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无产阶级概念出场的三重规定*
2022-04-07李乐
李 乐
无产阶级缘何能够承担独特的历史使命,进而作为一个核心命题被提出,一些学者的回答回溯至青年马克思,立足无产阶级这一前提性概念的生成进行探讨。①在德国哲学家卡尔·洛维特历史哲学的神学解释框架中,历史唯物主义具有犹太教—基督教解释历史的普遍图式,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概念被视为“通过一场世界革命实现全部历史的末世论目标的世界历史工具”,参见[德]卡尔·洛维特:《世界历史与救赎历史:历史哲学的神学前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44页。卡尔·洛维特指出,马克思从普遍的和末世论的视角出发,赋予了无产阶级弥赛亚主义使命。无独有偶,法国哲学家雷蒙·阿隆也指出,青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通过普遍性的程式完成了“无产阶级的挑选”,参见[法]雷蒙·阿隆:《知识分子的鸦片》,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第65页,他将辩证法的要求确定为无产阶级革命天职的来源,从而赋予无产阶级以集体救世主的角色、塑造了“天选阶级”的神话。国内研究者在探讨青年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概念时,锚定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对于无产阶级普遍性的论述,但对于无产阶级具有的普遍性的理解有所不同,有学者承认早期著作对无产阶级概念的阐释一定程度上具有消极否定、形而上学思辨性和宗教末世学特征(参见汪行福:《论马克思的普遍主义》,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有的学者则将此时无产阶级的普遍性限定为政治普遍性而非更为根本的经济普遍性(参见韩立新:《〈巴黎手稿〉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70页)。无论是卡尔·洛维特的救赎史观还是雷蒙·阿隆的天选阶级神话,抑或对于青年马克思无产阶级概念普遍性限度的考察,论证的依据都指向《〈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并将无产阶级遭受的不幸作为这一规定的根本支撑,从而或多或少都将青年马克思无产阶级概念的出场视为带有宗教救赎指向、人道主义关怀为核心的不成熟预言,而此类关涉成熟与否的判定实际上容易窄化青年马克思无产阶级概念的出场意涵。就马克思同期哲学家观之,施蒂纳也曾对无产阶级做出过判定,认为正是与市民等级相对缺乏安定、经营和固定收入根基的“不道德者”“流浪者”“不安分的人”构成了“危险的无产阶级”,参见[德]麦克斯·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0页。施蒂纳对于无产阶级污名化的看法在当时具有代表性,与之相比,青年马克思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提出独有的无产阶级概念、去除此种污名化,就显得弥足珍贵。在现有研究成果基础上,本文立足马克思早期文本,瞄准两个问题:第一,能否直接将无产阶级概念的首次出现等同于这一概念的基本出场;第二,能否直接把解放者视为无产阶级的规定来统而言之。
一、作为德国现代化的主体力量
日本学者广松涉在评述马克思早期“真正的民主制”时,准确说明当时德国思想界的主流志向:“对于面临1848 年革命的德国思想界来说,在一方面打破旧体制是既定义务的同时,另一方面又认为新体制应该唾弃英法的状态,不要陷入到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状态,要实现真正伦理的状态。”[1](p.122)马克思无产阶级概念的出场,同样基于为德国寻求破旧立新之路的现实语境。
(一)聚焦“德国式的现代问题”
马克思对“德国式的现代问题”[2](p.205)的思考,是无产阶级概念出场的总境遇。同作为“双元革命”[3](p.2)发起者的英法两国相比,德国在17、18两个世纪都未得到相当的经济社会发展。随着新航路开辟和世界市场开拓,德国逐渐被大西洋沿岸各国挤出了国际贸易体系,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缓慢落后。加之作为“三十年战争”的主要战场,长期破败的经济社会及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后分崩离析的局面,使德国衰落速度加快。相反,作为工业革命唯一真正竞跑者的英国,在革命前人均生产量和贸易额就已远超其他潜在对手国家。凭借强大的经济和敢作敢为的政府,英国坐拥“适合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首开工业革命的行业以及允许其与棉纺织业和殖民扩张相连结的经济纽带”,[3](p.37)按下工业革命的触发器。作为欧洲最为强大和典型的旧贵族君主专制的法国,封建专制势力和新兴资产阶级势力间的尖锐矛盾终究引爆大革命。革命消除了法国内部的封建关系,也撼动了整个欧洲大陆神圣同盟势力的反动统治。处于“双元革命”夹击下的德国经济社会结构开始变动,但进程非常缓慢,直到1830 年革命后德国资产阶级才开始迅速发展。因此,在市场转变为世界市场、自由平等代替封建专制、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起始之处,德国早已落后于英法。
不仅未随英法先进国一同跨入现代社会序列,现实的德国制度还集一切国家形式的罪恶于一身。政治上,普鲁士政府披着自由主义的“华丽斗篷”倒行逆施,[4](p.407)畸形反动的封建统治阴云密布,一切妄图呼吸自由的因素都被强力压制,普通人仅作为“君主制的材料”[4](p.412)被淹在“庸碌生活的泥沼”[4](p.413)中。经济上,德国基本上还是封建农业国,经济发展落后且不均衡,少数地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迅速,英法两国行将完结的事物在德国才像初升朝霞一般。阶级上,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导致德国资产阶级具有软弱性和妥协性,其革命性无法与法国资产阶级相提并论;自1834 年关税同盟建立后工商业迅速发展,数量不断增长的无产阶级愈发遭受封建特权与新兴资本主义共谋的剥削与压迫。社会上,空虚麻木的爱国主义蔓延,自由主义运动和民主共产主义运动妄图唤醒德国庸人们的民族耻辱,对于“往何处去”[5](p.64)的混乱无解普遍表现于各路改革家的措施。由此,马克思清晰勾勒出“德国式的现代问题”,即落后国家的现代化问题。
(二)剖析英法现代化之路
“德国式的现代问题”实质在于落后国家要实现怎样的现代化和怎样实现现代化。马克思通过探讨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关系,剖析政治解放的限度,指明德国无法通过政治解放道路实现现代化。
马克思指出,政治解放是迄今为止英法等先进国家取得的最大进步。它破除了国家的宗教束缚,以政治方式废除职业、家庭、出身、私有财产等市民社会特殊要素的差别,消灭了同业公会、等级、领主权等旧的市民社会中承载政治性质的“特殊社会”,构建了实现个人“非现实的普遍性”[6](p.31)的政治共同体。
经过政治解放过滤的市民社会分解为独立的个体和不同的组成部分,曾承载个体与国家关系的特定生活活动被新建的政治国家所抽离和汇集。通过法制保障的个人参加政治共同体的普遍权利,屈从于特殊的个体需要和私人利益,他人和社会沦为满足个人私利的限制和工具。经过政治解放剥离和建构出来的公民以虚幻的主权享有者身份过着形式普遍的政治生活,现实的个人唯有作为利己私人参与世俗直接的市民经济生活才被承认。因此,公民与私人、政治生活和市民社会生活的二元分裂成为获得政治解放后现代人和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政治革命并未根本变革市民社会各个组成部分和特殊要素本身,相反,被二元分裂外壳裹藏、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市民社会基础根系更加发达。
英法等先进国家率先实现的政治解放无法解决人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实质统一问题,造成了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不可弥合的分裂。因此,唯有人意识到社会力量是自身固有力量并将社会力量不再以与自身分离的政治力量形式组织起来时,人类解放才能完成。这是马克思在《论犹太人的问题》前半部分对两种解放关系分析所及高度,更多是从社会政治角度出发剖析人的本质的应然和实然状态分裂的原因。而在《论犹太人问题》后半部分,马克思将人类解放根源的论证分析推上新的层次。他直击市民社会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的犹太精神,指出唯有消除犹太精神经商牟利的经验本质,才可实现人的“个体感性存在”和“类存在”的统一。[6](p.55)行至此时,人类解放进程的探讨无法更进一步,相比于资产阶级主导的政治解放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浩浩荡荡的胜利,谁可以承担推进人类解放的重任呢?马克思此时也无法给出答案。
(三)探寻德国现代化的主体
惟有无产阶级才可作为德国现代化的主体力量。
第一,作为未同其他先进国共同踏入现代社会序列的落后国,德国的制度集封建专制的野蛮缺陷和现代政治的文明缺陷于一体。它的位置既尴尬又重要,只有完成德国制度批判才可拔掉现代政治制度的“肉中刺”。因此,已完成宗教批判的德国哲学面临的迫切任务是政治批判,而为这一工作打开缺口的恰是对黑格尔思辨法哲学的批判,因为黑格尔的法哲学不仅是对德国迄今为止政治制度的意识反映的否定,更包含了对现代国家及其制度现实的批判分析。[6](pp.9-10)
第二,思辨法哲学的批判课题要转化为彻底的德国革命实践。环视英法政治革命都是“部分的纯政治革命”,[6](p.14)强大的革命资产阶级对腐朽的封建制度而言是解放因素,因此能够从特殊阶级利益出发动员整个社会进行政治解放。马克思指出,从事普遍解放的特殊阶级要想发动革命,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该阶级的权利要求必须同社会普遍权利要求相一致;二是该阶级必须具备革命的胆识与发动群众的能力;三是与解放者等级相对的奴役者等级形成,这一特定社会领域是整个社会罪恶的集合。而此时,德国缓慢发展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谋求封建主义的庇护,软弱的资产阶级无法实现社会的普遍解放。因此,这种不彻底的局部政治革命于德国而言是空想,诉诸无产阶级领导的彻底的人的解放才是德国最切实的任务。
二、具有“原则高度”的哲学规定
马克思对解放主体的探寻并未停留于“德国式的现代问题”,而是同时进行了相应的理论建构。此前需要明晰,“无产阶级”不是从马克思头脑中突然生发的,而是主要通过施泰因的可能性中介和首次旅居巴黎两种途径①第一,马克思可能通过阅读施泰因1842年的著作《今日的法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一书得知了“无产阶级”概念。洛伦茨·冯·施泰因于1840年基尔大学毕业后,接受普鲁士政府奖学金资助赴法国研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于1842年9月出版《今日的法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一书。尽管施泰因持反社会主义立场,但他对社会之和共产主义的基本思想进行了明确叙述,将“社会、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等一系列概念介绍给德意志学界”(参见王淑娟:《青年马克思与施泰因:社会概念的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02页),且为德意志思想家普遍关注共产主义问题并陷入争论提供助推力。莫泽斯·赫斯、布鲁诺·鲍威尔、卡尔·格律恩等人在其著作中都直接提到了施泰因的著作(参见[法]奥古斯特·科尔纽:《马克思恩格斯传》第1卷,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482页),强调该书为此时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知之甚少的德国思想界带来的视野开拓和影响之大。当前并无马克思直接阅读过该著作以及与施泰因进行交往的证据,只能从1840年前后二人的活动范围进行推测。首先,卢格及其主编的《德法年鉴》可能成为施泰因和马克思的连接中介。施泰因于卢格的《德法年鉴》先后发表3篇书评,而1842年1—2月马克思则为《德法年鉴》撰写《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查令》(囿于书报检查制度未成功见刊)。而后在《德法年鉴》筹办和创立时期马克思与卢格也保持密切的联系。其次,赫斯的著作可能是马克思接触施泰因著作的重要途径。从马克思的论述看,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第四章指责格律恩剽窃时提到了施泰因的著作。同时,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序言”中,马克思曾指出《二十一印张》文集中赫斯的论文对自己的影响,而赫斯此间于《二十一印张》匿名发表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后半部分,则集中对施泰因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异同(分别提到二者的目标都是面向无产阶级)、法国思想倾向的真正原理的误读、将粗陋的共产主义理解为唯一形式、对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对立的调停以及共产主义态度的特征进行了尖锐批判(参见[德]莫泽斯·赫斯:《赫斯精粹》,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15—126页)。最后,对比《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所使用的“一无所有的等级”与施泰因的“一无所有者”概念接近(参见王淑娟:《青年马克思与施泰因:社会概念的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82页),马克思此时很可能读到了施泰因的著作。第二,马克思在首次旅居巴黎期间近距离接触法国工人运动斗争而了解了“无产阶级”概念。马克思在1843年10月中旬抵达巴黎。在这里,马克思对法国的社会政治生活,特别是无产阶级斗争运动产生了兴趣,首次近距离接触工人运动。马克思在1860年写作的《福格特先生》对自己参与工人运动的历程进行了说明,谈到他第一次逗留巴黎期间,时常和巴黎的“同盟”领导人以及法国大多数工人秘密团体领导人保持私人交往,但是他也强调自己当时并未加入任何一个团体(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64页)。尽管此时对于流行于工人秘密团体的共产主义学说持保留态度,但马克思依然葆有对工人之间交往真情的赞美和联合力量的肯定。接触到的。
(一)萌芽火花:交互使用“贫民阶级”和“一无所有的等级”概念
《莱茵报》时期,马克思首次对关涉物质利益的现实问题系统发表意见。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马克思指出法律是“事物的法的本质的普遍和真正的表达者”,[4](p.139)而捡拾枯枝被等同于林木盗窃的规定违背了法律本意,穷人成为合法谎言的牺牲品。对于捡拾枯枝、违反林木管理条例和盗窃林木三者间差别的确定,在于是否关涉林木所有者的利益。为维护自身利益,立法者可任意解释法律条款。这促使马克思真正将目光转向穷苦大众,明确指出要为“政治上和社会上备受压迫的贫苦群众”(die arme politisch und sozial besitzlose Menge)的利益发声,[4](pp.141-142)习惯权利只能属于“最低下的、备受压迫的、无组织的群 众 ”(dieser untersten besitzlosen und elementarischen Masse)。[4](p.142)这里马克思的目标人群是大多数的底层受苦受难群众,用词为“die Menge”“dieser Masse”,未进一步分析其属性。而后文论述立法的片面性和贫民所有权的不固定性间关系时,马克思则指出“整个贫民阶级”(ganzen armen Klasse)[4](p.146)因为不定所有权而丧失其他任何所有权,在市民社会中的地位与属于先占权范围的对象相同。“贫民阶级”(armen Klasse)的存在仍只是市民社会的一种习惯,并未在已有划分的国家中得到应有地位。马克思还强调,立法者预防罪行的办法是给这一阶级运用权利的现实可能性,而不是限制某个“阶级的成员”(den Teilnehmern einer Klasse)进入更高权利领域。[4](p.148)
而后在《共产主义和奥格斯堡“总汇报”》中,马克思对《奥格斯堡总汇报》将《莱茵报》视为“普鲁士的共产主义者”[4](p.130)的指责进行反击,首次发表对共产主义的看法并触碰到无产阶级概念要素。《莱茵报》关于柏林家庭住宅的共产主义短评强调了目前关注和研究共产主义问题的重要性,《奥格斯堡总汇报》却斥责《莱茵报》为读者“呈现并介绍一件难看的废物”。[4](p.130)对此,马克思指出,尽管共产主义问题还未成为当前沙龙研究的核心问题,但反动派对英法共产主义问题的打压说明该问题的“欧洲的意义”,[4](p.131)其目的就是维护君主专制统治而向群众掩饰共产主义思潮的真相。此外,《莱茵报》对斯特拉斯堡代表会议上的共产主义演说做总结,指出“而现在,一无所有的等级要求占有目前掌握治国大权的中等阶级的一部分财产”。[4](p.131)这也是《莱茵报》遭受指责的第二点。马克思回应道,无论承认与否,“一无所有的等级”(der Stand,der nichts besitzt)的这一要求是英法各国大街上最受人关注的事实,在德国传播共产主义原理的恰恰不是自由主义者而是反动派。同时指出《莱茵报》彻底批判现有形式的、虚幻的共产主义思想,关键不在于各种共产主义思想的实际试验,而是对共产主义的深入分析和论证。
可见,《莱茵报》时期马克思从阶级(Klasse)角度分析了贫民及其在市民社会中的地位,这意味着不同于黑格尔从质料意义(die Menge)上来界定这一群体,马克思已意识到这一群体的独特性。同时,从此时马克思对现存的虚幻共产主义理论的彻底否定、对有价值的共产主义思想的审慎批判,以及对未来共产主义理论研究的展望部署可发现,对无产阶级概念的探讨已成为无法绕避的思想环节。但是,他还未构建起独立的概念体系,无法严格区分普通的贫苦群众(die Menge/dieser Masse)、“等级”(der Stand)与“贫民阶级”(armen Klasse),甚至非科学地把“贫民”直接等同于一个阶级来使用。这与此时分析问题的立足点是德国具体情况相关——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缓慢,无产阶级还未真正登上历史舞台。可贵的是,马克思将关注对象转移到作为社会底层的贫苦群众,模糊地从阶级这一整体视角及其在市民社会中的地位出发来考察目标对象的现实生存情况。而马克思视野中这个遭受着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共谋压迫的“贫民阶级”,正是之后登上德国历史舞台的无产阶级的“后备力量”。
(二)初露痕迹:被剥夺了一切财产的人们和直接劳动即具体劳动的等级
《莱茵报》对普鲁士书报检查制度、林木盗窃等级辩论的利益纠葛、摩泽尔地区农民贫困等现实经济社会问题的研究,使马克思寄托于自由报刊、法律制度、理性国家来改变现实的想法遭到重创,妄图单纯从政治和法律制度出发解决现实难题的想法根本行不通。为此,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官僚政治的批判分析,保存了普遍等级的分析媒介,较为模糊地提出无产阶级的表述,将“被剥夺了一切财产的人们和直接劳动即具体劳动的等级”[4](p.345)视为现代社会的基础。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中多样性的需要要求不同的劳动与分工,其内在固有的普遍性集合分化为各种“普遍的集团”;个人则分属于这些特殊的体系,就产生了不同等级的差别。[7](p.241)根据不同劳动方式,农业等级、产业等级和普遍等级形成。普遍等级在等级体系中占据核心位置,主要由国家官吏和政府官员组成。这一等级的选拔不是依据自然人格和出身关系,而是知识和才能。这不仅能满足国家对维护公共利益的普遍等级的需要,而且提供了每个市民都能成为普遍等级一员的条件,但最终官员选拔的决定权属于国王。奉诏担任公职的个人何以全心全意为公共利益服务,黑格尔给出三个保证因素:第一,拥有私产或者对特殊需要加以保证;第二,通过伦理教育和思想教育,从精神上消除实际工作中对服务普遍利益不利的因素;第三,通过控制国家的大小进而减少私人联系、个人激情等对官员影响的占比和可能性。作为中间等级的主要组成部分,普遍等级是全体民众智慧和法律意识的集中代表,也是国家意识和最高涵养的表现者。因此,普遍等级的形成是国家重要利益之一。
对此,马克思指出“真正国家”的问题不在于每个市民具有成为普遍等级的可能性,而在于这一等级能否成为“真正普遍的等级”。[4](p.307)黑格尔设定的普遍等级无法代表真正的普遍性,只能代表特殊利益,无法实现市民社会和国家的真正同一。第一,就个人获取官职成为普遍等级的方式而言,黑格尔构思的考试无法保证个人获得官职的客观性,本质上是从法律上确认政治知识的特权地位。而通过国王批准任命的方式建立在其主观任性基础上,更是使个人跃升为普遍等级的途径蒙上了一层神秘面纱。第二,就普遍等级的市民社会和国家同一的功能实现来说,首先,用以保障官吏私人利益诉求的薪俸,恰是违背现代历史发展潮流的君主制国家的内部支撑,将其他等级成员的利益抛之脑后,保障的仅是官僚等级的利益。其次,黑格尔指望等级制自身可以制约官吏滥用职权而不侵害市民社会,但马克思指出等级制正是滥用职权的祸根,依靠等级制的自我调整来实现制约是妄想。而利用同业公会与官僚机构的冲突矛盾对官员实行自下而上的监督,同样要依赖等级制提供保障。再次,道德教育和思想教育无法从精神上消除官员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维护特殊利益、滥用职权的行为,相反,实际工作的机械性会抵消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同时,黑格尔提到的国家大小的因素与官僚政治的本质毫不相干。因此,黑格尔的政治国家概念是一种抽象的建构,官僚等级是虚假的普遍等级。
黑格尔的等级制无法实现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同一,马克思批驳了黑格尔试图用等级弥合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进而实现个体与共同体统一的努力,最终剥离出了作为市民社会各集团的存在基础的主体——“被剥夺了一切财产的人们和直接劳动即具体劳动的等级”。[4](p.345)
首先,普遍事务是黑格尔布设的“神秘主义之谜”,[4](p.320)市民等级无法与政治等级实现统一。普遍事务具有形式和现成的虚假普遍性,等级要素无法实现人民对于国事的参与。黑格尔对各等级并“不信任”,人民不具备理性能力和有关国家事务的知识,只有国家官吏才具有理性认识、判断能力、完备知识,而各等级政治情绪的根源不过是“私人观点和私人利益”,[4](p.323)无法真正代表普遍意志。事实上,普遍事务不是市民社会和人民的真正事务,其幕后主体仍是国家官吏为代表的官僚等级。因此,市民社会等级终究是私人等级,无法通过等级要素切实参与由官僚等级“独占”的普遍事务,最终无法实现与政治意义上的等级的同一。
其次,从政治等级到社会等级的转变过程中,“被剥夺了一切财产的人们和直接劳动即具体劳动的等级”产生了。马克思认为将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视为冲突矛盾是黑格尔思想的深刻之处,但将等级作为连接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中介只是从表面解决这一矛盾。马克思指出,既然国家和市民社会分离是现代社会的原则,那么社会等级和政治等级的同一只存在于前现代社会。“只有法国革命才完成了从政治等级到社会等级的转变过程”,[4](p.344)市民社会的等级差别变成了无政治意义的私人生活的差别,政治等级转变为社会等级。在此过程中,“那些动荡不定、偶然产生和没有组织的群众”[4](p.344)组成社会等级,“被剥夺了一切财产的人们和直接劳动即具体劳动的等级”为市民社会各集团提供了赖以安身活动的基础。
尽管马克思用等级来表述作为市民社会基础的主体,但已经接近阶级概念的内涵,是关于无产阶级前身的较为模糊的表达。不同于黑格尔,马克思将这一群体视为一个特定的等级,在传统社会迈向现代社会时作为市民社会各集团生存活动的基础而存在。这也意味着无产阶级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双重角色作用:一方面,通过自身及劳动为现代社会发展提供肯定性和普遍性基础;另一方面,被强行剥夺财产、只能卖身劳动的无产阶级也是现代社会的牺牲品和否定性主体。
(三)首次出现:一个并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
1843 年10 月马克思到达巴黎,身处世界革命运动的中心,对“德国式的现代问题”的思考不断推进,提出了德国实际解放的可能性。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作出明确回答:“就在于形成一个被戴上彻底的锁链的阶级,一个并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einer Klasse),形成一个表明一切等级解体的等级(eines Stand),形成一个由于自己遭受普遍苦难而具有普遍性质的领域,……社会解体的这个结果,就是无产阶级(das Proletariat)这个特殊等级。”[6](pp.16-17)
无产阶级是“一个并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作为否定性的普遍等级有“原则高度”的哲学规定。第一,无产阶级是内生于市民社会的市民社会阶级,尽管被排斥于市民社会边缘甚至之外,却是整个市民社会各集团赖以活动安身的基础和支柱。第二,无产阶级又是非市民社会阶级的普遍等级,“非”即指具有对市民社会的内在否定性。一方面,无产阶级受苦受难不是基于偶然因素的偶发情况,其根源在于市民社会经济生活的奴役与建立其上的现代社会的普遍不公正合谋而生的内在束缚。另一方面,人的完全丧失恰恰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普遍性是内在于自身的绝对普遍性。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指出“一无所有的人”就是“无”,无产阶级唯一拥有的是饥饿、寒冷、疾病、罪恶、屈辱、愚钝以及种种违反人性和自然的遭遇。无产阶级没有特殊的利益要求,必然是内在于市民社会吊诡发展的绝对普遍性。因此,无产阶级是作为社会的消极代表出场的普遍阶级,是体现国家不是国家、市民社会不合理性的否定性普遍阶级。
无产阶级不只具有消极的否定性,还具有积极的否定性。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宣告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的解体,只不过是揭示自己本身存在的秘密,因为它就是这个世界制度的实际解体、无产阶级要求否定私有财产,只不过是把社会已经提升为无产阶级的原则的东西,把未经无产阶级的协助就已作为社会的否定结果而体现在它身上的东西提升为社会的原则。”[6](p.17)作为普遍的“无”的体现,无产阶级不要求享有任何特殊的权利,而是诉诸普遍性原则,要求最为普遍和基本的拥有。作为市民社会的否定性主体,它自身的否定与消亡就意味着附带或内含的肯定性因素的实现,否定私有财产是无产阶级的要求,而这一要求也早已是社会的原则。在此意义上,无产阶级是具有革命性、改变现存状态的积极的否定性阶级。
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概念保留了黑格尔的“普遍等级”这一分析媒介,但两者却有本质区别。虽然黑格尔的普遍等级相较于其他等级而言,直接从事具有普遍意义的公共事务,但就其与政治国家的关系来说,它是国家之为国家的体现。普遍等级主要是黑格尔用来体现政治国家的普遍性的,因此主要是一个肯定性的概念。与黑格尔肯定性的普遍等级不同,马克思将否定性的无产阶级作为内在的思想环节,对无产阶级概念诉诸一种富有“原则高度”的哲学规定。“原则高度”即无产阶级具有对市民社会核心原则的内在否定性,既具有内生于这一社会原则的肯定性维度,又构成瓦解这一原则的否定性维度。只有明晰和坚持这一原则高度的哲学规定,革命的无产阶级才不会在某个低潮阶段彻底消失,而社会发展才会有不枯竭的内在动力。[8]
三、彰显共产主义运动的现实性
对“市民社会秘密”的探索,要求马克思必须深入市民社会内部研究政治经济学,以异化劳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使作为普遍阶级的无产阶级不再停留于外在的抽象普遍性,开始真正切入无产阶级概念的具体普遍性。同时,马克思对鲍威尔等青年黑格尔派自我意识哲学制造的“精神”和“群众”对立进行批判,发掘了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完成了无产阶级概念出场的基本环节。
(一)内在剖析:以异化劳动为生的“没有财产的工人阶级”
首先,马克思借助封建地产的分析完全抛弃等级转向阶级视角,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分化为“有产者阶级”和“没有财产的工人阶级”[6](p.155)两大对立阶级。大小地产的竞争遵循资本竞争规律,土地所有者通过租地农场主的中介和斗争变为事实上的资本家,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差别消失。随着奴隶转化为雇佣工人,地主转化为工厂主、资本家,作为私有财产最初形式的封建地产丧失了原有的政治色彩和等级差别,变成资本和利息的表现。资本和土地、利润和地租、工业和农业、不动产和动产之间的区别,不是基于事物本质的差别,而是历史的差别。通过阐述动产和不动产间的互相攻击,以封建地产为代表的封建主义经济和以动产为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历史承继的立体视域得以呈现。
因此,货币资本揭开了封建地产温情脉脉的面纱,整个社会最终分化为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无产阶级成为“既无资本又无地租,全靠劳动而且是靠片面、抽象的劳动为生”[6](p.124)的工人,从现代劳动本质中产生出来的贫困是无产阶级不可避免的命运。等级彻底成为前现代社会的分层方式和话语方式,阶级分析方法成为马克思推进人类解放事业的冲锋利器。
其次,异化劳动将具体的普遍性嵌入无产阶级的经济生活状况,无产阶级概念的普遍性开始从抽象走向具体。
第一,当前工人及产品异化的经济事实违反了人之为人的普遍本质。马克思将人和动物的生命活动性质的区别作为认定现实的人的起点,劳动是人的生命活动和生产生活,即人专属的类生活,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就在于他具有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6](p.162)的类特性。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作为人的本质力量自我确证和自我实现的劳动却成为仅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一种手段,工人沦为“劳动的动物”,即仅有“最必要的肉体需要的牲畜”。[6](p.125)
第二,异化劳动普遍侵入工人的经济生活,全面改造工人与自然、社会和自己的关系。工人遭遇的异化劳动表现为四种规定:一是人和劳动产品相异化,工人越是通过劳动占有感性自然界,就越是失去劳动所需的资料和作为工人维持肉体生存的生活资料;二是人和劳动相异化,原本作为自我肯定的劳动沦为摧残肉体、折磨精神的异化劳动,劳动本身不是目的而变成维持肉体生存的手段;三是人和类本质相异化,只有在能动地改造对象世界中才能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而异化劳动剥夺了人的类生活,类本质变成了异己本质;四是人和人的关系异化,“人对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对他人的关系才得到实现和表现”,[6](p.164)因此前三种异化的直接结果就导致人同人相异化。
最后,无产阶级概念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同一在共产主义运动中获得现实性。马克思指出,作为异化劳动的产物和异化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存在的秘密,私有财产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个“最后的、最高的阶段”[6](p.166)才暴露出来,资本主义私有制成为异化劳动的现实。工人解放包含“普遍的人的解放”,[6](p.167)所有奴役和不平等关系都是工人对生产的扭曲关系的反映和产物,因此,工人解放是社会从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奴役下摆脱出来的表现。空想共产主义和政治共产主义两种形式无法理解私有财产的积极本质、无法摆脱私有财产的束缚。而马克思主张的共产主义则蕴含无产阶级事实维度和价值维度的双重指认,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6](p.185)也是实现无产阶级解放的历史之谜的解答。
第一,共产主义是对“人的本质和人的生命、对象性的人和人的作品”[2](p.303)的感性占有。不同对象和与之形成的不同本质力量间的特定关系形成了不同的肯定方式,因而在对象性活动中人能够以全面丰富、有独特意义的存在方式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从而实现“人的本质和人的生命、对象性的人和人的作品”的感性占有。
第二,共产主义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6](p.185)个体是社会存在物,直接体现人的个性的对象能够成为人自己和别人的存在,同时是自己为别人、别人为自己的存在。个体生命表现或采取和他人一起完成的直接形式,或是接受社会产品的形式。社会性成为整个共产主义运动的普遍性质,唯有在社会中对象性活动才能保持人与自然界的原初联系,才能真正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才能真正解决个体和类、能动和受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间的矛盾。
第三,共产主义是“最近将来的必然的形式和有效的原则”,[6](p.197)是积极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运动过程。人的劳动过程同时是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私有财产是迄今为止全部生产感性、物质的展现。马克思没有一味简单否定私有财产,而是要求共产主义必须扬弃资本主义的全部物质财富和文明财富。思维与存在是统一的,以统治阶级恩典为生、遭遇经济异化的工人,无力顾及对象性活动的真义,也没有形成共产主义意识。因此,共产主义是积极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不断培育工人共产主义意识的革命运动过程,而非某种固定、特殊的制度形式。
(二)发掘意识:作为阶级的无产阶级
无产阶级意识构成无产阶级概念出场的关键环节,发掘阶级意识使无产阶级概念真正出场。1843年12月,布鲁诺·鲍威尔在夏洛腾堡创办了《文学总汇报》,刊发了诸多号称“批判的批判”的文章。他们将批判和否定作为唯一的哲学工具,大肆鼓吹自我意识的绝对至上性,宣称自己就是当前先进运动的代表,进而将群众贬低为阻碍历史进步的消极力量,妄图用纯粹的理论批判代替现实的斗争运动,误导群众且成为工人运动的祸害。为清算思辨唯心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首次合作完成《神圣家族》,帮助下层工人“识破思辨哲学的幻想”[9](p.7)来确立无产阶级意识。
第一,明晰无产阶级的生存境遇和所处位置,是发掘无产阶级意识的首要前提。思辨哲学宣称要避开贫穷和私有财产的对立运动,寻找存在于运动外的理论前提。马克思则强调,无产阶级和有产者阶级构成私有制运动的“一体两面”,关键在于每个方面所处的位置。他通过矛盾对立运动分析私有制和无产阶级的关系:私有制是肯定方面,被私有制制约的无产阶级是这一对立的否定方面。作为对立运动内部的不安因素,无产阶级想消灭自身就必须消灭私有制。无产阶级和有产阶级都经历着人的自我异化,但却产生不同的感受和结果。有产阶级将异化看做自身力量的证明,获得“被满足”和“被巩固”的感觉,[9](p.44)实现了作为人的假象外观。相反,无产阶级感受到的只是被压迫奴役、被毁灭侵占的无力感,非人的现实生活只能印证对象化力量的丧失。因此,有产者是对立运动的保守因素和肯定因素,无产阶级则是破坏因素和否定因素,必然产生消灭对立的行动。
第二,明确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无产阶级意识形成的核心标志。作为“使用实践力量的人”[9](p.152)的无产阶级,能够且必须承担起消灭私有制的历史使命。“作为无产阶级”[9](p.62)的无产阶级的产生,是消除这一对立运动的前提条件。能够承担这一历史使命的不是鲍威尔的“混沌的群众人”,也不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经济理性人”,马克思对真正的无产阶级做出规定:一方面,无产阶级是资本主义经济异化现实的最大受害者和集中体现者,必须消灭其非人生活状况才能实现解放,而必须消灭资本主义社会所有违反人性的生活条件才能消灭无产阶级的非人生活状况。另一方面,无产阶级必须培育共产主义理论意识,清楚意识到精神和肉体上双重贫困的现实状况,理清自身的真实利益诉求。“问题不在于目前某个无产者或者甚至整个无产阶级把什么看做自己的目的,问题在于究竟什么是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由于其本身的存在必然在历史上有些什么作为。”[9](p.45)当务之急是无产阶级必须清楚意识到自身的历史使命,意识到不仅要在思维中还要在现实生活中用具体实际的方式消除私有制。工人的共产主义理论意识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在现实劳动中形成的。经过“严酷的”“能把人锻炼成钢铁的”[9](p.45)劳动教育后,无产阶级必然能够真正成为“使用实践力量的人”,承担消灭私有制的历史使命。
第三,能否维护无产阶级的真实利益,是检验无产阶级意识是否牢固的试金石。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无产阶级利益的实现程度决定历史活动的成败。鲍威尔认为历史上一切活动之所以失败是因为群众参与,历史活动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是其中的观念。对此,马克思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9](p.103)一方面,马克思揭露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将资产阶级特殊利益宣称为全人类的普遍利益。以1789 年法国大革命为例,资产阶级在革命之初宣称代表法国全部等级的普遍利益,激起了包括第三等级在内群众的短暂热情,但利用群众赢得革命胜利后随即抛弃群众,建立资产阶级政权镇压群众的反抗运动。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理论终究是资产阶级特殊利益的反映,资产阶级的政治解放无法实现全体群众的解放。另一方面,历史革命运动想要获得成功,就必须代表现实生活条件范围内全部群众的普遍利益,而非超出自己生活条件范围的虚假观念。这就要求充分考察群众现实的生活条件,以群众的普遍利益作为革命主导原则。这里同时暗含对群众的要求,群众必须确立自己真实利益的观念,有能力甄别革命运动的主导原则是否与自身利益观念相一致,才不至于被短暂的热情遮蔽真实的利益观念,也就不至于作为统治阶级革命运动的牺牲品而无法捍卫革命的果实。因此,历史活动重要的不是“纯粹批判”的观念,而是无产阶级的活动利益。
剖析无产阶级概念出场的三重规定,可以发现青年马克思逻辑体系存在三个特点。
第一,以“时代问题—哲学规定—现实运动”三位一体构建革命的无产阶级概念。“世界史本身,除了通过提出新问题来解答和处理老问题之外,没有别的办法。”[10](p.289)马克思紧抓“德国式的现代问题”,用无产阶级概念的出场为解决这一时代问题打开了新的豁口。他不仅发现了实存的无产阶级,还建构了无产阶级概念的哲学规定,更将这一概念的现实性嵌于革命性的共产主义运动。从《莱茵报》“一无所有的等级”的萌芽直至《神圣家族》无产阶级意识的发掘,青年马克思明确了无产阶级概念三位一体的分析结构,即无产阶级概念的三重规定,完成了无产阶级概念的基本出场。
第二,从法哲学分析框架转向市民社会,但无产阶级概念的时空架构还未完全搭建。马克思认为,特殊主义和普遍主义之间的紧张关系随着无产阶级的出现达到极致。[11](pp.66-67)探究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类解放,使马克思发现前期从国家和市民社会二元分裂的法哲学角度的分析效能已发挥到极限,进而转向市民社会的深入研究,分析无产阶级现实经济生活状况,指认“没有财产的工人阶级”为共产主义运动的主体,明晰了无产阶级意识,使无产阶级承担这一普遍性的历史使命具备现实可能性。至此,青年马克思完成了无产阶级概念的出场,但就其时空架构而言并未完全完成搭建。就时间维度而言,无产阶级还未被真正放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历史序列中;就空间维度来说,无产阶级当时还只是英国、法国、德国等个别国家的现实状况,马克思世界历史的视野还未完全展开。因此,无产阶级普遍性的历史使命的探索仍在向前,无产阶级概念三位一体结构还需充实延展。
第三,作为底线基础的人性原则依然留存,还未深入经济活动及物质生产关系,无产阶级的出场只能在人性解放基础上加以阐明,因为该阶级的奴役和不平等状态对人类所有形式的不自由都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的这一人性逻辑常招致国外学界批评,但必须注意,这是其早期思想发展的客观特点,即使在后来,这一底线原则也并未被完全抛弃,如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三阶段划分中对自由人性的论述,就表明马克思不曾改变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同的是,马克思在此时首先明确了人性原则的边界范围和现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