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对代议制民主的批判与扬弃
2022-04-13刘洪刚黄而彬
刘洪刚 黄而彬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依据唯物辩证法对代议制民主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创造性地提出人民民主而实现了对代议制民主的扬弃。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地描述与剖析了代议制民主早期发展状况,既肯定了它的历史进步性,也深刻揭露了它的阶级统治本质与走向专制的内在局限,阐明了它对无产阶级运动的积极意义。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站在人类解放的高度,基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扬弃代议制民主,建构了人民民主的新型民主制度,实现了民主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为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代议制民主;人民民主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91(2022)02-051-008
代议制民主是当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在自由主义基础上的主流民主理论和实践形态。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依据唯物辩证法对代议制民主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析,既高度评价它的历史进步性,又深刻揭露了它的虚伪性、阶级性与走向专制的内在危机,阐明了它对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积极意义。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站在人类解放的高度,在总结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经验基础上,构建了人民民主的新型民主制度体系,实现了民主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全面批判与扬弃了代议制民主,为人类民主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全面系统梳理马克思恩格斯对代议制民主的批判与扬弃,既有利于准确把握西方民主的实质,也有利于建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推进新时代人民民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一、代议制民主的历史进步性
作为唯物论者,马克思恩格斯深入剖析了代议制民主的产生,指出代议制民主是第一次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发展的产物。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指出:“凡是大工业代替了工场手工业的地方,工业革命都使资产阶级及其财富和势力最大限度地发展起来,使它成为国内的第一阶级。结果,凡是完成了这种过程的地方,资产阶级都取得了政治权力,并挤掉了以前的统治阶级——贵族、行会师傅和代表他们的专制王朝。……资产阶级在社会上上升为第一阶级以后,它也就在政治上宣布自己是第一阶级。它是通过实行代议制而做到这一点。”[1](P680-681)《共产党宣言》也说道,资产阶级通过自由竞争摧毁了封建所有制关系,建立了资产主义私有制而成为社会生产的支配阶级。与之相应,资产阶级“在现代的代议制国家里夺得了独占的政治统治”[2](P33)。但资产阶级忙于经济活动以追逐利益,难以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直接行使政治统治权力,代议制民主随之产生。资产阶级以法律承认的平等和自由竞争为基础,选举代表组成议会和政府间接管理公共事务。这种适应了资本主义发展的代议制民主实现了人类的政治解放,促进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宗教与政治国家的分离,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国家形式,传播了启蒙思想,带来了人类文明的进步。
在经济领域,市民社会摆脱了中世纪宗教与封建君主统治的束缚,宣布每个人都拥有“自然权利”,即财产权、自由权和平等权,这也使自身成为社会成员追逐私利的场所。随之而来的是社会成员从原来依附于封建政权的政治人转变为追求利益的经济人——“非政治的人”“自然人”“利己的人”[3](P188)。这种身份的转变促进了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发展,人的理性力量得到彰显。财产和自由竞争成为社会行为准则,摧毁了封建社会“一切等级、同业公会、行帮和特权”[3](P187),建立了商品所有者的自由和平等王国,生产工具和交通工具也不断得到革新,世界市场得以开辟与形成。这一切打破了各个民族、国家和地区的封闭状态,消灭了生产资料和人口的分散状态,促进了资本主义和自由市场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生产力。
在政治领域,代议制民主实现了政教分离,废除了封建君主的专制权力和封建等级秩序,使政治国家摆脱了宗教的束缚而成为普遍的公共领域。正如《共产党宣言》所言:“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2](P33-34)替代封建国家政权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建立了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政治制度,推动了政治文明的发展。恩格斯在《德国状况》曾指出:“资产阶级消灭了国内各个现存等级之间一切旧的差别,取消了一切依靠专横而取得的特权和豁免权。他们不得不把选举原则当做统治的基础,也就是说在原则上承认平等原则;他们不得不解除君主制度下书报检查对报刊的束缚;他们为了摆脱国内形成独立王国的特殊的法官阶层的束缚,不得不实行陪审制。”[4](P647)与此同时,资产阶级通过法律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宣布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法律上的平等权和普选权,消灭了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实现了形式上的平等。这些形式上的权利赋予公民“与别人共同行使的权利”,“参加政治共同体,参加国家”[3](P181)的权利,“把国家事务提升为人民事务”[3](P187),形塑了现代社会中的公民,这无疑是历史进步。
在思想领域,代议制民主在一定程度上传播了自由、平等和民主的人类共同价值。近代启蒙思想家们借助文艺复兴运动和古希腊思想家的语言,以自由、平等、民主的价值观为思想武器,提出了天赋人权、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想,无情地批判了宗教神权、君主王权,以及贵族享有的特权等观念,在欧洲开启了一场巨大的思想解放运动,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准备了思想条件。资产阶级在革命胜利后把自由、平等、民主等理念都写入宪法。尽管代议制民主的实践存在诸多问题,但客观上推动了自由、平等与民主逐渐成为人们共同追求的价值,在广大民众中得到传播,成为人民争取自由与平等权利的思想武器。
二、代议制民主的阶级实质与内在危机
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时代建立了代议制民主制度的国家主要是英国、美国与法国等少数欧美资本主義国家。尽管处在早期发展阶段,马克思恩格斯仍然通过历史分析、阶级分析与政治经济学分析敏锐地洞察了代议制民主的历史局限性,对其进行了病理学解剖。在他们看来,资产阶级打着启蒙思想家的自由、平等和博爱口号,在人民群众的帮助下获得了政治统治权。然而,代议制民主所实现的只是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因为在资本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政治权力只能是为拥有资本的资产阶级服务的。作为资产阶级统治形式的代议制民主是虚假的民主,它以虚幻的自由平等形式掩盖其阶级的实质内容,其本质只是资产阶级对其他阶级实行专制统治的工具。
首先,代议制民主普遍选举制只是资产阶级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制度安排。在《宪章派》中,马克思描述了英国议会选举资格的财产限制:“一个男子要想享有不列颠议会选举权,如果是在城镇选区,他就得有除缴纳济贫捐款外收入不少于10英镑的房租;如果是在各郡,那他必须是一个每年收入不少于40先令的自由农,或者是一个每年收入不少于50英镑地租的土地租佃者。”[5](P425)这意味着工人阶级和社会下层民众无法获得选举权,民主对他们来说就是无法享有的奢侈品。不仅如此,选举还存在大量的贿赂等腐败现象,从而成为金钱的玩物。在《英国的贿选活动》一文中,马克思剖析了查格罗斯特和威克菲尔德选区的两位候选人的贿选现象:“两位候选人都搞钱来收买选票,……从选举开始直到选举结束,他们的代理人的账单以几何级数在增加着。”[6](P586)在马克思看来,“英国下院的真正宪法可以用一个词来表达——贿赂”[6](P586)。选举的诸多资格限制和腐败等问题已经使得普选制度实际上成为了资产阶级选举代理人的工具。正如恩格斯所言:“资产者选民选出议员,而这些资产者议员可以运用拒绝纳税的权利,选出资产者政府。”[1](P681)
其次,代议制民主的政党制度只不过是资产阶级轮流分享国家政权的制度安排。表面上看,各资产阶级政党围绕着国家政权似乎进行着激烈的竞争,但这实际上仅仅是一种资产阶级内部的协调与妥协,是在资产阶级统治基础上的利益再分配。资产阶级不是靠把政权经常保存在同样一些人手中而使自己永存下去的,而是轮流地使政权在资产阶级不同派别执掌。例如,英国的政党制度就是“要末是由辉格党把自己的不负责任的职责移交给托利党,要末是由托利党把它移交给辉格党”[7]。恩格斯形象地描述英国的民主就是“两个轮流执政并以这种方式使资产阶级统治永存的旧政党的跷跷板游戏”[1](P381)。这种轮流上台执政的政党制度既缓和了资产阶级内部冲突和维护现存制度体系,也阻止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议会中发挥作用。
再次,代议制民主制度的国家机构——议会和政府,只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完全没有主权在民的内容。议会虽然以法律面前的平等和法律承认的自由竞争为前提,但由于选举资格的限制,工人阶级和劳动者被无情地排除在议会外。议会实际上是有产者的议会,是以社会自治为名义的资产阶级的统治形式。即使在工人阶级获得选举权之后,资产阶级又设置新的障碍来阻止工人进入议会。如在英国,“因为议员不领取任何薪金,而工人所有的只不过是用自己劳动赚来的生活资料,所以议会对工人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8](P697)。这样,进入议会的工人代表由于忙于生计而无法真正参与其中。政府虽然以社会普遍利益形式出现,但需要资产阶级的纳税来维持生存,而且政府的重要位置通过有产者议会通常被资产阶级所占据,其实质就是以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自居的资产阶级统治形式。因此,代议制民主本质上“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1](P584)。随着现代工业发展促进了资本对劳动的统治,代议制民主“越来越变成了资本借以压迫劳动的全国政权,变成了为进行社会奴役而组织起来的社会力量,变成了阶级专制的机器”[9](P152)。因此,“资产阶级口头上标榜是民主阶级,而实际上并不如此,它承认原则的正确性,但是从来不在实践中实现这种原则。”[10]
最后,代议制民主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制度设计具有走向专制的内在危机。按照孟德斯鸠的看法,“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权力滥用,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11]。据此,代议制民主试图通过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分立来实现权力间的制约,但在具体实践中却出现了:(1)议员与选民之间的对立;(2)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对立、国民议会和政府的对立。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法兰西第二共和国的代议制民主政权之所以走向路易·波拿巴的帝国体制,根源就在于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制度设计。拥有立法权的国民议会在阶级斗争中难以作为“人民主权”的实际执行者而逐步失去了其合法性与代表性,失去了对行政权和政府的制衡能力;而路易·波拿巴政府则利用阶级斗争和议会的衰落极力扩大行政权,建立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军队,最终吞噬了国民议会而建立了独裁政权。特雷尔·卡弗指出:“社会阶级之间的政治斗争内在地孕育了代议制民主走向专制的危险,因为分权制衡的民主政体及其巩固需要阶级之间的政治互动和相互妥协。阶级斗争使得国会议员和政府官僚经常背离民主,代议制民主就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为专制者以社会代表的虚假名义夺取政治权力提供了合法路径。”[12]
三、代议制民主与无产阶级革命运动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尽管代议制民主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但作为具有历史进步性的制度体系,它对于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无产阶级从自在阶级成长为自为阶级、展开阶级斗争和夺取政权提供了锐利武器。
首先,代议制民主摧毁了封建王权专制政体,建立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推动资本主义和现代大工业的迅速发展,为无产阶级的发展壮大与革命运动的开展创造了物质前提。现代无产阶级“是由于工业革命而产生的”[1](P676),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成长。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出了两个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随着资产阶级即资本的发展,无产阶级即现代工人阶级也在同一定程度上得到发展”[2](P38)。也就是说,代议制民主在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同时,也推动着无产阶级队伍的持续增加与扩大。不仅如此,代议制民主的形式普遍性铲除了封建社会的地域性存在,在推动社会化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使得整个社会联系成为一个整体,无产阶级也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存在的阶级。这一切为普遍性的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可能性和物质前提条件。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蘭西阶级斗争》中,马克思作了明确的说明:“一般说来,工业无产阶级的发展是受工业资产阶级的发展制约的。在工业资产阶级统治下,它才能获得广大的全国规模的存在,从而能够把它的革命提高为全国规模的革命;在这种统治下,它才能创造出现代的生产资料,这种生产资料同时也正是它用以达到自身革命解放的手段。只有工业资产阶级的统治才能铲除封建社会的物质根底,并且铺平无产阶级革命唯一能借以实现的地基。”[2](P88)为此,马克思甚至呼吁无产阶级参加所在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去反对封建君主制和封建土地所有制。
其次,代议制民主制度为无产阶级展开阶级斗争提供了和平手段,有利于培养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建立无产阶级的阶级组织,为夺取政权准备思想和组织条件。工业革命的推进与社会底层民主运动的开展,促使资产阶级采取一些措施缓和阶级矛盾。如通过生产工具的革新与生产效率的提高缩短工人阶级的劳动时间,改善工人的生产与生活条件;开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工人的福利政策;有限扩大代议制民主范围,部分工人阶级获得了包括选举权和结社权在内的政治权利,工会和政党等无产阶级政治组织也随之出现。在新的形势面前,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可以利用这些民主权利与资产阶级进行斗争,争取其他阶级的支持,甚至在一些国家可以和平夺取政权。马克思曾指出,英国宪章派争取的普选权以及实行秘密投票、规定议员支付薪水和每年举行大选具有重大意义:“对于英国工人阶级来说普选权等于政治权力,因为在英国,无产阶级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在这里,实行普选权的必然结果就是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5](P424-425)。在1872年第一国际海牙代表大会上,马克思正式提出了无产阶级利用代议制民主和平夺取政权的设想。马克思说:“工人总有一天必须夺取政权,以便建立一个新的劳动组织;……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断言,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到处都应该采取同样的手段。……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如果我对你们的制度有更好的了解,也许还可以加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13]1880年5月,马克思在为法国工人党拟定的《法国工人纲领导言(草案)》中指出,无产阶级为了实现全人类的解放要实现生产资料的集体占有,“就必须使用无产阶级所拥有的一切手段,尤其包括借助于由向来是欺骗的工具变为解放工具的普选权”[14]。在马克思看来,为了实现自身的解放和人类解放,无产阶级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和工具。
馬克思逝世后,无产阶级在参加选举及议会斗争中培育了阶级意识而日益转变成自为阶级,利用合法手段进行阶级斗争取得了重大成就。在恩格斯看来,合法斗争提高了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日益认识到自身的历史使命。在1885年10月28日致奥古斯特·倍倍尔等人的信中,恩格斯指出,在英国,新的选举权赋予工人的力量“相当于德国的普选权所赋予的力量”[15]。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随着无产阶级“成熟到能够自己解放自己,它就作为独立的党派结合起来,选举自己的代表,而不是选举资本家的代表了”[16](P192-193)。恩格斯着重分析了英国无产阶级如何利用普选权表达自己的阶级意志、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在大城市和工业地区的许多选区里,工人都坚决拒绝和两个旧政党进行任何联合,并因此获得了在以前任何一次选举中都不曾有过的直接的和间接的成绩。……他们第一次看到和感觉到,如果他们为了自己阶级的利益而利用自己的选举权,就能获得什么样的成果。对‘伟大的自由党的迷信——在英国工人几乎40年的迷信——被打破了。工人们从令人信服的实例中看到:只要他们提出要求,并且明白自己要求的是什么,他们在英国就成为一种决定性的力量”[1](P380)。在恩格斯看来,成熟的无产阶级必须继续利用代议制民主所提供的有利条件开展阶级斗争,占领两个重要阵地——“报刊”与“选举权、议会”[17]。这意味着代议制民主使得“在资产阶级用来组织其统治的国家机构中,也有一些东西是工人阶级能够用来对这些机构本身作斗争的”[16](P545)。无产阶级还可以充分利用公开辩论和议会场所宣传自己的主张,以获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为革命积蓄力量,为最终夺取政权创造条件。
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根据资本主义国家社会发展提出了无产阶级可以进行和平斗争甚至和平夺取政权的可能性,但是他们并没有因此而否定并放弃暴力革命的主张,始终强调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必须保留革命权这一“唯一的真正‘历史权利”[16](P551)。因此,各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应该根据本国的具体条件来决定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夺取政权。也就是说,革命策略服务于革命目标——夺取政权,因而是多样而灵活的。
四、人民民主对代议制民主的扬弃
马克思恩格斯对代议制民主的认识不仅仅局限于资本主义框架之中,而是在人类民主发展史中找到其历史方位。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民主作为人类的共同价值不能停留在代议制民主阶段,而是要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继续发展以实现人类解放。他们在总结无产阶级民主运动经验中建构了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实现了对代议制民主的扬弃。
马克思恩格斯坚持民主是人类的共同价值,民主制度“是一切国家制度的本质”[3](P40)。马克思说:“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只是表现为一种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在这里,国家制度不仅自在地,不仅就其本质来说,而且就其存在、就其现实性来说,也在不断地被引回到自己的现实的基础、现实的人民,并且被设定为人民自己的作品。国家制度在这里表现出它的本来面露,即人的自由产物。”[3](P39-40)也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在强调人民是民主的真正主体中提出了“人民民主”概念——人民是国家制度的主体与目的,国家制度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和人民自由的实现。人民民主真正实现了人民的统治与自由,是在阶级与国家仍然存在的前提下“由人民自己当自己的家”[8](P565)。与代议制民主相比,人民民主的“人民”是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社会绝大多数劳动者,因为他们在实践中成为了人类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历史进步的决定性力量。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就使民主的主体从少数资本家转变为广大劳动者,人民民主成为最广泛的民主,是人民主体性、自由目标与制度形式的辩证统一。人民民主不仅仅存在于理论原则中,还要通过制度体系得以实践,成为最真实的民主。
如何构建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呢?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导致资本对劳动的统治、资本家对劳动人民的统治。资本与劳动、资本家与劳动人民的根本对立,决定了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不可能有共享的民主。作为上层建筑的代议制民主制度就成为维护资本统治的工具,实现的是有产者的民主与资本的自由,对于广大人民来说只能是被剥削的民主、被统治的民主。无产阶级要克服代议制民主的虚幻性与阶级统治本质,首要的就是摆脱资本的统治,即逐步限制和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人民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联合生产。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获得政权之后就要立刻采取措施,“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2](P52)。无产阶级公有制的建立将使得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在平等基础上实行联合生产。这样即使在市场依然存在的条件下,公有制经济已经使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殖”[18]。社会生产的目的不仅仅是追求利润,更是为了劳动者的全面自由发展。这也就从根本克服了代议制民主为资本所控制的经济根基,为人民民主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消除了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并不意味着代议制民主就自动具有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内容。资本主义国家制度是资产阶级维护利益的统治工具,“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1](P571)。与此同时,政治解放使得资本主义国家具有独立于市民社会和统治阶级的相对自主性和独立意志而在某些时刻成为整个社会的主人。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明确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9](P218),必须打碎旧的国家压迫机器,建构新的民主制度体系,保证国家机构始终成为社会和人民的公仆。在马克思看来,这其中首要的国家制度创新就是实行人民武装的军事制度,即用短暂任职的国民自卫军代替资本主义国家的常备军与警察,把革命权留在人民手中,从根本上保证人民能够收回国家权力,防止国家成为奴役和压迫人民的异化力量。对马克思而言,这既消灭了“阶级统治——不论是通常的阶级统治还是一个自称拯救所有阶级的冒险家的统治——僭取政府权力”,最大限度地削减了军费支出,又提供了“抵御外国侵略的最可靠的保障”[9](P196)。
人民武装制度保证了人民对国家权力最根本的占有,但马克思恩格斯也深刻认识到现代国家地域广大、人口众多,不可能让全体成员直接行使国家权力。这意味着人民民主仍然需要通过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按照人民的意志来管理国家事务。问题的关键在于防止人民代表的异化,始终保持代表的真实性与真正的责任制。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科学的办法就是赋予普选制度以真实意义,以社会勤务员制度克服代表背離选民的困境,建立真正的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具体而言:(1)实行真正的普选制度以选出真正的人民代表。无产阶级普遍选举具有以下鲜明特点。第一,选举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废除了对选民的财产、居住条件、教育、宗教信仰等各种限制。除因犯罪而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每个成年居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普选范围不仅包括人民代议机关,还包括法官、警察、教师等所有的公共职务。第三,选举产生的代表将“受选民给予他的限权委托书(正式指令)的约束”[9](P155),对人民负责。(2)废除官僚制代之以社会勤务员制度。社会公职人员不仅由人民选举产生,而且可以随时被罢免而不必等到任期结束,同时实行彻底的政务公开制度,保证人民的知情权,使“勤务员总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9](P196)。为防止公职人员追求升官发财,他们无论职位高低都只领取和工人同样的工资,取消以前官僚享有的一切特权和公务津贴。(3)在保证人民的革命权和代表的真实性基础上,用“议行合一”的政府制度代替权力制衡的分权政府,以克服代议制民主走向专制的内在危险。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合一的政府体制保证了人民代表机关同时拥有立法权和行政权,人民代表既是立法者又是执法者,既把人民的普遍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又能够切实付诸实践。这个“实干的而不是议会式的机构”[9](P154),能够克服分权制度带来的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对立,使人民的意志,可以得到更有效地贯彻与执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此外,马克思恩格斯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强调中央有限集权与地方适度自治的辩证统一。一方面,中央政府行使有限度的集中权力,保证中央权威与国家能力,执行“符合于普遍性、全国性目的的职能”[9](P197)。例如,维护国家主权独立与国家统一、处理外交事务、制定全国性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建立统一市场秩序,等等。另一方面,地方享有适度的自主权以发挥地方和人民的主体性与积极性,实现地方自治和人民的自我管理。在马克思看来,作为自治组织的巴黎公社就是法兰西第二帝国的直接对立物:“公社意味着在旧政府机器的中心所在地——巴黎和法国其他大城市——初步破坏这个机器,代之以真正的自治”[9](P221-222)。由于实现了真正的自治,巴黎公社激发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热情,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马克思惊呼道:“公社简直是奇迹般地改变了巴黎的面貌!第二帝国的那个花花世界般的巴黎消失得无影无踪。”[9](P165)中央有限集权与地方适度分权,划清了二者的职权权限,建立起相互协作关系,实现了国家与地方与基层社会的共同治理。这既防止了中央过度集权而走向极权主义,也避免了地方过度分权而走向无政府主义。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民民主即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质内容与制度实践形式的辩证统一,“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9](P158)。这种真正的民主制将在推进经济解放——全部生产资料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手里以消灭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的历史进程中,逐渐消灭资本、私有制、雇佣劳动、市场、阶级与国家,超越政治解放的局限而走向人类解放,实现所有社会成员全面自由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659.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692.
[11]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184.
[12] Terrell Carver,“Marxs Eighteenth Brumaire of Louis Bonaparte:Democracy,Dictatorship,and the Politics of Class Struggle”,in Peter Baehr and Melvie Richter(eds.),Dictatorship in History and Theory[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126-127.
[13]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179.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442.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368.
[1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590.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499.
Abstract: Marx and Engels comprehensively criticized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on the basis of materialist dialectics, creatively proposed peoples democracy and realized the sublation of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Marx and Engels historically described and analyzed the early development of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which not only affirmed its historical progressiveness, but also profoundly revealed the nature of its class rule and the inherent limitations of its moving towawds autocracy, and clarified its positive significance to the proletarian movement.??More importantly, Marx and Engels, standing at the height of human liberation, constructed a new democratic system of peoples democracy based on the practice of the proletarian revolution and sublation of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and realized the dialectical unity of democratic content and form, making great contributions to the development of democratic theory and practice. ?
Keywords: Marx; Engels;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Peoples Democracy
责任编辑:吴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