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野下公民参与和大众传媒的公共性
2022-04-13何洁
何洁
公共性: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内在驱动
公共领域理论的研究从诞生伊始就离不开关于公共性的讨论。在这个领域的重要研究人物哈贝马斯的概念受益于阿伦特,但是不同的是,他跳出了阿伦特的思维方式。他在研究相关概念时,曾评价公共性为:“本来意义上的公共性是一种民主原则,这倒不是因为公共性,每个人一般都能有平等的机会表达个人倾向、愿望和信念——即意见;只有当这些个人意见通过公共批判而变成公共舆论时,公共性才能实现[ 1 ]。”
作为公共领域的核心概念,公共性是在多元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个人利益不以特性单独存在,对现存生活的迷茫、焦虑、痛苦以及所陷入的困境通过多种媒介进行传达,从而和群体达成共鸣,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集体利益的实践来实现公共舆论的同时,公共性因群体而存在,推动公共事务朝着正确、积极的方向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个人利益也得到满足,在充分表达自己意见建议的同时,参与了社会治理,在公共生活空间中参与公共决策,推动公共社会向良性有序的方向发展。
集体利益诉求
当代社会,大众传播媒介不断革新,通过互联网,个体与社会连接起来,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手握的新媒介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微博、抖音、朋友圈,任何社交媒体都可以成为个人保障自己应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效平台。公民通过媒介将自己的现实困境发布到网上,在兴趣相同或者媒体运作下,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他们达成共鸣,有同样的利益诉求,形成一个坚不可摧的利益共同体,而随着民众参与人数的增加,他们便形成了大众媒介聚合的“想象的舆论共同体”,正如泰勒的“社会想象”[ 2 ]。此时的社会公众早已经超脱于以往的面对面交谈而通过网络来交谈聚合,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公众形成的集体可以自由、多方式、全方位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并通过广泛的讨论,形成公共舆论,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
社会共同体
在现代社会中,强调个人独特性的同时,又强调集体归属感。一个人的存在,不可能单纯到脱离社会,一定属于某些群体和组织。随着人的思维方式和观念的转变,个人逐步选择自己认同的人群,形成一个组织或群体,成为社会团体的一员。而所谓的社会共同体,大意如此,即“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權益和价值观,公共领域中的这部分主体自主地选择集合在一起,以便有组织制定公共决策,处理公共事务,这样的社会组织就被称为社团或共同体”[ 3 ]。
社会共同体的出现,可以引导成员的思想方式,整合各方利益诉求,实现多数人的目的。当下社会,社团的类型、存在方式多种多样,他们有不同的目标,有不同阶层和受教育水平不一的成员,同样他们社团的性质、所要申诉的目标和想要达成的任务都不一样。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女权运动就热潮不断,而随着全球变暖,气候破坏,也有越来越多的组织重视保护环境等,这些种类不一的组织,是个人和国家之间的第三方,不同于官方组织机构,在国家权力和普通民众之间建立联系。而这些团体在互联网的影响下,利用大众媒介如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来提出社会问题,虚拟的公共空间成为当代公共性的重要载体。
现今社会,不同的社会组织都可以通过媒体来公开表达,遇到灾情时,全国万众一心救援抗灾。借助传播媒介的支持,个人参与到团体中,形成社会共同体,参与到公共领域中,帮助人们解决困难,不用面对面就能在互联网上有效沟通、治理、维护,也让社会团体在公众中引起广泛影响和深刻探讨,大家团结一心克服困难。大众传播媒介在使得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成为现实的同时,也让公共性得到了更为深刻的发展和进步。
公共性:公民与传播媒介的双向互动
近些年来,公民能不断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最重要的技术支持就是大众传播媒介,传播技术的革命为公共性建设提供了可能。这也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媒介化时代。英国社会学家汤普森说:“公共和私人生活的内容及这两个范畴的边界都在媒介技术的应用过程中不断被重构。”我们的生活因媒介而变化,因公众传播而进步,而这个过程,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即公民和传播媒介并不是单箭头,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从而实现公共性的建立。
传播媒介推动传媒公共性建设
纸媒时代,我们接收的新闻是单方面的输入,我们看到热点事件,可以在现实空间中与周边人讨论参与其中,但并不能快速反馈。在传播媒介日新月异的现在,技术也是推动传媒公共性建设的重要生产力。打破纸媒体、广播媒介等单方面输送,互联网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双向平台,有着相同的宗旨、目标和利益诉求的个人形成集体。他们分别在网上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然后受到有同样想法的人的评论和支持,从而影响越来越大,自此,单方面的输送已经被打破。他们的利益诉求终将被越来越多的人听到,不仅可以反馈给媒体人,甚至可以传达给官方媒介,形成多方面的良性互动。在此基础上,公众提出的想法不再是虚无的探讨,而进一步转变为现实生活的落实。多元社会中,权利逐渐趋向平等。在官方媒体、市场和公众之间,公众可以表达和听到,可以更加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传媒从起初的管理模式逐渐转变为治理模式,传媒公共性建设不仅停留在职业道德、基本属性层面,而且更加重视传媒实践,追求传媒和公共性的契合,实现了现代社会的平等、公正、开放、多元。
公民参与推动媒介公共性建设
互联网还未发展成现在这样时,公民对于新闻的获取多来自电视,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新闻调查》等法制节目或新闻节目,这些节目体现了传媒一直追求的公共性,对公共利益至上原则的维护,在单向传播的过程中,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社会和技术的变迁不仅是推动传媒公共性建设新的强大动力,也为其提供了实践场域。”传媒一直以来作为多元社会治理主体的一元而存在。新闻、社交媒体搭建的网络虚拟平台,为网民提供了可以自由表达、讨论思辨的途径,展现了互联网媒介在公共性建设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公民和媒介是相互作用的关系,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形成。
阿伦特说过:“被他人所见所闻,其意义只来自这一事实;每个人都是在不同的位置上去看去听的,這就是公共生活的意义。”如果说公民个人的想法是看待事物的一个角度,那么互联网便是将对事物更多更全面的看法联系起来的有效平台。它凭借传播媒介,将公民孤立的想法和建议,在虚拟网络中与众多人联系起来。公共领域本来就是一个价值和观点需要多元的空间,它不可能是一家之言,否则就是倒退于封建时期的公共性。在这个公共空间中,公民聚集在一起,通过平等交流和协商的方式,形成有一定价值意义的共同想法,从而维护他们的利益。这个公共空间领域如哈贝马斯所理想规范的那样:“既是物理空间,更是因为公众的到来而形成的意义空间[ 4 ]。”这个空间有显著的三个特点。第一就是人们在这些空间里表达想法,提出意见相互讨论等不受制约,是自由而平等的;不同于国家公权力的强制而具有权威性。第二,这个公共空间是中立的状态,人们聚集在这里,本就是想要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第三个特点是这个公共空间必须建立在理性之上。在互联网让人人说话可以被听到成为可能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在网络上发表评论,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但是这些建议并不总是有效的,比如经常在互联网中看到“网暴”“人肉”等词汇,这些行为已经不仅仅是在进行公共建设,而是已经违反了法律,造成了网络的乌烟瘴气。个体参与公共空间,就必须自觉遵守公共空间的规则;理性精神是推动公共空间建设不可缺乏的品质,正如哈贝马斯所认为的,公共领域的主体——“公众”,具有独立人格和批判精神,能够就普遍利益问题进行理性讨论。如果缺乏理智,缺乏思辨精神,那么也不可能形成正向的公共舆论进而起到批评、监督、规范的作用,那么这样的公民参与也不可能是有效的,因此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必须建立在理性和守法的基础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媒介公共性建设。
目前中国的公共性的发展趋势
列斐伏尔提出的“空间生产”概念,认为城市社会生活展开于城市空间之中,强调空间实践在沟通城市与人的关系时的意义。其空间理论所阐述的重点就是,所有的社会活动都发生在空间中,但也同时在创造着空间[ 5 ]。公共性的建立过程,是一个肉眼可见的发展过程,从封建社会到工业革命,再到现在的现代化,对于公共性的解读也在不断演变,从阿伦特到哈贝马斯,再到泰勒,对公共性以及传媒公共性的思考也从未停止。而在未来,公共性的概念仍将是复杂多变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其概念和形式正在走向成熟。
现如今,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可以说,从制度上要求协调好个体和大众的利益,使个体充分参与到公共生活中,融入公共空间。另一方面,传播技术的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个体空间,把个体与大众连接起来,从而保障和维护公共性建设。典型的例子就是以互联网为沃土生长发展起来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其在运行模式上有四个特点:创造一种在城乡之间的真实联系,把利于他人的公益性与参与者自身的利益性结合起来的,促进陌生人之间相互理解、平等、信任、友善、宽容、分享、责任和爱的“公共性价值”[ 6 ]。这些基于互联网生长起来的组织代表着一群广泛的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形式,通过网络空间建构公共性空间,推动社会向积极的维护多数人利益的方向发展,推动公益事业的进步,都是对公共性建设走向成熟的强势助力。同样,公共性能不断走向成熟,重要的一点是在面向未来的同时,社会环境也在不断地改善和成熟,从制度到思想建设再到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取向都趋向于进步,这种社会环境的改变推动公共性建设完善成熟。
从总体上来讲,互联网的发展催生多种传播方式的出现和转变,为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话语平台,同时在虚拟公共空间将个体与大众联系起来,不再强调个人存在形式,而是强调公众的表达和公众的参与,个人更多的是参与到群体中作为群体之一员的方式而存在,以此来维护集体的利益诉求和取向,同时在保护集体的利益时保障个体利益。抓住公共利益这一根本诉求,利用大众传媒的方式来有意识地培育和建设公共空间,使得公共性建设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同时,又符合社会生活建设。在迅速发展的当下社会,增强人们的公共取向和公共意识,形成成熟有益的公共精神和公共价值观,在未来的现代化建设和和谐社会构建中,才能通过科学技术,在互联网的抚育下,更好地让公众通过大众传媒推动社会生活中的公共性建设。
参考文献
[1]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王晓珏,刘北城,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252.
[2]查尔斯·泰勒.公民与国家之间的距离[M]//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3]汪晖,许燕.“去政治化的政治”与大众传媒的公共性——汪晖教授访谈[J].甘肃社会科学,2006(04):235-248.
[4]丰琰.人的公共性的哲学思考[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16.
[5]马中红.第三种论坛:体制性网络空间的公共性透视——以苏州“寒山闻钟论坛”为个案[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6(08):67-87.
[6]丰琰.人的公共性的哲学思考[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