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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农户视角的农村宅基地闲置影响因素:以湄潭县5个镇为例

2022-04-06闵廷冬刘志有曲秀武

贵州农业科学 2022年3期
关键词:盘活闲置宅基地

闵廷冬,刘志有,魏 冉,曲秀武

(新疆农业大学 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0 引言

【研究意义】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宅基地作为农村沉睡的资产在农村发展起重要作用[1]。2017年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到全国33个试点县(市、区),贵州省湄潭县成为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试点,湄潭县在收回、分置、腾退、转让[2]使用方面探索盘活闲置农村宅基地的路径和方法,取得一定成效,具有典型的研究意义。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以及人口死亡、超量建设宅基地等现象,导致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宅基地“季节性闲置”是农村呈现空心化的必然现象之一,完全抛弃宅基地只有极少数的农户[3]。因此,必须从根本上了解成因,让闲置宅基地“活”起来,这也是振兴乡村的必要一步。【前人研究进展】国外学者研究认为,年龄、经济、生活环境[4]、农村人口转移[5-6]等因素是形成宅基地闲置的主要原因,主要采取适度补偿机制[7]、转移工厂进村[8]、资金扶持规划乡村[9]等方面的措施,总体归纳为“文化+政治+政策”三个层面解决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国内和国外有相似之处,但闲置原因更为复杂多样,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宅基地闲置原因,从政策角度看,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缺失是其闲置或盘活利用的根本原因[10],而对宅基地管理落后、制度缺失严重是形成闲置的根源[11];从城市化角度看,人口迁移才是宅基地闲置的根源[12];从社会发展角度看,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时,农村“空心化”会成为一种趋势,呈村中央逐渐向村外扩展[13]现象,农村经济增长、农户收入[14]增加是造成农村宅基地闲置的原因。宅基地闲置成因有很多,总体可归纳为农户认知、宅基地闲置面积小[15-16]、流转范围有限[17-18]、村庄建设规划不到位[19-20]、人口流动[21]、制度产权不完整性[22-25]和宅基地要素市场被限制[26]等因素造成了宅基地闲置,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并不断推进土地三项制度的改革[27]。【研究切入点】探索宅基地盘活利用,但闲置率依旧很高,解决的问题依旧有限,主要因为是造成宅基地闲置成因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以湄潭县5个镇为研究对象,基于probit模型量化分析影响宅基地闲置的主要因素,为农户合理使用宅基地及其相关部门完善宅基地政策提供参考。

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湄潭县属贵州省遵义市,地处27°20′18″~28°12′30″N,107°15′36″~107°41′08″E,总面积18.64万hm2,辖12个镇、3个街道、133个村(居、社区),是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重点县(2018年9月退出贫困县)。境内地质断层交错,折皱细密,构造复杂,地貌多样,自然景观独特。全县常住人口为37.29万人,共有家庭13.36万户,其中农户11.64万户;县建设用地8 320 hm2,其中集体建设用地2.062 5万hm2;宅基地10.9万宗,宅基地总面积0.221万hm2;全县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118.07亿元,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110家。

1.2 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于湄潭县5个镇(鱼泉街道、天城镇、兴隆镇、石莲镇和复兴镇5个镇作为研究区域)的实地调研,其中天城镇占比最高,原因是天城镇调查便利并为宅基地退出重点示范区。问卷内容包括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农户宅基地基本情况、盘活利用过程中相关影响因、农户盘活意愿和农户其他相关意愿5部分,问卷设计后进行了预调研并进行修正,采取抽样调查,对每一个样本农户进行访谈试的问卷填写。发放问卷276份,回收问卷276份,其中有效问卷265份(表1)。

表1 调查样本区的分布情况Table 1 The distribution of sample areas

1.3 变量选择

1.3.1 因变量选取 选取因变量为宅基地是否为闲置Y,根据所研究的问题,选取您家宅基地是否存在闲置,其中,0=不闲置,1=闲置。根据调查的农户265户,其中有54户显现不闲置,占比20.4%,211户呈闲置状态,占比79.6%。

1.3.2 自变量选择 解释变量参考众多关于闲置宅基地成因、盘活利用等影响因素相关文献基础上,将影响因素分为六类,分别为农户家庭特征、宅基地基本特征、经济因素、地理环境、宅基地管理制度和人文因素。其中农户家庭特征主要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户籍性质、家庭人口数、务农劳动力数和外出务工等解释变量;宅基地特征主要选取宅基地数量、面积、闲置年限、闲置类型等解释变量;经济因素包括家庭年收入、收入的来源方式和盘活预期收入解释变量;地理环境包括宅基地居住条件、交通条件、是否靠近旅游区开发区、是否存在开发可能等解释变量;宅基地管理包括对闲置宅基地处理政策的了解和对宅基地基本相关法律的了解度解释变量;人文因素包括对宅基地情感的注重、未来居住打算、进城定居是否愿退出宅基地和是否愿意在乡镇打工等解释变量。解释变量类型及赋值详细情况见表2。

表2 调查样本的变量定义及预期Table 2 Variables definition and expectation of samples

1.4 研究方法

研究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影响因素,在选择解释变量时呈现结果为闲置和不闲置2种结果,其次probit回归模型可以预测某一事物的发生,应用较广。模型采用累积正太概率分布函数,根据模型被解释变量选取数量差异,可分为二元和多元probit回归分析。二元probit回归对于预报变量的假设条件较小,在实际应用中更为广泛。结合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选用二元probit模型更为适合,回归模型可以预测某一特性存在与否。基本原理:首先将因变量y定义为服从二元分布的事件,其取值为发生时y=1;不发生是y=0,y=1时即事情发生的总体概率,用p(y=1)表示,q(y=0)时表示事件不发生的概率,此时p+q=1,建立的回归模型:

p=p(y=1)=φ(β0+β1x1+β1x2+Λ+βΚxΚ)

=P[t≤(β0+β1x1+β2x2+ΛβΚxΚ)]

2 结果与分析

2.1 模型检验

为避免进入回归模型中的自变量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影响模型拟合优度,对自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表3),所有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为1.082~2.543,均小于10,容忍度在0.393~0.924,均大于0.1。说明,各个自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共线性,可以进入二元probit回归模型。

表3 变量间的共线性检验 Table 3 Collinear test among variables

2.2 模型估计

运用统计SPSS 26.0对所调查的相关数据进行二元probit分析,解释变量为是否闲置,被解释变量为农户家庭特征、宅基地特征、经济特征、地理环境、宅基地管理和人文因素类别下的23个解释变量。由表4看出,宅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影响因素中有8类解释变量在1%的显著水平下具有明显影响。在农户家庭特征6个解释变量中外出务工对其影响较为强烈,外出务工造成人口外流,是形成宅基地闲置的重要原因。宅基地特征中宅基地面积对其显著性较强,面积大易形成部分闲置,不易盘活;经济特征中家庭收入来源和宅基地盘活预期收入为主要的影响因素,收入来源方式影响着农户对宅基地的依赖程度,盘活预期收入影响农户盘活意愿,当盘活收入达不到期望值时农户会拒绝盘活,继续闲置;在地理环境中4个解释变量均对其有影响,从估计结果上看,居住条件和是否具有开发可能性对其影响更显著,居住条件好具有开发可能性更加容易被利用,不易闲置;宅基地管理中农户对相关法律了解甚少,对处理政策会了解更多,影响较显著;在人文因素中,对宅基地的情感越强,越有可能闲置,农户不会去选择退出、转让等方式盘活,而农户进城居住的意愿也影响宅基地闲置,进城后会选择退出宅基地,获得一定收益更易进城居住,并且考虑长时间不回农村居住选择退出。

表4 农村闲置宅基地影响因素的probit模型估计结果Table 4 The estimated result of factors influencing rural homestead idleness by probit model

续表4

2.3 农村宅基地闲置的影响因素特征

2.3.1 农户家庭 年龄阶段在农户家庭特征中与闲置宅基地呈现显著正相关。一般情况对于年轻的农户来说,对闲置宅基地处理方式并不在乎,反而如果能更快的处理闲置宅基地并获取一定利益,这对于年轻农户来说更能快速脱离农村外出务工或做生意。而对于年长的农民来说,思想保守,认为宅基地是安身立命之本,是养老的保障,对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方式、途径受多方影响,对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造成困难。外出务工在农户家庭特征中呈现正相关,外出务工人数越多,人员外流大,宅基地闲置率会越大,将造成宅基地的季节性闲置或永久闲置,而必定会造成部分闲置情况。外出务工人数决定闲置情况,这也决定盘活利用的意愿强度,如果只是少数人外出务工而造成的部分闲置,农户对于部分闲置的盘活利用意愿较低,如果留守的是女性农户会更加保守。而外出务工收入水平也是较高,不会对低效盘活利用闲置宅地基产生兴趣,进而影响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

2.3.2 宅基地 宅基地数量在宅基地特征中与闲置宅基地呈现正相关,宅基地数量越多,闲置率就越高,盘活意愿越强,宅基地一般呈现建新不拆旧和城镇买房闲置。近几年,农村房屋改造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选择新建宅基地和购买新房,在调查过程发现旧宅基地若不是危房,一般呈现老人居住而导致的大部分闲置,进城购房的季节性返乡居住,导致农村房屋季节闲置。建新不拆旧中盘活利用更多偏向于对盘活宅基地带来的经济效益。宅基地面积对宅基地闲置呈现负相关,农民拥有宅基地面积越大,接受盘活利用也低,根据调查闲置面积主要在住房面积超标和猪牛圈闲置,农村宅基地在猪牛圈上的面积和住房面积基本一致,甚至更大,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猪牛圈基本上呈现全部闲置状态。而住房闲置主要因为孩子外出上学和家庭外出务工2项,为了保证有效居住,农户一般不会采取任何措施盘活利用,处于空闲或堆杂物状态。宅基地闲置时间在宅基地特征中呈现正相关,闲置的时间越长,农户盘活利用意愿越强烈,闲置时间短农户会有无所谓或者以后会用的心理,时间越长农户认为闲置宅基地基本上无用,可以盘活利用,还能获取利益。宅基地闲置时间长短会对农户进一步认知宅基地是否有用上做出肯定性回答,所以宅基地闲置时间会对农户盘活利用产生一定影响。

2.3.3 家庭经济 家庭收入来源在经济特征中与闲置宅基地呈现负相关,兼业型收入和非农收入与纯农收入对闲置宅基地的影响不同。在调查过程发现,纯农型收入家庭认为闲置宅基地盘活收入效益不高,对宅基地有着依赖性,小农思想让其认为宅基地是根本,农户主要投资注重在宅基地整修、扩建上。而非农和兼业型的农户来说,家庭收入结构比纯农收入多元化,且人员流动较大,闲置宅基地盘活收益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盘活意愿不是很强烈,所以家庭收入来源对宅基地是否闲置和盘活利用有着显著影响。盘活预期收入在经济特征中呈现负相关,农户对闲置宅基地盘活的预期收入越高,闲置率就越低,面对预期收入过低时,盘活风险与收入不成正比,效益水平较低,从而拒绝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导致宅基地进一步闲置。当然存在个别农户盘活预期收入过低时,也愿意盘活,主要是因此经济收入低,盘活能获得一定收入,所以愿盘活不愿闲置,盘活利用的预期收入会对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影响。

2.3.4 地理环境 居住条件和交通条件与闲置宅基地呈现正相关,居住条件和交通条件越好,盘活方式也会呈现多样化,居住条件和交通条件将带来更大的盘活效益,农户越会接受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居住条件和交通条件的好坏影响着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宅基地是否靠近资源开发区呈现负相关,开发的可能性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呈现正相关。越靠近资源开发区的宅基地,闲置率就越低,宅基地基本上处于利用和准备利用中,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闲置宅基地不靠近资源开发区,也不接受宅基地退出,从而闲置。而闲置宅基地处于地理环境较好的地势,盘活意愿更强,在调查研究过程中更多农户认为闲置宅基地不存在开发可能性,盘活过后效益不大,宁愿继续闲置,说明宅基地地理环境对闲置具有显著影响。

2.3.5 宅基地管理 对闲置宅基地处理政策的了解与闲置宅基地呈现负相关,首先,农户越不了解宅基地政策,闲置率越高。调查发现,农户对宅基地政策了解度均值为3.15,了解度为一般偏上,但村民对宅基地政策了解基本在于政府对超建、违建和退出等做出的奖罚,农户没有从根本上了解宅基地属性。其次,农户在宅基地盘活时条件会比较苛刻,而对盘活利用有一定限制。相反,对政策了解越不清晰,盘活方式越随心所欲,闲置率越低。最后,政府对退出补偿过低时,村民会选择闲置,而处罚力度不大时,村民会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宅基地面积,从而导致闲置。当村民对政府政策了解透明时,宅基地闲置率将下降,盘活率上升,政策的了解度对宅基地的闲置有显著影响。

2.3.6 人文因素 对宅基地的情感是否注重与闲置宅基地呈现负相关,关心度越高时,闲置率越低。调查研究中发现,闲置房屋一般出现为木房和砖混结构,部分闲置的为砖混结构,木房结构呈现全部闲置。农户越注重宅基地情感,会想办法利用起来,不让其闲置,其中一部分农户认为宅基地闲置时间久会失去“人气”,采取租赁的方式盘活。进城定居是否愿意退出宅基地呈现正相关,城镇定居意愿越强,做出盘活利用的可能性就越强,闲置率越低。调研过程中发现,城镇定居是否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均值在1.3,证明超过70%的人选择愿意,其原因是随着生活水平要求的提高,农户认为在城镇能享受到更好的福利待遇,如城镇医疗水平更高、方便,就业岗位更加充足,基础设施较农村更为完善。是否愿意在乡镇企业务工呈现正相关,不愿意在乡镇企业务工的,闲置率上升,而愿意留在乡镇企业务工,闲置率降低。调查过程中发现,不愿在乡镇务工的年龄呈现在青年部分,而中年愿意留在乡镇,其原因主要是青年在意工资水平,中年部分主要考虑家庭,留在乡镇能更好地照顾家庭,乡镇产业发展对宅基地闲置有一定影响。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通过对湄潭县5个镇265份调查问卷数据,利用二元probit模型实证分析宅基地闲置的影响因素,根据农户意愿探讨宅基地闲置的成因。结果表明:在农户家庭特征中,农户年龄和家庭外出务工人数呈现显著正相关;在宅基地特征中,宅基地数量显著正相关,而宅基地面积呈现显著负相关;在经济特征中,家庭收入来源和对闲置宅基地盘活的预期收入呈现显著负相关;在地理环境中,宅基地居住条件和交通环境呈现显著正相关,而宅基地是否靠近资源开发区显著负相关;在宅基地管理中,对闲置宅基地处理政策的了解呈现显著负相关;在人文因素中,对宅基地情感的注重呈现显著负相关,未来居住打算和是否愿意在乡镇企业务工呈现显著正相关。上述变量影响着农户对宅基地做出合理规划,从而导致宅基地出现闲置情况,基于此提出可行性建议。

3.2 建议

湄潭县在收回、分置、腾退、转让使用方面探索盘活闲置农村宅基地的路径和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有新问题不断出现,根据现有政策和盘活方式结合调查结果分析,提出符合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建议。

3.2.1 强化顶层设计,探索盘活路径 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强化政府政策和政府功能,明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向,明晰宅基地功能。首先,做好宅基地“三权分置”中社会保障功能基础上,强化宅基地中的财产属性,确保农户在宅基地出租、转让等权利,做到有效盘活闲置宅基地。其次,做好闲置宅基地统计,依据地理位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最后,积极探索宅基地退出指标入市,调查研究中发现,天城镇前几年大力退出宅基地,导致宅基地指标过剩,形成政府没钱,农户收不到钱的局面,大大打击了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完善土地产权平台建设,扩展指标入市范围,进行跨地区宅基地退出指标调度使用,形成均衡发展。

3.2.2 坚持以人为本,完善补偿模式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和需求的多样化,做到以人为本,制定激励机制,根据不同主体现实需求,探索不同农户的多样化补偿需求。提高宅基地退出标准,利用现行的宅基地退出政策,依据宅基地地理位置,退出类型实行不同退出标准,如退土与退田,远郊与近郊退出,根据地理位置不同判别退出标准,并加大退出标准,让农户在预期收入上达到标准,符合村民心里,有效提高农户参与宅基地回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湄潭县现行政策主要以货币补偿为主,模式单一化。根据农户需要采取不同补偿政策,对于“一户多宅”进行回收,给予一定货币补偿,对于超出规定面积的不给予补偿,并强制要求退出多余部分。置换补偿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平方米数进行安置,或根据自身房屋大小需求进行差价补偿,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配套。

3.2.3 深化政策措施,做到简政放权 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明确农户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宅基地评估、登记和交易等制度,对农村宅基地进行详细调查,从个体数、空间分布、宅基地类型等进行合理分类。同时完善宅基地评估服务体系和简化宅基地盘活利用程序,在简化盘活利用程序时,制定详细操作程序,总体归纳为“简化审批内容,优化报批流程”。避免闲置宅基地在盘活利用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支持农村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房屋买房,买卖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3.2.4 发展乡镇产业,促进人口回流 大力支持返乡人员依托闲置宅基地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宅基地盘活利用影响因素中在乡镇企业务工的更能盘活闲置宅基地,利用宅基地。随着乡村振兴和资本要素向农村转移,乡村产业发展会有更多机会,以产业增加就业,促进人口回流,从而盘活闲置宅基地。发展合作社,集体规划闲置宅基地,围绕本镇特色产品发展农特产品基地、农产品加工场所、绿色生态农庄及休闲农业,打造以“观农田胜景、品农家美味、尝农林硕果、赏茶园花卉、住湄潭民居”为主题的田园综合体。实现宅基地和住宅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有利于维护和实现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乡村资源成为乡村发展资本,促进资金、人才各方面的要素向农村流动,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资本下乡。

3.2.5 拓展宣传渠道,共享政策红利 农户了解政策对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有一定影响,选派政策宣讲员和网络推送,及时传达国家相关政策,共享政策红利。农户了解政策主要从手机推送和村民交谈获得。根据村民反映情况,村民所接收的宅基地政策仅限于表层,没有从根本上了解宅基地属性。由于农村大部分人文化水平较低,特别老年人多数属于文盲,而通过横幅、手机等宣传效果不佳,应根据不同文化水平选择不同宣传方式,对文化水平较低的进行入户宣传、电视宣传,对于有文化的进行横幅、手机推送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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