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门:竞赛活动的组织举办要做到“八个不得”
2022-04-13
现代苏州 2022年7期
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新修订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强调:任何学校、学生及家长坚持自愿原则参加竞赛活动。竞赛活动的组织举办要做到“八個不得”:坚持公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竞赛各项工作不得进行委托、授权;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