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爆破作业现场信息化安全监管
2022-04-07郑德明吴联中夏曼曼
郑德明,吴联中,夏曼曼,赵 亮
(1.安徽天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滁州 239000;2.滁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滁州239000;3.武汉理工大学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武汉 430070)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爆破施工广泛用于矿业开采、能源、交通、建筑、农林水利、地震勘探、化工以及国防等建设领域。对民用爆炸物品而言,在全面落实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1]要求下,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都逐步达到制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目标,本质安全水平也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然而,在民爆物品使用环节包括物品的领取、保管、使用、清退入库等,由于直接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多而复杂,技术防范措施难以到位,历来是监管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极易发生爆炸物品被盗、被抢、被私自截留等现象。因此,如何强化爆破作业现场信息化监管,堵塞管理漏洞,成为监管部门亟须解决的问题[2-4]。
1 爆破作业现场信息化监管现状
目前在全国大部分地区信息化系统仅覆盖了爆破器材使用前的生产、运输、购买、销售及爆破作业单位的出(入)库和发放环节,而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及作业后对爆破器材的监管却成了信息化系统监控的盲区[5],爆破作业人员从爆破作业单位库房中将爆破器材领出后,其系统监控随之中断,爆破器材的使用和清退回收工作则完全凭爆破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心自主决定,对爆破器材的监管全靠爆破作业人员的自律和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内部自行管理,容易产生监管缺失。部分爆破作业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管理、使用、清退、登记等工作全部由爆破从业人员单独操作和掌控,缺少严格的科学管理制度和严谨有效的监管措施,容易产生爆破器材流失、丢失,对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
2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信息化监管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7]的第四条、第七条规定,严格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监控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末端管控。要求涉爆单位必须利用信息系统采集、台账登记手段,如实记录、核对、保存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流量和经手人身份信息;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明确爆破作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岗位安全职责,形成有效监督制约,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安全管理规定。发放、领取民用爆炸物品时,保管员、安全员、爆破员必须同时在场、登记签字、监控录像,安全员监督爆破员按照爆破设计和当班用量领取民用爆炸物品,保管员清点、核对、记录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爆破作业时,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必须同时在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员现场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装药、填塞、爆破,共同签字确认使用消耗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民用爆炸物品全流程的流向、流量监管。信息技术的革新及运用使得各行各业都在不断进步,民爆行业也应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促进民用爆炸物品的自动化生产和管理技术的提升。
然而在实际爆破作业现场信息化管理推广较为困难,一方面是视频监控系统花费较高,除支付设备本身费用外,还需每月另外支付平台费,对很多爆破作业单位而言,每月爆破作业次数有限,但仍需要支付较高的平台费用,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视频监控设备操作较为复杂,爆破作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对他们来说使用有一定的难度。
目前在滁州地区,有些爆破作业单位为做好爆破作业现场信息化管理工作,在爆破作业现场架设录像机,对爆破作业现场整个爆破作业区域、爆破作业全过程进行数字化记录;为安全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近距离录入爆破员的现场实际操作,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装药、填塞、连线、爆破,建立每批次爆破作业项目的电子档案影像资料,完整保留作业现场的真实情况,为今后责任倒查、取证、复盘监管等 系统管理工作提供支持,使现场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3 结束语
目前经济形势下,采用录像机、执法记录仪等手段丰富和完善了爆破工程安全监管的工作手段。从技术层面推动了爆破作业的规范化和技能创新,有利于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降低了安全事故,避免了民爆物品流失,提高了企业末端管控能力;从经济实用性层面减轻了爆破作业单位负担,设备操作简单,推广起来简单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