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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洪泽湖禁捕退捕主要措施与水生生物保护对策建议

2022-04-13谷先坤穆欢张胜宇

中国水产 2022年2期
关键词:生物资源洪泽湖水生

文/谷先坤 穆欢 张胜宇

洪泽湖是江苏省第二大湖泊,也是我国第四大湖泊,水域面积1597km,西纳淮河,南注长江,东通黄海,北连沂沭,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过水通道,也是一座具有防洪调蓄、灌溉、供水、水产养殖、航运等多种功能的水位人工可控综合性水库。这里水域宽广,水位相对稳定,具有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是我国主要淡水渔业基地之一。然而,受水利工程建设、围垦活动以及高强度捕捞等人类活动影响,洪泽湖生物多样性降低,种群结构单一化、鱼类资源小型化日益严重。

为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2019年,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宣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施“十年禁渔”。2020年,江苏省出台方案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方案规定除了长江干流江苏段、重要支流及通江湖泊实施“十年禁捕”外,太湖、洪泽湖等水生生物保护区所涉湖泊也需全面退捕,并做好水生生物资源监测与评估。2020年10月10日,洪泽湖正式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收回渔业生产者捕捞权,撤回捕捞许可,禁止销售洪泽湖非法捕捞渔获物,洪泽湖的全面禁捕有助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

一、洪泽湖禁捕退捕的主要措施

(一)清

严格落实江苏省政府推进禁捕退捕实施方案中“清船、清网、清江、清湖”要求,由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协同地方政府统筹开展“四清”工作。2020年,洪泽湖省管水域共计4158艘捕捞渔船实现全部退捕,捕捞许可撤回、相关证书注销,同时全湖范围内清理残桩废网近4万根(道)。

(二)准

精准分类是制定补偿标准的基础。实施禁捕退捕过程中通过仔细摸排,准确厘清专兼业渔民身份,分清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和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最终精准认定专业渔民1670户,专业渔船3668艘、功率11.22万kW;兼业渔民381 户,兼业渔船490艘、功率1.35万kW。

(三)补

洪泽湖在实施退捕过程中,依据上级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对于持合法有效证件的捕捞渔船给予相应补偿,相关补偿政策由市级统筹规定、原则掌控,县区细化方案、具体实施。对于专业渔船(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按照2500元/kW予以补偿,对于兼业渔船(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按1250元/kW予以补偿,相关船网具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予以补偿。同时给予专业渔民养老保险、过渡性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社会保障。

(四)解

精准解读政策,切实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分类落实、公平公正处置,做到同一湖区、同一标准、同一政策;及时化解隐患,做好渔民群众“娘家人”,梳理排查禁捕风险隐患,制定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措施,保障禁捕退捕顺利进行。

二、洪泽湖禁捕退捕的初步效果

在清、准、补、解等四个方面开展工作后,洪泽湖禁捕退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当前,洪泽湖的禁捕退捕任务全面完成,船网证回收、退捕补偿及相关社会保障工作跟进到位,退捕渔民群体总体呈现稳定状态,实现了退捕后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洪泽湖渔业资源状况也呈现恢复和改善趋势。2021年度洪泽湖渔业资源状况监测结果显示,洪泽湖鱼类种类44种,虾、蟹、贝类共计8种。鱼类主要优势种为刀鲚、鲫鱼、大鳍鱊、鳙、大银鱼、鲢等。与2020年相比,鱼类种类数增加3种,鳙、鲢及大银鱼的优势度有所上升。

从资源密度上看,2021年相比2020年的数量和重量资源密度都增加了10%左右,尤其是春季的数量和重量资源密度均同比增长14%以上。利用拖网对鲢、鳙、银鱼的资源量进行初步评估,结果显示洪泽湖鲢鳙鱼资源量约为3358t,重量百分比平均达36.56%;而银鱼资源量则达到513t,数量百分比则可达18.23%。拖网监测采集到的鲢鳙鱼最大体长78.5cm,平均体长54.2cm;最大体重10.3kg,平均体重3.6kg,其体长、体重指标与2020年监测结果相比均有所增长。根据鲢鳙生长方程推算,体长54cm、体重3.6kg的鲢鳙鱼年龄约为3。而洪泽湖全湖鱼类平均规格约为22.04g/ind,比2020年增长约17%。

已有监测结果表明,2021年洪泽湖鱼类种类数、规格、资源密度、重要经济鱼类产量等方面与2020年相比均有所增长,禁捕退捕后洪泽湖渔业资源正逐步恢复和改善,禁捕退捕措施取得一定效果。

三、洪泽湖水生生物保护的意义与对策建议

(一)洪泽湖禁捕退捕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是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以“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绿色发展的主基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退捕是党中央作出的“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江苏省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率先推进省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含长江干流江苏段、通江湖泊、省内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保护区所涉水面)的全面禁捕退捕,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洪泽湖禁捕退捕打破“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促进了洪泽湖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和改善,同时也助力江苏省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二)洪泽湖禁捕退捕与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及治理

2021年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湖泊作为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在保障生态、水资源、防洪等安全和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求强化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持续改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开展湖泊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严格执行有关湖泊禁渔制度。洪泽湖作为仅次于太湖的江苏省第二大湖泊,既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调蓄湖泊和苏北地区的重要水源,也是江苏省生态安全保障的核心绿肺,具有重要的生态区位价值、优越的资源环境禀赋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但当前洪泽湖面临着湖体面积缩小,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系统退化,生态服务功能降低,以及社会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不尽合理等诸多问题。洪泽湖禁捕退捕及系列措施已是尽早从湖泊资源利用、水生生物保护、生态调控等方面着手,对水域内水生生物及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和治理。虽然洪泽湖走在前面,但这只是第一步,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和完善洪泽湖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及湖泊生态治理。

(三)洪泽湖水生生物保护对策建议

1.加强对洪泽湖水生生物资源的监测与评估

水生生物资源的监测与评估是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基础。当前对洪泽湖进行资源及环境监测的单位和科研力量较多,其监测内容也有较多重叠,但各单位之间监测数据和结果并不一致。同时,针对渔业资源的监测手段较为单一,刺网、地笼以及拖网是主要方式,覆盖面不广,缺乏对底层鱼类、特定鱼类的有效监测方式。因此需要统筹各方监测力量,丰富监测手段,增加采样方式,加强监测数据结果的标准化、格式化、统一化,以便后续利用监测数据开展禁捕效果及生物完整性评价评估等工作。

2.积极开展洪泽湖增殖放流效果及容量评估

鲢、鳙、银鱼是洪泽湖主要放流对象,但目前其在鱼类资源中重量和数量占比较大,继续加大其放流不利于鱼类群落结构的稳定与发展。因此需根据洪泽湖资源状况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效果评估以及放流容量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放流鱼类的种类、数量,合理调节鱼类群落结构。

3.积极开展大水面生态渔业试点

在对洪泽湖进行全面资源监测及放流效果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监测及评估结果,开展洪泽湖大水面生态渔业试点工作。针对生活史较短(如银鱼)及不能在湖泊完成完整生活史的鱼类(如鲢、鳙)或优势度较大的种类试点实施限额捕捞。如2022年鲢鳙鱼的主要组成年龄将在4,已达到适宜捕捞的年龄拐点,可根据其资源现状、生长发育规律以及洪泽湖环境现状,科学合理制定适宜的生态捕捞量,并开展捕捞效果评估,优化鱼类群落结构,修复洪泽湖渔业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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