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印发《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十四五”规划》
2022-04-13
2022年1月21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印发《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系统总结“十三五”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成效,分析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对“十四五”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作出安排。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密结合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现代渔业建设目标和中心任务,不断加强体系和队伍建设,强化公益职能,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在示范推广、病害防控、服务产业、科技创新、合作交流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将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以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以推进渔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为手段,坚持围绕中心、提升服务能力,依法履责、拓展服务领域,创新引领、推进绿色发展,协同高效、实现重点突破的基本原则,加强推广体系建设和机制创新,拓展和提升渔业全产业链发展综合服务能力,促进渔业转型升级、提升质量效益、保障健康安全、实现绿色发展,为渔业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服务支撑。
《规划》提出,到2025年,适应乡村振兴和渔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更加健全完善、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水产技术推广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公共服务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重大技术模式集成创新、水产良种示范推广、水产养殖病害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资源养护、产业融合发展、信息服务、科普宣传、交流合作等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的支撑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规划》提出,“十四五”要抓好“五个五”水产技术推广重点任务,并以专栏形式规划了9项工程。一是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水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积极做好水产“五个产业”科技服务,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添砖加瓦。三是统筹做好现代渔业建设支撑保障“五项工作”,促进提升渔业治理和保障能力,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驾护航。四是加强体系队伍和自身条件“五项建设”,促进能力全面提升,为做好新阶段渔业和“三农”工作提供基础保障。五是支持学会系统建设“五大品牌”,促进渔业科技进步和创新服务,为渔业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渔业科技强国贡献力量。
下一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将瞄准《规划》目标,团结带领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落实《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合力推动《规划》落地。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十四五”规划
为明确“十四五”时期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思路和目标任务,提升水产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密结合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现代渔业建设目标和中心任务,不断加强体系和队伍建设,强化公益职能,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示范推广力度持续加大
遴选、集成创新并示范推广了一大批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与模式,稻渔综合种养等典型技术模式在适宜地区得到推广应用。启动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建立了926个骨干基地,健康养殖模式、尾水处理、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种业质量提升等取得显著成效。审定通过61个水产新品种,水产养殖遗传改良率达到52.8%。
(二)病害防控能力不断增强
持续开展全国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警、疫病防控和应急处置,启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并在全国实施,29项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国家和行业标准获准发布。开展“鱼病远诊网”、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病害防控技术服务,组织耐药性监测和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技术指导服务超5万人次,抗生素类兽药年均用量减少5%。
(三)服务产业水平明显提升
编制发布10份稻渔、小龙虾、休闲渔业产业发展年度报告,举办系列论坛和观摩交流活动,初步建立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标准体系。协助创建管理136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在贫困地区指导发展水产特色产业助力脱贫攻坚。持续开展渔业统计、水产品市场监测和国际贸易跟踪研究。《中国水产》杂志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发挥重要影响。
(四)科技创新力度不断提高
推广体系全力支持水产学会系统推进科技创新,命名并成功举办两届“范蠡学术大会”,开展三届“范蠡科学技术奖”评审。建立渔业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启动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每年开展水产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活动,建立了一批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科技志愿者队伍、科普教育基地和基层科技服务工作站。
(五)合作交流范围更加广阔
政产学研推用合作更加紧密,推广机构参与国家和地方重点科研项目实现新突破,与高校和企业等合作共建机制更加深入,联合举办首届中国水产种业博览会等大型活动。与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交流合作,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提升了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十四五”水产技术推广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存在问题
与新时期渔业发展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体系队伍力量减弱。机构改革后,独立设置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数量大为减少,“五级联动”的体系结构有所弱化,专业人才不足等问题更加突出,工作落实受到影响。
二是经费保障仍不到位。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经费虽有提高,但工作经费仍然不足,与公益性履职要求相比,保障水平仍然偏低,影响重大技术推广力度和效果。
三是创新能力相对不足。部分推广机构和人员创新意识不够强,缺乏新思路新方式新手段。创新激励机制不健全,与科研院校等单位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四是自身建设有待加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承接任务越来越多、涉及领域越来越广,但队伍的专业结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都存在差距,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二)有利条件
“十四五”时期,水产技术推广工作面临有利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条件。
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国家对“三农”工作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给予持续稳定支持,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将从中受益。中央财政明确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渔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也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有效拓展了发展空间。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渔业的保供、增收、生态、文化、休闲等多重功能和作用将进一步显现,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拓展工作领域、增强全产业链和综合服务能力提供了广阔空间,要求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从生产技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由专注于水产养殖技术服务向全产业链和管理服务延伸。
三是推广体系建设发展奠定了坚实工作基础。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拥有一支相对稳定和能干事的工作队伍,为做好新时期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打下了基础。农业农村部《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下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提供了政策指导,为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推广体系和工作机制注入了新动能。
三、“十四五”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以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以推进渔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为手段,加强推广体系建设和机制创新,拓展和提升渔业全产业链发展综合服务能力,促进渔业转型升级、提升质量效益、保障健康安全、实现绿色发展,为渔业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服务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提升服务能力。以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为第一要务,全面提升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渔业高质量发展和渔业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助力渔业实现产业更强、生态更优、渔民更富、渔村更美。
2.坚持依法履责,拓展服务领域。按照法定职责,聚焦公益性服务主责主业,稳定队伍,提高素质,不断提升服务渔民、政府和产业的水平。发挥推广体系渔业公共服务主体作用,贯通服务领域链条,推动推广工作从生产技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由产中服务向产前产后服务拓展,由一产服务向二三产服务延伸。
3.坚持创新引领,推进绿色发展。推进技术、管理和机制创新,打造模式创新、技术集成、主体培育、人才培养“四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加强渔业重大关键技术和绿色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力度,不断提升推广服务的效果、效率和渔业“三品一标”支撑水平。
4.坚持协同高效,实现重点突破。充分利用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资源,打造政产学研推用“六位一体”工作体系、协作机制、服务平台。坚持开放竞争、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构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新格局。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并取得突破。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适应乡村振兴和渔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更加健全完善、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水产技术推广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公共服务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重大技术模式集成创新、水产良种示范推广、水产养殖病害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资源养护、产业融合发展、信息服务、科普宣传、交流合作等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的支撑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具体目标如下:
——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建立骨干基地1000个以上。骨干基地普遍采用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养殖尾水基本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养殖用兽药使用量大幅下降,配合饲料替代率显著提升,良种化水平明显提高,水产养殖设施化、机械化和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
——推动重要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化配套关键技术不断创新并得到推广应用,技术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促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典型模式得到推广应用,推动盐碱地渔农综合利用产业加快发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取得新进展。帮扶脱贫地区、援疆援藏水产技术推广服务取得显著效果。
——提升现代渔业支撑服务能力。病害监测预警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有效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技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渔业信息服务能力和国内水产品市场监测分析能力稳步提高。渔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渔业宣传时效性、关注度不断提升。
——加强推广体系队伍建设。打造职能明确、运行高效、装备优良、服务到位的推广体系,培养素质过硬、结构合理、开拓创新、多学科融合的推广队伍。持续举办职业技能大赛,遴选星级基层推广机构和最美渔技员,开展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3万人次。水产技术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验证工作有新进展。
——强化渔业科技服务合作。推广体系支持学会系统开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学术交流、科技奖励、学术期刊、科学普及、专家智库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水平不断提升。评价推荐25项以上科技成果,制定发布20项以上团体标准。推动水产养殖“走出去”和“引进来”步伐加快。
四、“十四五”水产技术推广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五大行动”,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水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保障
1.深入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示范推广行动。集约利用水域资源,加快推进养殖模式转型升级,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指对传统养殖池塘进行工程化改造,并对尾水进行处理和循环利用的养殖模式)、“流水槽+”水产养殖、陆基设施化养殖(包括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式循环水养殖等)、海上设施化养殖(包括新型网箱和筏式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深远海大型设施化养殖等)、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盐碱水绿色养殖等养殖模式。不断创新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新技术和新模式,并进行集成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开展配套关键技术的标准化提升。遴选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优秀科技成果,示范推广渔业重大引领性技术和主推技术。
遴选典型样板。遴选技术先进、模式成熟、效果良好、管理规范且参与意愿强的100个典型样板。
开展技术模式示范。在各省遴选2个以上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模式,辐射带动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在全国广泛应用。
制定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综合解决技术方案。开展性能评估和综合效益分析、区域适用性评估,最终形成综合解决方案。
2.深入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充分利用国家对池塘改造等扶持政策,大力推广应用多种形式的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持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着力开展物理处理(自然沉淀、微滤机过滤等)、化学处理(紫外线臭氧等杀菌消毒、曝气、化学药品处理等)、生物净化(放养滤食性鱼类、利用水生植物净化、微生物净化处理等)等技术提炼、集成和示范应用。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底排污、“四池三坝”、人工湿地等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鼓励创新集成和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新模式。研究制定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标准规范,推进养殖尾水处理后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遴选典型样板。遴选区域代表性好、技术模式先进成熟、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好、示范带动力强的50个典型样板。
开展技术模式示范。协调各级各类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向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方向倾斜,在各省遴选2个以上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模式。
制定技术标准或规范。开展模式配套关键技术的标准化提升,并构建分区域分模式推广应用标准。
搭建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服务平台。建立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示范展示平台和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服务平台。
3.深入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坚持科技创新和技术引领,大力推广应用疫苗免疫和生态防控等技术,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化、生产标准化、环境清洁化,发掘并大力推广“零用药”绿色养殖技术模式。研究制定一批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因地制宜组织试验、示范和推广。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等要求,指导养殖者依法依规使用水产养殖用兽药等投入品。
总结提炼技术模式并推广应用。分品种构建10种以上用药减量、产品优质、操作简单、适宜推广的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技术模式,开展效果评估,因地制宜推广应用。
开展水产养殖动物病原菌耐药性监测。加强耐药性监测技术标准化建设,构建耐药性监测队伍。建立水产养殖主产区主要病原菌耐药性特征区系数据库,查明传播规律,指导减量用药。
推进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推广科学用药技术和方法,指导养殖者科学防病、合理用药。
4.深入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坚持突出重点,因种施策,聚焦大黄鱼、花鲈、鲆鲽类、大口黑鲈、乌鳢和青蟹等幼杂鱼使用量较高的养殖品种,研究制定配合饲料使用方案。开展配合饲料养殖试验示范,进行综合效益分析,稳步提高配合饲料替代率。积极引导地方财政资金给予水产养殖企业使用配合饲料补助,降低配合饲料使用成本,提升企业参与积极性。
优化配方与工艺。针对大黄鱼、石斑鱼等海水养殖品种以及大口黑鲈等淡水养殖品种,合作研发及优化完善满足不同养殖品种、不同生长阶段营养需求的配合饲料配方,改进生产加工工艺,提高饲料品质和适口性。
开展试验示范。开展养殖适应性驯化,骨干基地重点肉食性养殖品种的配合饲料替代率达到100%。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技术性能评估。
组织推广应用。对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成熟模式进行完善提升,形成技术模式,制定标准和规范,因地制宜推广应用。
5.深入开展现代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国家种业振兴行动落实,完成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骨干基地为依托,加快水产新品种品系(地方特色种)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完善联合育种工作机制,推进斑点叉尾鮰、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虾夷扇贝、大型海藻等重要养殖品种联合育种。严格水产新品种审定,推动品种性能测试体系建设和水产新品种分子鉴别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审定新品种后评价,定期公布优良品种推荐名单。参与水产养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建设、种业企业培育、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助力水产种业振兴。
做好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摸清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和区域分布等基本情况。
加强良种示范推广应用。以骨干基地为重点,推进开展50个以上水产新品种试验示范、后评价和推广推介工作,集成一批良种良法配套技术。
支撑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加强具体指导、重点支持,建立完善重要养殖品种联合育种平台,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
6.充分发挥“五大行动”骨干基地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培育和打造“五大行动”骨干基地,与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相衔接。推动各骨干基地扩增行动内容、提升质量水平,实现“五大行动”内容全覆盖。强化骨干基地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开展现场观摩、技术研讨、线上线下交流培训等活动,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五大行动”典型案例。
(二)积极做好水产“五个产业”科技服务,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添砖加瓦
7.推动设施化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大力推进以现代化设施装备为基本生产条件的集约化水产养殖模式,提升养殖水域资源利用率、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水产养殖业设施装备水平。推动贝藻类设施化养殖发展,发挥贝藻类净水固碳功能,为碳达峰和碳中和作出贡献。积极开展新型水产养殖机械试验示范,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智能型水产养殖机械,促进提升我国水产养殖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中的应用。
8.推动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协调发展。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集成创新、优化提升稻虾、稻鱼、稻蟹等稻渔综合种养主导模式,因地制宜打造多品种混养等特色模式,完善生产技术标准体系。遴选推介一批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的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基地),辐射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种养生产、仓储保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全产业链发展和产业集聚发展。依托稻渔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打造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产业发展报告,办好产业发展论坛、创新模式大赛和优质渔米评比推介活动,推介一批融合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典型、稻渔区域公共品牌和乡土产品品牌。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集成创新和优化提升。围绕水稻稳产高产、地力提升保护、节水和生态安全等目标,推动关键技术创新集成,研究总结适用于不同生态环境和地域条件的典型模式,形成技术规范,构建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
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基地)创建。遴选推介30个以上“种、养、加、销”一体化产业发展形态、20个以上集“美食餐饮、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科普教育”于一体的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基地)。
技术指导和培训。依托示范区(基地)和中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促进形成集中连片、规模发展格局和链条完整产业优势区域。
9.推动大水面生态渔业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总结推介一批先进适用的大水面生态渔业技术,遴选推介一批融合发展水平和综合效益高的典型技术和经营模式。开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技术服务,编制技术资料和科普书籍,联合经营主体开展推广培训。研究总结适用于海湾、近岸等水域的多营养层次综合生态养殖模式,推进近海生态养殖产业发展。
10.推动盐碱地渔农综合利用产业加快发展。依托国家“蓝色粮仓科技创新”重点专项等项目实施,筛选适宜不同类型盐碱水的水产养殖良种,构建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因地制宜组织示范推广。开展盐碱地渔农综合利用现状和发展潜力调查研究,提出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措施和规划建议。推动盐碱水绿色养殖产品品牌建设,提升盐碱水养殖良种化服务水平,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协调推进盐碱地治理与水产养殖业发展。
11.推动休闲渔业等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休闲渔业专家库,开展休闲渔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咨询研究,发布休闲渔业发展报告,举办休闲渔业发展论坛。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加强传统渔场生态化休闲化改造研究,推动渔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和创新发展。积极参与水产养殖保险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与养殖保险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开展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技术服务,延长渔业生产服务链条。
12.巩固拓展渔业产业扶贫成果。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推广体系优势,继续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冷水鱼养殖、盐碱地渔农综合利用等渔业特色技术模式在脱贫地区应用。加大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组织专家赴脱贫地区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培养专业人才,培育技术能手。加强脱贫地区产品推介,通过信息平台、节庆活动等方式,拓宽产销对接渠道,广泛宣传推介脱贫地区水产品,提升脱贫地区特色渔业产业知名度。
(三)统筹做好现代渔业建设支撑保障“五项工作”,促进提升渔业治理和保障能力,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驾护航
13.做好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求,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开展全国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和预警,妥善处置突发疫情。推动调整水生动物疫病名录。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水生动物防疫实验室能力验证,促进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推动官方兽医(渔业)、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专业队伍建设。落实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修订完善鱼类产地检疫等规程。做好水产养殖病害防控技术信息服务。推动出台水产苗种场防疫条件。推进建设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区。充分发挥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作用,推动完善疫病联合防控机制。
推动落实《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依托国家及地方水产养殖病害防控机构,实施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建设项目,推动建设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中心、省级及区域性中心,承担全国和各重点区域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分析预警等工作;依托科研、高校和疫控机构,实施防疫技术支撑能力建设项目,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技术研发等任务。
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及相关力量,进一步升级改造“全国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信息系统”和“国家水生动物疫情预警系统”,集成构建全国水产养殖疾病数据库,建立全国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一张图”平台,全面提升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14.做好水生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养护工作。协助做好长江十年禁渔管理、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建设等工作。鼓励推广体系承担资源养护工作,承担增殖放流任务,配合开展“全国放鱼日”活动。开展增殖放流和渔业水域生态修复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强化生态环境监测。鼓励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和救护工作,配合开展外来水生物种管理。协助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健全海洋牧场示范区建管机制。推动完善海洋牧场标准体系,组织编制海洋牧场建设与管理系列技术规范。协助做好渔业资源保护相关的渔船渔港管理支撑工作。
构建增殖放流苗种供应体系。协助构建“区域特色鲜明、目标定位清晰、布局科学合理、管理规范有序”的增殖放流苗种供应体系,建设确定适宜增殖放流的平台地点,引导规范社会放生活动。
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协助建立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评审、放流苗种检验检疫制度、放流效果评价和项目考核评估制度,优化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式。
建立健全技术支撑工作机制。研究组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家咨询委员会,引导推广机构参与增殖放流技术服务工作。
开展增殖放流先进技术示范。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增殖放流生态容量和适应性评估、苗种检测检疫、野化训练、标志放流和效果评估技术,完善技术规范。
15.做好渔业信息服务工作。配合推进渔业统计制度改革,完善渔业统计报表内容与监测体系,优化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方案。改革养殖渔情监测制度,推进渔情监测与渔业统计的衔接。加强统计和监测数据的研究分析和应用。利用现代统计信息技术,完善统计手段,提高统计数据采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水产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月报日报制度,定期发布11类水产品价格指数。巩固我国水产品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全球水产品价格指数体系中的权重和作用。配合做好水产品对外贸易、国际市场跟踪分析、世界贸易组织(WTO)渔业补贴谈判等工作。
16.做好渔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推动省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开展水产技术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验证工作,构建县乡两级技术机构为主、企业和合作社共同参与的验证体系。推进将成熟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上升为国家、行业、地方或团体标准。积极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加大标准宣贯实施力度。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促进水产养殖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做好全国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强化标准对捕捞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支撑。
17.做好渔业宣传和国际合作工作。充分发挥《中国水产》杂志及微信公众号渔业主流媒体作用,宣传“三农”及渔业产业重大政策和渔业高质量发展重要信息,不断提升引导力、传播力和影响力。发挥各级推广机构网站及主办媒体作用,宣传推广工作动态信息,传播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研究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配合“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推动渔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发挥我国水产养殖技术优势,加强多双边渔业合作交流,积极参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亚太水产养殖中心网(NACA)等国际和区域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加强体系队伍和自身条件“五项建设”,促进能力全面提升,为做好新阶段渔业和“三农”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18.加强推广体系“五项建设”。统筹协调推进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政治建设、体系建设、人才建设、条件建设、组织建设,发挥水产技术推广队伍支撑服务乡村振兴和渔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体系队伍和自身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具有水产技术推广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和体系运行机制。加强体系多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打造适应全产业链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持续开展高素质渔民培养和转产转业渔民培训工作,培养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乡村人才。加强综合设置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加大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力度,推动在重大技术试验示范中发挥更大作用。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推广绩效考评,鼓励推广人员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探索多模式合作机制。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信息化建设,发挥“智能渔技”“鱼病远诊网”等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与效果。
强化体系品牌建设。每两年举办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抓好体系练兵比武活动,培养一批“双师型”推广人才,选拔一批领军人才。创办一批以“劳模”和“技能大师”命名的创新工作室,弘扬工匠精神。每两年遴选一批最美渔技员,讲好推广人自己的故事。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培育一支“能说、能写、能干”的高质量师资队伍,服务乡村人才振兴。打造一批推广人员培训基地,鼓励培训基地承接推广人员异地培训工作,形成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人才一盘棋格局。建立健全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和继续教育学时备案制度,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不断优化推广人员知识结构。
提升体系履职能力。遴选一批群众满意、运行高效、充满活力、引领创新的基层星级推广机构,推动体系健康有序发展。开展基层推广机构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全面提升体系基层履职能力及创新能力。
(五)支持学会系统建设“五大品牌”,促进渔业科技进步和创新服务,为渔业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渔业科技强国贡献力量
19.支持办好“范蠡学术大会”等学术交流活动。重点办好每年一届的中国水产学会“范蠡学术大会”,加强组织谋划,丰富大会内容、发挥特色优势、争取各方支持,将“范蠡学术大会”打造成为我国水产学科领域最具影响力、最高水平、最具权威性的综合性学术交流平台。配合办好青年学术年会和各分支机构、各学科领域专题学术会议。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合作,研究推进世界水产养殖大会筹备工作。
20.支持办好“范蠡科学技术奖”。完善评选标准和组织机制,办好第六届、第七届中国水产学会“范蠡科学技术奖”,加强对获奖成果的宣传推介,提升获奖成果质量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密切关注国家科技奖励最新政策动向,对标国家科学技术奖评选奖励的标准和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全国学会的经验做法,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奖励直推资格,力争将“范蠡科学技术奖”建设成为我国水产学科领域最具影响力、最高水平、最具权威性的科技奖项。
21.支持办好水产学术期刊。努力提高《水产学报》《Aquaculture and Fisheries》《科学养鱼》《海洋渔业》等学会主办重点期刊质量水平,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学风道德建设,开展年度“十佳”优秀科技论文遴选活动,加强编辑队伍建设,提升学术影响力,努力向国际一流期刊目标迈进。
22.支持办好水产科普活动。全面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渔业科普品牌建设,以水产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规范用药科普下乡等活动为抓手,举办一系列面向社会、面向青少年的大型品牌科普活动。加强中国水产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基层科技服务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完成新一批基地和工作站认定工作。依托科普基地、科普基地联盟和科普专家团队,创设水产科普作品,推动水产科普社会化进程。加强水产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创新宣传方式,提升舆情应对科普宣传和科学辟谣能力。
23.支持办好学会专家智库。切实发挥智库咨询委员会作用,组织开展年度渔业重大科技问题难题征集发布活动,对渔业重大政策和关键领域科技问题开展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或咨询意见。制定《中国水产学会渔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提升科技成果评价规范性、质量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认可度。加强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基层服务、科普、乡村振兴等科技服务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推广部门要紧紧把握乡村振兴战略下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新目标新任务,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将规划实施与本地渔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紧密衔接,明确本地“十四五”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细化政策措施,加强实施指导和绩效考核,确保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密切与科研教学单位、社会组织、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规划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条件保障
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其他相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及地方各级涉农涉渔专项资金对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支持,力争使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成为落实强渔惠渔政策的重要依托。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加强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水产养殖病害防控机构及相关示范基地和实验室的条件建设。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投向重大关键水产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应用,促进形成多元投入、多方共赢的投入机制。
(三)建立合作机制
落实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改革要求,以提高科技服务效能、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为目标,推动构建推广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等力量为依托,开放竞争、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与“渔业科技创新联盟”等有关机制或平台合作,推动形成上中下游有机衔接的协作格局。强化推广体系内外合作,积极承担重大渔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促进协同创新、资源共享、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四)营造良好氛围
紧扣新时期渔业发展新要求和水产技术推广工作重点任务,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新媒体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情况,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借助国际性渔业会议及多双边交流等适当场合,讲好“中国渔业”故事、传递“中国渔业”正能量,进一步提升我国作为负责任渔业大国、水产养殖大国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