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财政撬动功能 引育金融资金资本
2022-04-03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将财政与金融领域的体制改革置于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地位,突显了财政与金融的重要关系。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协调联动,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要有机结合。特别是在当前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市场主体的背景下,财政部门将更加注重顶层设计,更好发挥财政的引导、撬动和协同作用,推动金融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聚集倾斜,合力为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作出贡献。
坚持统筹联动,在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发展中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作用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加强财政、金融、产业、就业政策协同是新形势下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去年12月27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找准政策发力点,加强政策协同。财政部门将继续发挥好有限财政资金作用,积极探寻财政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支点”,通过制度创新打开解决“提升金融供给能力”问题的空间,以财政资金的“点”撬动金融资本的“面”,引金融之活水来浇灌实体经济的沃土,孕育更多企业共享金融政策红利,全力做好“财政+金融”的协同文章。
强化政策提升效能。去年,市财政局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印发《关于财政支持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资金和资源统筹,统筹安排100亿元财政资金,聚焦重点人群,设定四大任务,布局四类机构,综合运用降费奖补、贴息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推动实现全市普惠金融“服务可获得、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风险可防控”目标。下一步,将研究制订《全面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财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就业政策协同配合作出制度安排,引导金融机构完善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事业发展。
优化政策供给。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财政创新推出“微担通”政策性融资担保工具,为全市小微市场主体提供“财政+金融”综合服务。截至2021年底,全市在保余额超过240亿元,在保户数超2万家,较政策出台前增长近600%,入编财政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财政改革发展生动案例》。去年,财政部下属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市融资担保公司增资1亿元,这是国家担保基金首笔对计划单列市机构的股权投资。今年,将在原“微担通”的基础上迭代升级“惠通”“速通”两大产品,进一步精准服务小微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力争实现新一个“百亿万户”政策目标,推动全市业务规模冲刺350亿元,服务超3万户。
引导投融资支持。发挥财政政策、产业基金、债券资金与金融工具的协同联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战略性领域和重点产业。积极探索“拨改投”模式,将财政资金和资源转换为企业资产,最终形成企业资本,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牵引撬动作用,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聚焦管好管住,在做大做强全市国有金融资本中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为全面正确履行好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监管职责,市财政局立足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协同,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引领,围绕“管好管住”,积极支持国有出资法人金融机构朝着“大优强”目标稳健经营,在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中积极作为。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充分融合,在公司章程和治理全流程中融入党建工作和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党管干部原则下落实管理者选择,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选优配强国有金融机构“两会一层”(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
建立高质高效出资人制度。落实财政部制定的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并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宁波实际作出有效的制度安排,形成产权管理、管理者选择、经营预决算、绩效考核、财务监管等出资人制度。探索推动协同监管机制,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在全国率先建立地方层面的国有金融资本联合监测监管和交流磋商联系机制,提高金融风险预见预判能力,提升监督监管效能。
优化实体经济服务体系。抢抓新一轮金融业开放创新的历史机遇,支持甬兴证券、宁波东海银行、东海航运保险、宁波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处于起步阶段的国有金融机构,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加资本实力,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服务宁波实体经济的金融供给能级。以宁波银行入选全国首批系统重要性银行为新起点,高效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资本补充长效机制,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企一策”给予精准滴灌和重点保障,支持其朝着“大优强”目标争先进位。持续推进优化国有金融机构现代公司治理,完善授权方案,推动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做強做优主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实现精准滴灌,着力构建良好金融生态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液,金融产业的发展必须紧紧遵循让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和本源,促进实现金融与经济共生共荣,同频共振。
强化制度创新。根据市委争先进位创优绩效考核体系,统筹整合各类财政公共资源,分类设置指标体系,建立对金融机构绩效评价办法,引导银、证、保等各类金融机构主动融入国家级创新试点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立足宁波、服务宁波、深耕宁波”的争先进位发展格局。
守牢风险底线。服务市委、市政府发展目标,执行国家金融政策法规,落实好国有金融资本布局调整,健全资本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保持在金融领域的主导作用和对重点金融机构的控制力。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穿透管理和统计监测,促进国有出资金融机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金融生态。
责任编辑:张逸龙