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有答
2022-04-11责任编辑陈珂
责任编辑:陈珂
3月28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正式发布,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释放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积极信号。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怎么算?办理需要哪些条件?扣缴义务人又有哪些责任与义务?本刊记者收集了其中一些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解答,家有宝宝的看过来!
Q1 纳税人享受政策应满足哪些条件?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由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可比照执行。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为,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政策。目前,税务部门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条件的纳税人3月29日起可以正式填报。
Q2 具体如何操作?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公告》,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手机个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扣除信息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纳税人暂未获取可证明婴幼儿身份的证件的,需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并及时补充更新。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的分配上,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对于重组家庭而言,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Q3 新政会在多大程度上提振人们的生育意愿?
对有孩家庭而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是普遍需求,其照护成本甚至高于学龄儿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正式设立后,意味着现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扩充为七项,政策出台后舆论反馈积极。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财政学系主任刘怡认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目前基本覆盖了纳税人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相关重要支出,比如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接受教育的子女、赡养老人、租房买房、自己接受继续教育、大病支出等。这不仅切实减轻有孩家庭的经济负担,也意味着生育从家庭事务领域进入了公共事务领域,释放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积极信号。但对于那些收入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无法享受“减税红包”的人群,相关部门还应考虑出台配套福利政策,让每个人都感受到生育政策的温度和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