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吉林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研究
2022-04-11□陈璐
□ 陈 璐
(吉林外国语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7世纪时,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开始进行贸易往来,直至今日,中国已成为阿拉伯国家第一大贸易伙伴国,阿拉伯国家是中国最大的海外原油供应地。2020年中阿双边贸易额达2398亿美元。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正式提出后,我国始终秉持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与沿线的阿拉伯国家进行经济往来,阿拉伯国家受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影响,需要大量进口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作为中国的农业大省,吉林省的农作物产量逐年递增,2020年达到3987万吨。同时,我国正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吉林省也与时俱进,大力推进各种助农政策,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研究吉林省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有助于中阿更好地进行贸易往来,拓宽中阿之间的贸易市场。
一、吉林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的出口贸易现状
(一)出口贸易的基本状况
近年来,我国与阿拉伯国家的出口贸易额处于一种波动较大的趋势,总体上说增长幅度较大,2020年我国对阿拉伯国家出口总额达到了1231亿元,相较于2019年同比增长2.2%。见表1。
表1 2013-2020年吉林省对阿拉伯国家农产品出口情况
从2013年至2020年,吉林省农作物产量逐年增长,由2013年的710.2亿斤增长到2020年的760.6亿斤。见表2。
表2 2013-2020年吉林省农作物产量
在我国吉林省与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中,农产品种类主要以植物油、动物产品、烟草类产品为主。2016-2020年期间,吉林省对阿拉伯国家农产品的出口主要有四类。其中,最为主要的是动物产品(41.20%)与植物产品(26.50%),植物产品主要包括玉米、大豆、水稻以及各种油料作物,第三类则是植物油以及精制的食用油脂(20.20%),第四类主要包括烟草与酒品饮料(12.10%)[1]。由此可见,我国吉林省对阿拉伯国家农产品的出口贸易种类较为丰富,这也体现出随着“一带一路”的不断推进,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规模与范围不断扩大,在种类和数量上也有所扩展,充分反映了“一带一路”倡议对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
(二)出口贸易的优劣势分析
1.优势分析
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吉林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的优势主要包括下述几点:一是我国吉林省的地理位置较为优厚,生产种类丰富的农产品,尤其是各类谷物、蔬菜与肉类等农产品的产量相对较高,于2019年达到3078万吨,占农产品总产量的82%,为吉林省向阿拉伯国家出口大量农产品提供了物质保障,能够满足阿拉伯国家农产品进口需求;二是国家的政策扶持正逐步完善。大力推进通关便利化,使得通关“零延时”。加快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打造服务东北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陆海新通道。
2.劣势分析
虽然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吉林省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的出口贸易水平不断提升,但在这一过程中,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也存在一些劣势。
一是我国吉林省对阿拉伯国家的进出口贸易中大多数农产品都并未经过深加工,导致出口利润较低。根据2019年的统计数据,在吉林省的出口贸易总额中,加工贸易额的比例仅为8.24%。
从2013年至2018年,吉林省对外出口农产品加工比例是波动变化的趋势,在整体农产品出口的中所占比例较低,2013年吉林省对外出口农产品加工比例为18.5,2018年吉林省对外出口农产品加工比例为18.9%。见图1。
图1 吉林省对外出口农产品加工比例
二是与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吉林省的农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很难与经济发达国家在农业技术方面进行抗衡。比如,农业种植的过程未进行统一的管理,导致种植规模相对较小,无法进行大规模的机械化操作,使得农产品种植与经营的效率相对较低,进而影响了农产品的产量与质量,降低了吉林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利于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的顺利进行。
三是阿拉伯国家的数量较多,在吉林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中,部分国家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可能会增加国际贸易壁垒[2]。一方面是对进口的农产品在技术与质量方面提出较为严格的要求,即绿色壁垒,这主要是维护本国的食品安全;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对进出口贸易加以管控,会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产生直接性的影响。
二、吉林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一)出口商品结构不合理,农产品加工转化程度低
为了提高农产品出口的整体竞争优势,吉林省需要加强对出口商品结构的整合与调整。就实际情况来看,出口商品结构不合理是制约吉林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顺利发展的主要因素。例如,在各类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中,针对阿拉伯国家的出口主要以玉米和大豆等农作物为主,而关于油料作物以及加工农产品的出口量则相对较少,这不仅影响了出口贸易的经济收益,也会削弱吉林省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力。究其原因,是由于企业在农业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中并未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企业对于大量农产品都不能进行有价值的加工,而只是出口一些初级制成品,导致对于阿拉伯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商品结构过于单一,限制了吉林省农产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的统计数据,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我国吉林省对外出口农产品的加工比例不断下滑,2017年加工比例为8.5%,而2018年的加工比例则为8.24%,这些都表明吉林省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的出口贸易中农产品加工转化的程度过低。
(二)尚未形成品牌效应
品牌建设对农产品的外贸出口具有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品牌效应能够使进口方对农产品产生信赖,进而促进吉林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的顺利进行。但吉林省当前并未形成规模庞大、经济实力雄厚的农产品外贸企业,而各家农产品企业基本都处于闭门造车的状态,外贸出口水平相对较低,也尚未建立良好的农产品品牌形象,这一方面导致吉林农产品的质量难以稳定,另一方面也使得农产品在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的过程中不具备良好的竞争优势,无法保证企业以及种植户的经济利益。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吉林省的农业生产技术相对落后,一些农户在农产品种植的过程中使用化肥不规范,影响了农产品的安全质量,削弱了农产品在外贸出口市场上的品牌影响力。
三、吉林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问题的应对策略
(一)优化农产品出口外贸结构,强化农产品的加工转化
吉林省对外出口的农产品以玉米、大豆和水稻为主,油料作物的占比相对较低,但就实际情况来看,吉林省的地域气候环境十分适宜各类农作物的生长和培育。当地农作物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的规模也在逐渐提升,但相较于经济发达区域的竞争力仍旧略显不足。在产品的出口结构方面,在众多的阿拉伯国家,吉林农产品主要出口的国家是沙特阿拉伯,而并未充分打开其他阿拉伯国家的农产品出口市场。与此同时,受技术以及经济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吉林省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中的农产品以一般农业制品为主,农产品的附加值相对较小,很难保障农产品企业的经济利益。针对上述问题,吉林省必须尽快优化农产品外贸出口结构,一方面要尽快加强企业与种植户之间的紧密配合,确保农产品的生产与加工形成高效有序的链条,这不仅有助于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也有助于改善传统的农产品出口结构,有效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积极出台相应的政策,通过政策引领的方式促进吉林省农产品外贸出口结构的优化,提高当地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的整体水平。
企业要积极引进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的技术,尽量延长农产品生产链条,这样做能够保障农产品出口的经济利益,使吉林省的农产品能够尽快打入阿拉伯国家市场。积极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转化,避免过多的初级农产品出口向阿拉伯国家,政府部门也要从技术层面为种植户提供支持,尽量鼓励农户进行规模化的农产品种植。在加工农产品的过程中,还应当充分调查阿拉伯国家的实际市场需求,根据阿拉伯国家人民对农产品进口的需求进行农产品的加工与转化,这样做能提高吉林省农产品针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的针对性与适应性。
(二)实施农产品出口品牌策略
吉林省政府部门应当与当地农业生产企业共同推出品牌带动战略,有助于扩大农产品的知名度。例如吉林省长白山地区盛产纯天然农产品,可以以此为契机,打响吉林省农产品健康绿色的品牌。也可以在农产品的生产中加入当地独特的风土人情,将文化输出与农产品出口完美结合。与此同时,在国际市场上,政府部门也要积极发挥引导作用,而农产品的外贸企业也要大力进行营销活动,逐渐提高当地农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尤其是在阿拉伯国家,更应做好营销创牌的工作,使林省农产品与阿拉伯国家的进口需求之间相契合。为实现上述目标,吉林省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注重树立自有品牌,这能帮助企业尽快发展壮大,并且发挥品牌效应,在阿拉伯国家的经济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由此可见,在吉林省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的出口贸易中,品牌策略能够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政府部门与农产品外贸企业应当积极作为,共同做好品牌创建与市场营销工作。
(三)分发挥政府服务职能
政府在吉林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的出口贸易中的作用非常关键,一方面,政府部门要从政策层面给予充足的引导和支持,帮助农产品企业培育品牌力量,逐渐发展壮大;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要在经济与技术层面为农产品企业提供帮助,同时充分联合农产品种植户的力量,尽量使吉林省农产品的种植与经营形成规模化的生产模式,采取机械化的经营方式,提高吉林省农产品生产的质量与效率。政府部门要发挥监管作用,结合农产品安全质量的国际标准,制定严格的管理规范,确保吉林省农产品的生产与加工与国际标准相接轨,这能引导吉林省农产品尽快打开国际市场,确保对阿拉伯国家的出口贸易顺利进行。
四、结语
综上所述,吉林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的出口贸易是一项长远的战略规划,不仅关系着吉林省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会影响我国与阿拉伯国家的经济往来与合作关系,同时影响着我国“一带一路”地顺利实施。而在吉林农产品出口阿拉伯国家的过程中,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的水平较低。针对这些问题,吉林地区的政府部门与农业生产企业必须提高重视,深入反思吉林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的现状,并结合阿拉伯国家对我国农产品进口的实际需求,一方面要尽快优化吉林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结构,尽量丰富农产品出口的种类和数量;另一方面也要逐渐打造当地农产品良好的品牌效应,利用品牌效应扩大吉林农产品在阿拉伯国家的影响力;同时还要强化农产品的加工转化,有效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确保我国吉林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出口贸易的质量与效率,提升农产品出口的整体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