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背景下的家庭教育新使命
2022-04-12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韩江萍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韩江萍
2022年正向我们走来,《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在“双减”背景下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法》,促使我们重新思考家庭教育的意义和价值。面对新的变革和挑战,家庭教育亟需回归育人本位、走到科学施教的轨道上来。
一、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建设、家庭教育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家庭所担负的重要教育职能,意味着家庭作为重要教育机构的职能属性,从法律上得到了确立。家庭教育不再是私人领域的“家事”,而是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国事”。
二、家长是家庭教育中的责任主体
家庭是孩子人生中的第一所学校,也是一所终身学校。家庭教育对儿童接受其他教育具有奠基性意义。《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条、第十四条对父母的家庭教育角色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这从法律上明确了父母应承担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该法要求,父母还应具备家庭教育专业素养。《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家庭教育应当“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第十四条规定,“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家庭教育”。这给家长提出了明确要求,家长要承担起教育引导儿童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成为自觉的、有实践智慧的家庭教育者。
三、家庭教育的核心任务是立德树人
家庭教育说到底是在家庭生活中进行的如何做人的教育,这是家庭教育最根本的责任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提出,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长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是孩子将来的立身之本;要教育孩子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热爱劳动,这是孩子将来的做人之基;同时,要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学习习惯、思维习惯,这是孩子将来事业成功的基础。为人父母,要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孩子一生打下坚实的根基。
四、家庭教育的本质是生活教育
爱孩子是父母的天性,但是会爱孩子是一门科学。如何开展家庭教育,我们需要了解家庭教育的特点。家庭教育有两个根本特点,一是生活教育;二是潜移默化。家庭教育应在良好的家庭关系、丰富多样的家庭活动中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在这方面,《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长如何开展家庭教育提供了方式、手段上的指引,其内容既有普遍规律指导下的“教育”之法,如《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条提出“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有家庭教育独特的“养育”之法,如《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提出“相机而教”“言传身教”“共同参与”“严慈相济”“注重陪伴”等。
总之,新形势迫切需要家长增强家庭教育的意识,转变教育观念,让教育回归育人初心;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素养,科学施教。广大家长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克服功利化、短视化教育行为,让教育回归初心,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儿童青少年全面而有个性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