好了,会悄无声息地离开,同样不会有人注意到我,更不会有人送我……
说到这儿的时候,孟哥的爱人和女儿回家了,刚好这场两个人的酒局也该到了结束的时候,我寒暄了几句,起身告辞。
第二天中午醒来,我给孟哥打了个电话,他也刚从宿醉里醒来,我们不约而同地说,说着少喝少喝怎么又喝多了,真是酒鬼本色不改,下次坚决纠正。
我问孟哥:还记得昨天咱俩聊什么了?
他说:年龄大了,记得说了很多话,但不记得说啥了。
我说:我也不记得了。
责任编辑:胡汀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