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洞开失窃大量现金
2022-04-05施韵
施韵
检察官马依雯
有人会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以备不时之需,没想到竟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2021年7月的一个下午,家住上海嘉定的李女士下班回家后,像往常一样去二楼卧室开窗通风,突然她发现纱窗上有撬动的痕迹,便意识到家中可能进小偷了。李女士便立即去查看卧室柜子内存放的现金,发现6.5万元全部被盗,随即报警。警方于次日将曹某某抓获归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被告人曹某某提起公诉。
据曹某某到案后交代,他那天骑着电瓶车偶然路过李女士所住的楼房,发现不仅一楼院子的大门敞开,连一楼的房门都开着,便起了入户盗窃的念头。他畅通无阻地进入楼房内,通过楼梯上到二楼后,发现李女士所住卧室的房门虽然上了锁打不开,但是卧室阳台的窗户没有关,于是他便撬开纱窗,从阳台窗户顺利进入李女士的卧室内,四处翻找后发现了李女士存放在柜子里的6.5万元现金,随即放入随身携带的包内全部盗走。
被害人李女士表示,由于家中所住的三层楼房中有两层出租给了他人,平时为了方便自己和租客出入,所以一楼院子和楼房的大门基本不上锁,只是会在出门前将自己卧室的房门锁一下,但疏忽了阳台的窗户,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从而发生此次失窃案件。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入户盗窃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曹某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盜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主讲检察官马依雯点评
平时出门不仅要记得锁门,窗户也不能忽视,切勿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同时,家中应尽量避免存放大量现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马依雯,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记者:张宏羽 zhanghongyuch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