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洛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石钺研究
2022-04-11聂晓雨李德方
◎聂晓雨 李德方
(1.洛阳仓窖博物馆;2.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洛阳 471000)
伊洛地区是指以洛阳为中心的伊水、洛水流经区域,它是中国新石器时代一个相对独立的考古学文化分布区。伊洛地区新石器时代,历经裴李岗文化寨根类型[1]、王湾一期文化①严文明先生《略论仰韶文化的起源和发展阶段》一文中,把洛阳王湾遗址的王湾一期遗存分为一期一段、一期二段,此两段分别属于仰韶文化的早、中期。 其中一期二段与庙底沟类型的时间相当,亦称仰韶文化阎村类型。 而王湾遗址的王湾二期遗存全部归属于仰韶文化,分为二期一段、二期二段、二期三段、二期四段,其中一、二段可称二期早段并与秦王寨类型大抵对应,而三、四段可称二期晚段,与大河村类型、庙底沟二期大抵对应。 笔者对王湾二期的分段,采用严先生的观点。、王湾二期文化、王湾三期文化,后接二里头文化。在这一考古学文化序列中,仰韶晚期的王湾二期文化和龙山时代的王湾三期文化则处在伊洛地区新石器时代的晚期阶段。
半个多世纪以来,考古人员经过对伊洛地区多处史前遗址的发掘,出土了一批新石器晚期石钺。这批石钺对研究伊洛地区早期石钺特征、嬗变乃至其所处社会发展阶段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笔者主要依据考古资料,对这批石钺进行类型学考察与分析,并论及相关问题。
一、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石钺类型学考察
迄今为止,在伊川伊阙城、伊川北寨、洛阳西干沟、洛阳王湾、洛阳涧滨、洛阳五女冢、洛阳西吕庙、孟津妯娌、新安麻峪、新安冢子坪、临汝煤山、登封王城岗等遗址中均出土有新石器晚期石钺,数量有20 余件。这批石钺磨制精细,形体一般规整,身有钻孔,刃多圆钝。依其平面形状,分为宽扁体斧状A 型石钺和长方体铲状B 型石钺(见表1)。
表1 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石钺分期表
(一)A 型宽扁体斧状石钺型式考察
根据A 型宽扁体石钺的背部、刃部、侧边及横断面形态变化,分三式:
Ⅰ式 弓背弧边弧刃石钺,横断面呈扁圆形。
伊川伊阙城M9:5,“青色石灰岩,弧形刃,刃部较宽,上部较窄,有一对钻孔”,背宽7 厘米、刃宽10 厘米、高12 厘米、厚约0.7 厘米[2](见表1:1)。洛阳五女冢H195:10、H84:1,均用青砂岩磨制,“扁状梯形,上窄下宽,形体较短,双面弧刃,中部有孔,孔为对钻”,其中H195:10,背宽5.5 厘米、刃宽7.7 厘米、长10.7 厘米(见图1)。H84:1,“上部残,断面呈椭圆形,刃宽6.5 厘米”[3]。洛阳王湾H215:33,亦呈扁状梯形,弓背近平,弧刃,长10.8厘米、厚1.4 厘米[4]。
图1 五女冢H195:10A 型Ⅰ式石钺图
Ⅱ式 背部近平直,两边微弧,弧刃,平面略呈等腰梯形,横断面呈扁圆形。
西干沟仰韶文化二期H109:1,“窄顶宽刃,扁平体”,弧刃,“由两面磨制,在器身的中部穿一圆孔,孔由两面钻成……长10.8 厘米、厚0.9 厘米”[5](见表1:2)。洛阳涧滨遗址出土1 件形近H109:1。[6]
Ⅲ式 平背直边弧刃石钺,平面近方形,横断面呈圆角长方形。
洛阳西吕庙龙山文化灰坑H15:1,通体磨光,上窄下宽,平背弧刃,侧边斜直或微弧,中部偏上处有一对钻孔[7](见表1:3)。新安冢子坪龙山文化灰坑H7:2,形近西吕庙H15:12,残长10厘米、宽9.4 厘米、厚1.4 厘米[8](见图2)。
图2 冢子坪H7:2A 型Ⅲ式石钺图
(二)B 型长方体铲状石钺型式考察
Ⅰ式 长方体圭形石钺,平刃。
伊川伊阙城M9:2、M9:3,“保存皆较完整,形制相同,大小相差无几。石灰岩质,极易碎,淡青绿色”。M9:2,长方体,上窄下宽,弧背平刃,长15.4 厘米、宽6.8—7.5 厘米、厚1.8 厘米。M9:3,长13.8 厘米、宽5.2—5.8 厘米、厚1.6 厘米[2]((见表1:1,见图3)。
图3 伊阙城M9:3B 型Ⅰ式石钺图
Ⅱ式 弓背,两边微弧,横断面呈扁圆形。
孟津妯娌F2:38、H16:9,均用青砂岩磨制。其中F2:38,残长6.3 厘米、残宽8 厘米、厚1.5 厘米。H16:9 残长7.5 厘米、宽11 厘米、厚0.8 厘米[9](见图4,表1:5)。新安麻峪T9③:1,形近妯娌F2:38,弓背弧边,横断面呈扁圆形,残长4.5 厘米、刃宽8.2 厘米、厚1.5 厘米。[8]
图4 妯娌F2:38B 型Ⅱ式石钺图
Ⅲ式 直背直边弧刃石钺,横断面呈圆角长方形。
临汝煤山龙山文化一期T25③B:7,灰岩磨制,平背弧刃,侧边斜直,正锋,上部有一圆形钻孔,横断面呈圆角长方形,长12 厘米、背宽5 厘米、刃宽6.3 厘米、厚1.3 厘米[10](见表1:6)。登封王城岗“龙山文化五期”T195H478:2,形近煤山T25③B:7,钻孔偏居刃侧,“长12 厘米、顶部宽5.5厘米、下部宽7.5 厘米、厚1.5 厘米、孔径1.7 厘米”[11](见图5)。伊川北寨YPBT4H36:4,“青灰石磨制而成,长方体,体稍薄,上半部已残,中部有残孔痕……残长9 厘米、宽6.9 厘米、厚0.8 厘米”[12]。
图5 王城岗WT195H478:2B 型Ⅲ式石钺图
以上即系对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石钺的初步类型学考察。
二、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石钺分期与演变
以上分述了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A 型的宽扁体斧形石钺和B 型的长方体铲形石钺,诸型又各分为三式。为便于分析它们之间的演变关系,拟首先考察诸型式石钺的考古学年代,继而进行分期并论述诸期石钺的嬗变关系。
(一)诸型式石钺考古学年代
首先考察A 型Ⅰ式、Ⅱ式、Ⅲ式石钺年代。
据发掘简报或报告,伊阙城M9:5、五女冢H195:10 和H84:1、洛阳王湾H215:33 等A 型Ⅰ式石钺的年代,均为王湾二期早段。例如伊阙城M9:5,发掘者定其为“仰韶文化秦王寨类型中期”,因严文明先生指出秦王寨与王湾二期早段相对应,故王璐先生已撰文把M9:5 的年代定为王湾二期一、二段之际。[13]再如五女冢遗址出土石钺,发掘者将其所在的五女冢遗址“仰韶文化第二期遗存”的年代推定为王湾二期早段或大河村三期[3],故五女冢石钺的年代为王湾二期早段。洛阳王湾出土的Ⅰ式石钺H215:33,《洛阳王湾》一书定其年代为王湾遗址新石器时代遗存Ⅱ段,因为该遗址的新石器时代遗存分为6 段,其中Ⅰ段为王湾一期文化,Ⅱ、Ⅲ、Ⅳ段为王湾二期文化,Ⅴ、Ⅵ段为王湾三期文化,所以Ⅱ段的H215:33 约当严文明先生分期的二期一段或稍晚,亦可视为王湾二期早段。必须说明的是,《洛阳王湾》一书图8“王湾新石器时代遗址陶器分期图”中的第一、二期之间的分界线误绘在Ⅱ、Ⅲ段之间,误把Ⅱ段归入王湾一期,于此作以说明。
西干沟H109:1 为A 型Ⅱ式石钺,考古报告将其归属于西干沟遗址“仰韶文化二期”且该期的年代和“王湾第二期晚段”相当,故西干沟H109:1 的年代为王湾二期晚段[5],而与其形态相似的涧滨遗址出土的A 型Ⅱ式石钺的年代亦如此。
A 型Ⅲ式的西吕庙H15:12、冢子坪H7:2,发掘者认为前者“属矬李三期文化,为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偏早”[7],后者为“河南龙山中期,是王湾三期的早期遗存”[8]。这些石钺同为王湾三期文化遗物。接着考察B 型Ⅰ式、Ⅱ式、Ⅲ式石钺年代。
伊川伊阙城遗址M9 随葬的3 件“形制相同,大小相差无几”B 型Ⅰ式石钺(M9:2、3、4),其年代应与A 型Ⅰ式石钺M9:5 相同,同为王湾二期一、二段之际。
B 型Ⅱ式的妯娌F2:38、H16:9,同属妯娌遗址新石器时代遗存第三期,发掘者已指出该期相当于王湾二期的三、四段[9],故石钺的年代为王湾二期晚段。新安麻峪遗址出土石钺T9③:1 的年代亦如此。
B 型Ⅲ式的临汝煤山龙山文化一期的T25③13:7、登封王城岗“龙山文化五期”的T195H478:2,均为王湾三期文化晚期阶段遗物。
以上即诸型式石钺的考古学年代。
(二)诸型式石钺分期与演变
以上分述了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A 型宽扁体斧形石钺和B 型长方体铲形石钺诸式的考古学年代,其中诸型Ⅰ式石钺的年代为王湾二期早段,诸型Ⅱ式石钺的年代为王湾二期晚段,诸型Ⅲ式石钺的年代为王湾三期文化。据此,诸型的Ⅰ式石钺为第一期,诸型的Ⅱ式石钺为第二期,诸型的Ⅲ式石钺为第三期。
由以上诸图可知,诸期A 型石钺均为宽扁体弧刃斧状,这是诸期A 型石钺的共性或基本特征,但其早、晚又见差异。以西干沟H109:1 为代表的Ⅱ式石钺,虽继承了以伊阙城M9:5 为代表的Ⅰ式石钺的弧边作风,但背部和两边则趋近平直。以西吕庙H15:12 为代表的Ⅲ式石钺则继承了Ⅱ式石钺的背部与侧边微弧的风格,其背部和侧边则为平直或斜直,而且Ⅲ式石钺的横断面也由早期的扁圆形演变为圆角长方形。这表明随着时间的变化与磨制技术的提高,A 型石钺的形态由弧边向直边演变,有一个继承与变化的过程。
从图4 还可以看出,诸期B 型石钺同为长方体铲形石钺,这是B 型石钺的共性,但其早、晚亦显变化。一期的Ⅰ式圭形无刃石钺应是一种作为墓葬明器的特殊器物,但其弧背的风格为二期石钺所继承,而三期石钺则继承了二期石钺的背部和侧边微弧的风格而演变为平背直边,三期石钺的横断面也由前期的扁圆形演变为圆角长方形。这表明诸期B 型石钺之间具有直线传承关系,似分处于同一考古学文化的不同发展阶段。
综上所述,从仰韶晚期至龙山时代,伊洛地区石钺是连续传承、直线发展的。
三、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石钺源流
在考察了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石钺的型式、分期之后继而讨论其渊源与流向。具体地说,就是讨论第一期的王湾二期早段石钺的来源与第三期的王湾三期石钺的去向。
(一)第一期石钺渊源讨论
按照学术界的一般认识,石钺起源于石质斧、铲类生产工具①许鹏飞《钺代表的军权意义的起源与发展》认为:“钺在新石器时代已经出现,从砍伐工具演变而来,后成为专门的武器。 ”,而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第一期石钺的起源亦当如此。笔者曾将第一期的石钺与王湾一期、王湾二期的石质生产工具比较,认为Ⅰ式石钺与当时的扁圆体石斧、长条形石铲的基本形体是相似的,可证第一期石钺起源于生产工具并是石质斧、铲的演变形态。
迄今为止,在伊洛地区尚未发现较第一期更早的仰韶中期(阎村类型、王湾一期二段)的石钺,但在伊洛地区西边的三门峡西坡遗址仰韶中期偏晚的墓葬中出土有玉钺,在汝州阎村遗址的仰韶中期陶缸上绘有与西坡玉钺相似的斧钺。这为探讨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Ⅰ式石钺的渊源提供了线索。
21 世纪初,考古人员在灵宝西坡遗址清理了22 座“仰韶文化中期晚段”的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其中15 座出土有随葬品,随葬品中有少量玉钺。例如M8,是一座较大的土坑墓,墓口长3.95 米、宽3 米、深2.35 米,下设生土二层台,葬者为一成年男性,随葬品共计10 件,其中有1 件弧背弧刃的玉钺,编号为M8:2[14](见图6)。
图6 灵宝西坡M8 出土玉钺图(M8:2,1/4)
20 世纪70 年代末,在洛阳地区临汝县(今汝州市)阎村遗址发现了1 件陶缸,该陶缸为成年人二次葬的葬具,其上彩绘有图画,学术界一般称此图为“鹳鱼石斧图”[15](见图7)。这件“鹳鱼石斧图”陶缸(简称“阎村缸”),严文明先生命之为伊洛地区仰韶文化中期阎村类型的典型器。阎村缸的年代,依据与阎村遗址相近的中山寨遗址[16]、洪山庙遗址[17]的分期,其年代为阎村类型晚期,亦当仰韶中期晚段。②李德方、王璐:《“鹳鱼石斧图”陶缸考古学年代浅识》,待刊。 该文认为阎村缸的形制与汝州洪山庙遗址M1 内出土的M1W46:1、M1W84:1 等陶缸同为口大底小的圆筒形,均为厚圆唇深腹平底,口外侧均见对称鹰嘴形鋬,底部正中均有圆穿,它们的质地、形态、功用相同或相近,应为同期遗物。 据洪山庙发掘简报,洪山庙的以M1 为代表的遗存与中山寨三期大体相当,而中山寨遗址的第三期为庙底沟期晚段,故洪山庙以M1 为代表的遗存、阎村缸的考古学年代亦为庙底沟期晚段,亦当仰韶中期晚段、阎村类型晚段、王湾一期二段晚段。阎村缸上所绘石斧为弧背弧边弧刃,与西坡遗址M8 出土玉钺形态相同,阎村缸上所绘石斧堪称西坡玉钺的写实画。既然西坡M8:2 以玉钺名之,阎村缸上的石斧亦应为钺类器物。
图7 河南汝州阎村出土的“鹳鱼石斧图”
倘若把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Ⅰ式石钺与西坡玉钺、阎村缸所绘钺类器物类比,其均具弓背弧边特征,后者可能是前者的古老形态或渊源。
(二)第三期石钺与二里头文化石钺
伊洛地区史前晚期第三期石钺的继承者为二里头文化石钺。据不完全统计,在二里头文化分布区已出土二里头文化石钺20 余件,亦可分为宽扁体斧形石钺和长方体铲状石钺两型,它们均继承了伊洛地区史前晚期石钺的风格。如二里头遗址ⅢT228:1 和Ⅱ·VT109④:26,其继承了A型Ⅲ式石钺基本特征,但制作更为精细,上体的横断面则由A 型Ⅲ式的圆角长方形演变为长方形[18](见图8:1、2)。又如洛阳皂角树遗址二里头文化三期H2:8[19](见图8:3),其平顶直边的特征与钻孔形态等都与B 型Ⅲ式的煤山龙山文化石钺相近,表明二里头文化石钺由伊洛地区史前晚期石钺直接发展而来。二里头文化及其以后时期,伴随着玉钺、铜钺的制作与流行,石钺渐趋衰微。
图8 二里头文化石钺图
由以上论述可知: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石钺起源于斧、铲类生产工具,而仰韶中期偏晚阶段的灵宝西坡玉钺和“鹳鱼石斧图”上的钺类图画或为该地区石钺的古老形态。伊洛地区龙山文化石钺的继承者是二里头文化石钺,它是对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石钺的直线传承。
四、石钺性质
以上讨论了伊洛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石钺的型式、年代、分期及其渊源与流向,以下就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石钺性质进行讨论。
伊洛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石钺的性质如何,它是斧、铲类生产工具还是礼器?从以上介绍的伊洛地区新石器晚期石钺的形态分析,它们基本上已经丧失斧、铲等生产工具的功能而演变为礼器。据《考古学辞典》的解释,礼器是古代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象征“贵族统治权威,并有区别贵贱尊卑的功能,是礼制的具体体现”[20]。那么,伊洛地区史前晚期的石钺,是否象征贵族统治权威,并有区别贵贱尊卑的功能呢?回答应当是肯定的。现以伊阙城M9 出土的石钺为例进行讨论。
伊阙城M9(见图9)是一座王湾二期文化偏早阶段的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口长3.1 米、宽1.5—2.1 米,墓坑面积达5.6 平方米;墓底有熟土二层台,内置单棺;墓内葬一成年人,随葬品有1件A 型Ⅰ式石钺、3 件B 型Ⅰ式石钺、1 件玉饰。迄今为止,伊洛地区已清理100 余座王湾二期的长方形竖穴单葬墓,并可依据墓葬的规模分辨出葬者的“贵贱尊卑”,显示出当时人群中的等级分化或阶级分化。例如妯娌遗址的一片王湾二期墓地,清理出50 座成人单葬墓并分作大、中、小三个等级:大型墓1 座,墓口面积达20.86 平方米,下设二层台,单棺;中型墓7 座,墓口面积4.1—5.5 平方米,下设二层台,单棺;小型墓42 座,墓坑面积在3.5 平方米以下,个别墓设二层台并有单棺[9]。若将伊阙城M9 的墓葬规模与如上三个等级的墓葬相比,伊阙城M9 的墓葬等级约当妯娌遗址的较高等级墓葬,可证伊阙城M9 的葬者生前具有统治权威,而墓中随葬的石钺应是具有“区别贵贱尊卑功能”的礼器。
图9 伊川县伊阙城遗址M9 平面及剖面图
近年来,在伊洛地区的周邻地区或北方地区、江汉地区,均发现具有礼器性质的石钺或钺类图画。
例如山西芮城清凉寺庙底沟二期文化墓地,发掘者把清理的庙底沟二期文化墓葬分为三个等级:“处于社会最上层的是大型墓的墓主人,这类墓葬规模大,有陪葬者或殉人,随葬玉器和其他代表身份的器物。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部分小型墓,随葬品很少,墓主人的身份是普通的部族成员。最低级的是大型墓中的陪葬者或殉人,他们均非正常葬式,甚至被随意弃置,其地位与墓主人存在着巨大的反差。大墓内的随葬品主要是玉石器,种类较少,可分为玉琮、璧、钺、环、长方形玉器、玉兽头饰、带孔石刀等,其中的主要器物应属于礼器”[21]。发掘者认为葬者“可能与负责解盐外销的常设机构有关”,其生前应是享有管理盐池权力的“贵族”。M79 是该墓地发现的随葬品最多的贵族墓,“墓内葬有4 人,其中墓主人头向朝西。其他死者有的头朝东,有的头朝西,或屈肢,或直肢,而且相互叠压,显然不是正常的葬式”,随葬品共有17 件(组),以玉礼器为主,还有陶器、石钺[22]。
再如辽宁省朝阳市的半拉山红山文化晚期墓地,该墓地清理了一批墓葬,可以分为中心大墓、石棺墓、长方形土坑墓、积石墓等四个等级,其中在一座较高等级的M12 内出土了1 件石钺和1 件兽首形柄端饰。这件“兽首形柄端饰”为玉质,李伯谦先生认为其应为“玉猪龙头部”[23],故应称为“龙首”。这件龙首的一端加工出柱榫头,榫头的一端应安装在一个木柄上而组成长柄,龙柄的另端则安装石钺,组装一起为“龙柄石钺”。我们已有专文论证其为礼器。[24]
又如在石家河文化中发现有武士执钺刻画图像,该刻画图像出土于肖家屋脊遗址H357,画面为一武士手执长方形钺。参加过石家河遗址发掘的湖北考古所所长方勤认为“这件刻画图像表现的正是一位掌握军权的首领,但他头上歧出的一条带旋线,则可能表示他和上天是可以沟通的,或者说是受神的支配的”。李伯谦先生认为“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可以支持”[25]。当然,武士所执之钺,或为石质,或为玉质,应是象征军权的礼器。
如上例证表明,不仅在伊洛地区,而且在晋南、辽西、江汉等地区,新石器晚期的石钺确具“区别贵贱尊卑的功能”,具有礼器的属性。
综上所言,笔者对半个多世纪以来伊洛地区考古所见的王湾二期文化、王湾三期文化的石钺进行类型学考察,分为A 型的宽扁体斧状石钺和B 型的长方体铲状石钺两个类型,诸型各分为三式,自早而晚分为三期,诸期连续发展,直线传承。伊洛地区史前晚期石钺的出现应与斧、铲等石质生产工具的衍变相关,之后发展为二里头文化石钺。它们均是古代社会步入阶级社会的标志,具有礼器的属性。由于笔者学识浅陋,以上所论当否,望方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